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軟體創造新獲利模式
P2P軟體創造新獲利模式
2005.11.01 | 科技

想要看最新的哈利波特電影,或是聽聽孫燕姿的新歌,你會怎麼做?答案恐怕是「去網路抓抓看吧」! 現在想要取得影音娛樂內容,愈來愈多人寧可求助於書桌上的電腦,而不是巷口轉角的那家百事達或是唱片行,隨著網路頻寬的擴充和「點對點」(Peer to Peer,簡稱P2P)傳輸軟體的使用,從網路下載免費的音樂或電影,已經從一種趨勢轉變成理所當然的行為。 國內P2P軟體業者如EzPeer和Kuro飛行網幾年前搭上這班順風車,以收取低廉費用提供超過數十萬會員交換檔案的P2P平台來獲利。根據市場調查機構CacheLogic估計,全世界超過三分之一的網路資料傳輸量來自P2P軟體,在任何一個時間點都有超過數以千萬計的人在使用各種P2P軟體分享或下載檔案。P2P軟體與生俱來的無私特質雖然照顧消費大眾,卻苦了傳統的影音內容產業,被視為後現代的盜版。

P2P是非法的代名詞?

翻開歷史,P2P軟體和影音內容產業之間的鬥爭從來沒有停過,近幾年更是上演了好幾場重要的戰役。今年九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飛行網Kuro侵害著作權法,利用P2P軟體的優勢,提供會員下載和傳輸未經授權的數位影音檔案。此結果判罰的對象不只飛行網負責人,連其中一名大量使用飛行網服務的會員也遭殃。
今年六月,以美國米高梅電影公司(MGM)為首的美國電影業者和唱片業者控告擁有Morpheus和Grokster等P2P軟體的StreamCast公司侵權一案,經過長達將近四年的訴訟,美國最高法院宣判侵權情事成立,並表示P2P軟體業者必須對會員非法交換數位影音檔案負責。
從最早的Napster,中期改良的Grokster、KaZaA,到現在的eDonkey、BitTorrent,P2P軟體業者在法律上可說是節節敗退。除了美國米高梅電影公司控告Grokster一案、台灣飛行網的敗訴,連澳洲聯邦法庭也於九月裁定KaZaA軟體的侵權罪行。就在種種的跡象顯示P2P軟體幾乎要被趕盡殺絕的時刻,出現了一道曙光。

擁抱科技搏翻身

日前,美國唱片工業協會RIAA(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簡稱 RIAA)對包含eDonkey在內的七家美國P2P業者提出聲明,表示根據最高法院的裁決,任何傳遞違反著作權法內容的P2P服務都應立即被停止。
值得一提的是,理直氣壯的同時,此次聲明中卻史無前例地表達了和P2P業者共商解決辦法的意願。「P2P軟體的發展潛力是有目共睹的,我們也很希望和P2P業者一起合作,」美國唱片工業協會董事長Mitch Bainwol在媒體上表示,「但關鍵在於必須提供使用者合法的數位內容。」
的確,有別於以往視MP3和P2P為毒藥的傳統態度,影音內容產業現在正積極擁抱科技,像是iTunes、Yahoo、MSN等大型線上音樂商店業績蒸蒸日上,昔日和盜版一詞密不可分的Napster也在二○○三年轉變為合法的網路音樂商店,為P2P軟體找到了翻身的機會。

找出雙贏的獲利模式

過去P2P業者獲利模式大概分成兩種。以目前全球使用者數量最多的eDonkey為例,第一種是廣告收入,讓使用者免費下載軟體,但是在使用軟體的時候會跑出許多廣告;第二種是使用者付一定費用下載另一個版本的軟體,使用時不會看到任何的廣告。有鑑於在現行P2P軟體上流通的,都是非法的檔案,未來的P2P軟體將具備能夠偵測所有檔案是否經過合法授權的機制。
為了創造影音內容業者和P2P軟體業者的雙贏,以後會有一些新的營運模式產生。第一個可能是P2P軟體還是免費,但是使用者會先被強迫要求觀賞特定的廣告內容之後,才可以下載音樂或是電影,這種方式讓使用者變成金流機制裡的「啟動者」(Initiator),P2P公司和唱片業者則共同分享廣告收入;第二個可能的方式是「獎勵制度」,使用者若將音樂推薦給其他朋友,並且造成他人購買行為的話,就可以得到點數,累積足夠的點數,就可以購買自己想要的音樂。
目前所有的合法線上影音,都是採用中央管理(centered)的概念,也就是只能透過特定的網路商店取得數位內容,使用者無法彼此交換(iTunes除外,買一首音樂最多可以分享給十台電腦使用)。這樣的管理方式,本質上就和以去中心化(de-centered)為技術根基的P2P軟體背道而馳,因此P2P業者要邁向合法的道路的確不會太好走。但可以確定的是,這個分享的架構和概念,正在努力地蛻變中,未來將會有合法且「便宜又大碗」的P2P服務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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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Agent 時代來了!SUPER 8 Studio ORRA 如何讓企業快速招募、治理 AI 團隊?
AI Agent 時代來了!SUPER 8 Studio ORRA 如何讓企業快速招募、治理 AI 團隊?

