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法律是扼殺創新的劊子手,封鎖境外侵權網站法案捲土重來?
台灣法律是扼殺創新的劊子手,封鎖境外侵權網站法案捲土重來?
2014.09.15 | 創業

去年五月,智慧財產局提出封鎖境外侵權網站,鬧得滿城沸沸揚揚。鄉民們強力反彈後,無疾而終。今年政府捲土重來,只是這次改由文化部上場。

第二次封網悄悄行動

學乖了的政府單位低調出擊,選在金曲獎前夕一系列的論壇講座中,悄悄插入「數位影音網路邊境管制」講座。

「數位影音網路邊境管制」一如其名,正是讓政府有權力封鎖涉嫌侵權的國外網站。政府跳過司法程序嚴謹的侵權認定,有以行政權干預網路言論自由的疑慮。(詳見「智財局擬修法封鎖境外侵權網站:違憲、危險、愚蠢」)

數位影音的發展,牽涉到各方團體的角力,包括唱片公司、內容生產者以及線上串流服務業者。不知道這次台灣各方會如何發招。以他國歷史為鑒,或可應對。例如美國也曾提出類似的法案


(圖片來源:Fritten

美國數位影音發展二十年

數位影音可追溯到 1995 年。當時,MP3 在網際網路上發燒。數位影音能在美國流行主要歸功於 Napster 這樣的點對點共享軟體(P2P, Peer to Peer)和其他媒體播放軟體。有了這些軟體,一般人就可以隨意播放、共享和收集 MP3 檔案。

與此同時,利益受到侵蝕的唱片公司對這群「壞蛋」展開法律攻勢。20 年來美國網路與音樂產業激烈攻防,不但激發出 BitTorrent 等創新的檔案互傳技術,也摸索出合法盈利模式,如 itunes 或 Spotify 。

網路音樂分享的濫觴: Napster

Shawn Fanning 是一個音樂愛好者兼工程師。他希望每個人都能輕鬆的交換音樂檔案。於是他在 1999 年開發出 P2P 共享軟體 - Napster 。Napster 的風潮瞬間席捲美國各大學,進而帶動全國性的流行。其他業者看到 Napster 成功,紛紛開始做 P2P 共享軟體。

但侵權 MP3 在網路上到處流竄,唱片業對此火冒三丈,展開還擊。Naspter 在 2001 年被法院強制關閉,主要問題出在它的系統運作方式。

使用者安裝 Napster 就可以任意與大家分享檔案。Napster 主機會把這些檔案編號整理。當使用者希望下載 A 檔案時,透過向 Napster 主機詢問,主機會告訴他誰擁有 A 檔案,然後請使用者向擁有者下載檔案。


(圖說:Napster 的中央主機功能示意圖。繪圖:高芸潔)

對於盜版的 MP3 檔案,法院認為上傳 Napster 的使用者的確違反侵犯著作權,但是 Napster 沒有

Napster 被判的是協助侵權(contributory infringement)。協助侵權最重要的條件,在於 Napster 是否「知道」使用者的侵權行為。如果 Napster 不知情,軟體被上傳者拿去盜版並不構成協助侵權。

而同時期,另一套 P2P 共享軟體 Grokster 正因為沒有對檔案編號,在法院逃過一劫。Grokster 判決說:

「Grokster 與 StreamCast 所處地位與新力(Sony)、全錄等經營家用錄放影機和影印機場商所處地位其實沒有什麼不同。」

反之,Napster 把檔案編號,而且經手每筆搜尋,等於有能力完全掌握使用者的侵權活動。Napster 還對外大辣辣的宣傳自己有熱門歌曲讓使用者下載,唱片公司自然不會放過 Napster,死咬著這一點打。

創新的交換技術浮現

有鑒於 Napster 的下場,下一代的開發者們開始朝去中央化(不設立中央伺服器)的檔案交換技術前進。他們提出的答案是 super-peer。新一代的點對點交換軟體不需要中央伺服器,取而代之的是由軟體自動挑選出的使用者(super-peer)作為類似伺服器的存在。

若是有一群人同時上線,軟體就會去找到電腦性能(例如頻寬)比較強的使用者,讓它作為 super-peer 。例如小明想要下載檔案就就會去詢問 super-peer 誰有檔案,super-peer 們平常就會互相交換使用者願意分享的檔案清單,因此可以很快的告訴小明要找誰下載。

super-peer 的架構完美迴避掉法律的要求。唱片業者利用法律圍堵創新科技,結果只是造成更先進的技術出現。

持續進步的網路技術

但第二代點對點交換軟體也沒有從此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2003 年 BitTorrent 出現了。

