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執行長胡亦嘉最近才剛傳出喜事,跟女友莊郁琳順利求婚成功,不過就在今(4)天,因為街口辦理貸款內控有疏失,除了遭到金管會停止執行董事職務1年,以及街口電支罰鍰180萬元,還沒收到紅包,先收到大紅單。
將胡亦嘉停職一年,金管會:街口內控失靈
這次胡亦嘉之所以被停職又罰錢,是因為街口電支從2018年2月4日開業後,向街口金科(街口支付母公司)貸款20次,合計7.75億元的款項,金管會表示,過程都是由胡亦嘉一個人決定,都沒有按照依內部控制制度辦理。
其中的12次資金貸與案件(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5月9日間),是街口電支依照胡亦嘉的口頭指示,藉由網路銀行,把錢轉給街口金科公司;另外8次,是街口電支貸給街口(2019年10月24日至2020年1月31日間),經調查也都沒有按照相關程序辦理。
金管會指出,街口電支在2019年4月29日,辦理增資3億元後,之後在2019年5月9日,貸與街口金科公司3.4億元,借款金額累計達4.14億元。
之後,又在2019年10月18日,及2019年12月31日,在街口支付內部會議中,決議貸與街口金科1.6億元及1.32億元,貸與金額各達該公司前期財報淨值之53%,已超逾資金貸與程序所規定之資金貸與總額限制,嚴重影響公司財務健全。
金管會認為,胡亦嘉身為街口電支、街口金科兩家公司的董事長,上述的作法,形同將一筆資金供兩家公司使用。認為胡亦嘉架空董事會監督功能、無視金融監理,公司內控嚴重出問題。
基於上述理由,金管會認定街口支付辦理資金借貸給街口金科有缺失,做出對街口支付罰鍰180萬元,以及停止胡亦嘉董事長嘉職務1年的處分。
不滿金管會處分,胡亦嘉:將向監察委員對黃天牧提彈劾
針對金管會的處分,胡亦嘉透過聲明回應:「對於金管會的處分絕不接受。」
業者解釋,街口在2017年11月董事會,已授權胡亦嘉董事長,可核決母子公司款項借貸,原因是:「街口金融科技為百分之百持有街口電子支付之母公司,兩者間資金往來單純,未涉及其他人的權益,且所有借貸都早已還款,胡亦嘉董事長是依照董事會決議,及授權而就街口電子支付與母公司間之款項借貸進行核決。」認為並無任何缺失,更無損任何人的權益。
街口進一步提出質疑,在2019年2月,金管會金融檢查時,對於街口電子支付同樣母子公司借貸,並未有任何糾正及懲處,「為何卻在兩年後做出如此嚴重的裁罰,此裁罰明顯荒謬不公。」
胡亦嘉認為,金管會明顯以極度濫權的手段,對街口做不公平的對待,痛批:「明顯是對人不對事,已喪失主管機關最基本的原則,違背台灣法治精神,已不配再做為權力無限的主管機關,」胡亦嘉最後表示,街口將向監察委員對黃天牧提出彈劾,對於金管會對街口造成的任何損害,將立即提起民事與刑事訴訟。
責任編輯:錢玉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