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10月31日上路,毒駕罰則全面加重。汽車駕駛人首次毒駕就罰15萬元,機車罰12萬元,一律吊銷駕照、沒入車輛。
新制不只針對駕駛人。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最高可能被罰1萬5,000元;車子借給別人開,對方毒駕被查獲,車輛也可能遭沒入。以下整理乘客、車主及駕駛人最該注意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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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車乘客會被罰嗎?哪些人不罰?
這次修法也將毒駕納入同車乘客的處罰範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人經檢測確認毒駕,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可能被罰6,000元至1萬5,000元。
不過,有三種乘客不罰:年滿70歲、心智障礙者,以及搭乘汽車運輸業車輛的乘客。也就是說,搭乘計程車、客運遇到毒駕司機,乘客不會受罰。
交通部先前說明,處罰對象為「明知駕駛人毒駕仍搭乘」的乘客,但正式條文未明列「明知」要件。不過,依《行政罰法》第7條,非出於故意或過失的行為不予處罰,不是只要同車就一定受罰;乘客是否知情,仍由執法機關個案認定。
車借給別人開,對方毒駕,車會被沒入嗎?
車主也要注意,即使自己沒有毒駕,只要把車借給別人,對方毒駕或拒絕毒品檢測遭查獲,不論駕駛人是不是車主,車輛一律沒入。
如果車主明知對方吸毒,卻沒有阻止對方開車,還須比照駕駛人的罰鍰區間受罰,汽車為3萬6,000元至15萬元、機車為1萬8,000元至12萬元。
至於不知情的車主,現行條文並未明定可因此免除車輛沒入,實際個案仍須依裁決及相關救濟程序處理。
租車業者則有另外的領車規定。依第85條之2,業者可提供租賃契約、違規駕駛人姓名與住址等資料並具結,取回被警方「移置保管」的車輛。
不過,能先領回車輛,也不代表最後一定能保住車子。此外,若租賃業者已盡告知義務,駕駛人仍違規毒駕,其罰鍰還會加重二分之一。
毒駕、拒測罰多少?再犯怎麼算?
毒駕法定罰鍰為機車1萬8,000元至12萬元、汽車3萬6,000元至15萬元,但新制明定毒駕依最高額處罰,首次違規就直接開罰12萬元或15萬元。
再犯以10年內計算,每次加罰金額如下:
| 違規情形 | 機車 | 汽車 |
|---|---|---|
| 第一次毒駕 | 12萬元 | 15萬元 |
| 10年內第二次毒駕 | 21萬元 | 24萬元 |
| 第三次起毒駕 | 前次罰鍰再加9萬元 | 前次罰鍰再加9萬元 |
| 第一次拒絕毒品檢測 | 27萬元 | 27萬元 |
| 10年內第二次拒測 | 45萬元 | 45萬元 |
| 第三次起拒測 | 前次罰鍰再加18萬元 | 前次罰鍰再加18萬元 |
上述違規都須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毒駕或拒測10年內第二次起,公路主管機關還可公布違規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不只汽機車,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等慢車毒駕,依第73條可罰2,400元至1萬2,000元,並當場禁止駕駛。其中,微型電動二輪車還須移置保管。
毒駕駕照吊銷多久?什麼情況終身不能考?
新制將毒駕處分從原本吊扣駕照1至2年,加重為直接吊銷,3年內不得重新考照。首次拒絕毒品檢測同樣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10年內第二次拒測,5年內不得考照。
即使沒有開車,只要經警察機關確認吸食毒品,駕照也會被吊銷,2年內不得重新考照。
以下兩種情況,終身不得考領駕照:
- 毒駕或拒測肇事,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
- 不得考照期間累計達6年。第一次毒駕停考3年,第二次再停考3年,累計達6年門檻,等於第二次毒駕就可能終身不得考照。
想重新取得駕照,還須依規定完成毒駕防制教育、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其中因毒駕或經警察確認吸毒而遭吊銷者,重新考驗合格後,還須1年內沒有再犯,才會核發駕照。
如果駕照遭吊銷期間仍開車上路,除了無照駕駛罰鍰,還要加罰3萬6,000元,並沒入車輛;若駕駛聯結車、大客車或大貨車,加罰額度為8萬元。
此外,因毒駕遭吊銷駕照期間,若再開別人的車毒駕,罰鍰還要加重二分之一。
除了毒駕,台中重機停車新制11/1上路
除了毒駕新制,台中市也將在11月1日開放大型重機停放全市公有路邊機車停車格及機慢車停放區,停車費比照各路段一般機車費率及收費時段。
停放時須遵守以下規定:
- 一格一車:每格原則上只能停一輛大型重機。
- 不得超線:車身須完整停在格線內,並依標示方向停放。
- 車身過大:若無法停進單一機車格,應改停機慢車停放區或汽車格,不可斜跨兩個機車格。
其中,機慢車停放區可依現場空間直向或斜向停放,但車身不能超出標線。
人行道、騎樓不在開放範圍,私人及路外停車場也不適用這項新制。月票則須依車格屬性使用,機車月票不能折抵汽車格停車費。
違規停車仍可依第56條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由於各縣市開放範圍與停放方式不同,重機騎士跨縣市停車前,仍應確認當地規定及現場標示。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交通部168交通安全入口網:毒駕將嚴懲!交通部強化源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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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初稿為AI編撰,整理.編輯/林育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