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中國新創投資常見的對賭條款
淺談中國新創投資常見的對賭條款
2017.10.12 | 新創團隊

幾年前在中國混的時候,不時會聽到早期新創團隊投資案中帶有「對賭條款」,當時覺得很有趣,投資還可以對賭?外插兩顆星球嗎?(抱歉,我綜藝玩很大看太多了)。

後來在矽谷早期創投混,幾乎沒有聽過對賭條款被列在合約裡。結果這一兩年在台灣反而聽到一些含有賭條款的早期新創投資,相當有趣。因此今天想單純寫寫我對於對賭條款的想法,供遇到這個term的創業家們參考。

什麼是對賭條款?可以吃嗎?

「對賭條款」顧名思義,就是一種「對賭」的「條款」。解釋完畢,有其他問題嗎?

再說清楚一點,有點像是投資人跟被投資的公司說,「好啦!我要投你,但我覺得你有些地方是唬爛的,不然這樣,我們來對賭,如果你真的在未來一段時間內達到我們設定的目標,就有相對應的獎勵;如果沒有達到,就要想辦法補償我,因為你騙人家!」

一般來說這邊的補償是使用股權的調整達到估值的調整,因此大部分稱對賭條款的英文為VAM(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

為什麼有對賭條款?

對賭條款比較常用在PE Fund,針對後晚期/上市公司做不管是投資或併購時採用的一種自我保護手段。通常是在資訊不是很流通或雙方不信任感比較重的環境下採用。

由於PE Fund金額通常較大,被其投資或併購的公司常屬於大公司,經營已久,財務、產品與人員組成等複雜程度高,藏有不為人知且不利於該筆投資案的秘密訊息機率比較高,有時投資方已盡力做了嚴謹的due diligence,還是難保投資後不會出現令人驚奇且充滿黑人問號的狀況,損害投資方權益。在這情況下,對賭條款似乎是一個不錯的選項。

另一種說法,這對經營團隊來說是一個激勵方案。如果達到某個目標,則投資方拿少一點股權,經營團隊保有控制權;或是投資方會再放一些錢進來,提高投資額度;甚至直接給經營團隊更多Option或Stock Grant。

對賭條款都賭什麼?

最常見的對賭條款是跟公司賭以下幾項:

1.賭業績:如果公司拿到資金後接下幾年達到某業績/營收標準,就算過關!不然就要補償投資方。

2.賭淨利:由於常用本益比P/E(Price to Earning ratio)計算市值,所以淨利的這個earning數字直接影響股價,因此投資方會要求要賭這個。

3.賭里程碑:可能是要完成某個關鍵產品,或是獲得某個關鍵生意夥伴或客戶,或是得到某個關鍵專利等。根據募資時主打的故事決定要賭什麼。

4.賭上市:追求短期出場的投資人,或主打近期就可IPO為募資的公司,彼此間就可能用一個對賭要求被投資公司承諾在投資後幾年內(如1至3年)上市,否則要賠償。

5.賭其他:全球人都賭性堅強,各式各樣都可以賭啦。如一定要fire掉某個問題創辦人、一定要留住某個關鍵創辦人、處理掉公司尚未解決的訴訟案件、下班一定要關燈、上完廁所一定要洗手等,只要雙方同意且不違法理論上都可以賭。

等等,那沒做到的話,怎摸辦?

賭博沒有一定贏的,且就或然率來說,往往是莊家贏,所以如果最後目標沒達到,一般來說有以下幾種情況:

1.股權調整:可以想像是這樣的,我投一千萬元佔你30%,若最後目標沒達到,我要變成50%。也有相反做法,我先佔50%,等你目標達到了,我就減少到30%。至於怎麼操作,可能是雙方簽一個股權轉讓協議,或是以低價賣給另一方,或是其他做法。

2.股權回購:跟上一點有點像,只是更殘忍。與其我提高股份,不如要創辦團隊把投資方所有股份都買回!且用原價(甚至溢價加上利息)的金額買回。值得一提的是,這邊跟一般合約看到的Redemption Right不太一樣,一般的Redemption Right並沒有「對賭」的成分。即便如此,Redemption Right在現今矽谷早期投資環境裡並不常見。

3.投資額調整:大概會是像,我要投你一千萬!但我先給你二十塊喔!等目標達到,就把剩下的九百九十九萬九千九百八十元匯給你,沒達到目標我就不匯剩下的金額。如果達到目標,我就答應再投資下一輪。

4.現金補償:這也很殘忍。基本上就是沒達到的話賠錢,或達到的話就額外給經營團隊bonus現金。

5.其他補償:也有聽過沒達到目標就增加一席董事席次的補償方式,或是其他有關控制權的調整。

對賭條款真的對早期新創投資好嗎?

