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經濟基本法」公聽會,詹宏志、蔡玉玲等人提出八大意見
「數位經濟基本法」公聽會,詹宏志、蔡玉玲等人提出八大意見

如果國家要推動數位經濟基本法,到底還需要注意什麼呢?立法委員許毓仁23日再度召開「數位經濟基本法」公聽會,邀請產業界人士及公部門與會蒐集意見,與會人士多同意此法立意良好,但針對立法的精神、數位經濟的定義及政府的角色,仍需要再凝聚共識。

許毓仁指出,數位經濟基本法是上位法,保留可以滾動式修法的彈性。此次希望大家討論用負面表列的方式去呈現,立法上可不可行?政府要如何扮演數位經濟的角色?以及業者的責任是什麼?

PChome董事長詹宏志說,「政府要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如果沒有上位的政策,就算有重要的經濟、產業發展政策,還是繞不過去,如同前朝政府提出的三業四化,就是在講網路,但是從頭到尾,經濟政策皆沒有提出「數位經濟對未來很重要」,這必須視為優先的事。

詹宏志說,過去在數位創新最有能量的美國或中國,最重要的是行政力量不輕易動手,往往是等著看看(wait and see),而不是監理沙盒的概念。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說,不管Uber、愛奇藝或淘寶,如何讓法律有效才是重點,期待這部法可以解決這件事。

意見一:確定立法目的

第一條 為因應網路、數位資訊、電子資訊及數位傳播之興起,促進數位經濟產業之形成與發展,特制定本法。有關數位經濟之行為,除本法規定外,適用各該行為應適用之法律。

詹宏志說,立法目的建議要轉成積極正面的態度,像是「我們想促進台灣在世界的數位經濟發展上,成為領先的經濟體。」讓行政部門在發展政策和其他法律時,可以參考這個法,由這個角度盡到提醒的作用。

金管會代表指出,第一條沒有寫出真正立法的目的,通常立法的目的不外乎是興利或是除弊。

意見二:此法的對象到底是誰?

星輿顧問服務副總李士傑說,基本法要思考到底要服務的對象是誰?是要針對全國人民的福祉嗎?人民有哪些權利和保障?可參考《科技基本法》和《環境基本法》中所明確定義的對象,才不會只針對現象立法。

經濟部商業司代表指出,此法把產業和業者合在一起,11條講業者,1和8條是在講產業,必須清楚定義到底是要針對產業還是業者?

意見三:確立政府的角色

AAMA台北搖籃計劃共同創辦人顏漏有指出,基本法中好幾條都在談政府的角色,希望基本法要顧慮到政府積極推動和消極管制的角色。

顏漏有說,一是政府扮演積極角色,跟國際談判、政府資料開放、協助做數位技術的研發、數位人才的培養、如何定期把台灣數位經濟發展相關統計分析做為參考。一是消極被動的管制角色,像監理沙盒。

顏漏有提醒,講到數位經濟,大家都想到數位,政府除了如何創造環境給新創公司之外,還要思考現有傳產如何轉型,是否要新增條文來幫助現有企業轉型。

意見四:清楚定義數位經濟

數位經濟基本法草案中第三條定義了數位經濟:

指透過數位產業帶動之經濟活動,加上非數位產業透過數位科技之創新活動。

詹宏志指出,數位經濟的定義,不適合變成「數位經濟產業」這樣的垂直產業概念,因為經濟指的是經濟活動的總合, 一切透過數位應用,帶動數位產值的活動,都叫數位經濟,都是整個社會要歡迎鼓勵的項目。

顏漏有也同意詹宏志的說法,他認為此法草案的定義很類似英國的定義,跟國家去年提出的「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中定義的「數位經濟」也不同。

意見五:負面表列不要寫太死

前行政院政委蔡玉玲指出,「法律往往防弊,寫得太死了,讓主管機關沒有解釋的空間。」負面表列的意思,就是只要確定哪些東西一定要管,不要太執著法律的文字,但是必須仔細思考,到底哪些東西非管不可。

意見六:公務人員免責權是否有界定範圍?

蔡玉玲表示,現代的政府需要有「小政府思維」,法令上要讓大家有個思維:如果人民要政府不要管太多,那不要動不動就怪政府。

國發會代表指出,如果要在法律裡給行政部門很大的權限的話,會有行政權侵入立法權的疑慮,希望法規明確劃一個範圍,讓執行者可以有免責權。

意見七:創新實驗場域的範圍在哪裡?

