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tify:讓音樂成為一種世界主義
Spotify:讓音樂成為一種世界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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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全球音樂產業的Spotify,其創辦人及執行長丹尼爾.艾克相當低調,鮮少接受媒體採訪。
圖/ Daniel Ek_flickr cc by Fortune Live Media.jpg

人類開始可以「存封」音樂,不過是過去一百多年的事情,在那之前,人們經歷了很長一段「現場聽音樂」的歲月,音樂是一種乍現,存在於演出者和聆聽者共處的特定空間裡(把它想像成X座標),配上一段特定的時間(這則是Y座標),一個時空次元就此誕生了,它最神奇的特點是,只會發生那麼一次。

譬如清晨的教堂、午後的莊園或是深夜的劇場,人們在不同時空中聽見唱詩班、合唱團或街頭藝人的音樂,可是,人無法把音樂攜帶回家,更無法像貨物一樣交換音樂。聽音樂是一次性的事件,就像電影《不可能的任務》那份出勤簡報,聽過一次便自動銷毀。

直到1877年愛迪生發明留聲機之前,音樂是記憶的延伸,存在於腦海中的片段旋律,一首歌的美麗與哀愁,它誘發出的感動或惆悵,僅存在於聽者和它發生關係的當下,一旦當下逝去了,人只能向過去求援,從記憶庫中打撈出某段徘徊不去的旋律。

時間快轉到我們身處的當代,無所不能的智慧型手機與無遠弗屆的網路訊號成為新的X座標與Y座標,它們建構出一個跨時空的、讓人自由進出的聲光次元。人可以隨時隨地聆聽儲存在雲端上的千萬首歌曲,幾乎是把人類的整部有聲史都握在掌中。如今,音樂可以攜帶了,可以交換了,更可以反覆播放直到永恆──或者,直到手機沒電之前。

音樂串連同路人

我們,是如何來到這裡的?

這個故事可以倒著說,讓本文主角Spotify先行出場。2006年,即黑膠唱片問世的60年後,年方23歲的瑞典青年丹尼爾.艾克(Daniel Ek)在斯德哥爾摩一棟新創公司的總部創立了Spotify。最初,串流只是Spotify提供的其中一項服務,它身兼數位音樂銷售平台,讓聆聽者透過合法的管道把一首歌或一張專輯藉由數位檔案的形式下載到硬碟裡。

那時世界獨大的數位音樂銷售平台是蘋果(Apple)的iTunes Store,意氣風發的賈伯斯(Steve Jobs)並未把Spotify當成具威脅性的挑戰者。其實不單是賈伯斯,無論音樂界或科技界仍未覺察到串流音樂將徹底改變人類聽的習慣。是他們缺乏遠見嗎?也不盡然,2006年iPhone尚未問世呢!聆聽串流音樂的裝置尚未準備妥當。

艾克是一個典型的電腦天才,18歲就憑著幫人架設網站月入5萬美元,他的血液中有那種數位海盜的DNA,覺得科技的美德在於去中心化,在於共享。

Spotify成立之初,艾克接受訪問時有過一次坦誠的自白,自述他創辦Spotify的源起,而那個源起,曾是整個音樂產業界深惡痛絕恨不得除之而後快的眼中釘。

艾克是這麼說的:「如果我們回到70或80年代,特定的音樂品味是一種表彰自我認同的方式,Napster的出現改變了這一切!樂迷不再只是對嘻哈或搖滾感興趣,聽音樂的口味變得更多元。Napster的發明,鼓舞我投入Spotify,長期看來,那對大眾文化和消費者都是有利的。」

啟發Spotify的先驅,正是上個世紀末曇花一現但真真切切具備了爆炸性和顛覆性革命力道的點對點(Peer-to-Peer)音樂共享軟體Napster。它被當時的唱片工業恨得牙癢癢的,可是對於生活在90年代末期的青少年如艾克,登錄進Napster的時刻,是他生平第一次和同路人的「意義世界」串聯在一起,那座虛擬國度中,音樂,是唯一通行的貨幣。

