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Space」,這個對台灣人而言很陌生的網站,在美國已是年輕人趨之若鶩的社交空間。二○○五年八月,它的累計網頁瀏覽次數高達九十四億,正式超越Google,新註冊的會員數也正以每個月三百五十萬人次快速上升,總計已達三千萬人左右,它凝聚青少年網友的驚人力量,以及背後所代表的龐大廣告商機,甚至讓新聞媒體大亨梅鐸決定掏出五億八千萬美元將它買下。
柏克萊畢業生無心插柳
一九九七年,MySpace的創辦人安德斯(Tom Anders)自柏克萊大學畢業,他拿的是英文文學與修辭學雙學位,但是其實他真正的興趣是音樂。他在舊金山組了個叫「Swank」的搖滾樂團,不過新團想要成名實在很難,努力一年後只好忍痛宣告解散。但就像電影(搖滾教室)的主角一樣,這並未摧毀安德斯對音樂的憧憬,只是他深刻體認到樂團「成名」與「無名」間天差地遠。
「即使是很有天份的樂團,如果缺少接觸聽眾的管道,終究會被埋沒,」安德斯表示。當時,網際網路正值蓬勃發展之際,他有預感網路可以改變樂團接觸聽眾的方式,只是他還不確定要如何著手。二○○一年,安德斯為了賺旅遊機票錢,到經營線上資料儲存的科技公司兼職,遇上了擔任業務部副總的迪渥夫(Chris DeWolf,MySpace現任執行長),兩人隨即擦出火花,開始了創業之路。
兩人離職後,開始著手討論新網站的各種想像,「這個網站要部分像交友網站Friedster,部分像Blogger.com,還要有點像Mp3.com,以及具備社區布告欄Craigslist的功能……。」不久之後,他們將這個想法化為行動,在二○○三年成立了MySpace。
明星粉絲交流零距離
登入MySpace,不論是誰,都可以將自己創作的音樂檔、照片、日記、影片等放在上面,朋友可以試聽、交流,同個明星的歌迷也能透過社群彼此認識。除了音樂的力量之外,當初安德斯在設計網頁的時候,就認為應該要以圖像為主要視覺元素,所以MySpace的網頁並不制式化,甚至帶點凌亂與不受約束的感覺,這也許是吸引青少年的另一個重要元素。
成立之初規模很小,只能靠著安德斯在音樂方面的熱情與熟悉度,加上迪渥夫對網路行銷的專長逐漸拓展市場。之後,MySpace逐漸吸引了許多音樂家、模特兒以及演員在上面開啟專屬網頁,一年之後,甚至連好萊塢最受歡迎的少女偶像希拉蕊.朵夫(Hilary Duff)也在上面設有網頁。到現在,從八○年代就走紅的歌手王子(Prince)、工業搖滾樂團「九吋釘」(Nine Inch Nails),甚至流行天后瑪麗亞凱莉(Mariah Carey)都有MySpace帳號,簡直就是流行文化的天堂。
而最初的立意——幫助有潛力的無名樂團,也出現顯著成效,例如俄亥俄州的五人龐克團體「Hawthorne Heights」,從小就抱著搖滾明星夢而組團苦練,雖然無法利用電視、廣播等大眾媒體宣傳,但是單靠著MySpace與網站行銷推波助瀾,凝聚大批歌迷,去年發行的第一張專輯竟然狂賣出五十萬張,跌破唱片公司眼鏡。
「我們想成為一個青少年認同,代表特殊生活方式的品牌,」迪渥夫表示,MySpace靠著對青少年文化以及流行的匯集力,現在每月登入的會員總數大約有兩千萬以上,當然也吸引許多廣告主的目光,根據去年十一月的統計數字,在所有被點閱的網路廣告中,來自MySpace的次數就佔了一○%。不過MySpace從不改變堅持,例如不放彈出式廣告等,因為他們覺得網友並不喜歡擾人的網路廣告。
@世代讓廣告主改變策略
最近MySpace也成立專屬的唱片品牌,讓更多從這裡竄紅的樂團有發片機會,接下來他們還將創立電影製片單位以及廣播電台。 目前MySpace的會員中,將近一半是十二到二十四歲的青少年,因此美國︽商業週刊︾甚至形容這群人叫做「MySpace Generation」,或是已經超越「e世代」的「@世代」,他們在網路上交新朋友、娛樂、互通消息,過著每天的生活,而且這群人將是下一階段的市場消費主力,這股力量以及這樣的網站,將會帶出愈來愈龐大的後續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