BitTorrent 的創辦人認為第二代交換技術無法榨乾珍貴的頻寬資源,於是想出了第三代交換技術,也就是所謂的 BitTorrent 協定 ─ 檔案傳輸的技術從兩人變為多人。

只要有一位使用者把檔案上傳到網絡, BitTorrent 便會將檔案切成好幾份,分別丟給其他使用者。拿到一部份檔案的人就開始供人下載。另一方面,想下載 A 檔案的人便一個個詢問手上有部分檔案的人,然後從大家手中蒐集檔案的碎片再自己拼成完整檔案。

BitTorrent 技術提高了檔案交換的速度,也適合越來越大的影片檔。人們對於下載速度的需求使得 BitTorrent 打趴了一堆 super-peer 時期的點對點交換軟體。

頻寬加大,串流當道,新的商業模式出現

在 2006 年之前,BitTorrent 一家獨大。人們習慣開電腦下載,吃個飯再回來開檔案。大約在 2006 到 2008 年,網路頻寬變大,串流技術也日益進步。此時以 Youtube 和 iTunes 為代表的線上播放把人們的習慣拉進「隨叫隨到(on-demand)」的模式。

當時 Youtube 還未特別重視版權,也還沒想到賺錢的辦法,所以人們幾乎可以在 Youtube 找到任何音樂和動畫影視。人們湧入 Youtube,也養成線上串流的習慣。

另一方面,iTunes 做了一件其他人從未做到的事 – 跟唱片公司談版權。這是一件非常考驗談判技術的事情,除了要讓唱片公司接受數位化販售,還要讓每家公司願意以同樣的價碼加入 itunes。

蘋果最厲害的是讓唱片公司同意以一首歌 30 元台幣的價格「賤賣」。

歷經多年的法律纏訟與實體 CD 銷售下滑,美國唱片公司終於與網路世界握手言和。賈伯斯在其自傳中,回憶起與唱片公司談版權的困難:

「我這輩子沒花過這麼多心力說服別人做對他自己有利的事!」

iTunes 開啟了兩道門:一道是唱片業封閉陳舊的大門,另一個則是線上音樂商店的大門。

到 2008 年,數位音樂市場萌發出蓬勃的生命力。有一就有二,接下來的科技業和唱片業談版權也不再那麼困難。線上音樂串流服務商,諸如 Pandora、Spotify 等等,也順利發展出自己的商業模式。

(一個比較少提的點是線上金流技術大概是網路泡沫時期建立起基礎,往後才慢慢普及與成熟。線上音樂商店如果沒有金流技術支援大概不會這麼快速發展)

美國打完內戰了,台灣勒?

美國從 90 年代末期開始的科技與法律的衝突,經過多年摸索,兩邊終於達到一定的動態平衡。造就了今天更適合新創公司的市場環境。音樂創作者也能享受眾多的發表平台。

以下為美國線上串流服務今年初的市占率(這些數據變動很快,僅供參考)

音樂串流服務是個百花齊放的一級戰區。每家公司在知名度上都不遑多讓。超級競爭的市場讓消費者享受更好的服務,音樂授權也能充份被利用。當合法管道被消費者充分使用,非法的管道自然也會失去市場。

當你能用 Spotify 聽免費音樂時,你怎麼會去找盜版下載?

回頭想一想,你能唸出台灣多少家線上串流音樂商?kkbox、omusic,然後勒?噢,往回推還有 eZpeer(現在的 mymusic)。然後 . .. 沒有了。

為甚麼台灣僅 kkbox 一家(台灣市占約 8 成),幾乎沒有能與之競爭的線上串流服務?

當中一個理由,是台灣著作權法規根本是來亂的。

雞排妹告正妹網,也告了台灣網路的未來

最近一篇報導『雞排妹告正妹網儆猴,微軟經理遭殃』中,某正妹網站長透過程式自動抓取他在臉書按過讚的正妹照片,並轉到正妹網上刊登。

其中兩名女性所屬的經紀公司決定以侵權提告站長,以及開發手機 APP、瀏覽器套件的工程師。該經紀公司對外發表:

因為他(正妹網)有營利行為我們才告的,不做營利使用的網站我們才不會告。

這個訴訟不一定能成立。依據臉書使用條款:「使用者公開發布內容,代表允許所有人存取或使用。」

When you publish content or information using the Public setting, it
means that you are allowing everyone, including people off of
Facebook, to access and use that information, and to associate it with
you (i.e., your name and profile picture)