一如艾克,我同樣經歷過Napster改變世界的年代,我甚至不太確定電腦裡若沒有安裝那個軟體,自己要如何熬過社交生活閉鎖的大三與大四。Napster開放下載的1999年夏天,我在英國接受了搖滾音樂祭的洗禮,回國後立下一個心願:希望能把旅途中聽見的種種動人的音樂,一一歸檔到我的CD架上。

換言之,我希望旅行時遭遇的音樂不單是一次美好的乍現,我想要「擁有」它們。一旦我擁有了那些音樂,每當思念起它們,只要起身走向唱片架,把CD塞入音響中,就能清清楚楚地召喚回一頁記憶,想起某種特定的情緒,或者,再現一段時光。

人們到唱片行買回一張未聽過的新專輯,是出自好奇,為了聆聽未知;相反地,買回一張已經熟悉的專輯,是為了再次確認在某個現場體驗過的幸福之感。無論如何,為了重現當下的感動,都必須走到唱片行完成購買的行為,當年20歲的我決定到唱片行打工,便能享有員工折扣。

1999年正是CD最風光的時候,全球實體專輯銷量高達7億張,資訊的傳播也不如現在快速,以美國為例,只有大約40%的人口有能力連上網際網路。人們連網的工具是一台數據機,而連網的目的──今日回頭看真像個一去不返的純真年代──是為了探索世界。

Napster在訴訟下被迫斷線,但它永遠改變了音樂如何流通、如何被人消費與理解,逼使社會重新思索音樂的價值。

非法共享烏托邦

在網路尚未揭示人性之惡,成為酸民和假新聞的溫床以前,它曾有過一段貨真價實的好時光。在那座地球村裡,人們以位元為單位交換著各種數位貨物,是個互通有無的科技大航海時代。Napster就像一個分流的港口,內建強大的搜尋功能,在這兒做買賣的人,只要輸入想尋找的樂團、歌手或專輯名稱,砰的一聲!螢幕上就會跳出可供下載的項目,簡直像是魔法。

人在台灣的我用滑鼠點個兩下,就能從某個阿根廷青年或丹麥女生的硬碟中以每秒30kb的速度緩緩下載著某張台灣的唱片行根本買不到的冷門專輯,或是我有限的財力下無法再購買的專輯,更驚喜的是,下載音樂的同時,還能跟遠方的同好在線上聊天──Hey!What's up?

可想而知,那是一場多麼相見恨晚的談話(嘿!你怎麼也知道這個團呢?),我還可以打開另一個視窗,觀察地球某處的誰正從我的硬碟中下載什麼音樂。這是人類歷史上少有的烏托邦,相異的文化與族群無私地交換著音樂,然而它卻面臨一個很大的道德困境:這一切都是非法的。

無論使用者如何合理化自己的行為,諸如對音樂的愛云云,在主機之間交換著盜版音樂是不爭的事實,而CD的銷售也確實深受影響。短短兩年光景,Napster就在跨國唱片廠牌的聯合訴訟下被迫斷線,但它永遠改變了音樂如何流通、如何被人消費與理解,它逼使人類社會去重新思索音樂的「價值」。

尼采說:「凡殺不死我的必使我更強大。」艾克將Napster的精神灌注到Spotify的操作核心,Spotify儼然是Napster進化後的版本,具備更完善的搜尋功能,還能和自己素未謀面的陌生人共同協作與分享播放清單。最重要的是,整個過程都是合法的,不用再偷偷摸摸覺得自己是流竄在數位星球上的俠盜一號了。

Spotify採用免費增值(Freemium)的商業模式,基本服務是免費的,得忍受廣告和其他限制;付費使用者則免於廣告干擾、享有離線收聽等附加功能,並能選擇耳感更好的320kbps音質。目前Spotify全球約有兩億用戶,其中9600萬為付費用戶,費率全球定價不一,美國為每月9.99美元,是從前CD全盛期一張新專輯在連鎖唱片行的優惠價格,也是iTunes Store一張數位專輯的售價,至於台灣的費率則為每月149元新台幣。