個人認為沒有太多實質上的幫助,尤其是賭業績/利潤那種。
早期新創說穿了就是試著用一個假設的解決方案解決一個假設的問題,然後途中用各種方式嘗試驗證假設都是真的,再進而演化成一門可以改變世界的生意。

所有組成「新創」這個詞的元素,就是風險和不確定性。這時用「你要保證我你可以做到ABCD這幾點」當投資前提,就等於是叫魚去爬樹,叫我不搞笑一樣,不是一個太合理的要求。

更何況,在快速變化的新創環境裡,可能下個月就有新的競爭者或新技術產生,這時團隊急著pivot自己的東西去適應改變都來不及了,卻要被一兩年前簽的對賭條款綁著,花資源執行已經不對的計畫,這不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嗎?

這跟政府補助案要依照當初寫申請表的目標分期撥款一樣,都是不符合真實創業執行狀況的規定。

由此可見,用「激勵經營團隊」做對賭往往風險更大,變成鼓勵團隊去做對自己有利的事,而不是對公司有利的事。

可能有投資人會說,「那你告訴我,沒有對賭條款的話,怎麼確保創業家沒在唬爛?怎麼保護投資人?」

我的建議是,身為一個投早期公司的投資人,遇到一個你不是很信任,覺得可疑,需要用條款規範他說法的創業家,基本上就不應該投資該創業團隊,不管他講得多天花亂墜。

誠如開場說,對賭條款是在彼此不信任感比較重的情況下適用,你為什麼要投資一個你不信任的創業團隊?

身為投早期的投資人,降低風險的方式不是扣上一堆目標枷鎖給創業家,而是在一開始就認真努力做due diligence,深入了解創業團隊,深度互動,問問題,很多時候一直照創辦人的說法問問題,就看得出來創辦人是不是在唬爛;並且了解他們做的產業以及產品,跟他們的客戶聊,跟該產業裡的人聊;有自己的想法,不要單純跟風投資。這些都是更有意義的降低風險的方式,更何況,已經有反稀釋條款,甚至Drag-along Agreement,補償投資人遇到狀況時的條款,沒有太大必要強迫團隊達到某種經營上的目標,達不到就懲罰。讓團隊保持彈性還比較有意義。

相對的,如果是投資人遇到主動提及對賭條款的創業團隊,也要特別小心。在還沒準備好的情況下就募資,用對賭安撫投資人,這樣的心態難保不會有後續的誠信問題產生。

結論:早期投資是合作,不是銀行定存

對賭條款若是特別針對股權估值部分的對賭,其實遊走於法律邊緣,各國規定也不一樣,建議真的要做的人跟自己的律師確認一下適法性。

四五年前中國大陸最高法院其實有判決案例出現,明訂若該對賭條款是投資人與公司間的合約,就是不合法的,合約無效。但若是投資人與公司大股東(新創下,就是創辦人團隊)私下的合約,才是有效的。

不管如何,早期投資人要把自己跟投資的創業家綁在一起,一起捲起袖子把該事業做大。

而不是抱著「我要如何賠最少」以及「你應該會失敗,所以我要確保我的控制權」的心態投資,躺在旁邊等return,做不好還要創業家賠償,確保自己的損失最少,創業家損失最大。與其這樣,乾脆去創一個新的宗教還比較好賺。

本文由TK Chen授權轉載自其Med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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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創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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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亞洲新媒體高峰會【韌性・突圍】,為台灣內容產業尋找下一條成長曲線
2025亞洲新媒體高峰會【韌性・突圍】,為台灣內容產業尋找下一條成長曲線

「只有台灣做得到!」文化部部長李遠在 2025 亞洲新媒體高峰會開場致詞表示,正因台灣同時擁有多語言、多族群與高度創作自由,才能從過去被歸類為「中國電影」,走到今日自信談「華語內容」,創作光譜與技術實力都大幅展開。他更以文化科技的「3I」(AI、IP、Innovation)與「3 跨」(跨域、跨界、跨國)勾勒政策方針,盼藉高峰會串連產官學好的想法,做為下一階段文化政策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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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部長李遠
圖/ 數位時代