台灣司法對於著作權案,無論多麼 XX(消音)都來者不拒。例如這一則「分享 YouTube 電影,30人挨告侵權」,被告僅在自己的部落格貼上 YouTube 的影片連結,就因而走上漫長的司法程序。

最後雖然被告判定無罪,但只有一人撐完法律程序,其他人都提早和解賠了冤枉錢。

(註:特別強調放連結不犯法,只有明知他人網頁提供非法內容,還故意連結到該非法網頁時才算侵權)

另外,台灣的著作權懲罰是刑事,刑度甚至可以跟竊盜相比。上面的正妹網案例也是刑事訴訟。其他國家的著作權法以民事為主。當法律讓著作權人能以刑逼民,就會產生寒蟬效應。一般人不敢去做網站服務提供者,因而沒有足夠的管道流通資訊(包括數位媒體內容)。

放個超連結都得上法院了,誰還敢做網站?

即便台灣了參考美國的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案(DMCA),提供給網站站長避風港,也沒用。避風港條款大意如下:

若著作權人發現有侵權的內容,得向網站服務提供者要求取下內容並向侵權的使用者提出「警告信」。若網站服務提供者有確實落實通知/取下的動作,則無需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但此條款還要求業者必須在尚未確定對方是否為著作權人,且內容是否真的涉及侵權的情況下,就要無條件拿掉內容。否則就失去避風港。

先不論該條款的不合理。一般著作權人根本不這麼麻煩,還通知網站服務提供者。他們會直接選擇刑事訴訟。因為刑事訴訟享有免費的國家機器服務,而且告贏了就直接逼對方關站。不用煩惱打死一個,還有千千萬萬個。

避風港條款只是給了網站服務提供者一個永遠用不到的港口,實際上一點保障都沒有。

結語

美國發展出一卡車的串流服務公司,不是因為美國人不盜版,而是美國有完備的授權機制與考量到科技發展平衡的法規。台灣法律過度傾向權利人,讓網站服務提供者整天擔心受怕。

市場上缺乏服務提供者,沒有足夠的競爭,自然沒有足夠的管道流通資訊。錢很容易流向非法管道。以台灣為例,法律限制了台灣的數位影音網站發展,於是使用者便自然而然的移駕中國的優酷、土豆等網站。

美國從 1999 年走到今天,消耗大量的社會資源,才有了符合社會需求的法案。法律在科技與服務提供者之間取得平衡,才有人願意出來創新,間接激發出音樂圈的數位化盈利模式。

台灣的諸公們雖然宣稱有參考國際間各國做法,在 2009 年提出著作權法修正案,實際上是產出一個四不像,然後套個外國的名字罷了。從避風港條款一例便可窺一斑。

著作權集管團體更是仗著錢多勢大,遇上創新科技時不思順勢發展,反而把時間跟資源浪費在遊說政府。勢力大到押著政府官員立法邊境網路管制,去年是智財局,今年換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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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出自有物報告。作者 Inhkust Kao,香港科技大學商學院學生。

有物報告取名自「言之有物」,是一個內容深、觀點多、有時幽默的網路媒體。我們聚集了科技、財經、商業的業內人士,從專業的角度探討國際性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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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utex 大展台灣科技實力,看圓剛、TRYX、Silicon Power 如何透過亞馬遜布局全球市場?
Computex 大展台灣科技實力,看圓剛、TRYX、Silicon Power 如何透過亞馬遜布局全球市場?

2026年,台北國際電腦展(Computex)再度引爆全球科技熱潮,來自世界各地的業者、買家與媒體蜂擁而至,讓台北成為最受矚目的世界科技中心。

在這場盛會背後,除了有大眾熟悉的半導體、晶片代工等產業巨頭 ,還有一群具深厚底蘊的台灣科技品牌,早已利用亞馬遜全球開店,跨越線下通路的傳統壁壘。例如:用一套影音設備點燃創作者經濟的圓剛、以散熱器重新定義電競美學的TRYX,以及提供完整的記憶卡方案陪伴全球用戶記錄每個珍貴瞬間的廣穎電通,逐步以產品征服全球市場。

進軍跨境電商市場,圓剛精準觸及數位原生客群

對許多造訪寶島的旅客來說,圓剛科技(AVerMedia)是踏入國門遇到的第一個台灣品牌,「不管在桃園、松山、台中、高雄機場,旅客通關時抬頭看的那顆鏡頭,就是圓剛產品。」資深處長Betty Kuo透露,圓剛成立36年來對品質有著近乎「龜毛」的堅持,要求研發、製造都要留在台灣,深信企業有著不容妥協的使命與社會責任。

