歷史上每一次發生經濟典範轉移時,總有先知型的傻子出現,他們早早地感受到新時代的活力,看起來衝動,甚至愚蠢。
當許多人還在對電子商務的影響力嗤之以鼻時,就有一些「少數人」認真地信仰著網際網路的魔力。一九九四年夏天,其中一位「認真的傻子」在辭掉了華爾街高薪及副總裁的職位,收拾了行李帶著一家大小駛向西雅圖,開始了網路賣書的事業,當時所有投資人都認為,這個人必定是瘋了!
這個傻子兼瘋子是《時代雜誌(Time)》1999年度風雲人物(person of the year),他創造了電子商務最完整的典範:亞馬遜線上書店(Amazon .com),他是卅五歲的貝佐斯(Jeff Bezos)。他也創下《時代雜誌》近三十年來年度風雲人物中最年輕的人選。
《時代雜誌》認為,貝佐斯雖然不是電子商務拓荒第一人,但他所建立的Amazon卻為購物網站創造出最具說服力的雛形,以致於Amazon從第一天開始,就成為任何想要在網路上販賣物品的參考典範。毫無疑問的,貝佐斯是虛擬商務之王(king of cybercommerce)。
Amazon也創下了企業連年虧損,股價和市值卻不為所動的新經濟模式。貝佐斯把投資人的錢大幅投注在新事業的開展上,因為在網際網路一鍵之間的購買模式中,亞馬遜不能只是書店,它必須滿足所有顧客所需:最便宜、最方便、最完整。
但虧損不是永遠。貝佐斯強調,Amazon的基本業務──書、音樂、錄影帶的銷售,會在2000年底開始獲利。
1999年,美國人花了150億美金在網路上購買消費性產品;企業間的線上採購金額也高達1090億美金。當這些數字高達2.7兆美金的時候,電子商業就將快速取代傳統商業,也就意味著你將可以在線上買到任何你所能想像的物品。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以後有任何人提出「不可思議」的想像時,千萬不要急著否定他,說不定眼前你認為的傻子,很快就成為身價數億的「未來之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