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計劃進行稅制改革,以符合歐盟「數位單一市場」(Digital Single Market)策略及全球化數位經濟之需,同時將會加強對大型跨國科技公司徵稅,促進稅賦之公平合理。不過,歐盟恐怕必須在未有美國及其他經濟強國支持下,自行率先推動改革,還要避免雙重課稅等問題,並確保符合自由貿易協定及世貿組織規定。
歐盟執委會引用數據指出,傳統大企業稅率中位數約在23.2%,但大型科技公司往往繳不到10.1%。跨國網路公司在主要營利國家不見得設有實體公司,許多公司會至低稅率國設點,利用將利潤轉移來避稅。
科技巨頭如Google、Facebook、亞馬遜等在歐洲稅負過低。據估計,2013年至2015年期間,光是Facebook與Google可能就讓歐盟損失高達54億歐元(約台幣1,900億)稅收。
歐盟內部目前對稅改議題尚未形成共識。主導稅改的國家為法國、義大利、德國及西班牙。目前奧地利、希臘、葡萄牙、保加利亞、羅馬尼亞及斯洛維尼亞也已加入支持行列。然而,愛爾蘭、盧森堡、馬爾他及賽普勒斯等國則表達反對,這些國家長期以稅賦優惠吸引外資,是大型科技公司的避稅天堂。
為求加速獲得各國共識,歐盟執委會提出幾項短期可能採行的方案,包含平衡稅,改採總營收而非利潤作為稅基,對廣告等線上服務進行徵稅,以及對線上交易預扣稅款。
長遠來看,歐盟仍希望改變現行稅制,推行共同合併企業稅基(Common Consolidated Corporate Tax Base,CCCTB),適用於跨國企業及數位公司,防堵逃稅及稅務漏洞。
儘管內部意見分歧,歐盟執委會希望在12月前於28個成員國間取得最大共識。如果進展順利,最快明年春季可能正式立法。
資料來源:歐盟執委會、Corriere della Sera、路透社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