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智權報】 從零專利到邁向300多,小米手機專利地圖大公開,充分展現擺脫山寨形象的決心
【北美智權報】 從零專利到邁向300多,小米手機專利地圖大公開,充分展現擺脫山寨形象的決心
2013.05.09 | 科技

在眾米粉(註:小米暱稱其粉絲為米粉)的期待下,小米手機終於搭配遠傳電信,開始在台灣銷售了。在4月23日小米手機舉行的台灣媒體&米粉首見會中,小米科技CEO雷軍指出目前小米手機已申請了300多項專利,而且預計在未來3年內,申請專利的總數要破千。從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 (SIPO)的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4月30 日為止,小米科技已公開的中國專利申請數為323件,其中發明專利284件、實用新型專利6件、及外觀設計專利33件。小米公司成立於2010年4月,距今剛好3年,在短短3年內從零專利到「邁向」300多件,充分顯示小米手機要擺脫山寨形象的決心,也為其創新的靈魂作了很好的詮釋。

大約在一年半前,筆者在北美智權報54期發表了一篇題為《小米手機的迷思:有龐大的市場支撐就不需要專利保護?》的文章,當時小米手機只有10件外觀設計專利,而且在小米手機在大陸於2011年8月16日正式發佈,9月5日開放網路預訂,到10月20日正式出貨及透過小米網正式發售為止,小米只是一支零專利的手機;它的第一個專利(外觀設計)是在2012年1月4日才正式公告的。當時業界很多人都不太看好小米手機,認為它只是眾多中國山寨手機之一,只不過是行銷手法成功而已。然而,從小米手機正式問市到現在不到2年,小米(或者是說雷軍)的企圖心除了從跨足海外市場可見一斑外,其專利申請數目也是可以佐證。

山寨的外表 創新的靈魂?

也許小米的手機的外觀還是很像Iphone,雷軍的個人秀方式跟賈伯斯也有那麼一點點雷同,但在許多人批評為山寨的外觀下,小米擁有無比貼心的創新靈魂,因為它的發明創意很多時候都是從使用者角度出發而產生出來的。智慧型手機的靈魂其實是它的軟體,當小米已經掌握到消費者的核心需求時,外觀就會變得沒那麼重要了。有網友說他的Samsung Note 也是刷了小米的MIUI(米柚)才活過來的、也有人拿HTC的手機去刷MIUI,所以智慧型手機到最後還是要靠軟實力才成。

表1以以2006年的IPC國際專利分類第8版為主要基礎,整理了小米手機284件發明專利申請案的類別。有一點要強調的是這284件只是發明專利申請案,而且是在公開階段而已,尚未正式取得專利;其中有一些案子是在發明申請案送件18個月內按規定公開的,但也有不少是主動申請提前公開的。

從表一所見,在小米284件中國發明專利申請案中,有近一半是落在G06F (電子數位資料處理) 的範疇,而在這個範疇中占比較大宗的是G06F 17/30:資料檢索及其資料庫結構、G06F 3/048:使用圖形介面之互動技術、例如視窗、圖示 (ICON)、選單(MENUS)。其實這些專利項目與小米手機2S的特殊性能是相對應的,像雷軍在首見會上花了很多時間介紹小米手機2S貼心的電話簿及聯絡人的分級(自動歸類)搜尋及顯示功能,這就是「G06F 17/30:資料檢索及其資料庫結構」的專利技術。

雷軍現場Presentation的功能真不是蓋的

此外,當天雷軍也提到一個小米2S在拍照上的特殊功能,就是在拍團體照時常常會有一個人缺席(就是掌鏡人),而自拍的功能又有很多限制,效果不盡完美,因此小米手機2S有一項很特殊的功能,就是當被拍的人準備好之後,只要在鏡頭前輕鬆的喊「拍」或是「照」,手機就會自動拍攝;針對這項功能,小米便申請了一件名稱為「聲控拍攝方法、裝置及終端」的專利,由此可見小米在產品經營上的用心,也開始著重專利保護了。