文化部政務次長、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王時思則指出,本屆主題【韌性・突圍】也呼應全球內容產業共同面對的典範轉移;尤其 AI 改變傳播與商業模式,迫使產業重新思考內容價值。數位發展部政務次長侯宜秀則從數位治理出發,強調台灣兼具自由民主、多元包容與成熟技術社群,在 AI 時代擁有難得條件,應思考如何把握優勢跨步向前、甚至彎道超車。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蔡詩萍則分享,台灣歷經多次政經震盪仍持續向前,這段集體經驗本身就是重要故事資產,期待未來有更多作品,將這份「韌性敘事」清楚說給世界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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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政務次長、文化內容策進院董事長王時思
圖/ 數位時代

新媒體暨影視音發展協會(NMEA)理事長李芃君總結,今年匯聚超過 50 位海內外講者,橫跨影視、遊戲、電競、科技、經紀、IP、平台與影城,目標都圍繞同一個命題:在快速重組的亞洲內容版圖中,台灣要如何鍛鍊韌性、突圍成長?

台流氣勢大作戰

要談突圍,先得看懂市場。如 Media Partners Asia 資深分析師 Adrian Tong 分享亞太螢幕產值,從 2020 年的 1,240 億美元,成長至 2025 年的 1,600 億美元,2030 年更上看 1,770 億美元;其中,中國占約 45%,日本居次,但真正的成長引擎已移向印度與印尼,顯見亞太螢幕經濟正從單一重心走向多點布局。

內容型態的重組更加明顯。AR Asia Production Limited 創始人黃國賢分享,微短劇自 2021 年在中國爆發後,迅速擴張至北美、東南亞與歐洲。一部作品從腳本企劃、拍攝到上架,約 1~2 個月即可完成;流程高度標準化,內容緊湊、甚至灑狗血,以垂直螢幕為主打造「智慧型手機版肥皂劇」,已成亞洲內容市場成長最快的板塊,也為台灣原創提供可探索的新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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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 Asia Production Limited 創始人黃國賢
圖/ 數位時代

同時,長篇內容仍在國際市場扮演關鍵角色。如:視納華仁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創辦人暨董事長蔣顯斌,以《造山者》《金門》《The Taiwan Way》等紀錄片為例,從台灣視角出發,開發初期即將國際觀眾納入設定,並鎖定政治、科技、飲食等全球關注題材,讓作品同時具備本土觀點與國際可讀性,指出核心問題始終是「作品要拍給誰看」。導演鄒時擎也分享劇情片《左撇子女孩》透過影展首映策略與普世情感主題,帶動多國版權銷售,以及可預期的市場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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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對談】我們如何深度耕耘,從合製、跨界投資中韌性迎戰全球影視變局?(由左至右為:陳立人/LINE 與 LINE TV 執行長、蔣顯斌/視納華仁文化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創辦人暨董事長、湯昇榮/瀚草文創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志光/柒拾陸號原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圖/ 數位時代

從微短劇到紀錄片再到長片,無不圍繞在內容爆量、演算法分眾的環境裡,台流如何同時被觀眾與平台選中?製作出《中文怪物》的 YouTuber 酷(Ku’s dream 酷的夢)坦言,台灣創作者普遍追求高 CP 值,因此大型企劃始終不多,但關鍵仍在內容力;儘管《中文怪物》募資時屢被拒,成功後品牌反而主動上門,因此他強調「先把內容做出來」,敢於拉高規格、打開想像,才有機會引爆下一個現象級作品。

跨界共創新氣象

內容要走得長遠,不能只看單一作品,也要看整個產業怎麼運作。柒拾陸號原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楊志光以台灣、泰國、越南與印尼團隊合作的《亞洲說》為例,從 IP、故事、資金到資料,一開始就設計成可跨國運轉的 end-to-end 流程,並以 AI 為加速器,挖掘國際原創故事。紀錄片領域則有已舉辦 16 屆的 CCDF 華人紀錄片影展與 Giloo紀實影音平台,建立起讓國際買家「來台找故事」的合製基礎。

跨界思維下,遊戲與電競也成為今年最具指標的新戰場。台灣大哥大遊戲事業處處長黃治瑋指出,電競產業運作已形成「遊戲 × 玩家 × 賽事」的三角循環——遊戲與聯賽提供穩定內容,玩家透過參與、討論與二創累積社群動能,在地營運與轉播派對、品牌活動則把這股能量向外擴散,成為新興體驗與消費的文化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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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競遊戲的玩家經營與娛樂創新(由左至右為:黃治瑋/台灣大哥大遊戲事業處處長、顏宥騫/鍇睿國際數位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王冰/T1 市場商務部總監)
圖/ 數位時代

