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打算修公路法,拉高違規營業罰鍰到2500萬元,但法案還沒上路前,UBER全球董事暨首席顧問David Plouffe,已經先抵台暢談共享經濟重要性,他認為Uber目前的合法性爭議,不能只用傳統計程車業 VS. Uber這樣的衝突點來看待,重點是如何讓城市更美好,「面對共享經濟挑戰,領導人應該要有勇氣和決心。」
臺灣想成為亞洲矽谷,Uber首席顧問說該對共享經濟更有善
受邀參加「科技政變–政府3.0時代,贏戰國際,台灣 in or out?」論壇」座談會,Plouffe表示Uber並不想造成競爭對立,而是要創造新市場。
目前全世界已經有許多地方通過共享經濟相關法案,如北美、加拿大、墨西哥、巴西、菲律賓等等,「我們相信管制,但是最後你會想要抓住每個機會超越障礙」。
Plouffe表示,臺灣目前才宣告要成為「亞洲矽谷」,如果將新創公司拒於千里之外,想傳遞出來的訊息就會打折扣、形象也不好。
Uber看傳統計程車反彈 首席顧問:業主聲音比司機大
但撇除政府法規、管制障礙,Uber在臺灣仍然面對傳統計程車反彈,對此Plouffe則說,Uber在部分國家能讓計程車司機使用Uber平台載客,「所以這是讓司機有更多選擇」,許多司機是被業主告知這個產業會消失,目前臺灣的計程車司機受限法規不能加入Uber,政府反而應該降低門檻,給司機自主選擇權。
會後接受專訪時,Plouffe也進一步指出,Uber對臺灣的兩大貢獻,在於「創造工作機會」和「創造友善的汽車環境」,儘管它不是唯一解方,卻成功改變了現況,如果可以因此讓更多人改善財務狀況,或是讓都市擁擠車潮少了一些,就能算是改變契機。
與會參與討論的立委許毓仁則認為,修改公路法要重罰Uber相當不可思議,這會影響其他國家怎麼看臺灣這個市場,「如果我們拿著一根棍子不斷打你,你不喜歡就出去,這樣是很糟糕的。」
他強調,新加坡已經通過立法讓無人車可以上路駕駛,也跟無人車新創合作實驗,「臺灣為什麼不能成為新創產業實驗的場域」,政府應該自詡當全世界對創新最友善的地方,不要因為要擋Uber,把所有新創產業擋掉,所以未來打算提數位經濟基本法草案,排除較大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