詹宏志說,如果法律和創新之間要有緩衝空間的話,就是監理沙盒了,但是它不能事先審核。如果需要事先審核,就沒有創新可言,如果政府仍是這樣的管理機制,就沒辦法做創新。

之初創投合夥人詹德弘提出,重點是新東西出來時,能不能先在台灣做?在立法時要想到這是快速、持續變動的時代,希望在行政院內有類似仲裁的機制。

新公民議會共同創辦人葉佰蒼指出,審核的概念希望可以透過負面表列的方式,如果沒有違反負面表列就可以讓業者去做,創新的時候,接受失敗很重要,怕失敗就不要做了。這個法要接受可能失敗的成本。

經濟部商業司代表指出,法的內容要排除現行法律的障礙,最重要的是第四條「創新實驗場域」,要講清楚它的效力規定,才知道要怎麼去排除法律障礙,要排除的是刑事責任還有哪些?例如,國家賠償責任?

意見八:國際談判原則

蔡玉玲提出,數位世界不能不去碰國際的問題,包括稅、資料在地化、消費者保護,都是政府在跟國際業者談判時一定要去處理的問題。另外,「速度也很重要!」她說,政府處理的時效拖延太久的話,對產業是非常傷的。

小結

目前看來,業界對數位經濟基本法多持正面態度,然而,其中的細節如何訂定,將決定此法是否能發揮「作用」,而避免與現有政策和法律疊床架屋。涵蓋很廣的數位經濟基本法,牽涉到各部會,難以明確定義執行環境,可能會面臨執行的困難,不像《數位通訊傳播法》可以明確定義出平台的角色和範圍。還是得先回到數位經濟的基本定義,以及數位經濟基本法到底要保障和鼓勵的對象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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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不能只是操作聲量!電通娛樂如何幫助品牌破圈成長、走入人心?
行銷不能只是操作聲量!電通娛樂如何幫助品牌破圈成長、走入人心?

隨著消費者注意力分散、內容氾濫,單一曝光已難再換取真正關注,品牌勢必重新思考與消費者連結的方式。電通觀察到,體育賽事與娛樂內容正快速成為當代最具穿透力的文化載體;透過科技驅動、數據洞察與創意策劃,品牌不只是參與者,更能成為文化的共創者,從汲汲營營的流量競技場,轉身搶佔消費者的心佔率長跑。

電通行銷傳播集團 (dentsu Taiwan )於上月正式在台灣成立「電通娛樂」(dentsu sports and entertainment)營運據點,也正式宣告將以台灣作為大北亞區域娛樂創新孵化的戰略基地。在內容為王、圈層經營成為顯學的時代,電通娛樂如何幫助品牌破圈、搶攻心佔率?

電通娛樂以數據洞察人心、科技賦能體驗

電通娛樂從日本母集團出發,電通整合體育與娛樂資源,串連全球娛樂網絡,在文化多元、數位技術領先的大北亞市場,更進一步選擇台灣作為創新策略的前哨基地,佈局新一波品牌娛樂體驗。

電通娛樂大北亞區負責人白玉瑩表示:「科技是帶動娛樂深化參與的關鍵力量,讓品牌與消費者的關係從單向溝通轉為共創連結。」不過她也強調,能與人共鳴的好創意絕不只是靠科技堆疊就能完成,關鍵仍在於於對消費者的洞察、對內容脈絡的理解與圈層語言的掌握。簡言之,品牌要說對語言、進入對的場景,才有機會形成真正有感的情感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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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通娛樂大北亞區負責人白玉瑩指出,科技正加速體育與娛樂的文化體驗,品牌必須從參與內容、共創價值開始,才能走進人心。
圖/ 電通集團

為強化品牌跨圈層經營力,電通以「one dentsu」策略整合集團資源,從品牌娛樂與體育行銷策略、創意策劃、體驗與內容製作、數據分析到技術開發,打造具文化穿透力與執行韌性的團隊,協助品牌打造可持續的內容資產。

在執行上,電通娛樂同時服務內容方與品牌客戶。對IP創作者而言,從企劃期就參與商品化、推廣與導入;對品牌而言,則以洞察為起點協助選題與切角。透過雙向共創,電通不只加速 IP 發展,也讓品牌跳脫傳統贊助角色,轉變為文化體驗的共創者,實現雙贏。

包容度、反應力、與參與力,推動台灣成為創新孵化基地

事實上,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往往奠基於感性與直覺,而非純然的理性判斷。為協助品牌找出能真正引發情感共鳴的「文化切角」,電通娛樂在大北亞區發展出一套完整的方法論,從品牌任務出發,透過策略設定與在地洞察,找出「粉絲會有共鳴的梗」,並以本土語彙轉化為有感的內容體驗。

娛樂的力量不容小覷。電通娛樂台灣區總監何華軒指出,根據《電通創意 2024 CMO首席行銷長報告》,逾八成品牌認為應建立自有娛樂化資產,88% 的行銷長更重視「文化佔有率」高於曝光量。再加上 Gen Z 與 Alpha 世代強大的文化消費力,娛樂內容的商業價值更顯而易見。

