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科技巨頭掌控日常!3個「有形的手」案例,看新聞有價到底怎麼做
【觀點】科技巨頭掌控日常!3個「有形的手」案例,看新聞有價到底怎麼做

21世紀是科技巨頭的時代

若說21世紀是數位化的時代,我們不知不覺已走過20多個年頭,從政府到中小企業整天嚷嚷數位轉型,間接讓掌握數據的巨頭們成為這波科技浪潮中受益最多,不過也成為最被詬病的對象。

美國很早就用反托拉斯法的方式拆分了不少公司,雖說在經濟學的觀點裡,規模經濟有助於降低成本並讓企業提供更便宜的服務,但缺乏有效的競爭也可能導致消費者的議價權受到侵害。

如果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壟斷便成為常態,特別是基於「網路外部性」崛起的科技寡頭。

socialmedia.jpg
掌握數據的巨頭們成為這波科技浪潮中受益最多,也最被詬病的對象。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法國經濟學家梯若爾(Jean Marcel Tirole)聊及科技壟斷的問題時,提及討論壟斷時需要 區分是暫時性還是永久性 ,以及資訊科技產業的特殊性,若能有潛在的競爭者,就依然能給消費者帶來價值,並不斷迫使企業創新,或提供更低廉價格的服務以留住用戶,在一定的時間裡不見得對市場有害,從整體的角度甚至以有利於消費者創造價值。

只不過,壟斷的問題當然遠不止經濟效益那麼單純,其他像是 隱私保護與刻意避稅 等,並不會因為將Google或Facebook分拆成數十家較小的公司而解決。

只要基本的運作結構與規範不變,每一間較小的公司仍有可能侵犯用戶隱私,也都一樣可以遷移到避稅天堂,去規避掉巨額的商業盈利。

但凡如此, 政府便有出手干預的必要,平衡公眾利益與商業利益

面對科技巨頭壟斷,我們需要政府「看得見的手」

近期發生幾個政府介入管制科技業的例子,或許值得我們思考如何拿捏平衡的比例,以及思考少數幾間掌握流量的公司,他們收集與使用數據的方式,以及他們能訪問訊息的權限到底在哪。

加拿大:「線上新聞法」讓科技巨頭支付內容費

在今年6月加拿大上議院批准了 「線上新聞法」 (Online News Act,簡稱C-18法案),規定諸如FB和Google這類科技平台,需 支付內容使用費給新聞出版機構

會有這項法案的出現,必須先了解現代人接收新聞訊息的來源,早已從傳統的媒體渠道,轉移到像是FB,Twitter (現改名為X)與Instagram等社群平台。

即便傳統媒體「巨頭」如紐約時報,BBC,CNN等也紛紛「數位轉型」建構更優質的線上新聞平台,但從流量和分享頻率等指標來看,社群平台才是用戶真正留住用戶的地方。

加拿大通過的C-18法案,可能讓FB等公司每年會因為轉發,分享或散布新聞內容,而必須向新聞出版商支付每年約2.5億美元的費用。

澳洲:「新聞議價法」依照點擊與分享付費

這有點像澳洲在2021年2月頒布的「新聞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 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只不過加拿大的版本涵蓋更廣,要求要為 每一則非自己產出的新聞內容的點擊與分享而支付相應的費用

這自然是對新聞從業人員比較「合理」的做法,畢竟媒體業的營收很大比例來自廣告投放,而廣告投放是基於用戶流量,當FB,Google等平台吸走大部分的用戶流量時,真正「生產」新聞內容的平台經營卻陷入困境,這顯然不合理。

若不能從中賺取報酬,那誰還要認真採訪,寫稿,編輯,製作優質的新聞內容,長此以往若劣幣驅逐良幣,勢必也影響到大眾對於新聞資訊的使用權利。

newspaper.jpg
若不能從中賺取報酬,那誰還要認真採訪,寫稿,編輯,製作優質的新聞內容

歐盟:「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平台要與新聞媒體簽授權協議

不只是加拿大與澳洲,歐盟議會早在2019年就公告了「數位單一市場著作權指令」(CDSM),對新聞媒體業者就數位平臺線上利用其新聞出版物的行為,賦予適當的權利,歐盟各國也陸陸續續完成國內立法。

雖說Google和FB等業者強烈反對,但最終仍在政府的要求下完成與各大新聞平台的授權協議,Google甚至為此還被迫繳交了一筆5億歐元的罰鍰。

有鑒於一個優質且獨立的媒體對於民主自由來說有不可抹滅的重要性,且新聞資訊的產製與傳播顯具有公眾利益,維護該從業人員的收益權,自然有助於永續發展。

適當的公權力介入,才能避免劣幣逐良幣

究竟誰能使用有價值的內容?怎麼用與該如何合理的分配利潤?以及如何針對好的內容進行定價,並鼓勵更好的內容產出?