隨著微軟、Google、AWS 等巨頭紛紛喊出「AI Agent將接管工作流程」,企業營運已正式宣告進入 AI 代理人時代。在可預見的未來,真人員工將與大量 AI Agent 協同工作,而企業也將面臨新的挑戰—如何規模化部署與管理這些 AI Agent。

對企業來說,打造一隻 AI Agent 並不難,但當企業需求的是數十、甚至數百隻 Agent 時,該如何快速招募、有效管理,並確保每位 AI 員工都遵循企業的權限規範與治理機制,成了普遍的落地痛點。對此,SUPER 8 Studio 雲發互動科技創辦人暨執行長陳子龍認為,解方就在於一套兼顧開發效率與治理能力的平台。

從招募一位 AI 員工,到管理一支 AI 團隊

陳子龍觀察,市面上的 AI Agent 開發工具多半要自行寫程式、設計工作流程或串接 API,且缺乏權限管理、流程控管與稽核追蹤等治理機制,導致企業無法大規模部署。

也因此,SUPER 8 Studio 推出能建立企業 AI 員工團隊的平台 – ORRA,使用者不需撰寫程式,只要以自然語言描述需求,例如:我需要一個每天整理競品動態、9 點前發到通訊軟體的 AI 員工,或依照 ORRA 平台引導回答三個問題,也就是 AI 員工的權責範圍、日常工作內容及角色定義,ORRA 就會生成一個已經設定好角色、權限與工作流程的 AI 員工,並於半小時內完成調校與部署,且每位 AI 員工都能在相同的治理框架下運作。

換句話說,ORRA 不是 Agent 開發工具,而是建立企業 AI 團隊的平台。企業需要什麼樣的 AI 人才,ORRA 就能快速打造符合需求的 AI 員工。

#2 AI Agent 時代來了!SUPER 8 Studio ORRA 如何讓企業快速打造、治理
SUPER 8 Studio 推出能建立企業 AI 員工團隊的平台 - ORRA,企業免程式,以自然語言描述需求,生成具治理機制的 AI 員工團隊並快速部署。左起 SUPER 8 Studio 資深產品總監王婕、SUPER 8 Studio 雲發互動科技創辦人暨執行長陳子龍、SUPER 8 Studio 商務長陳之逵
圖/ 數位時代

招募只是開始,AI 員工更需要管理

招募只是第一步。真正決定 AI 員工能否進入企業日常營運的關鍵,在於治理。為此,ORRA 將治理機制納入平台設計,建立一套涵蓋角色定義、權限設定、測試驗證到持續優化的 AI 員工管理五階段。

第一階段是定義角色,如同招募人才前必須先寫好職務說明(Job Description),企業在尋找 AI 隊友前,也必須先清楚界定它的工作內容、責任範圍與目標,再進入招募階段。

通常具備「高頻率、重複性高」、「有明確輸入與輸出」、「可用數據評估品質」及「可以設定清楚權限與邊界」四項特性的工作,最適合作為 AI 員工的第一個應用場景。相反地,涉及財務匯款、人際互動、情感信任,或美感判斷等高風險、難以標準化的工作,則不應完全交由 AI 執行,而應保留 Human in the Loop 機制,由人在關鍵節點負責把關與決策。

第二階段則是設定權限邊界,包括 AI 員工可以存取哪些資料、串接哪些系統、哪些動作必須經過人工核准、產出結果是草稿還是可以直接上線等,避免因權限設定不清而超出職責範圍。