而台灣之所以是品牌娛樂的絕佳孵化場,何華軒說明,是因為台灣市場具備高度包容性、快速反應力與高參與度,無論是棒球賽事、動漫展還是社群討論,皆展現出快速破圈的潛力與真實的情緒回饋,「一個原本鎖定特定圈層的 IP 內容,只要成功搭上社群,很快就能擴散至主流圈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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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通娛樂台灣區總監何華軒表示,台灣市場的包容性與快速反應力,成就品牌娛樂策略與文化破圈的理想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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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電通娛樂也聚焦台灣扮演關鍵角色,作為品牌與內容方之間的橋樑,協助媒合 IP、形塑娛樂內容溝通場景。

近期電通娛樂重磅宣布攜手韓國 The SMC 集團將話題綜藝《鑑定師》搬到台灣製作全球版,由舒華擔任主持。節目延續韓版「珍藏物品鑑定+價值交流」的核心,並融入在地文化視角。首季邀請 9m88、ENERGY、LuLu、黃偉晉等人氣嘉賓,透過分享私人物品與故事,將娛樂與情感連結,成功為品牌注入溫度與討論度。

過去也有不少精彩案例,如:2023 年夏季,電通協助披薩品牌與《進擊的巨人》展開全球獨家聯名合作,推出「必勝の巨人」套餐。從產品設計、視覺包裝到社群操作,完整呈現動畫角色的視覺語彙與世界觀,讓粉絲吃進角色,也讓品牌成功打入動漫圈層,引發社群分享,帶動話題與銷售雙成長。

又如 2024 年中職明星賽期間,電通娛樂看準球場熱潮與暑期行銷節奏,為炸雞品牌打造「雞情應援團」企劃,攜手「全球先生」戴凱文與巴西模特男團,將品牌精神轉化為現場應援秀與社群梗,結合啦啦隊演出與大巨蛋互動,吸引年輕受眾目光,創造出具娛樂性、參與感與話題擴散力的品牌體驗。

今年,則有汽車品牌以「出品發行人」身份參與影視內容創作,在電通娛樂的策劃與整合下,推出改編自鄧惠文醫師著作《婚內失戀》的微電影《慶祝》;故事聚焦失婚女性重新找回自己的人生,品牌則透過內容敘事傳遞情感價值觀,並結合 VIP 車主專屬觀影體驗,跳脫產品導向,展現內容深度與品牌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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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通娛樂攜手韓國 The SMC 集團製作全球版《鑑定師》,由舒華擔綱主持,結合在地文化與明星真情故事,打造兼具娛樂性與情感溫度的綜藝體驗。
圖/ 電通集團

破圈新解方, 打造品牌文化資產的長線策略

品牌要破圈,深耕娛樂內容是不得迴避的挑戰。而品牌在踏入體育與娛樂領域,也往往四個問題:該選擇什麼內容與 IP 切入?合作怎麼談?執行怎麼落地?圈層關係又該如何維繫?電通娛樂指出,這些問題挑戰背後很多時候是基於對產業語境的不熟悉,以及缺乏整合性策略。

對此,電通以方法論為核心,從品牌目標出發,透過數據分析與圈層洞察,媒合合適內容與平台,並串聯策略、製作到傳播的一站式服務,協助發展品牌娛樂。目前提供六大整合方案,涵蓋品牌娛樂內容、沉浸式文化體驗、IP 生態系、IP 科技力、名人管理、娛樂商務等,並搭配 AI 等科技工具,讓品牌娛樂傳播有憑有據,也有感。

白玉瑩表示,在台灣市場,品牌行銷打法靈活且具彈性,建議先釐清並發展娛樂行銷策略,從小圈層測試著手,累積內容經驗與用戶回饋,再逐步擴大規模與投入,讓娛樂內容與體驗長期累積,最終沉澱為品牌的文化資產與情感記憶。

「若品牌能發展自有 IP,更能在內容經營上掌握主導權。」她補充,肯德基「桑德斯上校」就是很好的例子,一旦品牌成功創建角色,透過敘事延伸到跨媒體操作,長期下來累積的不只是辨識度,也建立了穩固的品牌形象。

「當品牌希望打造獨特的品牌體驗,並尋求下一波成長動能時,體育與娛樂就是最有力的加速器。」最後,白玉瑩強調,電通在台灣深耕已久,亦是本地市佔率最高的行銷傳播集團。現在,帶著文化傳播的使命感,電通娛樂將讓科技驅動內容並走進市場,幫助每一次的品牌內容能走進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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