**表1.****小米科技發明專利 (****已公開)****之IPC****分類**
IPC主分類號 (至第3層)描述數量備註
G06F電子數位資料處理102占比較大宗的為G06F 17/30:資料檢索及其資料庫結構、G06F 3/048:使用圖形介面之互動技術、例如視窗、圖示 (ICON)、選單(MENUS)
H04M電話通信49占比較大宗的為H04M 1/725: 無線話機
H04L數位資信之傳輸,例如電報通信40占比較大宗的為H04L 12/58:信息交換系統、H04L 29/08:傳輸控制規格,例如數據鏈級控制規程
H04W無線通訊網路37 
H04N影像通信,例如電視12 
H02J 供電或配電裝置之電路系統;電能儲存系統8 
G06T一般影像資料處理或產生6 
H01R 導電連接、一組相互絕緣的電連接元件之結構組合、連接裝置、集電器4 
G01R測量電變量;測量磁變量2 
G01C量測距離、水平或方位2 
G09G 對用靜態方法顯示可變資料的指示裝置進行控制之裝置或電路2 
H04R 揚聲器、微聲器、留聲機的拾音器、或頖似的音響機械轉換器、助聽器、公眾演講系統2 
H04B傳輸2 
G01B 長度、厚度,或類似線性尺寸之計量1 
G01V 地球物理;重力量測;物質和物體的探測,示蹤物1 
G06Q 專門適用於行政、管理、商業、經營、監督、或預測目的的數據處理系統或方法1 
G07C時間登記器或出勤登記器1 
G11B 基於記錄載體與轉掖器之間之相對運動而實現的資訊儲存1 
H02M 交流與交流之間、交流與直流之間、或直流與直流之間用於電源或類似的電力系統之變換設備1 
H04S立體聲系統1 
H01M 用於直接轉變化學為電能的方法或裝置,例如電池組1 
H05B電熱;其他類目不包括的電氣照明1 
H05F靜電,自然發生的電1 
H02H緊急保護電路裝置1 
H04K保密通信、對通信之干擾1 
E05B鎖、其附件、手銬1 
C25D 覆蓋之電池或電容生產之工藝方法;電鑄;以電解聯接工件;其裝置1 
B60R 其他類不包括的車輛、車輛配件或車輛部件1 
資料來源:SIPO、北美智權;李淑蓮製表                       日期:2013年5月1日 註:以2006年國際專利分類(第8版)為主

提早公開有什麼好處?

表2整理了小米發明專利的申請時程,從表中可見,小米發明專利的申請大多集中在2012年下半年,其中2012年第4季就申請了161件,超過其總申請量(284件)的半數,很明顯的可以看出小米是在努力衝刺其專利的數量。其實,除了拚命遞交申請案外,其提前公開的比例也是相當高,占近9成的比例,究竟提前公開有什麼好處呢?

小米手機許多使用者介面由網友自行研發,連這樣的介面也有

根據中國專利法第34條的規定,中國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發明專利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要求的,自申請日起滿18個月即會公佈,而公佈是進行實質審查前必經的階段。所謂的提前公開是指發明專利自申請日起,有優先權的自優先權日起,申請人可要求提前公開其專利申請,並應提交提前公開聲明。對於要求提前公開的發明專利申請,在申請經初步審查合格後,即可進入公開程序,一般自申請日起6~10 個月即可公佈,最快的甚至縮短至自申請日起3個月後便可公佈。如果以申請日起18個月為公佈時程,即表示小米手機於2012年起所有申請的發明專利都是提早公開的;其於2013年1月申請的5件專利均是在4月公佈的,距離申請送件時間只有短短3個月。

雖然很多專利申請人都不傾向提前公開其申請內容,但是,提前公開申請內容有時候對申請人也是有利的。很多時候企業申請的發明專利是即將投入市場的成型產品,在申請了相應的發明專利後,企業即可放心地將該產品上市;或者,企業在申請發明專利後,就可以通過廣告或展覽會對該發明專利進行廣泛宣傳,詳細介紹。當第三人通過購買的產品或宣傳資料獲知所述發明專利後,將有可能實施該發明專利。那麼,申請人如果要求了提前公開,則可以儘早獲得「臨時保護」。(註1)

不知道為什麼發表會上為什麼一直打空機價,空機價越便宜對電信公司越不利,沒有人想要綁約的

不過,小米手機提早公開申請案會不會是另一種展示實力的方式呢?這個問題非常值得思考。但有趣的是雷軍似乎對小米的專利不太感興趣,當被問到專利問題時即匆匆帶過,一談到軟體及應用時即眉飛色舞,十足科技發燒友的本色。

表2. 小米科技發明專利申請時程
年份月份數量年份月份數量
201135201231
 41 41
 612 52
 88 611
 105 716
 112 839
    915
**小計** 33 1046
    1176
201315 1239
**小計** 1**小計** 246
**總數**  **284**
資料來源:SIPO、北美智權;李淑蓮製表       日期:2013年5月1日

