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軟體創造新獲利模式
P2P軟體創造新獲利模式
2005.11.01 | 科技

想要看最新的哈利波特電影,或是聽聽孫燕姿的新歌,你會怎麼做?答案恐怕是「去網路抓抓看吧」! 現在想要取得影音娛樂內容,愈來愈多人寧可求助於書桌上的電腦,而不是巷口轉角的那家百事達或是唱片行,隨著網路頻寬的擴充和「點對點」(Peer to Peer,簡稱P2P)傳輸軟體的使用,從網路下載免費的音樂或電影,已經從一種趨勢轉變成理所當然的行為。 國內P2P軟體業者如EzPeer和Kuro飛行網幾年前搭上這班順風車,以收取低廉費用提供超過數十萬會員交換檔案的P2P平台來獲利。根據市場調查機構CacheLogic估計,全世界超過三分之一的網路資料傳輸量來自P2P軟體,在任何一個時間點都有超過數以千萬計的人在使用各種P2P軟體分享或下載檔案。P2P軟體與生俱來的無私特質雖然照顧消費大眾,卻苦了傳統的影音內容產業,被視為後現代的盜版。

P2P是非法的代名詞?

翻開歷史,P2P軟體和影音內容產業之間的鬥爭從來沒有停過,近幾年更是上演了好幾場重要的戰役。今年九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飛行網Kuro侵害著作權法,利用P2P軟體的優勢,提供會員下載和傳輸未經授權的數位影音檔案。此結果判罰的對象不只飛行網負責人,連其中一名大量使用飛行網服務的會員也遭殃。
今年六月,以美國米高梅電影公司(MGM)為首的美國電影業者和唱片業者控告擁有Morpheus和Grokster等P2P軟體的StreamCast公司侵權一案,經過長達將近四年的訴訟,美國最高法院宣判侵權情事成立,並表示P2P軟體業者必須對會員非法交換數位影音檔案負責。
從最早的Napster,中期改良的Grokster、KaZaA,到現在的eDonkey、BitTorrent,P2P軟體業者在法律上可說是節節敗退。除了美國米高梅電影公司控告Grokster一案、台灣飛行網的敗訴,連澳洲聯邦法庭也於九月裁定KaZaA軟體的侵權罪行。就在種種的跡象顯示P2P軟體幾乎要被趕盡殺絕的時刻,出現了一道曙光。

擁抱科技搏翻身

日前,美國唱片工業協會RIAA(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簡稱 RIAA)對包含eDonkey在內的七家美國P2P業者提出聲明,表示根據最高法院的裁決,任何傳遞違反著作權法內容的P2P服務都應立即被停止。
值得一提的是,理直氣壯的同時,此次聲明中卻史無前例地表達了和P2P業者共商解決辦法的意願。「P2P軟體的發展潛力是有目共睹的,我們也很希望和P2P業者一起合作,」美國唱片工業協會董事長Mitch Bainwol在媒體上表示,「但關鍵在於必須提供使用者合法的數位內容。」
的確,有別於以往視MP3和P2P為毒藥的傳統態度,影音內容產業現在正積極擁抱科技,像是iTunes、Yahoo、MSN等大型線上音樂商店業績蒸蒸日上,昔日和盜版一詞密不可分的Napster也在二○○三年轉變為合法的網路音樂商店,為P2P軟體找到了翻身的機會。

找出雙贏的獲利模式

過去P2P業者獲利模式大概分成兩種。以目前全球使用者數量最多的eDonkey為例,第一種是廣告收入,讓使用者免費下載軟體,但是在使用軟體的時候會跑出許多廣告;第二種是使用者付一定費用下載另一個版本的軟體,使用時不會看到任何的廣告。有鑑於在現行P2P軟體上流通的,都是非法的檔案,未來的P2P軟體將具備能夠偵測所有檔案是否經過合法授權的機制。
為了創造影音內容業者和P2P軟體業者的雙贏,以後會有一些新的營運模式產生。第一個可能是P2P軟體還是免費,但是使用者會先被強迫要求觀賞特定的廣告內容之後,才可以下載音樂或是電影,這種方式讓使用者變成金流機制裡的「啟動者」(Initiator),P2P公司和唱片業者則共同分享廣告收入;第二個可能的方式是「獎勵制度」,使用者若將音樂推薦給其他朋友,並且造成他人購買行為的話,就可以得到點數,累積足夠的點數,就可以購買自己想要的音樂。
目前所有的合法線上影音,都是採用中央管理(centered)的概念,也就是只能透過特定的網路商店取得數位內容,使用者無法彼此交換(iTunes除外,買一首音樂最多可以分享給十台電腦使用)。這樣的管理方式,本質上就和以去中心化(de-centered)為技術根基的P2P軟體背道而馳,因此P2P業者要邁向合法的道路的確不會太好走。但可以確定的是,這個分享的架構和概念,正在努力地蛻變中,未來將會有合法且「便宜又大碗」的P2P服務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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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攜手酷遊卡,出國上網一站搞定!支付與電信的異業整合怎麼做?
街口攜手酷遊卡,出國上網一站搞定!支付與電信的異業整合怎麼做?

