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強力通過《網路安全法》,背後沒說的那些事
中國強力通過《網路安全法》,背後沒說的那些事

中國11月7日正式通過備受爭議的《網路安全法》,加強中國對網路管制手段日趨緊縮的合法地位,預計2017年6月1日正式實施。也代表中國在網路發展的道路上,堅持要走自己的路。

中國為了保護個資、防範網路詐騙及網路攻擊,以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網路安全之名,推動《網路安全法》。其中最關鍵的四大點是,嚴懲網路詐騙及網路攻擊、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路實名制法令化、危及國家安全的重大突發事件可限制通訊

中國在2013年打擊「網絡散布謠言」的行動之後,對網路的管制日趨緊縮。此次通過的《網路安全法》總共有七章79條,除了網路詐騙和網路攻擊的罰則,展現中國想降低網路威脅的決心之外,中國政府用法律明確定義網路營運商的種種責任,才是最大的重點。

一、嚴懲網路詐騙和網路攻擊

關於網路詐騙防治,《網路安全法》明訂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利用網路發佈與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網路安全法》也嚴懲網路攻擊的個人及組織,規定境外的個人或組織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國的關鍵訊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者,中國國務院公安部門和相關部門可採取凍結財產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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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shutterstock

網路攻擊威脅日益升高,就算中國自己有獨特的網路長城,現在更加強對網路的監管手段,但卻不一定真的能夠防止所有的網路威脅。在要求網路營運商提高資安層級的同時,其實也同時對中國政府打開大門。

事實上,所有國家,特別是中美之間都有國家網軍用非正式的路徑彼此「試探」,獲得國家機密。對台灣來說,台灣遭駭客攻擊的情況向來是亞洲前幾名,更是中國駭客的試驗場,只是這一類型「檯面下」的網路攻防是否也會被定義成網路攻擊?未來還有待觀察。

中國用法律限制了境外組織和個人對中國的網路攻擊,境外組織包括誰?「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是什麼?目前仍不清楚,但的確給予中國擁有合法的地位進行制裁。

二、保護關鍵訊息基礎設施

依據《網路安全法》規定,針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被列為「關鍵訊息基礎設施」的產業,中國會特別實行重點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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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法律還要求網路營運商為了「國家安全」的目的,必須替中國國家安全及公安機關提供技術支持,甚至必須接受設備安全檢查。再加上必須「限制數據跨境傳輸」,意指來自中國的數據必須儲存在中國國內。

此舉被認為會讓外國企業(特別是科技企業)的營運成本變高,甚至可能根本進不了中國市場。特別是目前劃進去的關鍵訊息基礎設施,產業涵蓋的範圍很廣,也都是極重用戶隱私的領域,例如金融業。

三、網路實名制法令化

為了管制不當言論,《網路安全法》明訂網路運營商為用戶提供電話及網路等服務之前,必須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才能夠提供相關服務,也就是要求網路服務落實實名制。

網路服務使用者必須實名制,讓中國控管所有網路運營商的「入口」,事實上也就掌握了所有網路使用者。只要有不符合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的訊息,都會被強烈管制,也給予中國政府合法監管網路言論的權力,可想而知,網路運營商都必須配合把言論下架及封鎖。

四、危及國家安全的重大突發事件可限制通訊

《網路安全法》條文中,爭議最大的是第58條:

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或者批准後,可以在特定區域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至於,國家安全如何定義?只要國務院認定是國家安全事件或違反社會公共秩序,就有權可以限制網路通訊,也就是斷網及封殺消息。

由於此法擴及對外國企業的管制,引起外國企業極大的不安。8月時已經有駐華美國商會等46個全球商業團體,聯名致函中共總理李克強,認為新法有許多條款是為了形成貿易壁壘,削弱外國企業在中國市場競爭力,對網路安全其實並沒有實質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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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shutterstock

根據華爾街日報報導,中央網信辦網絡安全協調局發言人趙澤良指出:

現在一些朋友特別是國外的朋友,只要一提安全可信、一提自主可控、安全可控,他們頭都大了;他們就認為安全可控、自主可控、安全可信和貿易壁壘劃等號,這也是一種誤解、一種偏見。

趙澤良更說,網路安全問題不限一個國家、一個地區,不是哪一國家可以單獨應對的,制定網路安全法目的不在於限制國外的技術與產品,也不是要建立貿易壁壘。

中國到底是否要限制外國企業的技術和產品?甚至是建立貿易壁壘?恐怕只有中國政府知道。但「安全可信、自主可控、安全可控」也的確是中國要求外國企業必須遵守的「原則」。意思是,中國政府開出一個小門,要走進中國市場,就得按他的規矩來,不然就不在地化、不符合中國產品的要求,嚴重者甚至違及中國的國家安全,禁賣產品、禁用服務,甚至退出中國市場,外國企業也只能自認倒楣。

