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政府喊話,許毓仁:不要見一個新創就打一個
Uber在台灣引發社會爭議,政府四年內累積開罰八千多萬,最近財政部也開出補稅罰單1.35億,天價數字真能解決合法問題嗎?
立委許毓仁認為,Uber必須盡到該盡的責任,比如說繳稅跟保險,但政府不該用超高罰則當手段,若下個禮拜公路法草案通過,「未來開個罰單就要2500萬,可以買一棟房子了」,政府無論是想要有警惕、嚇阻作用,都太不友善。若未來共享經濟不只出現在運輸上,「難道我們要見一個打一個嗎?」
昨日許毓仁以直播方式討論數位經濟議題,他在節目上強調,若以Uber當個案來討論,目前修公路法是死胡同,因為沒辦法用二、三十年前的舊法律,去符合現在新的商業模式, 但台灣需要新的法律框架,來解決未來可能出現的新經濟型態。
Uber想合法要找誰?許毓仁:未來要有「專屬部會」
許毓仁表示,他將盡快提出「數位經濟基本法草案」,參考英國已通過的Digital Economy Act 2010,賦予所有新經濟行為明確規範,提供各部會相關權制,讓新創公司在法律底下去推動,希望未來有「專屬部會」,能夠當統一窗口進行跨部會協調。
他指出,或許會在現有部會裡面,選一個層級夠高的單位負責執行,例如:在經濟部底下設立「數位經濟發展署」,或是在國發會設立「數位經濟委員會」,最後結果再由行政院長拍版定案。
雖然目前行政院底下已經有數位政委唐鳳負責進行部會協調,但許毓仁認為,政委缺乏實權,也沒有實際行政資源,容易叫不動各部會。加上行政院光是各大會報就有58個,推動不易,最終還是需要透過法律規範,比較能有實際作為。
他舉愛爾蘭和新加坡為例,兩個國家都強調自己在國際的地位是「數位樞紐」,吸引國際大型網路公司前來設立總部,具有很好的稅收優惠、對外籍人才友善,資本也可以自由流動。
許毓仁:台灣想做無人車,預算卻太少又分散
「台灣雖然想推亞洲矽谷,拿出113億預算,但資源太過分散」。許毓仁說,以無人車研發經費來看,美國至少有40億美元、日本也有接近一兆日圓,但台灣只有200萬美元額度,這樣真能夠有所成績嗎?
許毓仁強調,「台灣是一座島,思考卻不像是島嶼,反而把自己當成大型國家,築起一道高牆」,若新的產業進不來,台灣人才流不住,競爭力就往下掉,現在已經出現死亡交叉,沒有時間再浪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