對頻繁跨國移動的旅客與商務人士而言,行前配置海外上網常有多重斷點:需在不同平台下載陌生 App、反覆填寫個資;取得 eSIM QR Code 後,也常因單機無法掃碼、得借他人螢幕操作;甚至常等到班機落地,才驚覺尚未開通。

瞄準出境漫遊商機,街口支付攜手富爾特科技,將旗下漫遊服務酷遊卡整合進 App,主打「一張卡,走遍全球」:使用者無須每趟重複購買、安裝,僅依目的地與流量需求線上加值,即可沿用同一張 eSIM。

隨著出國頻率增加、短天期差旅普及,是支付平台與電信服務商的跨界整合,如何把海外連網需求從一次性消耗品,轉為可長效管理的數位旅遊工具?

打造出國上網全新體驗

「過去消費者購買 eSIM 多屬一次性使用,用完即刪;但隨出國頻次增加、短天期旅遊普及,商務人士更常因反覆安裝、刪除感到不便。我們與街口合作,提供使用者一張長效型出國 eSIM,隨時支援跨國連網需求。」

富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監毛睿烽指出,使用者取得酷遊卡 eSIM 後,365 天內都能以同一張卡串接不同目的地並直接啟動;即便航班延誤或天候滯留,也能線上即時升級流量,省去重新設定的麻煩。

街口支付副總經理張廷軒則從使用者旅程切入:「以往出國前總要重新尋找方案,現在街口使用者不需額外註冊即可直接啟動。」單一 App 完成購買與開通,也深化了街口作為一站式生活服務平台的完整性。

張廷軒也舉例分享,「針對不熟悉 eSIM 的長輩需要海外網路,在街口 App 就能協助不熟悉 eSIM 的家人完成購買與設定;如果家人在海外臨時流量不足,也能從國內協助加值,省去長輩摸索 App 操作的麻煩。」

街口支付副總經理暨商務長張廷軒指出,街口酷遊卡 eSIM 服務效期長達 365 天,可跨國串接不同目的地,並支援線上即時升級流量。
圖/ 數位時代

此外,實體網卡需求也不可忽視。根據 BICS 與 YouGov 全球洞察報告,67% 消費者對 eSIM 仍感陌生;毛睿烽也指出,現行手機也有近六成不支援 eSIM。對此,酷遊卡整合 7-ELEVEN 通路推出超快取服務:線上下單後,即可至超商透過 ibon 機台即時領卡,免除物流寄送的等待。

富爾特科技總監毛睿烽表示,酷遊卡整合 7-ELEVEN 通路,消費者線上下單後可至 ibon 機台即
圖/ 數位時代

S2B2C 模式,供應商攜手通路拓商機

酷遊卡作為網路漫遊供應商(S),提供連線、技術與客服;街口支付則是通路端(B),憑藉會員基礎觸及消費者(C),擴大 App 應用場景。供應端無須自建流量入口,通路端也能取得差異化服務——毛睿烽將此稱為「S2B2C」模式。

「eSIM 是旅遊行程中的一個上網元件,如果只靠自有 App 獨立經營,使用頻次不夠高,很難存活。」毛睿烽指出,市場同類品牌眾多,消費者難以建立記憶,因使用場景侷限於出國期間,這也是他鎖定既有大型 App 作為入口的原因。除了長期合作的 Klook,電子支付也成為酷遊卡鎖定的通路入口,也呼應街口拓展海外跨境支付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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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口支付與富爾特科技採 S2B2C 模式合作,由酷遊卡提供漫遊技術、街口支付觸及會員通路,共同拓展跨境上網服務市場。
圖/ 數位時代

根據交通部觀光署統計,今年一至六月國人出境已突破千萬人次,張廷軒認為,這正是提升 App 開啟頻率與黏著度的機會。「我們其實已經合作一段時間,連動最頻繁的場景就是海外旅遊。」他透露,街口也著手規劃海外旅遊專屬頁面,讓使用者在單一 App 完成更完整的生活服務體驗。

場景延伸,街口布局跨境服務

eSIM 資安問題近期成為市場熱議話題,毛睿烽指出,相較於市場上多屬中小型規模的漫遊業者,富爾特科技也是台灣唯一由上市櫃公司出品的漫遊 SIM 卡品牌,長期經營中華電信預付卡業務,須符合嚴格法規規範;除了供應鏈本身,富爾特也引入非紅資源,提供消費者更多元的選擇。

著眼下一步,毛睿烽表示,酷遊卡將持續布局通路合作:「從產品、商業模式、技術到營運、財務支援,我們都能協助不同國家的通路夥伴,共同提供出國上網服務。」

對他而言,這次與街口的合作,是酷遊卡在台灣市場驗證商業模式的一次練兵;待模式成熟後,將逐步複製至亞洲其他國家的通路體系,並藉此將服務範圍由台灣延伸至周邊亞洲市場,持續以供應商角色,協助更多通路夥伴切入海外連網服務的市場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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