小米邁向國際之路仍然漫長 但值得關注

台灣是小米手機海外的第一台,相較於華為、中興及聯想,小米國際化的腳步仍有待加強,特別是其284件發明專利申請案只是中國專利,美國、甚至台灣專利均缺席。雖然小米也可能以中國為第一案,再循PCT國家階段模式進入美國,但前提小米的專利品質一定要很好,不然也是會充斥著被競爭對手以專利無效作手段而打掉的風險。

不過,小米對專利保護的重視也顯現了其在市場上永續經營及不斷創新的決心,值得長期關注。另一方面,台灣的品牌手機也不應掉以輕心,是全力備戰的時候了。


這位是首見會中真正的米粉,手機是他自己的

註1: 根據中國專利法第十三條的規定,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者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也就是獲得所謂「臨時保護」。如果從發明專利申請授權公告日才開始法律保護,那麼,就存在從發明專利申請公開到授權公告這一期間的保護真空期。換句話說,如果不對該真空期的發明專利申 請進行任何性質的保護,那麼,社會公眾可以在此期間免費實施該發明專利申請所公開的技術方案,顯然這種情況是不利於鼓勵發明創造,反而有損發明專利權人積極性的。因此,為了更大程度地保護發明專利權人的利益,中國在專利法中確立了發明專利的臨時保護措施。

轉載自北美智權報

 

關鍵字: #專利 #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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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創智打造 AI Agent 可信可控的治理新解方
中華創智打造 AI Agent 可信可控的治理新解方

過去兩年,企業討論最熱烈的議題無非是「如何導入生成式 AI」;然而,隨著 AI Agent 技術的快速發展,未來幾年,企業關注的焦點很有可能轉向「如何治理 AI Agent」。相較於過去只能被動回應問題的生成式 AI,AI Agent 更像一個虛擬人,可以自主查詢資料、操作系統與執行流程,這也使得 AI 在企業中的角色被重新定義,從單純的輔助工具,正式升級為企業的「數位員工」。

然而,當 AI 被賦予更多權限與自主性時,也意味著企業必須面對全新的治理挑戰。尤其對金融業、公部門等受到高度監管的組織而言,若缺乏完善的權限管理、決策追溯與監控機制,AI 應用將衍生資料安全、法規遵循與營運風險,反而難以真正發揮 AI Agent 的價值。

為此,中華創智推出 AgentHub 平台,協助企業建立符合治理需求的 AI Agent 管理機制,讓 AI 在安全、可信、可控的前提下真正投入營運。

AI 升級「數位員工」:權限與責任歸屬成企業治理深水區

中華創智總經理李柏青認為,在 AI Agent 時代,企業首先必須思考的核心命題是:「我們可以授權它做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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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創智總經理李柏青認為,在 AI Agent 時代,企業首先必須思考的核心命題是:「我們可以授權它做到什麼程度?」
圖/ 數位時代

他指出,AI Agent 若要順利完成一項完整任務,勢必要具備相應的資料存取與系統操作權限。然而,這也正是企業最兩難的地方:一旦賦予 AI 過大的權限,很可能因誤判或操作失誤而引發資料外洩等風險,但若權限不足,又無法真正發揮 AI Agent 的價值。「授權與責任歸屬,正是企業導入 AI Agent 時最難以切割,卻也最關鍵的一環。」李柏青直言。

李柏青的觀察,在第一線客戶身上獲得了印證。中華創智業務行銷副總粟郁杉表示,早在去(2025)年,就有客戶與中華創智討論 AI Agent 的管理模式。不同於過去導入 AI 應用時,多半先從單一部門開始試行,客戶在規劃 AI Agent 時,希望從企業整體出發,讓不同部門、不同職務的員工都能擁有一位 AI 助手。然而,當 AI Agent 的數量快速增加、遍布各部門後,企業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就不只是如何部署,還有如何以系統化的方式進行管理。

正是這些來自客戶的需求與討論,促使中華創智投入開發 AgentHub。「我們的使命是打造一個平台,讓企業能夠快速、安全地使用與管理 AI Agent,」李柏青說,未來企業需要管理的不只是員工,更是一支由 AI Agent 組成的數位工作團隊;而 AgentHub,就是協助企業管理這支團隊的治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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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創智業務行銷副總粟郁杉表示,當 AI Agent 的數量快速增加、遍布各部門後,企業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就不只是如何部署,還有如何以系統化的方式進行管理。
圖/ 數位時代