或許 純粹的自由市場機制不見得能夠發揮功能,而是需要政府對資訊科技平台進行適當的干涉 ,無論是立法限制科技巨頭,抑或是成立基金補償優質的資訊生產者,都是在自由競爭之外的可行方式。

誠然,科技業對人類生活的壟斷絕不只在資訊與數據而已,包含軟硬體設備與諸多的科技服務,或多或少都能發掘令人不安的現象- 由少數的集團掌握多數人們的日常生活

一般來說,經濟學認為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能夠替社會創造最大的效益,但仍要依據不同的情境進行分析比較,例如壟斷是由科技創新與更有效率的服務造成時,硬要打壓與限制會不會反而破壞了社會整體的最大利益?

適時的由「看得見的手」介入有其必要性,以維持良性的競爭並避免長期且永久的壟斷行為。

1998年針對微軟的反壟斷訴訟便針對微軟「強迫」使用Windows系統的用戶,必須使用自家的網路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 (IE),最終微軟妥協使Windows系統不再只支援IE,讓後來的Google有機可乘,大眾也方能享受到更便利且低成本的服務。

只不過,面對新一輪的資訊獨佔與贏者全拿的局面,該如何應對,恐怕是個周而復始的挑戰,不斷的在公益與私益之間進行拉鋸。

《數位時代》長期徵稿,針對時事科技議題,需要您的獨特觀點,歡迎各類專業人士來稿一起交流。投稿請寄edit@bnext.com.tw,文長至少800字,請附上個人100字內簡介,文章若採用將經編輯潤飾,如需改標會與您討論。

(觀點文章呈現多元意見,不代表《數位時代》的立場)

責任編輯:錢玉紘

往下滑看下一篇文章
行銷不能只是操作聲量!電通娛樂如何幫助品牌破圈成長、走入人心?
行銷不能只是操作聲量!電通娛樂如何幫助品牌破圈成長、走入人心?

隨著消費者注意力分散、內容氾濫,單一曝光已難再換取真正關注,品牌勢必重新思考與消費者連結的方式。電通觀察到,體育賽事與娛樂內容正快速成為當代最具穿透力的文化載體;透過科技驅動、數據洞察與創意策劃,品牌不只是參與者,更能成為文化的共創者,從汲汲營營的流量競技場,轉身搶佔消費者的心佔率長跑。

電通行銷傳播集團 (dentsu Taiwan )於上月正式在台灣成立「電通娛樂」(dentsu sports and entertainment)營運據點,也正式宣告將以台灣作為大北亞區域娛樂創新孵化的戰略基地。在內容為王、圈層經營成為顯學的時代,電通娛樂如何幫助品牌破圈、搶攻心佔率?

電通娛樂以數據洞察人心、科技賦能體驗

電通娛樂從日本母集團出發,電通整合體育與娛樂資源,串連全球娛樂網絡,在文化多元、數位技術領先的大北亞市場,更進一步選擇台灣作為創新策略的前哨基地,佈局新一波品牌娛樂體驗。

電通娛樂大北亞區負責人白玉瑩表示:「科技是帶動娛樂深化參與的關鍵力量,讓品牌與消費者的關係從單向溝通轉為共創連結。」不過她也強調,能與人共鳴的好創意絕不只是靠科技堆疊就能完成,關鍵仍在於於對消費者的洞察、對內容脈絡的理解與圈層語言的掌握。簡言之,品牌要說對語言、進入對的場景,才有機會形成真正有感的情感連結。

電通集團
電通娛樂大北亞區負責人白玉瑩指出,科技正加速體育與娛樂的文化體驗,品牌必須從參與內容、共創價值開始,才能走進人心。
圖/ 電通集團

為強化品牌跨圈層經營力,電通以「one dentsu」策略整合集團資源,從品牌娛樂與體育行銷策略、創意策劃、體驗與內容製作、數據分析到技術開發,打造具文化穿透力與執行韌性的團隊,協助品牌打造可持續的內容資產。

在執行上,電通娛樂同時服務內容方與品牌客戶。對IP創作者而言,從企劃期就參與商品化、推廣與導入;對品牌而言,則以洞察為起點協助選題與切角。透過雙向共創,電通不只加速 IP 發展,也讓品牌跳脫傳統贊助角色,轉變為文化體驗的共創者,實現雙贏。

包容度、反應力、與參與力,推動台灣成為創新孵化基地

事實上,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往往奠基於感性與直覺,而非純然的理性判斷。為協助品牌找出能真正引發情感共鳴的「文化切角」,電通娛樂在大北亞區發展出一套完整的方法論,從品牌任務出發,透過策略設定與在地洞察,找出「粉絲會有共鳴的梗」,並以本土語彙轉化為有感的內容體驗。

娛樂的力量不容小覷。電通娛樂台灣區總監何華軒指出,根據《電通創意 2024 CMO首席行銷長報告》,逾八成品牌認為應建立自有娛樂化資產,88% 的行銷長更重視「文化佔有率」高於曝光量。再加上 Gen Z 與 Alpha 世代強大的文化消費力,娛樂內容的商業價值更顯而易見。

