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彥永] 給第一次籌資的新創公司看的幾點注意事項
[馮彥永] 給第一次籌資的新創公司看的幾點注意事項
2016.05.26 | 創業

作者馮彥永,Java 語言愛好者,Cubie Messenger、Zaoo 共同創辦人。原文刊載於馮彥永的部落格,《數位時代》獲授權刊登。

最近因為演講的關係接觸到比較多新團隊,雖然講的內容不是募資,可是有少數團隊的募資結果讓我捏一把冷汗。我以為關於募資的知識很流通了,可是好像還不盡然,所以我想要寫在這裡,希望有需要募資的人(尤其是第一次)可以參考:

要注意籌資給出的比例

第一次籌錢大部分的人都著眼在拿到多少錢,不過我覺得第一次更重要的是給出多少的比例。通常會這樣看,在籌 series A 之後給出約 50% 上下,也就是說在 Seed 的階段大概總共可以給出 25% 左右(總共喔,因為可能會分兩三次籌 Seed)。

之所以這樣主要是為了讓 founder 的股份不要太早就被稀釋掉,不然到了公司後期股份太少變成為人打工。這一方面是為了 founder 可以執行自己的策略,但更重要的是不少 VC (尤其是有名的大型 VC)如果發現在 Series A 之後你一下就被稀釋到 50% 之下太多,他們可能就不願意投了。一是因為覺得給 founder 的激勵不夠,二是代表還有另外一個投資人佔了很大的股份,這會影響他們領投的意願。

也就是說,有個投資人在一開始的時候給你 400 萬希望佔 40% 的話,如果你收了,那你之後大概就是要靠著這個投資人一直投你下去才行,也許事情最後真的很美好他可以繼續支持下去,但我自己是不會收的(少了比價與談判的能力,等於被壓著打),尤其是他只是個個人投資或是非頂級 VC。

所以讓我用數字說清楚點,如果你是第一次收資金,那我建議把自己的估值設定在 1000 萬到 2000 萬台幣(在台灣做軟體),收 150 萬到 300 萬台幣。如果有人提供你 600 萬可是希望佔 30%,我建議你拿 300 萬佔 15%。用多少錢是可以調整的,錢少一點就是 founders 多做一點事情,或是 founders 不領薪水(我想大部分狀況應該是本來就領很少)。

對方出資的條件也要注意,合約要請律師看過(或你自己出合約,可以使用 YC 的公版來改),且不能有一些太離譜的條款,如超高的 Liquidation Preference,或是要達到 Milestone 才給錢,甚至是對賭協議,正常的投資合約是都不會包含這些的。另外通常也不需要給出董事會席次。

注意下一輪的難度

下一個狀況是如果你的 MVP 或是產品表現好,這裡說的『表現好』,大概像是你做一個廣社群類的服務,MAU 有數萬可是每個月以很快的速度成長,或是你做電商,一個月可以做到五百一千萬的營收且持續成長,或是你做 SAAS 服務,一個月可以做到一兩百萬的 MRR 且持續成長。(這裡提的只是大概的數字,不是絕對)

在這個狀況,有人提供第一筆資金 3000 萬佔 30%,這時候照前面的規則是收 1500 萬但只給他 15%,不過在這樣的狀況下還要再考慮,如果現在把估值弄高,對下一輪的籌資是否合適?

估值越高就代表下一輪需要更好的表現才會再吸引投資人。詳細的考慮可能要衡量每個公司不同的狀況,不過如果你的下一輪目標就是 A 輪想要籌 6000 萬到 1 億台幣,然後估值在 3 億到 5 億,且有把握自己可以做到符合這個條件的指標(能夠到這個水準如果是 SAAS 公司的話,推估也許是一個月要做到 1000 萬的 MRR),那收下這錢也就 ok。

有些台灣團隊在第一輪就可以把自己的估值弄到 5 億台幣以上,但如果又沒有用戶或是實際成長來為這個估值背書,那我建議還是收少一點比較好,或是把計畫改成多籌幾輪慢慢把估值做上去,不然到時候錢花光了可是沒有那個表現,過來要 down round 或是減資都很麻煩。

延伸閱讀:Why I cringe when you say you’re raising a $1.5m seed round…

籌資不是考慮你需要多少錢,而是你可以拿到多少錢

有些人教籌資會希望團隊可以分析一下做到什麼階段需要怎麼樣的成本,然後用這個計畫來說服投資人。我不是說不需要做這個計畫,而是你不該相信你可以估計未來要花多少錢。

我覺得反而應該是反過來,先計算能夠拿到多少錢,也就是找到你能夠拿到與接受最大的估值是多少,然後給出約略固定的股份(20% 左右),就是你可以籌到的錢。這樣計算之後,再來研究自己能夠拿這些錢走到怎麼樣的境界。

