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本文來自公眾號keso怎麼看(kesoview),作者keso,長期關注社交軟體的發展,在這篇文章中,表達了他對Google+、Path黯然離場的解讀,也預言了子彈短信的結局。
10月18日,Path的所有服務正式關閉,當我在瀏覽器中輸入path.com,顯示服務器未回應,這個運營8年的產品至此終於畫上句號。
不久前,Google宣布將於明年8月徹底關閉個人版Google+服務。 當初Google+晚於Path半年發布,和Path一樣,也是瞄準Facebook的「錯誤」和「軟肋」,主張提供更可靠、更安全的社交服務,卻也像Path一樣,在其生命的第八年徹底關閉服務,不免令人唏噓。
不少人會提到基因問題,Google沒有社交基因,所以做不好社交產品。類似地,阿里巴巴沒有社交基因,所以做不好 來往 ;騰訊沒有電商基因,所以做不好 拍拍 ;百度也沒有電商基因,所以做不好 有啊 。
假設Google+的失敗真的是因為Google沒有社交基因,那麼Path的失敗又是因為什麼呢?
Path的創辦人戴夫·莫林(Dave Morin)可是Facebook的早期高階主管,也是Facebook平台和Facebook Connect的聯合創建者。莫林最初是祖克伯的開放社交理念的鐵桿支持者,後來他認為Facebook過於寬泛的「朋友」概念和互動模式存在bug,並打算用一個新的社交產品修補這個bug,這就是Path。
2011年,我在知乎上參與了多個Path相關話題的討論。作為一個堅定的看衰Path的人,我認為Path並不是一個基於用戶需求的產品,而是一個基於某種觀念的自以為是的產品。
Path創辦人輝煌的履歷,和超豪華的創業團隊,讓投資人發瘋。Path產品還沒做出來,天使投資就已到位;產品發布最初兩個月,就成功募集了兩輪共計1,100萬美元的創業投資;這期間還收到了Google的1億美元收購報價。
最初Path的好友數量上限是50人,因為莫林認為,你可以有成千上百個朋友,但說到底,可以頻繁互動的密友不會超過50人。很多時候,你拍的照片不想分享給成千上百人,你只想分享給你的密友。在我看來,從一開始Path的用戶需求就是臆想出來的。
大多數時候,你拍了一張照片,可以給任何人看,你可以發到微博上,發到Instagram,也可以發到朋友圈。偶爾,你拍了一張和女友的親密照,確實不適合公開發布,這時候你和她分享照片的最好方式,是透過AirDrop直接傳給她,或者私訊給她,最不濟也是email給她,你真的會把這張照片分享給50位密友嗎?一張不適合公開發布的照片,卻可以在一個最多50人的密友圈裡分享,而這些密友可能包括父母、兒時玩伴、大學同學、紅顏知己、生意夥伴和同事,這樣的場景我想破腦袋也想不出來。莫林卻認為,這樣的需求可以支持Path成為一個Facebook真正的挑戰者。面對這麼宏大的未來,莫林當然看不上Google的1億美元。
後來,Path把好友數上限放寬到150人,不管莫林是否承認,在我看來就是一次自我否定。不過莫林仍然堅持Path的最初設計思想和產品定位,這最終導致它在幾乎所有的市場上都未能取得像樣的份額,最終憑藉幾乎是僅剩的東南亞市場,賣身給了正在覬覦國際市場的韓國Kakao。
不過Kakao也沒能為Path成功續命,2010年至2014年間,作為一個還算活躍的用戶,我曾在Path進行過521次發布。我備份了所有數據,但全部的地標和好友間的互動,全都隨著Path的關閉而灰飛煙滅。
很多設計師仍然會懷念Path在手機應用互動設計上的創新,僅此而已。
Google+也差不多,這是Google共同創辦人賴瑞·佩奇時隔10年重回CEO位置後,舉全公司之力發起的一場前所未有的重大戰役,意在撕開Facebook的鐵柵欄,將封鎖在Facebook中的信息重新納入Google搜索引擎的索引範圍,同時為Google的產品架構添加至關重要的社交層。不過Google打出的旗號卻是讓社交更私密,不同的好友應該被放進不同的「圈子」。
Google想用互不干擾的一個個「圈子」,重建用戶的網路關係鏈。但每添加一個朋友,就要為他選擇一個圈子,有時候常常躊躇,到底應該加到朋友圈子,還是同事圈子,或是酒友圈子,因為很多時候界限實際上是模糊的。
就像大部分人的書架不會像圖書館那樣分類放置,井井有條,就算一開始是分類放置的,要不了多久就全亂套了。無序才是我們生活的常態,有序反倒是反人性的。
Google希望我們的好友列表是有序的,有組織的,這一方面是為了跟Facebook不同,另一方面大概也是Google作為信息整合者的慣性思維作祟。Google的工程師思維會認為,世界的本來面目確實是混亂的、無序的,但有序帶來價值。
一開始,Google+好像還長著一張註定成功的臉。
從0到2,000萬用戶,Facebook用了1,152天,Twitter用了1,035天,Google+只用了24天。 Google巨大的用戶規模和產品矩陣,讓它導入用戶相對容易,但讓用戶持續使用,就難了。用俞軍的用戶價值等式來表示:
用戶價值 = (新的體驗 - 舊的體驗) - 替換成本
Google+帶來的新的體驗,並不見得比Facebook的舊的體驗更好,可是替換成本卻極其高昂——我得費多大勁才能把我的Facebook好友一個一個加到Google+上呢?而且就算都加上了,我又怎麼能保證他們都像我一樣把Google+當作主力社交平台來用呢?原本在一個平台就可以保持聯繫的那些人,現在必須在兩個平台上跟他們保持聯繫,我不是吃飽撐著嗎?
