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躉購費率30日出爐,2019年度離岸風電費率拍板5.516元,並恢復階梯式費率,不過仍設下滿發時數限制,全球離岸風電龍頭沃旭能源31日發布公司聲明,批評新規定對於「遠岸風場不利」,但態度也放軟,將與在地供應鏈討論如何因應年售電量上限與費率調降的衝擊,盡力讓大彰化風場具有投資性。
設滿發時數上限,沃旭:不利於遠岸風場
新版費率制定4200、4500小時兩階段的年售電量上限,超出上限躉購費率打對折,為4.1370元、2.7580元。對此沃旭能源全球離岸風電事業執行長Martin Neubert表示,「設定發電上限將導致無法最有效的營運離岸風場。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離岸風場是離岸較遠的風場,這項新規定將對遠岸風場相當不利,而近岸風場可維持不受影響。」
沃旭能源是2021年首批併網的「遠岸風場」,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風場計畫共900MW,風場位於彰化外海離岸35至60公里處,同年併網還有達德能源桃園麗威350MW與雲林允能320MW。
近岸風場如台灣目前兩座上緯海洋風電共8MW,位於苗栗外海約3公里處,發電效率沒有遠岸風場來得好。
遠岸風場發電效率佳,容量因素較高
看風機的發電效率,容量因素是關鍵。容量因素是指全年實際發電量在全年滿載額定發電量占比,當實際發電量小於額定發電量,會導致風力容量因素下降,當容量因數越高,代表發出的電力更多。
根據經濟部統計,兩座近岸的示範機組,年均發電量可達3,597度/瓩,容量因素41%。沃旭也算出,滿發4200小時,容量因素48%;滿發4200~4500小時,容量因素48~51%;滿發超過4500小時,容量因素超過51%。
從沃旭去年在全球資本市場日(Capital Markets Day)公布的資料來看,自家離岸風場平均容量因素約48~50%。不過目前台灣尚無離岸35公里的風場,究竟發電效率如何,目前仍沒有數字可參考。
即便業者都不滿設定售電上限,認為是不鼓勵風機技術進度的做法,但經濟部仍秉持站在財務控管的立場,不希望花太多錢。
即便不滿意費率,仍與供應鏈共同打拚
沃旭會如此在乎費率調幅,主因沃旭是首批2021年大規模併網「遠岸風場」,大彰化東南與西南風場資本支出高達1650億元,在緊迫的併網時程下,又必須發展具規模的本地供應鏈,具有一定的開發風險與成本。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裁暨台灣董事長柏森文(Matthias Bausenwein)表示,新的躉購費率並無法反映台灣首批離岸風場開發的高風險和高成本,遠岸風場的建置成本尤其龐大。 儘管如此,接下來會與台灣供應鏈夥伴一同努力,維持大彰化離岸風電計畫的商業可行性。
不過在國產化的要求,沃旭被工業局認定在水下基礎上採購不足,不符合政府國產化目標,對此沃旭正向能源局提供佐證資料進一步說明。沃旭表示,未來幾週,會與本地供應商完成議約結果,並完成籌設許可、在地產業關聯性計畫、及簽署購售電合約,做出最終投資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