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加密貨幣需要監管?
加密貨幣市場近年來經歷了爆炸性的增長,從最初的技術狂熱愛好者的小眾實驗,發展成為一個市值數兆美元的全球性產業。
比特幣、以太坊等加密貨幣不再只是網路上的虛擬代幣,它們正在逐步融入現實世界,影響著金融、科技、甚至政治的格局。
然而,加密貨幣的去中心化和匿名性也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洗錢、恐怖主義融資、逃稅等問題日益突出,對全球金融穩定和國家安全構成潛在威脅。各國政府意識到,必須制定有效的監管措施,才能在促進金融創新的同時,有效防範加密貨幣帶來的風險。
面對這個新興且快速發展的領域,各國政府採取了不同的監管策略。歐盟率先推出全面監管框架,美國則選擇支持區塊鏈技術發展,而亞洲各國的態度也各不相同。
了解全球加密貨幣監管的趨勢和最新進展,對於投資者、企業和政策制定者都至關重要。
台灣
台灣對加密貨幣的監管態度,經歷了從最初的謹慎觀察到近年來的積極介入,逐步建立起一套日益完善的監管體系。
早期階段(2013-2017):風險警示與初步監管
2013年,台灣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首次對比特幣表達了政府的立場,將其定義為「高度投機性的數位虛擬商品」,並提醒民眾注意相關風險。2014年,金管會再次發布新聞稿,要求國內銀行不得接受比特幣或提供任何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
加強監管(2018-2023):反洗錢與STO規範
2018年,台灣修訂了《洗錢防制法》,將虛擬通貨平台和交易業務納入「金融機構」的範疇,並要求其遵守反洗錢(AML)規定。
2019年,金管會正式將具有證券性質的加密貨幣定義為「證券」,並開始制定相關監管規定。
2020年,台北交易所在金管會授權下,推出了一套「證券型代幣發行(STO)」規則,為STO提供了明確的監管框架。
邁向完善(2024-):反洗錢法規升級與稅收議題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表示,接下來將對VASP虛擬貨幣業者採四階段納管,
第一階段:納管VASP業者
從防制洗錢法規入手,開始納管「臺灣虛擬資產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業者,包括交易所、買賣平台、實體店面、虛擬資產自動櫃員機(BTM)及託管系統商。
第二階段:公會與自律規範(已於2024年正式成立)
推動VASP成立公會並制定產業自律規範。
VASP業者於2024年正式成立公會,並訂定「上下架審查」、「客戶保護」、「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打擊詐欺犯罪暨產業聯防機制作業」、「資訊安全管理」及「資產分離保管」等6份自律規範,同時加入罰則以強化自律。
第三階段:差異化管理與法律強化(已於2024年12月1日實施「加密貨幣交易所業者登記制」)
在洗錢防制法中增訂「VASP登記制」,明確定義VASP,並對非法業者課以刑責,並根據業務複雜程度對登記的VASP進行差異化管理。
金管會表示,針對申請洗錢防制登記的業者,將依「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規定及公會自律規範,重點審查防制洗錢措施、虛擬資產上下架審查機制、防止不公正交易機制、自有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方式、資訊系統與安全及錢包管理機制等,以強化台灣VASP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措施。
第四階段:專法制定
目前規劃專法草案包括總則、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公會、穩定幣發行及管理、管理與監督、罰則及附則等章節,對VASP監理重點,則包括組織型態、資本額、人員資格條件、財務報告及客戶保護等。
金管會預計於2025年2月邀請專家學者、VASP公會及相關單位代表進行公聽會討論、3月辦理法規預告,充分蒐集外界建議並調整後,於6月底前將專法草案陳報行政院。
另外,台灣財政部也承諾,將盡快解決加密貨幣收益的稅收問題,並表示將根據現行法律對加密貨幣交易所得徵稅 。
歐美地區:分歧的監管路徑
歐盟和美國作為全球兩大主要經濟體,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呈現出截然不同的發展趨勢。
歐盟
歐盟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可以說是走在世界前列。歐盟在2024年底正式實施《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MiCA),使其成為全球首個建立全面加密資產監管框架的主要司法管轄區。
MiCA法案涵蓋加密資產發行、交易和相關服務,並對相關企業提出了嚴格的監管要求,例如 必須持有牌照、滿足最低資本要求等 ,目的就是為了要創造一個統一的歐洲監管框架,維護金融穩定和保護消費者權益。
除了MiCA之外,歐盟還制定了《資金轉移條例》和《數位營運韌性法案》,作為加密資產監管支柱的一部分,將銀行類似的規則,延伸擴展到穩定幣和加密貨幣。