第三階段是進入沙盒(Sandbox)環境測試,AI 員工開發完成後,不能直接進入正式環境,必須先在可控的測試環境裡驗證能力。陳子龍形容,沙盒就像 AI 員工的專屬訓練室,在接觸真實資料與工作流程前,企業可以先觀察它如何完成任務、沒有 AI 幻覺、提示詞注入(Prompt Injection)等風險,再加以調整與修正,確認符合預期後,再讓它進入正式環境。

第四階段則是指派一位員工,擔任正在招募的 AI 員工的直接負責人:就是這位 AI 員工的主管,雖然不必盯著這位 AI 員工的每一個動作,但要檢視其是否達成既定 KPI、何時需要真人介入,以及是否需要調整工作內容,而非放任它自行運作。

#1 AI Agent 時代來了!SUPER 8 Studio ORRA 如何讓企業快速打造、治理
陳子龍表示,招募只是第一步。真正決定 AI 員工能否進入企業日常營運的關鍵,在於治理。
圖/ 數位時代

與管理真人不同的是,AI 員工的每一次任務執行都會留下完整的數位軌跡與數據,以便負責人檢視 AI 員工的運作狀況與執行成果,了解 AI 員工 有沒有出錯或做了超出權限的行為,如果有,也能進一步找出原因再思考解決方法。

最後一個階段,企業還必須像管理員工績效一樣,定期檢視 AI 員工的表現,包括品質、用量、成本、延遲、失敗案例等,若表現未達預期,便透過調整能力、重新訓練,甚至汰換更適合的 AI 員工,持續優化整體運作品質。

只有 1 名員工,卻有一支 AI 團隊:SecureTalk 的營運新模式

「在目前的亞洲市場中,我還沒有看到像 ORRA 一樣,能夠同時兼顧快速招募 AI 員工並能嚴謹治理的平台,」陳子龍強調。

ORRA 的核心價值,不只是讓每個人都能快速招募 AI 員工,更重要的是,將開發與治理整合於同一個平台,讓企業可以快速招募、部署與管理大量 AI 員工,加速建構出一支能被信任、能被管理的 AI 團隊。

新創團隊 SecureTalk 只有一名員工,卻能同時處理產品研發、銷售、行銷、出貨與客服等作業,背後靠的就是這樣一支各司其職的 AI 團隊。

陳子龍分享,ORRA 在正式發表前,曾邀請部份企業試用,SecureTalk 便是最早導入 ORRA 的合作案例之一。該公司的核心產品為 AI 離線語音辨識與翻譯工具,初期在群眾募資平台上架,目前已順利達標並進入出貨階段。在這過程中,該公司運用 SUPER 8 Studio 的 ORRA 平台招募多個不同職責的 AI 員工,例如:專責回答客戶問題的 AI 客服、協助解決客戶使用問題的售後 AI 客服等,與 SecureTalk 創辦人並肩作戰,撐起日常營運作業。

「以前什麼都得自己做,現在,人不必親自處理每一項工作,只要管理 AI 員工、確認任務完成就可以。」陳子龍表示,透過 ORRA,企業能快速建立一支分工明確的 AI 團隊,讓真人員工可以從大量重複、繁瑣卻不得不做的工作中抽身,轉而專注於產品創新、策略思考、與 AI 員工的協作管理,以及真正需要創造力、同理心與判斷力的工作。

#3 AI Agent 時代來了!SUPER 8 Studio ORRA 如何讓企業快速打造、治理
陳子龍表示,AI 時代最值得追求的方向,就是人擁有更多時間與心力投入對企業、社會與未來做有價值的事情,這正是 ORRA 誕生的初衷。左起 SUPER 8 Studio 商務長陳之逵、SUPER 8 Studio 雲發互動科技創辦人暨執行長陳子龍、SUPER 8 Studio 資深產品總監王婕
圖/ 數位時代

這不僅是他希望 ORRA 能為企業帶來的價值,也是 SUPER 8 Studio 提出的品牌使命—Infinite Power for Infinite Good。陳子龍表示,當 AI 能無限放大每個人的能力,人就有更多時間與心力投入對企業、社會與未來更有價值的事情,這正是 ORRA 誕生的初衷,也是 AI 時代最值得追求的方向。 了解更多 https://no8.io/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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