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flix跨入原創電影以來,爭議不少。先是今年坎城影展由Netflix投資的線上電影《玉子》競賽資格受到質疑,今年五月南韓導演奉俊昊所導的《玉子》,被選為第70屆法國坎城影展競賽片,但評審團主席暨國際大導阿莫多瓦(Pedro Almodovar)認為,「金棕櫚或任何獎項不該頒給沒在戲院上映的電影。」
無獨有偶,全球票房告捷的《敦克爾克大行動》國際大導演諾蘭(Christopher Nolan),也表明拒絕與Netflix合作,好似給人影視創作圈與新興影音平台對立的印象。
創作者跟新興影音平台只有對立與衝突的可能嗎?筆者作為台灣新進的OTT業者,有些觀察。
影像創作跟影音平台只有對立的可能嗎?
美國是資本主義最盛行,各種科技最先進的國家,每一種創新服務問世,大多以破壞市場的焦土政策轟炸,Netflix不顧傳統院線與電影人的反對,強勢堅持電影也要同步在線上放映,即是一例。在美國資本市場龐大資金後援下,Netflix 即便現金流負債20億美元,今年仍預計以60億美元投入自己的原創內容,因為投資人看好。
在全世界影像工業中,電影依然被認為最高端也最有影響力的創作形式,由Netflix投資的電影《玉子》在坎城影展引起爭議,無疑是最好的話題宣傳,吸引其他優秀內容產製者向他靠攏,Netflix必要印證他的策略。
但我不認為,Netflix是衝著電影而來。
檢視Netflix與電影人爭議的新聞,對立焦點多在於「電影」這種大螢幕藝術的表達形式。諾蘭認為,電影的感官藝術應以大螢幕感受,Netflix不應該以小螢幕來取代或覆蓋多數的大螢幕感官體驗,甚至破壞大螢幕背後的產業體系。
確實,諾蘭的《全面啟動》《星際效應》《黑暗騎士》,場景浩大,內容驚心動魄,需要大螢幕的劇院體驗,也完全符合觀眾花錢進電影院看的期望,新媒體無法取代。
但其他類型的電影,如電視劇,在OTT觀賞的感官體驗衝擊與改變不那麼大,不會傷害導演想要表達的形式。因爲少了傳統放映限制,在創作空間上,也更有彈性。
就商業角度而言,OTT平台追求用戶數的提升,也希望用戶花更多時間在網站上。投資一部電影的成本比一部戲劇來得高,而且一部戲劇可以看十集或二十集。
單純看投資報酬率,是投資一部電影,還是投資一部十集(可能共有300分鐘或500分鐘)的戲劇划算?肯定是戲劇。
因為戲劇能養成觀眾定期追蹤,並且留住他們持續在網站上觀看,也因此,戲劇形式才是OTT平台真正著重經營的內容。
台灣還是要有正規作品,不能只有短視頻與直播兩個選項吧?
不過,OTT雖不會取代上戲院看電影,但肯定衝擊在電視上收看。台灣的OTT不能完全和Netflix類比,但就電視用戶挪移的長期現象,以及OTT在爭取觀眾與協助創作者上,都具有一些優勢,這是全球共同的情形。
目前來看,台灣有線電視訂閱付費市場約三至四百億的規模。現在付費的用戶多是 40 歲以上過去被養成付費習慣的「家長」,但以我或很多年輕世代為例,電視只是載具,內容可能來自手機或其他OTT平台,世代交替之後,年輕人不一定願意付費,快則二年慢則五年,「Cable退租潮」會造成電視產業結構巨變。即便辛苦,台灣 OTT 業者也必須從現在開始養成年輕用戶,才能掌握機會。
對創作者來說,也不是每個導演都跟諾蘭一樣,要錢有錢,要院線有院線,可以拒絕與OTT平台合作。台灣沒有那麼多的院線與資金,影視產業各環節亟須重建,電視要培養新導演更加艱難,一來黃金時段就是那麼多,電視台不可能開給新人原創,二來題材與尺度必須經過主管機關把關,揮灑空間有限。
雖然台灣 OTT 業者短期內無法像 Netflix 單靠用戶收費,因為缺乏穩定營收,也難導入資金估算投入更大規模的製作。
不過,至少導演能嘗試從小規格開始,試驗自己人氣與作品的能耐,否則有心創作的新人只能當網紅,拍拍短視頻或直播,台灣未來還是要有正規作品,不能只有短視頻與直播兩個選項吧?
今年植劇場的《花甲男孩轉大人》與《通靈少女》形成一股台劇新氣象,希望台灣OTT業者能接上這股氣勢,不斷產出更好的內容,讓台灣好的原創故事成為可以在全球OTT浪潮中立足的新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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