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主張Google的Android作業系統使用之Java相關專利,造成的損失達36.5億美元。
目前每天有70萬Android新裝置啟用,皆用到甲骨文的Java API著作權,該公司估算每天的啟用裝置,將能為Google帶來1000萬美元的行動廣告收入,換算成整年為36.5億美元。這和Google去年10月宣稱的每年25億收入整整差了10億美元。
為何雙方的數字差距那麼大?理由很難說,因為甲骨文並未解釋如何計算出這個數字,專利新聞部落格FOSS Patents的Florian Mueller認為,甲骨文的數字可能是基於每個Android用戶每年可以創造14美元廣告收入的假設。但是這個推估也不盡合理。
而36.5億美元的數字,也和甲骨文宣稱Google造成總損失的61億美元相差甚遠,甲骨文的解釋是36.5億的數字並未反映Android產生的所有利潤,包含Android Market上的收入、Android相關的服務、Google+的新用戶來源,以及讓Google得以進入行動市場及建立硬體夥伴關係的機會。
作者更正:文章前面提到的25億美元其實不只局限於Android的收入,還包含Google所有的行動營收,因此甲骨文估算的數字和Android產生營收的差距實際上更大。
來源:AllThing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