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智權報】 從零專利到邁向300多,小米手機專利地圖大公開,充分展現擺脫山寨形象的決心
【北美智權報】 從零專利到邁向300多,小米手機專利地圖大公開,充分展現擺脫山寨形象的決心
2013.05.09 | 科技

在眾米粉(註:小米暱稱其粉絲為米粉)的期待下,小米手機終於搭配遠傳電信,開始在台灣銷售了。在4月23日小米手機舉行的台灣媒體&米粉首見會中,小米科技CEO雷軍指出目前小米手機已申請了300多項專利,而且預計在未來3年內,申請專利的總數要破千。從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SIPO)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4月30 日為止,小米科技已公開的中國專利申請數為323件,其中發明專利284件、實用新型專利6件、及外觀設計專利33件。小米公司成立於2010年4月,距今剛好3年,在短短3年內從零專利到「邁向」300多件,充分顯示小米手機要擺脫山寨形象的決心,也為其創新的靈魂作了很好的詮釋。

大約在一年半前,筆者在北美智權報54期發表了一篇題為《小米手機的迷思:有龐大的市場支撐就不需要專利保護?》的文章,當時小米手機只有10件外觀設計專利,而且在小米手機在大陸於2011年8月16日正式發佈,9月5日開放網路預訂,到10月20日正式出貨及透過小米網正式發售為止,小米只是一支零專利的手機;它的第一個專利(外觀設計)是在2012年1月4日才正式公告的。當時業界很多人都不太看好小米手機,認為它只是眾多中國山寨手機之一,只不過是行銷手法成功而已。然而,從小米手機正式問市到現在不到2年,小米(或者是說雷軍)的企圖心除了從跨足海外市場可見一斑外,其專利申請數目也是可以佐證。

山寨的外表 創新的靈魂?

也許小米的手機的外觀還是很像Iphone,雷軍的個人秀方式跟賈伯斯也有那麼一點點雷同,但在許多人批評為山寨的外觀下,小米擁有無比貼心的創新靈魂,因為它的發明創意很多時候都是從使用者角度出發而產生出來的。智慧型手機的靈魂其實是它的軟體,當小米已經掌握到消費者的核心需求時,外觀就會變得沒那麼重要了。有網友說他的Samsung Note 也是刷了小米的MIUI(米柚)才活過來的、也有人拿HTC的手機去刷MIUI,所以智慧型手機到最後還是要靠軟實力才成。

表1以以2006年的IPC國際專利分類第8版為主要基礎,整理了小米手機284件發明專利申請案的類別。有一點要強調的是這284件只是發明專利申請案,而且是在公開階段而已,尚未正式取得專利;其中有一些案子是在發明申請案送件18個月內按規定公開的,但也有不少是主動申請提前公開的。

從表一所見,在小米284件中國發明專利申請案中,有近一半是落在G06F (電子數位資料處理) 的範疇,而在這個範疇中占比較大宗的是G06F 17/30:資料檢索及其資料庫結構、G06F 3/048:使用圖形介面之互動技術、例如視窗、圖示 (ICON)、選單(MENUS)。其實這些專利項目與小米手機2S的特殊性能是相對應的,像雷軍在首見會上花了很多時間介紹小米手機2S貼心的電話簿及聯絡人的分級(自動歸類)搜尋及顯示功能,這就是「G06F 17/30:資料檢索及其資料庫結構」的專利技術。

雷軍現場Presentation的功能真不是蓋的

此外,當天雷軍也提到一個小米2S在拍照上的特殊功能,就是在拍團體照時常常會有一個人缺席(就是掌鏡人),而自拍的功能又有很多限制,效果不盡完美,因此小米手機2S有一項很特殊的功能,就是當被拍的人準備好之後,只要在鏡頭前輕鬆的喊「拍」或是「照」,手機就會自動拍攝;針對這項功能,小米便申請了一件名稱為「聲控拍攝方法、裝置及終端」的專利,由此可見小米在產品經營上的用心,也開始著重專利保護了。

