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中國台灣」就不給賣!NCC修法列管手機、平板、智慧手錶,不改正卻硬賣則可開罰
標示「中國台灣」就不給賣!NCC修法列管手機、平板、智慧手錶,不改正卻硬賣則可開罰
2020.03.12 | 5G通訊

還記得去年11月掀起的「中國台灣」風波嗎?

2019年11月,在台灣販售的三款華為手機——P30、P30 Pro、Nova 5T,被不少用戶發現包括「來電紀錄」、「時區設定」和「軟體保固地區」等資訊標示中,原本的「台灣」被改為「中國台灣」,引起軒然大波。

當時,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態度強硬,要求業者為手機和平板申請認證時,得在手機上顯示的內容、包裝盒、說明書上正確標示「台灣」、而非「中國台灣」,未能落實者則將撤銷商品認證證明, 並要求業者必須簽立切結書。 但就在昨(11)日,NCC宣布正式修法管制,把標示爭議升級到法規層次。

NCC 中國台灣
NCC今(11)日在確定要修法管制「中國台灣」標示後,在Facebook粉絲團發了一則「白話文」解釋,不少民眾表示贊同,是NCC粉絲團難得人氣較高的PO文之一。
圖/ Facebook

為避免類似情形再出現,NCC修正「電信終端審驗辦法」,增訂第二十條第二項第四款規定: 在裝置本體、說明書、包裝盒、內建韌體或軟體的螢幕顯示,有損害我國國家尊嚴之情形,經限期改正仍拒不改正者,NCC或原驗證機構將予以廢止其審定證明。

除此之外,NCC並擴大了適用範圍,不只是手機,還包括了所有電信終端設備:平板、市內電話、智慧手錶,MOD機上盒等等。

修法若順利,2個月內上路

以下為修改草案之說明:

鑑於近期部分取得審定證明之電信終端設備標示「中國台灣」屬為中共從事具有政治性目的之宣傳,損害我國家尊嚴,為維護國家尊嚴,爰於第二項第四款規定,有為中共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之宣傳標示,經限期改正仍未改正,原驗證機關(構)得廢止其審定證明或符合性聲明證明。

據了解,NCC會先限期要求業者改正,若未依規定執行,會廢止該產品的審定證明。如此一來,產品就不能在通訊行或網站販售,一旦販售則可依法開罰。

NCC先前強調,這項做法一直都不是針對中國品牌而來,而是所有品牌統一標準。但先前簽訂切結書時間,兩岸局勢略微緊張,多數陸系品牌遲遲無法達成簽結要求,導致新機無法銜接出貨。

盤點已進駐台灣市場的陸系手機品牌,包括華為、小米、紅米、OPPO、vivo、realme⋯⋯等等,《數位時代》在NCC的型式認證資料網站上查詢,發現自2019年11月中後,陸系品牌除了SUGAR外,都沒有其他品牌新手機再通過認證。2020年,大型廠牌也只有三星有新機在表單上,陸系手機幾乎缺席。

NCC透露, 若修法後行政程序順利,修正草案最快將於2個月內上路 ,面對此景,未來立場更加尷尬的陸系品牌該如何應對?或許只能且戰且走。

責任編輯:蕭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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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過去創作者只專注在作品,現在要思考的是,如何成為投資人眼中具備公司治理、財務健全、商模永續的好標的。」文策院院長王敏惠如此形容她對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現況的觀察。

在 OTT 串流平台的帶動下,內容市場已進入全球「大者恆大」的競爭時代。台灣面對的課題早已不是作品能否被看見,而是團隊能否持續經營,甚至成為市場願意長期投資的企業。為此,
文策院依產業中個階段事業體,從新手到穩定經營尋求成長的團隊,提供不同的輔導資源,特別是協助事業體募資放大的加速器,為產業打造下一階段的成長路徑。

投資人為何不敢投?內容團隊具備三個關鍵條件了嗎

王敏惠分析道,台灣內容產業長期存在結構性問題。過去不少團隊以單一作品作為募資單位,這種「單片集資」雖具操作彈性,卻難以累積長期企業資本。一旦作品未如預期,團隊往往得重新尋找資源,甚至從頭再來。王敏惠形容,內容產業更像一場考驗「安打率」的競賽,每次作品推出都在重新接受市場檢驗。