目前西方媒體多指稱中國政府不管外國企業的反對聲浪,硬是要通過《網路安全法》。然而,真要說受到最大影響的,恐怕就是中國眾多網路公司,雖然過去網路巨頭早已配合政府做過許多言論管制,但透過法律把這些管制手段確立下來,證明了習近平管制網路的決心,恐怕也讓飛快發展的網路服務如梗在喉。

用法律明訂「重大突發事件可限制網路通訊」這個「手段」,也無怪乎有媒體稱此法是中國政府為了「防範推翻中共政權」。與此同時,人權團隊憂心此法將更打壓言論自由及人權,則非空穴來風。也就是說,這有可能是中國為了防堵「茉莉花革命」、「太陽花學運」、「雨傘革命」等社會運動,或是天津倉庫爆炸等重大意外,亦或鎮壓新疆等流血衝突,經由網路快速傳播對政府不利的消息所祭出的重磅法令。

至於其他執行細節以及這個法令的影響範圍有多廣泛,恐怕要等之後官方單位的公布才知道了。

其實,中國政府對網路監控日益嚴格,從2016年動作頻頻就可見端倪,掌管所有網路相關監管事項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先前不但管制網路新聞頻道,11月4日更發布《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網路新聞直播必須先審後發,還要求直播頻道必須設立總編輯。

再加上先前網約車(叫車媒合服務)專法一通過,政府對草莽生長的網路模式開始管制,從中國各地方政府的規定看來,網約車幾乎與計程車的標準一樣高了。很難想像接下來中國網路模式在各種管制下,會扼殺多少創新的可能。

不過,情勢也的確站在中國政府這一邊,商業上,為了14億人口的大市場,想進中國的網路科技公司,也只能乖乖聽命,照單全收。連大力反抗FBI要求解鎖恐怖份子手機的蘋果,都遵循中國政府所謂「安全可控」的中國產品道路,將中國用戶的數據轉移到中國境內伺服器了,其他科技公司還有與中國抗衡的可能嗎?

參考資料: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中文網北京新浪網

關鍵字: #隱私與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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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式商務來襲:萬事達卡與NCCC攜手產業打造信任新基礎
代理式商務來襲:萬事達卡與NCCC攜手產業打造信任新基礎

隨著代理式 AI(AI Agent)的快速普及,其在商務交易中的應用也從智慧搜尋、商品比價一路延伸至自主下單,逐步形塑出全新的代理式商務(Agentic Commerce)模式。為因應此一趨勢,萬事達卡攜手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NCCC)於 15 日舉辦「 AI 時代支付安全與數據信任高峰會」,匯聚產官學界專家共同交流,深入探討代理式商務下的支付授權與驗證機制,以及 AI 時代金融監理的演進與詐欺防治重點。

萬事達卡台灣區董事總經理陳懿文表示,無論交易是由人或代理式 AI 發起,都應該在安全可信的環境中完成,萬事達卡將持續強化支付安全的把關能力,不僅著眼於風險控管,更期望將「信任」轉化為未來創新的基礎與成長動能。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董事長桂先農則認為,面對 AI 浪潮,支付安全已不再只是技術問題,更要在消費體驗、數據運用與隱私保護之間取得動態平衡。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表示,金管會未來將持續秉持安全與發展並進的原則,致力於打造可信賴、穩健且具有包容性的環境,加速金融 AI 應用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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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彭金隆特別出席,表示金管會核心理念為「負責任創新」,並於2025 年成立『金融科技產業聯盟』,期待結合金融周邊單位與金融機構的力量,打造可信任及穩健的AI 金融應用環境。
圖/ 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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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達卡台灣區董事總經理陳懿文(左)攜手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董事長桂先農(右)致詞不約而同提到:面對 AI 浪潮,支付安全將會是如何在消費體驗、數據運用與隱私保護之間取得動態平衡的治理課題。
圖/ 數位時代

AI Agent 重新定義消費旅程,萬事達卡提 4 大要素保障支付安全

Google Cloud 台灣技術總經理林書平認為,代理式商務正在重新定義消費旅程,而 Universal Commerce Protocol(UCP)則是支撐這場變革的關鍵。他表示,UCP 就好像電商界的 Type-C 接口,可以串聯不同代理式 AI 與電商平台後台系統,讓代理式 AI 可以根據消費者需求,自主完成商品搜尋與推薦、比價到下單的交易流程,打造更即時、更個人化的消費體驗。

