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數位電視服務產業鏈概況
一般數位電視價值鏈,包含電視廣播業者體系,負責數位電視節目製作、廣告安排與提供頻譜做為廣播或單播之用;電信業者體系,負責加值內容提供與提供寬頻 Broadband服務如WiMax或行動通訊服務如3G等回傳系統提供進一步的互動服務;而終端業者體系,則提供用戶收視數位電視之終端產品,包含液晶 電視、筆記型電腦與手機等收視用產品。
圖一 數位電視服務價值鏈體系
上述價值鏈活動可同時簡化為四類業者,包含(1)內容提供者(Content Provider)-負責節目內容製作與安排、(2)頻道整合業者(Content Aggregator/Packager)-負責節目內容採購與節目預算編制等、(3)數位電視營運業者(DTV Operator/Broadcaster)-負責節目內容傳送至用戶終端與安排互動回傳內容並提供訊號傳輸解決方案、(4)終端接收業者 (Terminal Set Maker)-提供接收終端產品如液晶電視、數位機上盒等硬體設備。
圖二 台灣數位電視服務價值鏈參與業者
台灣數位電視相關廠商
台灣數位電視服務供應鏈產業體系中,包含提供數位地面廣播接收的家電製造業者如大同、聲寶等廠商提供內建數位調諧器的整合式數位電視機 (Integrated Digital TV, iDTV)外,由於互動性需求需搭配基礎網路設施,因此諸如數位聯合電信等電信業者亦投入此領域中。
此外近年來亦有部分電信廠商投入如網路電視(Connected TV)的開發與應用,並嘗試利用自身的數位電視整合系統與電視終端產品業者建立合作關係,同時帶動數位電視服務設備與周邊加值服務的發展,包含三星 (Samsung) 搭配中華電信的寬頻網路提供上網電視等。
前述數位電視所需終端設備,目前已吸引眾多電視設備與電信系統業者投入。台灣業者過去在液晶電視與電信設備方面建立起的全球領導地位,已帶動相關產 業持續追求這個新興服務領域;台灣電信廠商如中華電信與液晶電視業者如大同等,更將數位除台灣電信廠商如中華電信與液晶電視業者如大同等,將數位電視視為 高成長潛力的新興產品外。
以台灣本土市場而言,除了電視廣播業者在數位電視服務扮演關鍵角色外,未來服務提供業者亦扮演重要關鍵角色,目前雖以電信服務業者如中華電信為主, 其同時扮演系統整合角色,提供網路電視的多媒體隨選電視服務。然在未來產品多元連網聚合趨勢下,終端家電業者將進一步進入內容服務提供,以增加產品差異 性。
上游關鍵零組件業者對新功能的開發與高畫質面板的供應更是數位電視服務中最重要的一環,舉凡提供更好的壓縮技術晶片與兩倍速/四倍速畫面更新率的液晶面板等先進產品技術能力,將是台灣數位電視廠商網後在硬體方面勝出關鍵。
圖三 數位電視服務產業鏈體系
以台灣數位電視服務產業而言,目前投入廠商多來自不同產業價值體系,因此在不同領域間進行整合服務將面臨高度挑戰。由於電信服務業者、數位電視廣播 業者與終端電視產品業者之間的產業領域各有不同背景,因此對產業標準、產品品質、信賴度等要求大相逕庭,如何在不同領域間整合其功能設計概念與發掘異業商 業服務模式,將成產業發展關鍵議題。
圖四 數位電視服務價值體系整合與商機缺口
我國數位電視服務產業價值缺口
相較於歐、美、日本等成熟市場,台灣數位電視產業雖然投入較晚,但在硬體製造與關鍵零組件開發能力優勢下,產業鏈快速成形。
在硬體製造方面,台灣業者在關鍵零組件耕耘甚深,尤其在液晶面板方面,目前全球僅南韓、台灣、日本與中國等國家有能力生產,而台灣在奇美、友達等面板大廠帶動下,配合上游其他面板零組件廠商,不僅生產能力僅次韓國,研發新功能能力更已形成一股不容小覷的勢力。
在2009年Display Taiwan其同時展出多種配合高畫質數位電視內容觀賞所需的面板功能,如強調超越CRT動態畫面效果的四倍速/240Hz畫面更新率與清楚呈現3D內容之裸視光柵式3D面板等先進技術。
另在數位電視晶片方面,目前台灣廠商如聯發科(MTK)與晨星(MStar)等廠商在經過多年努力後,其2008年數位電視晶片出貨已分列全球前五 大。相關晶片不僅獲日韓大廠,如Samsung、LG、Sony採用,同時也針對不同客戶推出各種具成本優勢的晶片,如美國品牌Vizio便是選用台廠數 位電視晶片,進一步加強其成本競爭力,因此得以價格戰迅速打入北美市場。
台灣IC設計廠在數位電視晶片的努力上,不僅重演當年主導DVD晶片價格快速滑落的成本大戰,更在產品新功能設計上有卓越表現,包含提供數位產品無線匯流功能(Wireless),目前正積極整合不須經壓縮即可傳輸高畫質影像的無線晶片等。
對於電視整機系統組裝廠方面,台灣品牌業者雖陸續推出對應地面廣播標準的數位電視機,不過在畫質表現與品牌價值及產品功能上仍有不足處。其次在代工 訂單方面,目前仍以品牌大廠的中低階產品為主,雖有能力做ODM開發製造,但對於尖端技術的數位電視則仍屬於研發階段,MIC估計2009年台灣液晶電視 產業出貨可達2500萬台,因此若代工業者能有機會研發並爭取高階訂單製作,則對獲利表現與先進技術發展將有甚大助益。
發展高品質的數位內容,是數位電視市場能高度發展的重要關鍵。目前數位內容提供者包含(1)以提供數位地面廣播服務的五家無線電視台,(2)數位有 線電視業者如東森媒體、中嘉網路與凱擘等有線電視經營業者(Multiple System Operator;MSO)利用數位機上盒(Set-Top-Box;STB)提供數位內容服務,(3)利用數位寬頻服務提供數位內容服務業者如中華電信 與聯合數位電信在IPDC網路架構上推出MOD服務,(4)數位行動電視服務業者如中華電信、遠傳電信、台哥大等業者,搭配DVB-H標準提供服務內容。
相對於眾多業者競相投入前述數種傳輸方式以提供數位電視服務,關鍵的電視內容方面卻難以跟上消費者需求。尤其是行動電視方面,針對手機等尺寸較小之 手持式產品所開發的電視內容仍相當缺乏,另強調身歷其境的全景式3D內容節目,儘管目前液晶電視面板已可支援,不過相關節目與商業加值服務及廠商營運模式 仍有不足之處。
數位電視吸引民眾換機的主要驅動力在於「高畫質電視」(High Definition TV;HDTV)的出現,其在影音表現上明顯優於傳統電視,傳統類比電視的畫面約僅有20萬畫素,標準數位電視畫面約為30萬畫素,而HDTV 則高達200萬畫素,其畫質細膩程度在人物肌膚紋理與烏黑髮絲間更顯層次分明,在今日價格已廣被市場接受下,未來數位電視發展仍須取決於節目內容上。
同時數位電視服務應用在各種終端產品包含液晶電視、筆記型電腦與行動電話等方面,如何提供適切的硬體功能以應用數位電視服務也是另一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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