**表1.****小米科技發明專利 (****已公開)****之IPC****分類**
IPC主分類號 (至第3層)描述數量備註
G06F電子數位資料處理102占比較大宗的為G06F 17/30:資料檢索及其資料庫結構、G06F 3/048:使用圖形介面之互動技術、例如視窗、圖示 (ICON)、選單(MENUS)
H04M電話通信49占比較大宗的為H04M 1/725: 無線話機
H04L數位資信之傳輸,例如電報通信40占比較大宗的為H04L 12/58:信息交換系統、H04L 29/08:傳輸控制規格,例如數據鏈級控制規程
H04W無線通訊網路37 
H04N影像通信,例如電視12 
H02J 供電或配電裝置之電路系統;電能儲存系統8 
G06T一般影像資料處理或產生6 
H01R 導電連接、一組相互絕緣的電連接元件之結構組合、連接裝置、集電器4 
G01R測量電變量;測量磁變量2 
G01C量測距離、水平或方位2 
G09G 對用靜態方法顯示可變資料的指示裝置進行控制之裝置或電路2 
H04R 揚聲器、微聲器、留聲機的拾音器、或頖似的音響機械轉換器、助聽器、公眾演講系統2 
H04B傳輸2 
G01B 長度、厚度,或類似線性尺寸之計量1 
G01V 地球物理;重力量測;物質和物體的探測,示蹤物1 
G06Q 專門適用於行政、管理、商業、經營、監督、或預測目的的數據處理系統或方法1 
G07C時間登記器或出勤登記器1 
G11B 基於記錄載體與轉掖器之間之相對運動而實現的資訊儲存1 
H02M 交流與交流之間、交流與直流之間、或直流與直流之間用於電源或類似的電力系統之變換設備1 
H04S立體聲系統1 
H01M 用於直接轉變化學為電能的方法或裝置,例如電池組1 
H05B電熱;其他類目不包括的電氣照明1 
H05F靜電,自然發生的電1 
H02H緊急保護電路裝置1 
H04K保密通信、對通信之干擾1 
E05B鎖、其附件、手銬1 
C25D 覆蓋之電池或電容生產之工藝方法;電鑄;以電解聯接工件;其裝置1 
B60R 其他類不包括的車輛、車輛配件或車輛部件1 
資料來源:SIPO、北美智權;李淑蓮製表                       日期:2013年5月1日 註:以2006年國際專利分類(第8版)為主

提早公開有什麼好處?

表2整理了小米發明專利的申請時程,從表中可見,小米發明專利的申請大多集中在2012年下半年,其中2012年第4季就申請了161件,超過其總申請量(284件)的半數,很明顯的可以看出小米是在努力衝刺其專利的數量。其實,除了拚命遞交申請案外,其提前公開的比例也是相當高,占近9成的比例,究竟提前公開有什麼好處呢?

小米手機許多使用者介面由網友自行研發,連這樣的介面也有

根據中國專利法第34條的規定,中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會公佈,而公佈是進行實質審查前必經的階段。所謂的提前公開是指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有優先權的自優先權日起,申請人可要求提前公開其專利申請,並應提交提前公開聲明。對於要求提前公開的發明專利申請,在申請經初步審查合格後,即可進入公開程序,一般自申請日起6~10 個月即可公佈,最快的甚至縮短至自申請日起3個月後便可公佈。如果以申請日起18個月為公佈時程,即表示小米手機於2012年起所有申請的發明專利都是提早公開的;其於2013年1月申請的5件專利均是在4月公佈的,距離申請送件時間只有短短3個月。

雖然很多專利申請人都不傾向提前公開其申請內容,但是,提前公開申請內容有時候對申請人也是有利的。很多時候企業申請的發明專利是即將投入市場的成型產品,在申請了相應的發明專利後,企業即可放心地將該產品上市;或者,企業在申請發明專利後,就可以通過廣告或展覽會對該發明專利進行廣泛宣傳,詳細介紹。當第三人通過購買的產品或宣傳資料獲知所述發明專利後,將有可能實施該發明專利。那麼,申請人如果要求了提前公開,則可以儘早獲得「臨時保護」。(註1)

不知道為什麼發表會上為什麼一直打空機價,空機價越便宜對電信公司越不利,沒有人想要綁約的

不過,小米手機提早公開申請案會不會是另一種展示實力的方式呢?這個問題非常值得思考。但有趣的是雷軍似乎對小米的專利不太感興趣,當被問到專利問題時即匆匆帶過,一談到軟體及應用時即眉飛色舞,十足科技發燒友的本色。