這份硬實力也充分展現在今年的Computex。圓剛除了展示影音擷取本業,還秀出攜手Nvidia耕耘多年的邊緣運算(Edge AI)量能,利用AI晶片打造能辨識車流的智慧紅綠燈、救護車優先通行等智慧城市基礎建設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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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剛攜手Nvidia,利用AI晶片打造能辨識車流的智慧紅綠燈,可以判別讓救護車優先通行或是依據交通狀況調節秒數,為智慧城市提供更多可能。
圖/ 數位時代

在深耕線下B2B的大型基礎建設之餘,面對線上B2C的消費市場,圓剛同樣具備精準洞察。近年隨著創作者經濟爆發,圓剛發現,自家產品的主力客群,多為千禧世代、Z世代等相當依賴線上消費的數位原生族群。看準亞馬遜的高觸及和曝光率,圓剛決定透過亞馬遜全球開店,進軍跨境電商市場,「當企業進軍陌生的海外市場,亞馬遜的物流系統、商機探測器等工具,能大幅降低進入門檻。」Betty Kuo說。

事實上,圓剛就是將各項工具用到極致的最佳案例。圓剛科技課長Jimmy Liu舉例,團隊在線下展會發現美國玩家對「寶可夢卡牌」二手交易、拆卡直播的熱潮後,便立刻回到亞馬遜賣家後台,透過數據交叉驗證需求,接著迅速重新包裝一款能同時拍攝玩家臉部表情、卡牌等細節的雙鏡頭攝影機,結果一上線便被搶購一空。又或者是圓剛直接將消費者購物後留下的評論,視為內部研發的重要KPI,Betty透露,如果新產品的評價掉到4.2顆星以下,就會被團隊視為「大事」,立即啟動跨部門檢討,徹查問題,「那些最真實的回饋,其實正是我們研發、創新的來源之一。」

憑藉著出色的研發、製造實力,再搭配亞馬遜的後台數據、多元工具,2025年Prime Day,圓剛創下年增長59%的佳績;2026年第一季,即便競爭對手狂砸行銷預算,圓剛依然靠著產品硬實力和精準的高階產品定位,寫下年增長6%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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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剛科技透過亞馬遜後台數據與線下展會洞察,敏銳捕捉到玩家對「寶可夢卡牌」拆卡直播的熱潮,迅速推出能同時拍攝玩家臉部表情與卡牌細節的雙鏡頭攝影機(Dual-View Live Streaming),一上線即被搶購一空。
圖/ 數位時代

TRYX 注入創新靈魂,將散熱器化身藝術品

有別於圓剛身處的多媒體視訊產業,電腦零組件(PC DIY)市場早已是一片紅海、競爭激烈,也因此,新銳品牌TRYX的崛起,顯得格外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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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YX全球電商營運負責人Paso分享品牌如何憑藉來自亞馬遜的數據洞察,精準預判市場狀況與玩家痛點,成功將具備美學與科技感的裸眼 3D 水冷散熱產品推向全球市場。圖為本次重量級新品「HOLO全息視覺顯示水冷散熱器」,利用佩珀爾幻象(Pepper’s Ghost),將GIF動畫、短影音直接投射在散熱器上。
圖/ 數位時代

TRYX創辦人Nelson認為,電腦零組件市場長年深陷價格、效能戰,讓許多品牌失去「創新的靈魂」。但機會就藏在痛點中,為了改善市場現況,Nelson先是融合了設計、美學和頂尖技術,打造出全球第一款裸眼3D水冷散熱器PANORAMA、融入家居布面設計的FLOVA機箱等代表性產品;今年Computex中,TRYX再端出重量級新品「HOLO全息視覺顯示水冷散熱器」,是利用佩珀爾幻象(Pepper’s Ghost),將GIF動畫、短影音直接投射在散熱器上,並和圖庫平台GIPHY合作,讓玩家能無限擴充素材,將冰冷的硬體化做藝術品。

有趣的是,這份創新並非憑空想像,而是來自亞馬遜的數據洞察。TRYX全球電商營運負責人Paso指出,TRYX採用了亞馬遜的「選品指南針」(Product Opportunity Explorer),「這就像我們的『市場雷達』。過去團隊決策可能只憑感覺,現在透過細分類目的銷售數據和趨勢,團隊能精準預判市場狀況,讓供應鏈更穩、現金流更健康。」