149元?消費者在摩斯漢堡還買不到一份套餐呢,卻能聽見Spotify所供應的4000萬首歌曲—舊的、新的、小眾的、主流的、爵士、古典、電音、有聲書、Podcast,什麼都有。而且那座浩瀚的音樂資料庫,每天以兩萬首歌的驚人速度在增加。

跨越世代與族群

曾經我是串流音樂的懷疑者,我排斥音樂像轉開水龍頭一樣嘩啦啦流出來這樣的概念,那似乎變得太廉價了。我也讀過一個數據:前10%最常被串流的歌曲,佔了整體串流次數的99%以上!也就是說,Spotify資料庫中另外90%的歌曲,只佔了整體串流次數不到1%,並且,合約一旦到期,那些歌就有突然消失的可能。

然而,前者不就是流行的本質嗎?所謂大者恆大,愈滾愈紅,而流行本來就有週期性,有自己的生命循環。至於後者,我們不是偶爾也會把一張唱片弄不見?

讓我從一個實體唱片的購買者、收藏者,演變為串流音樂的愛用者,是我實際在生活與工作的場域發現Spotify的妙用,幾乎就像人類初次學會生火那樣,宛如天啟:其一,我的DJ軟體可直接連通Spotify的音樂庫,這代表DJ不用拎著一碟CD或一捆黑膠唱片到播歌現場了,千萬首歌在雲端上任君挑選,完全實現了迪斯可教父喬治歐.莫瑞德(Giorgio Moroder)在作品中預言過的〈Together in Electric Dreams〉。

是啊!夢一般的舞會。

此外,每周五Spotify的Release Radar會依照我的品味和聆聽習慣根據大數據和演算法推薦30首新歌給我,我能透過喜歡或不喜歡的按鈕來「教導」它,讓它的推薦愈來愈精準。我從前在報上寫樂評的年代,每天花了大把時間在茫茫網海中尋找音樂,推薦給同好。如今,Release Radar彷彿當初那個我,替我打開一扇扇新的窗戶,向我介紹了原來不可能認識的新音樂,它可以來自世界上任何地方。

新音樂與舊音樂的標準會因人而異,聽過披頭四吧?史上最有名的搖滾樂隊,不過對於更年輕的樂迷,披頭四也許是個陌生的名字。2015年耶誕夜,披頭四終於加入了Spotify陣營,短短一百天,披頭四的歌一共被播放了2400萬小時,出人意料的是,聆聽他們的用戶,許多是來自千禧世代(Millennials)的少男少女。 科技只是改變了我們接觸音樂的方式,回歸作品的本質,the sound is universal。

Spotify
電台司令主唱湯姆.約克曾砲轟Spotify給新興音樂人版權費過低、獨厚大唱片公司。
圖/ 達志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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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過去創作者只專注在作品,現在要思考的是,如何成為投資人眼中具備公司治理、財務健全、商模永續的好標的。」文策院院長王敏惠如此形容她對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現況的觀察。

在 OTT 串流平台的帶動下,內容市場已進入全球「大者恆大」的競爭時代。台灣面對的課題早已不是作品能否被看見,而是團隊能否持續經營,甚至成為市場願意長期投資的企業。為此,
文策院依產業中個階段事業體,從新手到穩定經營尋求成長的團隊,提供不同的輔導資源,特別是協助事業體募資放大的加速器,為產業打造下一階段的成長路徑。

投資人為何不敢投?內容團隊具備三個關鍵條件了嗎

王敏惠分析道,台灣內容產業長期存在結構性問題。過去不少團隊以單一作品作為募資單位,這種「單片集資」雖具操作彈性,卻難以累積長期企業資本。一旦作品未如預期,團隊往往得重新尋找資源,甚至從頭再來。王敏惠形容,內容產業更像一場考驗「安打率」的競賽,每次作品推出都在重新接受市場檢驗。