打造數位員工的「生產履歷」!AgentHub建立可追溯的稽核機制

中華創智技術副總黃文俊強調,AgentHub 管理的不只是 AI Agent 本身,而是AI Agent的全生命週期管理。

企業可在平台上完成 AI Agent 的開發、版本更新、權限設定與部署管理,並透過完整的日誌記錄建立起稽核機制,這項機制能清楚追溯每一隻 Agent 是由誰開發、獲准存取哪些內部資料或系統、由誰負責審查授權,以及哪些員工有權調用。「這就像是 AI Agent 的『生產履歷』,當系統運作遭遇異常或疑慮時,企業才能在第一時間精準追溯責任歸屬。」黃文俊解釋。

黃文俊進一步透露,第一線客戶、特別是金融與政府單位,在實務上特別重視AI Agent 的執行環境與權限邊界,也就是「這隻 Agent 應該活在哪裡」。因此,中華創智在協助企業導入 AgentHub 時,不僅協助建立底層架構與權限管理機制,更會依據不同應用情境,與客戶逐一討論 Agent 的部署方式、資料存取範圍及治理規範,協助企業為不同 AI Agent 建立符合治理要求的執行環境,在兼顧安全與效率的前提下發揮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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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創智技術副總黃文俊強調,AgentHub 管理的不只是 AI Agent 本身,而是AI Agent的全生命週期管理。
圖/ 數位時代
中華創智x數位時代_5 Agent監控和成本.png
AgentHub 也讓管理者能即時掌握每一隻 Agent 的運行狀況——呼叫次數、Token 消耗與成本,都在同一個儀表板上一目了然。協助企業掌握運行狀況並控管支出。
圖/ 中華創智

從 MLOps 到 AgentHub:把 AI 落地經驗延伸到 Agent 時代

面對市場上百花齊放的 AI Agent 平台,AgentHub 最大的差異化優勢,莫過於中華創智多年協助企業導入 AI 的實戰經驗。

黃文俊表示,中華創智過去協助金融、公部門等高度監管產業建置 MLOps 與 LLMOps 平台時,便已深入企業地端環境,相當熟悉資料治理、權限管理、系統介接與法規遵循等。這意味著,企業導入 AI 最容易「撞牆」的痛點,中華創智早已陪同客戶提前走過一遍並逐一克服。這些累積於 MLOps 與 LLMOps 時代的治理經驗,也成為 AgentHub 最重要的設計基礎,讓 AI Agent 能真正融入企業日常營運,而非停留在概念驗證階段。

除了完整的治理機制與企業落地經驗外,AgentHub 的另一項優勢,在於採用 No-Code/Low-Code 開發模式,使用者不需要具備程式能力,只需透過拖拉元件,即可快速打造符合業務需求的 AI Agent,讓真正熟悉業務流程的人,也能成為 AI Agent 的開發者。

然而,「人人都能輕鬆開發」的背後,並不代表「任何人都能隨意上線」。黃文俊指出,在 AgentHub 的架構下,每一隻 AI Agent 投入實戰前,都必須經過嚴謹的審核機制,並留下不容竄改的完整軌跡——從最初由誰開發、經誰核准部署、到由誰負責維運都一目了然;若 Agent 後續表現不如預期或出現偏差,管理者也能決定是否要調整或下架退場。「這就如同企業管理真人員工一樣,必須擁有完善的招募、考核與動態管理流程。」黃文俊生動比喻。

AI Agent 能否真正改變企業,關鍵從來不只是 AI 本身。黃文俊認為,AI 會放大企業原有的優勢,也會放大既有的管理斷點,因此,資料治理、權限管理與 IT 基礎架構,才是企業邁向 AI Agent 時代最重要的基石。

李柏青則指出,真正的挑戰才正要開始。未來企業不僅需要導入 AI Agent,更必須重新思考組織分工、管理制度與營運流程,將 AI Agent 納入企業日常運作的一部分。中華創智期待,未來持續扮演企業 AI 治理夥伴。想了解 AgentHub 如何協助你的組織建立安全、可信、可控的 AI Agent 治理機制,歡迎與中華創智團隊聯繫
https://www.chtinventai.com/

中華創智x數位時代_6.jpg
中華創智期待,未來持續扮演企業 AI 治理夥伴,協助企業打造安全、可信且可控的 AI Agent 管理機制,讓 AI Agent 真正成為驅動企業成長的新力量。
圖/ 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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