儘管Google+初期的成長看起來相當驚人,但完全沒有影響Facebook的成長。而且在Google成長最好的頭兩年,在全球任何地區,跟Facebook相比,Google+的存在感都低到土裡面。
Google+的失敗,跟Google有沒有社交基因毫無關係,而是因為Google+從來都沒有提供一個比Facebook更好的產品,同時社交網絡的轉換成本高到無法承受。失敗基本上是注定的,只是Google礙於創辦人的顏面,一直不肯承認。這次決定關閉個人版Google+,也是藉著隱私安全的由頭,把一個本來就不該出現的產品關閉了。
同樣地,阿里巴巴把 來往 做砸,不是因為阿里巴巴沒有社交基因,而是因為它用它習慣的大促、拼命刷存在感、高調PR等手段,去推一個必須靠用戶主動拉動的東西,並且這個東西必須比微信做得更好、更細緻,才稍微有點機會。除了阿里巴巴自己,真有人曾經看好過 來往 嗎?
在社交戰場上,後來者往往是急功近利的、沒有耐心的,他們渴望一招制敵,渴望後來居上,然而這從來都是妄想。
按說有社交基因的騰訊,不該把微博、微視做死才對,可事實是,微博、微視這種社會化媒體,騰訊從來都沒做好過。
我承認路徑依賴這回事,但從不相信網路產品的所謂基因決定論。
騰訊做不成電商,是因為騰訊從來都沒有過阿里巴巴那樣的重金培育電商市場的想法。在電子商務發展之初,阿里巴巴只花錢不賺錢,淘寶宣布三年不賺錢,三年期滿再加三年,之後你才摘得到這個市場的果實。
兩個月前,有人在問我一個關於子彈短信的問題:「今天下了一個體驗了一下,像WhatsApp的一個聊天應用,感覺用起來乾淨舒服,相比之下,覺得微信現在略臃腫,承載的東西太多了。請問您會覺得子彈短信是微信的威脅嗎?是微信的競爭者嗎?」
我是這麼回答的:
沒有一個產品是因為做了另外一個產品的精簡版而成功的。
很多時候,我們會覺得某個產品功能太多,過於臃腫,但恰恰是這些臃腫的功能,才是真正讓我們無法割捨的。
另一個產品的簡潔,讓人喜歡。但也只是喜歡而已,你不會真的長期使用它,更不會依賴它。如果這是一個社交和通信工具,你根本不會動員你的所有好友都來用它,你也知道,就算動員,也是徒勞的。
我沒用過子彈短信,也沒有興趣用。現在不是一個可以再做一個即時通信工具的時候了。
綜合社交產品,做第二名是沒有意義的。因為第一名幾乎滿足了所有用戶的所有需求,第二名沒漏可撿。
羅永浩說:「子彈短信在特定的需求領域裡轉換幾千萬甚至1億用戶是沒問題的,在通訊工具裡拿到10%-20%的份額,可以做成幾十億甚至上百億估值的公司。」他未免太樂觀了,Google+曾經比他更樂觀,也曾經比他看上去機會更好,結果是拖了8年才承認失敗。
羅永浩效應能讓子彈短信支撐8年嗎?
本文授權轉載自:鈦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