表2. 小米科技發明專利申請時程
年份月份數量年份月份數量
201135201231
 41 41
 612 52
 88 611
 105 716
 112 839
    915
**小計** 33 1046
    1176
201315 1239
**小計** 1**小計** 246
**總數**  **284**
資料來源:SIPO、北美智權;李淑蓮製表       日期:2013年5月1日

小米邁向國際之路仍然漫長 但值得關注

台灣是小米手機海外的第一台,相較於華為、中興及聯想,小米國際化的腳步仍有待加強,特別是其284件發明專利申請案只是中國專利,美國、甚至台灣專利均缺席。雖然小米也可能以中國為第一案,再循PCT國家階段模式進入美國,但前提小米的專利品質一定要很好,不然也是會充斥著被競爭對手以專利無效作手段而打掉的風險。

不過,小米對專利保護的重視也顯現了其在市場上永續經營及不斷創新的決心,值得長期關注。另一方面,台灣的品牌手機也不應掉以輕心,是全力備戰的時候了。


這位是首見會中真正的米粉,手機是他自己的

註1: 根據中國專利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也就是獲得所謂「臨時保護」。如果從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公告日才開始法律保護,那麼,就存在從發明專利申請公開到授權公告這一期間的保護真空期。換句話說,如果不對該真空期的發明專利申 請進行任何性質的保護,那麼,社會公眾可以在此期間免費實施該發明專利申請所公開的技術方案,顯然這種情況是不利於鼓勵發明創造,反而有損發明專利權人積極性的。因此,為了更大程度地保護發明專利權人的利益,中國在專利法中確立了發明專利的臨時保護措施。

轉載自北美智權報

 

關鍵字: #專利 #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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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式商務來襲:萬事達卡與NCCC攜手產業打造信任新基礎
代理式商務來襲:萬事達卡與NCCC攜手產業打造信任新基礎

隨著代理式 AI(AI Agent)的快速普及,其在商務交易中的應用也從智慧搜尋、商品比價一路延伸至自主下單,逐步形塑出全新的代理式商務(Agentic Commerce)模式。為因應此一趨勢,萬事達卡攜手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NCCC)於 15 日舉辦「 AI 時代支付安全與數據信任高峰會」,匯聚產官學界專家共同交流,深入探討代理式商務下的支付授權與驗證機制,以及 AI 時代金融監理的演進與詐欺防治重點。

萬事達卡台灣區董事總經理陳懿文表示,無論交易是由人或代理式 AI 發起,都應該在安全可信的環境中完成,萬事達卡將持續強化支付安全的把關能力,不僅著眼於風險控管,更期望將「信任」轉化為未來創新的基礎與成長動能。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董事長桂先農則認為,面對 AI 浪潮,支付安全已不再只是技術問題,更要在消費體驗、數據運用與隱私保護之間取得動態平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表示,金管會未來將持續秉持安全與發展並進的原則,致力於打造可信賴、穩健且具有包容性的環境,加速金融 AI 應用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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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特別出席,表示金管會核心理念為「負責任創新」,並於2025 年成立『金融科技產業聯盟』,期待結合金融周邊單位與金融機構的力量,打造可信任及穩健的AI 金融應用環境。
圖/ 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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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達卡台灣區董事總經理陳懿文(左)攜手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董事長桂先農(右)致詞不約而同提到:面對 AI 浪潮,支付安全將會是如何在消費體驗、數據運用與隱私保護之間取得動態平衡的治理課題。
圖/ 數位時代

AI Agent 重新定義消費旅程,萬事達卡提 4 大要素保障支付安全

Google Cloud 台灣技術總經理林書平認為,代理式商務正在重新定義消費旅程,而 Universal Commerce Protocol(UCP)則是支撐這場變革的關鍵。他表示,UCP 就好像電商界的 Type-C 接口,可以串聯不同代理式 AI 與電商平台後台系統,讓代理式 AI 可以根據消費者需求,自主完成商品搜尋與推薦、比價到下單的交易流程,打造更即時、更個人化的消費體驗。

在此情況下,支付不再只是交易流程中的最後一步,而是串聯個人化服務、授權機制、風險控管與信任的核心環節。萬事達卡數據與顧問服務部資深副總裁戴輝瑾指出,要確保代理式商務下的交易安全,必須具備 4 個關鍵要素,包括可驗證代理式 AI 身份、明確的使用者授權、確保代理式 AI 執行的任務沒有超出授權範圍,以及在發生爭議時,能透過公開透明且可追溯的機制進行處理,確保各方權益。