#0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若想站穩腳步,就必須學會用投資人的語言溝通。她指出,好的投資標的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素:獲利、穩定與成長,「且這三者是必要條件、缺一不可」。為了讓團隊更理解資本市場的邏輯,王敏惠精準剖析這三個指標的商業意義。首先是「獲利」,作品不僅要有人買,賣價還要能覆蓋製作成本;其次是「穩定」,如果拍五部片只有一部賺錢,這對投資人來說就不夠穩定;最後是「成長」,公司今年賣出一個版權,明年能否賣出兩個、五個?這考驗著商業模式能否被持續複製與擴大。

她直言,在高度競爭的市場裡,錢是規格放大的工具,唯有獲取長期資金,團隊才有底氣從單點創意走向規模化競爭。「你可以花錢請人寫合約、處理會計帳,但沒有人能幫你把賺錢這件事委外。」 團隊必須清楚說明商業模式的可執行性。未來的競爭不只比創意,更比誰能把創意轉化為一門長久的生意。

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升級:強化營運體質,全面加速募資實戰力

面對不同成熟度的團隊,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將培力架構優化為「兩階段能力強化」,逐步銜接從經營基礎到募資實戰的關鍵能力。整體設計導入高度結構化內容,規劃 70 小時以上的經營主題課程與 7 次專屬顧問諮詢。第一階段著重於穩健團隊的商業模式與財務基礎,協助釐清營運邏輯、收益結構與成長路徑,強化可被市場驗證的經營體質;第二階段則聚焦於募資能力提升,透過實戰導向培訓與策略輔導,強化團隊在投資溝通、提案策略與資本對接上的成熟度。

此計畫並透過期中評選機制,遴選具備高度成長潛力之團隊,進入第二階段的深度陪跑,課程將完全轉向「募資對接」導向。入選團隊須具備成熟的財務預測,並在專業業師引導下,制定精準的資本策略。這不只是知識傳遞,更是高強度的提案演練;透過針對投資人評估標準的深度打磨,強化 Pitch Deck(募資提案)的說服力。王敏惠表示,文策院整合院內外與產業社群的多方資源,協助團隊完成符合資本市場期待的募資準備。最終,團隊將站上 DEMO DAY 舞台,在實戰中展現優化後的商業模型,精準對接投資需求,爭取擴大事業規格的關鍵資金。

讓創意變成生意,三大降風險策略

若想達到投資人看重的「穩定」與「成長」,前提往往不是先追求規模,而是先建立可管理的風險機制。王敏惠在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中,也特別提醒團隊必須跳脫單一作品思維,從經營角度建立長期成長所需的底盤。

首先,是建立「投資組合」觀念。她認為,內容公司不應將資源全數押注在單一作品,而應透過多元業務與作品配置分散風險。當營收來源更分散,公司便不會因單一專案失利而大幅波動,也更有機會維持穩定現金流。

第二,是導入「工作流 SOP」。王敏惠強調這並非限制創意,而是讓創意在有效率的流程中被實現。從前期規畫、製作管理到資源配置,若能建立清楚流程,便可降低無謂耗損與成本失控,讓有限資金投入更有價值的環節。對企業而言,效率提升代表獲利空間增加,也代表面對市場變化時更具韌性。

第三,推動「買方(Buyer)先行」思維 。王敏惠主張募資前應先讓市場說話,若有客戶買單、試用或表達明確預購需求,就是商模最具公信力的背書。她指出,若能說服市場的作品,也將是生意保證,帶著市場證據尋求注資,不僅能驗證獲利能力,更能提升投資人信心。

#2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在王敏惠看來,台灣文化內容產業下一步,不能再停留在單打獨鬥。透過文化創業加速器串連企業資金、產業通路與外部資源,讓成熟業者帶動新創團隊,才能形成更完整的產業協作模式。她也總結,內容團隊若想在全球競爭中站穩腳步,終究得從「作品導向」走向「經營導向」。唯有當創意能被制度承接、被市場驗證、被資本放大,台灣的文化內容產業才有機會從在地市場走向更大的國際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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