#0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若想站穩腳步,就必須學會用投資人的語言溝通。她指出,好的投資標的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素:獲利、穩定與成長,「且這三者是必要條件、缺一不可」。為了讓團隊更理解資本市場的邏輯,王敏惠精準剖析這三個指標的商業意義。首先是「獲利」,作品不僅要有人買,賣價還要能覆蓋製作成本;其次是「穩定」,如果拍五部片只有一部賺錢,這對投資人來說就不夠穩定;最後是「成長」,公司今年賣出一個版權,明年能否賣出兩個、五個?這考驗著商業模式能否被持續複製與擴大。

她直言,在高度競爭的市場裡,錢是規格放大的工具,唯有獲取長期資金,團隊才有底氣從單點創意走向規模化競爭。「你可以花錢請人寫合約、處理會計帳,但沒有人能幫你把賺錢這件事委外。」 團隊必須清楚說明商業模式的可執行性。未來的競爭不只比創意,更比誰能把創意轉化為一門長久的生意。

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升級:強化營運體質,全面加速募資實戰力

面對不同成熟度的團隊,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將培力架構優化為「兩階段能力強化」,逐步銜接從經營基礎到募資實戰的關鍵能力。整體設計導入高度結構化內容,規劃 70 小時以上的經營主題課程與 7 次專屬顧問諮詢。第一階段著重於穩健團隊的商業模式與財務基礎,協助釐清營運邏輯、收益結構與成長路徑,強化可被市場驗證的經營體質;第二階段則聚焦於募資能力提升,透過實戰導向培訓與策略輔導,強化團隊在投資溝通、提案策略與資本對接上的成熟度。

此計畫並透過期中評選機制,遴選具備高度成長潛力之團隊,進入第二階段的深度陪跑,課程將完全轉向「募資對接」導向。入選團隊須具備成熟的財務預測,並在專業業師引導下,制定精準的資本策略。這不只是知識傳遞,更是高強度的提案演練;透過針對投資人評估標準的深度打磨,強化 Pitch Deck(募資提案)的說服力。王敏惠表示,文策院整合院內外與產業社群的多方資源,協助團隊完成符合資本市場期待的募資準備。最終,團隊將站上 DEMO DAY 舞台,在實戰中展現優化後的商業模型,精準對接投資需求,爭取擴大事業規格的關鍵資金。

讓創意變成生意,三大降風險策略

若想達到投資人看重的「穩定」與「成長」,前提往往不是先追求規模,而是先建立可管理的風險機制。王敏惠在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中,也特別提醒團隊必須跳脫單一作品思維,從經營角度建立長期成長所需的底盤。

首先,是建立「投資組合」觀念。她認為,內容公司不應將資源全數押注在單一作品,而應透過多元業務與作品配置分散風險。當營收來源更分散,公司便不會因單一專案失利而大幅波動,也更有機會維持穩定現金流。

第二,是導入「工作流 SOP」。王敏惠強調這並非限制創意,而是讓創意在有效率的流程中被實現。從前期規畫、製作管理到資源配置,若能建立清楚流程,便可降低無謂耗損與成本失控,讓有限資金投入更有價值的環節。對企業而言,效率提升代表獲利空間增加,也代表面對市場變化時更具韌性。

第三,推動「買方(Buyer)先行」思維 。王敏惠主張募資前應先讓市場說話,若有客戶買單、試用或表達明確預購需求,就是商模最具公信力的背書。她指出,若能說服市場的作品,也將是生意保證,帶著市場證據尋求注資,不僅能驗證獲利能力,更能提升投資人信心。

#2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在王敏惠看來,台灣文化內容產業下一步,不能再停留在單打獨鬥。透過文化創業加速器串連企業資金、產業通路與外部資源,讓成熟業者帶動新創團隊,才能形成更完整的產業協作模式。她也總結,內容團隊若想在全球競爭中站穩腳步,終究得從「作品導向」走向「經營導向」。唯有當創意能被制度承接、被市場驗證、被資本放大,台灣的文化內容產業才有機會從在地市場走向更大的國際舞台。

突破規模瓶頸,實現募資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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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5/22 (五)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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