此外,他也強調,風險管理不應侷限於付款當下,需從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後到持續性的監控,建立端到端的治理架構。為此,萬事達卡推出多元解決方案強化整體防護能力,包括以 Identity Solution 強化數位身分驗證、以 Decision Intelligence Pro 提升即時風險判斷能力、透過 Ethoca 優化爭議處理流程,以及藉由 Recorded Future 提供即時網路威脅情報,全面覆蓋交易生命週期,打造更完整的支付安全生態系。

AI 監理邁入新階段,以信任為核心的監管新框架

從監理角度來看,AI 所帶來的變革也同步改寫治理思維。金管會銀行局局長童政彰指出,監理機關不僅要加強國際合作,更應深化與金融業及科技業的對話,建立更開放且具前瞻性的監理模式。進一步針對代理式商務來看,政大金融AI創新中心主任王儷玲認為,金融監理重心應由模型與資料管理,轉向代理式 AI 安全,尤其當 AI 可以代理消費者進行支付時,如何確保代理式 AI 在授權範圍內執行交易,將成為未來的監理重點。

在國際監理趨勢方面,萬事達卡數據與顧問服務部副總裁 Audrey Wong 分析亞太與全球支付生態並指出,AI 時代的監管核心已轉向「以信任為基礎」,金融業在應用 AI 時,必須具備可解釋性、可問責性與可稽核性,確保決策透明且可追溯。同時,隨著詐騙與洗錢行為跨境化,監理機制也應向外延伸,確保跨境一致性,並透過如 ISO 20022 等標準強化資料透明與治理能力。

回到金融機構實務面,國泰世華銀行數據長梁明喬表示,代理式 AI 將對既有支付與風控機制帶來結構性改變,以信用卡支付為例,過往的驗證重點在於是否為本人,但在代理式 AI 情境下,則轉變為驗證 AI 的身份、授權來源與行為意圖。未來,隨著代理式 AI 的普及發展,授權與權限管理將變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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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對談以「AI 時代的資安監管趨勢與企業應對策略 」為題,左起邀請:數位時代總編輯 王志仁主持及重磅與談人國立政治大學金融 AI 創新中心主任 王儷玲、國泰世華銀行數據長 梁明喬及萬事達卡數據與顧問服務部副總裁 Audrey Wong與會。
圖/ 數位時代

AI 詐騙升級,聯防機制成新關鍵

最後,本場研討會亦聚焦討論 AI 造成詐欺風險升級的議題。台灣大哥大資訊長蔡祈岩觀察,詐騙已從單一管道演變為跨平台、跨場景的複合型攻擊,尤其是假冒「代理式 AI 」的詐騙手法,透過對話引導消費者提供個資與支付資訊,正成為新興且高風險的威脅來源。

萬事達卡 Franchise Innovation 副總裁Dennis Koh 進一步歸納出 3 大詐欺發展趨勢。第一,Deepfake 服務化使詐騙門檻與成本大幅降低。第二,詐欺行為跨境化與遠端化,已經突破地理限制、走向全球攻擊。第三,社交工程從大量投放釣魚信件,轉為高度個人化、難以辨識的精準攻擊。

面對詐欺手法持續演進,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風險管理部資深協理李錦堯表示,聯卡中心正透過區塊鏈與FIDO生物識別技術,打造無密碼的數位身分認證系統,並結合AI數據模型提升TRACE風險預警系統的效能。未來,聯卡中心將持續優化模型,並建立跨機構資料共享的聯防機制,整合發卡機構與國際組織資源,以提升整體防詐能力,對抗日益複雜的詐欺攻擊。

代理式商務將為消費者帶來更好的消費與支付體驗,但同時也對安全、治理與信任造成更大的影響,促使產業必須從單點防護走向跨機構、跨生態系的整體治理思維。在此趨勢下,萬事達卡將持續扮演關鍵推動者角色,攜手監理機關與產業夥伴,強化支付安全標準,推動台灣支付產業的監管框架與創新發展,打造兼顧效率與信任的數位商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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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AI 代理經濟下的詐欺防制與個資挑戰,本論壇特別邀請台灣大哥大資訊長 蔡祈岩、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風險管理部資深協理 李錦堯、萬事達卡Franchise Innovation副總裁 Dennis Koh交流趨勢觀點。
圖/ 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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