而台灣之所以是品牌娛樂的絕佳孵化場,何華軒說明,是因為台灣市場具備高度包容性、快速反應力與高參與度,無論是棒球賽事、動漫展還是社群討論,皆展現出快速破圈的潛力與真實的情緒回饋,「一個原本鎖定特定圈層的 IP 內容,只要成功搭上社群,很快就能擴散至主流圈層!」

電通集團
電通娛樂台灣區總監何華軒表示,台灣市場的包容性與快速反應力,成就品牌娛樂策略與文化破圈的理想基地。
圖/ 電通集團

因此,電通娛樂也聚焦台灣扮演關鍵角色,作為品牌與內容方之間的橋樑,協助媒合 IP、形塑娛樂內容溝通場景。

近期電通娛樂重磅宣布攜手韓國 The SMC 集團將話題綜藝《鑑定師》搬到台灣製作全球版,由舒華擔任主持。節目延續韓版「珍藏物品鑑定+價值交流」的核心,並融入在地文化視角。首季邀請 9m88、ENERGY、LuLu、黃偉晉等人氣嘉賓,透過分享私人物品與故事,將娛樂與情感連結,成功為品牌注入溫度與討論度。

過去也有不少精彩案例,如:2023 年夏季,電通協助披薩品牌與《進擊的巨人》展開全球獨家聯名合作,推出「必勝の巨人」套餐。從產品設計、視覺包裝到社群操作,完整呈現動畫角色的視覺語彙與世界觀,讓粉絲吃進角色,也讓品牌成功打入動漫圈層,引發社群分享,帶動話題與銷售雙成長。

又如 2024 年中職明星賽期間,電通娛樂看準球場熱潮與暑期行銷節奏,為炸雞品牌打造「雞情應援團」企劃,攜手「全球先生」戴凱文與巴西模特男團,將品牌精神轉化為現場應援秀與社群梗,結合啦啦隊演出與大巨蛋互動,吸引年輕受眾目光,創造出具娛樂性、參與感與話題擴散力的品牌體驗。

今年,則有汽車品牌以「出品發行人」身份參與影視內容創作,在電通娛樂的策劃與整合下,推出改編自鄧惠文醫師著作《婚內失戀》的微電影《慶祝》;故事聚焦失婚女性重新找回自己的人生,品牌則透過內容敘事傳遞情感價值觀,並結合 VIP 車主專屬觀影體驗,跳脫產品導向,展現內容深度與品牌溫度。

電通集團
電通娛樂攜手韓國 The SMC 集團製作全球版《鑑定師》,由舒華擔綱主持,結合在地文化與明星真情故事,打造兼具娛樂性與情感溫度的綜藝體驗。
圖/ 電通集團

破圈新解方, 打造品牌文化資產的長線策略

品牌要破圈,深耕娛樂內容是不得迴避的挑戰。而品牌在踏入體育與娛樂領域,也往往四個問題:該選擇什麼內容與 IP 切入?合作怎麼談?執行怎麼落地?圈層關係又該如何維繫?電通娛樂指出,這些問題挑戰背後很多時候是基於對產業語境的不熟悉,以及缺乏整合性策略。

對此,電通以方法論為核心,從品牌目標出發,透過數據分析與圈層洞察,媒合合適內容與平台,並串聯策略、製作到傳播的一站式服務,協助發展品牌娛樂。目前提供六大整合方案,涵蓋品牌娛樂內容、沉浸式文化體驗、IP 生態系、IP 科技力、名人管理、娛樂商務等,並搭配 AI 等科技工具,讓品牌娛樂傳播有憑有據,也有感。

白玉瑩表示,在台灣市場,品牌行銷打法靈活且具彈性,建議先釐清並發展娛樂行銷策略,從小圈層測試著手,累積內容經驗與用戶回饋,再逐步擴大規模與投入,讓娛樂內容與體驗長期累積,最終沉澱為品牌的文化資產與情感記憶。

「若品牌能發展自有 IP,更能在內容經營上掌握主導權。」她補充,肯德基「桑德斯上校」就是很好的例子,一旦品牌成功創建角色,透過敘事延伸到跨媒體操作,長期下來累積的不只是辨識度,也建立了穩固的品牌形象。

「當品牌希望打造獨特的品牌體驗,並尋求下一波成長動能時,體育與娛樂就是最有力的加速器。」最後,白玉瑩強調,電通在台灣深耕已久,亦是本地市佔率最高的行銷傳播集團。現在,帶著文化傳播的使命感,電通娛樂將讓科技驅動內容並走進市場,幫助每一次的品牌內容能走進人心。

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開啟專屬自己的主題內容,

每日推播重點文章

閱讀會員專屬文章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看更多獨享內容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開啟收藏文章功能,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開啟訂閱文章分類功能,

請先登入數位時代會員

我還不是會員, 註冊去!
追蹤我們
蘋果能再次偉大?
© 2025 Business Next Media Corp. All Rights Reserved. 本網站內容未經允許,不得轉載。
106 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02號9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