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近期在德國與法國的提議下,希望通過數位服務稅金徵收條例,對Google、蘋果、Faceboo與亞馬遜等公司徵收稅金,然而,較小型國家如瑞典、捷克、芬蘭等卻持反對意見。
在此情況下,法國決定直接照自己的法規做事,不等歐盟通過相關法規。
法國財政部長Bruno Le Maire前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建立税法法規,對Google、蘋果、Faceboo與亞馬遜等公司徵收數位服務稅金,自2019年1月開始實施。
「這些公司是賺錢的人,他們透過法國消費者獲得許多利潤,卻比其他公司少付14%的稅金。」Bruno Le Maire公開說道。他預期,這條新的稅收法規會為法國在2019年帶來5億歐元的稅收。
Bruno Le Maire並沒有詳細公開法國在這條數位服務稅收法規的制定細節。

根據先前法國與德國在歐盟法庭上的提議,是要求全球總年營收超過7.5億歐元、在歐盟內稅前營收超過5千萬歐元的大型網路公司,得繳交3%的營收所得稅。
歐盟法庭規定,法規必須經過所有國家同意,才能制定。某些批評聲浪認為,這樣的稅金法規會造成對全球企業的不公平對待,導致某些歐盟國家仍未投下同意票。
在歐盟,這些大規模公司常被詬病,透過在較低稅率的歐盟國家註冊(如愛爾蘭、盧森堡等),來逃避稅金。對此,美國大型網路公司也只回應,他們都有遵照各國與國際法規行事。
資料來源:TechCrunch、BBC、D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