而為了維護歐盟企業和個人的戰略自主權和貨幣主權,歐洲央行(ECB)其實也更傾向於發展央行數位貨幣(CBDC),也就是「數位歐元」,而非以加密貨幣作為國內的支付工具。
美國
與歐盟的全面監管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美國則選擇了一條支持「區塊鏈技術、反對央行數位貨幣(CBDC)」的道路 。
川普正式上任後,隨即就發布了行政命令,明確表示穩定幣有助於維護美元的主權地位,並將透過總統的「數位資產市場工作組」,提升數位金融政策的制定層級,並加強美國在數位金融領域的領導地位。
而美國國會和金融監管機構也紛紛採取行動,推動加密貨幣監管框架的建立,包括參議院銀行委員會和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等,都將加密貨幣和穩定幣列為2025年的立法重點。
此外,前陣子傳出美國部分金融與監管機構排擠加密相關的項目,讓它們難以與合法銀行進行業務往來,因此在美國社群引起討論。而針對這項「扼殺行動2.0(Choke Point 2.0)」,美國眾議院和參議院也宣布將展開調查和聽證會。
東亞:積極擁抱與嚴格監管
日本
日本是亞洲最早將加密貨幣納入監管的國家之一,對加密貨幣的態度相對開放,但監管也相當嚴格。
日本在2022年就率先制定了穩定幣監管法規,並於2023年生效 。此外,日本也積極推動加密貨幣反洗錢(AML)法規,並於2023年6月1日正式實施「旅行規則」(Travel Rule),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在進行加密資產轉帳時,必須將用戶資訊傳送給下一個機構,這些資訊包括發送方和接收方的姓名和地址。
至於一般的加密貨幣,在日本則是受到《支付服務法》(PSA)監管。根據PSA的定義,「加密資產」是一種支付工具,主要用於交易支付。而持有或管理客戶加密貨幣的企業,也需遵守類似的規定,必須向金融廳(FSA)註冊,並將95%以上的用戶加密資產存放在冷錢包中 。
不過,儘管監管嚴格,但日本政府也相當積極促進Web3和區塊鏈技術的發展,並將其視為國家經濟增長戰略之一 。
韓國
韓國政府近期也積極推動加密貨幣監管,以保護投資者和維護金融穩定。
韓國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必須使用實名銀行帳戶,並在2024年通過了《虛擬資產投資者保護法》,加強對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監管。在2025年下半年,預計將再實施跨境加密貨幣交易監管措施,要求相關企業向有關部門註冊並每月向韓國銀行提交交易報告 。
此外,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也考慮放寬對機構參與加密貨幣交易的限制,允許機構投資者在當地加密貨幣交易所開戶 。
新加坡
新加坡是全球加密貨幣監管的領導者之一 ,以其明確的監管框架和嚴格的許可證要求而聞名 。
新加坡目前由金融管理局(MAS)負責監管加密貨幣活動,並根據《支付服務法》(PSA)將加密貨幣定義為「數位支付代幣」(DPT) 。
根據《支付服務法》,任何在新加坡提供數位支付代幣服務的企業,都必須向監管單位申請牌照。而目前金融管理局提供三種類型的牌照:貨幣兌換牌照、標準支付機構(SPI)牌照和大型支付機構(MPI)牌照,企業需根據其業務類型和交易量選擇合適的牌照 。
金融管理局對數位支付代幣服務提供商,也制定了嚴格的監管要求,包括反洗錢(AML)和反恐融資(CFT)規定、客戶盡職調查(CDD)、技術風險管理、網路安全等 。
儘管監管嚴格,但新加坡政府也積極支持區塊鏈技術和加密貨幣產業的發展,並將其視為推動金融創新和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 。
泰國
泰國對加密貨幣監管採取漸進式方法,來實現創新和保護投資者。而泰國的監管框架,主要由泰國銀行(BOT)和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共同制定和執行。
泰國銀行主要負責監管與支付相關的加密貨幣活動,而SEC則負責監管與投資相關的加密貨幣活動。
泰國銀行在2021年發布的政策聲明中,公開反對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方式,但現階段沒有普遍禁止購買、出售、交易或投資數字資產。同時,泰國銀行也積極開發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CBDC)「數位泰銖」,並制定政策指導方針來監管法幣支援或其他形式的穩定幣。
至於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則要求加密貨幣交易所等數位資產業務營運商必須獲得牌照,並遵守如反洗錢(AML)和反恐融資(CFT)規定、客戶盡職調查(CDD)等相關的監管規定 。
為了促進加密貨幣產業的發展,泰國政府也推出了一些措施,例如在2024年1月取消了對加密貨幣交易收益的增值稅(VAT),泰國前總理他信·西那瓦更在今年1月20日表示,預計將於十月在普吉島推出加密貨幣沙盒,再次展現泰國推動加密貨幣發展的決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