如果你太專注在自己需要多少錢,一個問題是估計不一定準確,另一個問題則是如果你覺得你需要的錢比較多,那不是提高自己的估值,就是要提高自己給出去的 %。提高估值與提高給出去的 % 可以看上面的說法,都會有不好的後遺症。

但如果你真要這麼多錢可是又不想要給出太多股份與 %,那我覺得你就需要調整自己的計畫,這個生意不太能做。如果還是很想做,那大概就是盡量朝提高估值這個方向來賭一把。

籌資是在做得好的時候籌,不是在沒錢的時候籌

就這樣,投資不是慈善事業,沒有雪中送炭這回事。而拿出好的表現是創業者的責任,先確定你有好表現再籌資。

拿投資人的錢不需要簽 NDA

後面幾輪我不敢保證,但是籌第一筆錢絕大部分是不需要簽 NDA 的。如果有人希望你簽,希望你就婉拒或是說我們也同時有跟其他投資人談,現在簽也來不及了。

要籌資跟做生意一樣,要拿好的條件與找到合適的投資人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比價的能力(可以參考我以前寫的文章)。能夠拿一個投資人的條件跟另外一個投資人比價,或是希望另外一個投資人跟進,才能夠很快的完成籌資。

投資人為什麼要你簽 NDA?冠冕堂皇的理由一堆,但主要的就是怕你去跟別人談或去比價。你去跟別人談是很正常且合理的事情,不要擔心太多。你不要呆呆的簽字或口頭答應之後又反悔就好了。VC 都到處跟其他 VC 聊哪個公司估值多少,不知道為什麼創業者這麼怕都不講,沒什麼好怕的。

同樣反過來,如果你去見 VC 前要別人簽 NDA,那就會被別人笑話了。

一輪可以有多個投資人

與上面類似,比價與找到更適合的投資人是很重要的事情。如果你有找到幾個喜歡的投資人,那不如都讓他們投資一點,這在 Seed 是完全正常的事情,甚至我覺得還更好。因為這階段不太需要有人帶你做什麼,了不起幫你介紹介紹人而已,有多個投資人可以淡化自己不是只有一個 VC 支持的印象,可以多點選擇,到了 Series A 再選最適合自己的投資人。

一次找很多投資人比較累比較麻煩,不過為了未來好,我建議大家還是要多看看多比較。

台式創投與國外創投

你可能會遇到投資人跟你說我上面是外國作法,台灣 VC 不這樣做。我確實只有有限的籌資經驗,而且只有籌過日本,台灣,跟美國的錢。但是我認識一些做得比較好的台灣團隊,他們籌資的過程都不會離上面講的差太遠。退而求其次,出了台灣也還有很多投資人,台灣也有國外的 VC,重點是你應該要有一個表現好的產品或 MVP,然後見很多投資人,不要只見過幾個就相信了某些人說的話,或是給出了很多股份然後被限制住了。

如果你最後都沒有辦法籌到錢,或是只能籌到不喜歡的條件的錢。那我建議如果還有時間,不如調整產品,想辦法有更好的表現,再多認識更多的投資人。如果都沒有辦法,那就可能考慮是否要透過接案,跟親友籌,或是收了那不好條件的錢,畢竟有時候沒錢也不行。總之希望能夠盡量跟上面的條件看齊吧。

最後,如果有什麼問題,歡迎到Facebook問我,或是在我的Facebook留言,歡迎大家討論。

關鍵字: #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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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經濟商機無限 : 如何提升台灣運動娛樂產業?緯來董座李鐘培:先整合生態圈
大巨蛋經濟商機無限 : 如何提升台灣運動娛樂產業?緯來董座李鐘培:先整合生態圈

臺北大巨蛋啟用,也為台灣運動產業帶來更多新機會。緯來電視網董事長李鐘培在 NMEA 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舉辦的「2025 亞洲新媒體高峰會」上登台演講,從賽事現場談到產業鏈,梳理運動產業的挑戰與機會。

他指出,在大巨蛋完工前,各球團每年大約虧損新臺幣 2 至 3 億元;但場館啟用後,職棒生態因為有了更大的舞台而出現新契機。以觀賽人數為例,啟用前每年約 180 萬人次,啟用後成長至 373 萬人次。「中華職棒自 1989 年成立,走過 35 年,如今終於有了能夠凝聚全民認同的『Team Taiwan』!」在他看來,大巨蛋帶來的不只是硬體升級,更讓外界重新看見:運動賽事具備連結城市、串起家庭與驅動產業的可能性;只是熱度能否延續,考驗才正要開始。

號召各界投入運動經濟

「運動賽事是團結社會、凝聚向心力的重要催化劑。」李鐘培說。但催化劑要發揮作用,前提是舞台與參與能形成規模;否則再高的熱度,也可能在分散中迅速消退。

他以職籃為例,回顧「合」與「分」對賽事影響的落差。如 SBL 白館全盛時期,觀眾甚至站在冷氣機上觀賽;後來聯盟分裂,觀眾分散、收視也分散,整體聲量隨之下滑。「只要聯盟之間能夠有效整合,整體產業就有機會出現跳躍式成長。」他強調的不是單一聯盟的成敗,而是當賽事要走向更大規模,整合始終是繞不過的門檻。

