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什麼事?
- 金管會召開公聽會,針對VASP專法進行討論,其中最大亮點在於未來將允許銀行發行與法定貨幣連結的穩定幣,作為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交易的橋樑。
- 草案分為7個章節,涵蓋VASP的各項監管要求,包括組織型態、資本額、人員資格、財務報告及客戶保護等。
- 穩定幣的發行將採許可制,發行人需符合相關資格,並設置足額準備資產,且準備資產需與發行人自有財產隔離。
銀行將能發行穩定幣!
近年來,全球虛擬資產市場快速發展,但也伴隨著許多問題,如詐欺、洗錢等。為加強對虛擬資產的監管,台灣金管會積極推動虛擬資產及交易業務事業(VASP)專法。
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今日(13日)召開公聽會,針對VASP專法草案徵集各方意見。而本次公聽會各界關注焦點莫過於「穩定幣」的定義與規範。
穩定幣是指價值與單一或多個法定貨幣連結,以維持價值穩定的虛擬資產價格相對穩定,因此不會像其他加密貨幣一樣有劇烈波動,也是投資人在加密貨幣市場中的「中繼站」,既可轉換為法定貨幣,也能用於購買其他加密資產。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指出,這次草案最大亮點在於,將開放銀行發行與法定貨幣連結的穩定幣,作為法定貨幣與加密貨幣交易的橋樑。
也就是說,未來台灣的銀行,將可發行和新台幣、美元等多種法定貨幣的掛勾穩定幣。
然而,由於目前全球流通的USDC、USDT都屬美元穩定幣,台灣銀行發行的美元穩定幣,能否在全球市場佔有一席之地,仍是一大挑戰。
此外,有業者指出,草案中穩定幣的定義僅限於連結法定貨幣,未包含其他資產,可能導致未來出現連結黃金等資產的穩定幣時,出現監管漏洞。
VASP專法草案重點
VASP專法草案共分為7個章節,涵蓋總則、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公會管理、穩定幣發行及管理、管理與監督、罰則及附則等。監理重點包含組織型態、資本額、人員資格、財務報告及客戶保護等。
VASP業者重點
現階段台灣針對VASP業者的監管,主要以「登記制」為主。VASP業者應符合洗錢防制法及相關法規的要求,建立完善的洗錢防制及打擊資恐機制,並且向金管會申請洗錢防制登記,提供相關文件及資訊。
未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者,將面臨刑事責任,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針對未來專法內的VASP業者管理,包括新增虛擬資產服務種類、許可制度、資本額、營業保證金及人員資格條件等,而業者對於重點關注在過渡期限、承作資本額高低,以及罰則3大項。
過渡期限方面,專法上路後6個月內,業者需向金管會申請許可,並於專法施行後15個月內取得金管會核發的執照。金管會認為,法規公告到真正立法實行,還需要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因為還得經過立法院三讀程序,因此這樣的準備期限並不會有問題。
罰則方面,若涉及虛擬資產詐欺或操縱,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得併科1,000萬至2億元罰金;若是無照經營的幣商,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得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
穩定幣監管3大重點
一、採「許可制」,發行人資格、申請程序、穩定幣種類得經金管會和央行同意。
二、發行人需設置與維持足額的準備資產,並存放在境內的金融機構以供穩定幣持有人贖回。
三、準備資產需與發行人自有財產隔離。
本次公聽會後,金管會預計於3月辦理法規預告,並在6月底前將專法草案報送行政院。無論如何,虛擬資產專法的制定,無疑將為台灣的虛擬資產產業帶來更明確的發展方向。
然而,訂定專法究竟會是促進產業發展的契機,還是阻礙創新的枷鎖?這還需要時間持續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