而「VINE評論工具」則是TRYX的「信任放大器」。團隊會邀請評測者,針對新品發表影片、照片與專業分析等回饋,這對整合了抗反光塗層、克服曲率折射等複雜工程技術的3D水冷散熱器來說,無疑是最具說服力的評價。

2024年,TRYX首度在亞馬遜上架高單價的螢幕水冷散熱器時,原先預估一天只能賣個3到5台,沒想到美國市場強大的購買力,加上團隊善用亞馬遜的各項工具拆解數據,讓單日銷量直接飆破20台;而TRYX進軍亞馬遜後僅1年,品牌營收便達到197%的成長,「亞馬遜的多站點優勢,讓我們只要專心把產品做好,就能在全世界找到最適合的市場!」Paso透露,接下來,TRYX預計再進軍德國、法國、英國等歐洲市場和亞太地區,「我們希望讓更多玩家,體驗到TRYX的創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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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銳品牌 TRYX 顛覆傳統電腦零組件市場,結合設計、美學與頂尖技術,將冰冷的硬體化做藝術品,為玩家帶來無限的視覺擴充體驗。
圖/ 數位時代

Silicon Power 建立即時地區化策略,開拓 B2B 商機

全球記憶體領導品牌Silicon Power看準線上通路的潛力,並為了貫徹「國際化品牌」的定位,將亞馬遜全球開店視為品牌跨境的關鍵,「Silicon Power每進入一個新市場,亞馬遜都是我們優先考量的線上通路選擇,因為它能迅速幫助我們建立品牌曝光和銷售體系。」Silicon Power Sales Deputy Manager Benson指出,透過亞馬遜賣家中心(Amazon Seller Central),採靈活的「地區化策略」,針對當地消費者習慣、法規稅務,即時調整價格和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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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準線上通路潛力,Silicon Power將亞馬遜全球開店視為品牌跨境的關鍵,透過靈活的「地區化策略」即時調整價格與庫存,更運用 Amazon Business 功能敲開全球企業級 B2B 市場的大門。圖為Silicon Power 銷售副理 Benson(左)與董事長陳慧民(右)於 Computex 展位合影。
圖/ 數位時代

在行銷上,Silicon Power則善用亞馬遜廣告(Amazon ADs),精準設定投放目標、掌握搜尋趨勢。更重要的是,亞馬遜的「Amazon Business」功能,讓Silicon Power的醫院、教育機構等企業用戶,能以批量採購方式下單,等於敲開了B2B市場的大門,「這是一個關鍵轉折,因為我們不再只服務個人消費者,也能為企業客戶提供企業級需求的記憶體解決方案。」

正因從亞馬遜獲得了全方位數據,Silicon Power利用這份對消費者的理解,在今年的Computex中,跳脫了「單一產品框架」的思維,首度展出專為創作者打造的「CreatePro 系列」。團隊不盲目模仿競品,而是精準切入內容創作者的工作流程,將需求拆分為錄影、後製、備份、長期保存等四個階段,並為每個階段提供完整對應的儲存方案,「不是競爭者做什麼,我們就去做什麼,我們還是會利用從亞馬遜等平台獲得的數據,回到消費者需求,完整提供產品的解決方案。」Benson笑稱,如今,團隊已將「亞馬遜賣家學習中心」視為內部的成長基地,同仁會搭配亞馬遜的建議、策略,持續升級自身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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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穎電通跳脫單一產品框架,利用從亞馬遜等平台獲得的全方位數據回到消費者需求,精準切入內容創作者的工作流程,完整提供相對應的儲存方案。
圖/ 數位時代

對圓剛、TRYX和Silicon Power來說,在這場跨境出海的戰役中,亞馬遜不僅是銷售貨物的通路,更扮演了品牌向全球拓展的「加速」角色。從前期透過商機探測器,進行市場洞察、需求驗證,進而預判趨勢、調整選品、開發新品;到中期藉由真實的消費者評論和成熟的廣告系統,快速累積海外信任度、建立品牌;最後再利用強大的FBA物流網絡和多站點優勢,將台灣的創新產品遞送至全球,正是亞馬遜被視為出口跨境關鍵的原因。

從三家品牌的成功軌跡,可以看出科技產業的全球化趨勢,已從過去的「硬體代工製造」,邁向「數據驅動品牌」的階段。無論是哪一種產業,品牌只要專心將產品做到極致,搭配亞馬遜全球開店提供的成長與加速服務等,就能在全球找到最適合的市場,讓世界看見台灣的創新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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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Amaz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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