在此情況下,支付不再只是交易流程中的最後一步,而是串聯個人化服務、授權機制、風險控管與信任的核心環節。萬事達卡數據與顧問服務部資深副總裁戴輝瑾指出,要確保代理式商務下的交易安全,必須具備 4 個關鍵要素,包括可驗證代理式 AI 身份、明確的使用者授權、確保代理式 AI 執行的任務沒有超出授權範圍,以及在發生爭議時,能透過公開透明且可追溯的機制進行處理,確保各方權益。

此外,他也強調,風險管理不應侷限於付款當下,需從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後到持續性的監控,建立端到端的治理架構。為此,萬事達卡推出多元解決方案強化整體防護能力,包括以 Identity Solution 強化數位身分驗證、以 Decision Intelligence Pro 提升即時風險判斷能力、透過 Ethoca 優化爭議處理流程,以及藉由 Recorded Future 提供即時網路威脅情報,全面覆蓋交易生命週期,打造更完整的支付安全生態系。

AI 監理邁入新階段,以信任為核心的監管新框架

從監理角度來看,AI 所帶來的變革也同步改寫治理思維。金管會銀行局局長童政彰指出,監理機關不僅要加強國際合作,更應深化與金融業及科技業的對話,建立更開放且具前瞻性的監理模式。進一步針對代理式商務來看,政大金融AI創新中心主任王儷玲認為,金融監理重心應由模型與資料管理,轉向代理式 AI 安全,尤其當 AI 可以代理消費者進行支付時,如何確保代理式 AI 在授權範圍內執行交易,將成為未來的監理重點。

在國際監理趨勢方面,萬事達卡數據與顧問服務部副總裁 Audrey Wong 分析亞太與全球支付生態並指出,AI 時代的監管核心已轉向「以信任為基礎」,金融業在應用 AI 時,必須具備可解釋性、可問責性與可稽核性,確保決策透明且可追溯。同時,隨著詐騙與洗錢行為跨境化,監理機制也應向外延伸,確保跨境一致性,並透過如 ISO 20022 等標準強化資料透明與治理能力。

回到金融機構實務面,國泰世華銀行數據長梁明喬表示,代理式 AI 將對既有支付與風控機制帶來結構性改變,以信用卡支付為例,過往的驗證重點在於是否為本人,但在代理式 AI 情境下,則轉變為驗證 AI 的身份、授權來源與行為意圖。未來,隨著代理式 AI 的普及發展,授權與權限管理將變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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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對談以「AI 時代的資安監管趨勢與企業應對策略 」為題,左起邀請:數位時代總編輯 王志仁主持及重磅與談人國立政治大學金融 AI 創新中心主任 王儷玲、國泰世華銀行數據長 梁明喬及萬事達卡數據與顧問服務部副總裁 Audrey Wong與會。
圖/ 數位時代

AI 詐騙升級,聯防機制成新關鍵

最後,本場研討會亦聚焦討論 AI 造成詐欺風險升級的議題。台灣大哥大資訊長蔡祈岩觀察,詐騙已從單一管道演變為跨平台、跨場景的複合型攻擊,尤其是假冒「代理式 AI 」的詐騙手法,透過對話引導消費者提供個資與支付資訊,正成為新興且高風險的威脅來源。

萬事達卡 Franchise Innovation 副總裁Dennis Koh 進一步歸納出 3 大詐欺發展趨勢。第一,Deepfake 服務化使詐騙門檻與成本大幅降低。第二,詐欺行為跨境化與遠端化,已經突破地理限制、走向全球攻擊。第三,社交工程從大量投放釣魚信件,轉為高度個人化、難以辨識的精準攻擊。

面對詐欺手法持續演進,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風險管理部資深協理李錦堯表示,聯卡中心正透過區塊鏈與FIDO生物識別技術,打造無密碼的數位身分認證系統,並結合AI數據模型提升TRACE風險預警系統的效能。未來,聯卡中心將持續優化模型,並建立跨機構資料共享的聯防機制,整合發卡機構與國際組織資源,以提升整體防詐能力,對抗日益複雜的詐欺攻擊。

代理式商務將為消費者帶來更好的消費與支付體驗,但同時也對安全、治理與信任造成更大的影響,促使產業必須從單點防護走向跨機構、跨生態系的整體治理思維。在此趨勢下,萬事達卡將持續扮演關鍵推動者角色,攜手監理機關與產業夥伴,強化支付安全標準,推動台灣支付產業的監管框架與創新發展,打造兼顧效率與信任的數位商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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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AI 代理經濟下的詐欺防制與個資挑戰,本論壇特別邀請台灣大哥大資訊長 蔡祈岩、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風險管理部資深協理 李錦堯、萬事達卡Franchise Innovation副總裁 Dennis Koh交流趨勢觀點。
圖/ 數位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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