鍇睿國際數位股份有限公司執行長顏宥騫則將整體分工歸納為「內容 × 運營 × 推廣」三個層次,如:Riot Games 負責遊戲版本與競賽制度,聯賽團隊掌握場館營運與選手體驗,電信與品牌負責把內容推向更大市場。英雄聯盟六度世界冠軍戰隊 T1 市場商務部總監王冰也分享實戰經驗,如 T1 透過 Basecamp、主題網咖與國際授權快閃,把戰隊故事轉化為日常可接觸的品牌體驗。

影視潮流新玩法

當 OTT 與短影音成為日常,影院場館還有什麼吸引力?文字工作者葉郎觀察,近年台灣影廳最明顯的變化,是「特典經濟」從個別行銷手段變成常態機制,但影廳更該思考的,是如何讓現場經驗本身具備無可取代的吸引力。看向國際案例,如:日本 V8 的「絕叫上映」開放觀眾在場內大聲應援,成功帶動冷門作品回溫;串流平台 Crunchyroll 推出的「動畫之夜」,則把影城轉化為會員的線下聚會。美國 Alamo Drafthouse 透過主題商店與餐飲空間拉高非票房營收,韓國 CGV 強化零售與社群場域,讓影城更接近複合式文化空間,都是可嘗試的做法。

如在台灣,台北大巨蛋把「現場經濟」推向更大規模。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大巨蛋)總經理李柏熹指出,自 2023 年亞錦賽以來,球賽與展演持續累積,已創造逾百億元經濟效益;穩定的室內場館讓賽程擺脫天候干擾,也帶動球團重新設計觀賽體驗。其中,進駐大巨蛋的新據點——秀泰影城,秀泰影城董事長廖偉銘也分享,影城經營正走向「儀式感」與「沈浸式」體驗,未來特殊影廳與特殊片型的比重將持續提升,因為觀眾走進戲院,就是為了難以取代的現場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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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場不只是看球賽? 熱力四射的運動娛樂經濟(由左至右為:文大培/緯來電視網體育台副總經理/台長、李鐘培/緯來電視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柏熹/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臺北大巨蛋)總經理、詹子慶/中國信託育樂股份有限公司業務管理部部長)
圖/ 數位時代

從大巨蛋延伸出去,整座城市也成為現場體驗的一部分。如: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蔡詩萍分享 TMAX、潮台北 Trendy Taipei 等活動如何結合演唱會、音樂節與城市行動,帶動夜間經濟與流行文化;台北市政府資訊局局長趙式隆則以台北生成藝術節說明,AI 正與藝術創作深度結合,為公共空間帶來新的體驗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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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台北與生成藝術節的對話(左:蔡詩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右:趙式隆/臺北市政府資訊局局長)
圖/ 數位時代

商模打造再躍進

生成式 AI 爆發滿 3 年,國立臺灣大學副教授馮勃瀚指出,「內容洪水時代」已經到來。當生成工具大幅壓低製作成本,免費內容鋪天蓋地,付費模式被迫重練,更要思考:誰能提供足以讓觀眾願意付費的體驗?以及誰能建立有效的「篩選與發現」機制,協助觀眾在海量內容中找到值得停留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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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全球報告到在地觀點:AI 正如何重塑娛樂及媒體產業?(國立臺灣大學副教授馮勃瀚)
圖/ 數位時代

另一方面,十月科技文創 OCT AI 總監周佳佑與 Master Tones 執行長李依哲,則示範了創作端的效率革命。前者以不到 10 人團隊,在半年內完成逾 20 支品牌廣告,透過一次生成多組腳本,結合 ChatGPT、Runway、Suno 等工具快速剪裁定稿,大幅壓縮製作時間與成本;後者自 2018 年起深耕 AI 音色演算,把錄音室級效果濃縮進極簡介面,讓缺乏昂貴設備的創作者,也能產出具市場水準的聲音內容。

效率革命固然改寫了內容生產的速度,但真正能讓作品突圍的,仍繫於專業人才的 know-how、洞察與創意。在內容洪水與技術躍進交會的此刻,唯有以韌性為底、以跨域為槓桿,把創作自由、技術實力與商業模式串成完整價值鏈,台灣才能在下一輪亞洲內容洗牌中,不只跟上,更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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