NMEA
圖/ 數位時代

當整合成為前提,制度與資源如何接棒,也就成為下一個關鍵。隨著體育署升格為運動部,且由具運動員背景的部長領軍,也振奮了運動界。其中,運動部成立「運動贊助媒合平台」,提供多達 74 種賽事,讓企業與個人贊助者得以依條件參與投入,並爭取企業減稅比例提升至 175%、減稅實施期間拉長至 10 年;此外,為表彰長期投入者,自民國 98 年起也持續辦理「體育推手獎」。

對此,李鐘培也特別感謝贊助體育的數百家企業。他認為,每一塊獎牌的背後,都有贊助單位的支持與祝福;而支持若能更穩定地進入制度與市場循環,選手與賽事才更有機會被看見,也走得更遠。

四大策略,助攻運動娛樂經濟

不過,產業要長出可持續的動能,還得回到「誰把賽事留在場上、留在螢幕上」。李鐘培直言,電視媒體願意轉播體育賽事,其實背負的是連年的虧損。在沒人看得到的地方,他坦言:「基層賽事沒人要播、國際賽事成本極高。緯來體育台成立 28 年,就有 27 年都在虧錢,已經虧損 24 億。」

但要讓體育走得更遠,光靠單一電視台苦撐不是辦法。因此,李鐘培主張產業必須合作,共同打造賽事、娛樂、觀光的國際生態圈,「將餅做大、共榮共好。」他以他山之石提出四大策略方向:科技導入、在地深耕、城市品牌、跨界合作。

例如:美國快艇隊新主場 Intuit Dome,透過科技化建置、轉播技術升級、球場智能化,優化整體觀賽體驗;在地深耕則關乎球隊如何成為城市文化的一部分,如 LeBron James 的街頭彩繪壁畫「洛杉磯之王(The King of LA)」,即以球星形塑城市識別;跨界合作則可結合知名 IP 與社群經營,如 MLB 美國職棒大聯盟與日本超人氣動畫《鬼滅之刃》的聯動,都是擴大參與的做法。以及,新加坡封街舉辦 F1 賽事,打造「賽事+娛樂+觀光」的國際生態圈和體驗,帶動完整產業鏈發展。

回望台灣,他認為運動產業有無限可能,但需要各界共襄盛舉。他拋出一個具體想像:「若 U18 等基層賽事票房不佳,是否可由公部門購票,邀請國中小棒球隊孩子進場觀賽,讓選手與觀眾共同感受國際賽事氛圍?」同時,企業也可支持基層運動與偏鄉體育,作為 ESG 中「S(社會)」的重要實踐:如緯來體育台在上屆亞運承諾協助選手圓夢,包含支持運動團體、年邁教練與偏鄉運動設備等。

NMEA
圖/ 數位時代

整合,讓台灣運動再次偉大

談到更長遠的發展,李鐘培再把視野從運動賽事拉高,綜觀台灣在更大產業版圖中的位置。以規模來看,臺灣 2024 年運動產業產值約 257 億美元,與美國約 5,200 億美元、日本 775 億美元、韓國 552 億美元相比,仍有相當大差距。

同時,儘管台灣出口總額已超越日韓,但其中約 80% 集中於半導體與高科技;相較之下,影音內容的國際化仍有巨大潛力。目前臺灣內容出口僅佔總出口約 0.2%,日本約 1.99%,韓國約 1.96%。

日本《鬼滅之刃》劇場版創下影史紀錄、全球票房達 6.4 億美元;韓國 BTS 則為韓國帶來約 46.5 億美元經濟貢獻。若臺灣內容產業能達到 2% 的出口占比,規模將達 128 億美元,仍有約 8.6 倍的成長空間。

而要走到那一步、讓內容走出去,媒體端也必須面對收視生態的結構變化。李鐘培指出,收視從無線三台時代,走到有線電視百家爭鳴,再到數位串流時代,關鍵不在頻道競爭,而在觀眾收視習慣與載具轉移。媒體必須自省內容是否具跨世代吸引力;廣告上則需整合電視的品牌效果與網路的轉換導購,協助客戶達標,同時避免過度置入影響觀眾體驗。

演講最後,李鐘培仍把焦點放回「整合」:號召各界持續共襄盛舉,成為運動員與運動產業最穩定的後盾。在大巨蛋啟用之後,賽事與內容的下一局如何開展,關鍵不只在一場比賽的熱度,而在於是否能成功整合資源,讓台灣運動、內容及娛樂經濟能乘勝而起,衝出更好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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