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曾經上網購物或交友聊天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也有一項跟上網路潮流的服務——網路報案,民眾不但可以上網報案,還可以利用網路,追蹤後續辦理進度,再也不用擔心報案後消息卻如石沈大海。
為兌現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競選承諾,市警局從1999年12月1日起,開放網路報案,因此大台北地區民眾,目前可以利用的報案方式多達五、六種之多,包括電話、傳真、書面、親自報案等,台北市警察副局長馮棟森說,報案方式就像馬路一樣,開越多條越好,因此網路是一種新的使用傳媒,以增加民眾使用的便利。
**避免吃案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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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匿報刑案,更是市政府推動網路報案,讓作業過程提高透明度的主因。匿報刑案,也就是俗稱的「吃案」,而吃案,是指發生在民眾身上的刑案,不存在於警方正式的紀錄中,因為警員沒有依規定受理,更沒有提報上級單位。
警察為什麼要吃案?因為刑案的發生率太高,破案率就會相對較低,難免造成社會治安不佳的觀感,屆時社會各界壓力接踵而來,上級單位就會要求減少案件發生,於是吃案就開始產生。
馮棟森相信,隨時錄音的110報案系統和網路報案服務,可以讓吃案的比例大為降低,因為破案率和員警績效息息相關,也使得員警容易以吃案來提高自己的績效,「只要有競賽,就會有遊戲規則,警員難免有求勝求好的心理,」
馮棟森認為,11種刑案項目,包括暴力犯罪、竊盜、毒品等,因為有績效壓力的問題,較可能發生警員吃案,但是一般民事案件,交通舉發等等,警員根本不會有任何舞弊。
另外,網路報案系統,也為一些特殊人士提供服務。馮棟森說,行動不便、有語言能力障礙,或是上班作息與常人不同的市民,最適合利用網路來進行報案工作。
網路報案的成效不彰,平均一天只有2件案件是經由網路報案,相較於使用110報案,一天有七、八百通電話的情況,成效並不明顯。
「網路是一條可行的路,但不是最急迫的,」馮棟森認為,目前上網人口還不夠多,再加上有急迫案件者,多使用電話求救,所以急迫的報案人,電話是最好的求救媒介;但不知道案子能否報案,或不喜歡去警局的報案人,網路則提供一個隱蔽的空間。
** 較不具時效案件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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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警察局所提供的資料顯示,透過電話報案多以自殺、失火、搶劫等緊急事件為主,而網路報案則較侷限於竊案,如手機、筆記型電腦失竊等,不具時效性的刑事案件為主。
網路報案目前併在勤務指揮中心下,馮棟森說,只要一有網路報案進來,勤務中心的電腦就會發出警示聲,負責警員就會立即收受案件,再視案發地點或主管轄區,利用警局連線的網路系統,發送給負責分局或派出所,負責單位處理案件之後,要將處理情況回報給勤務指揮中心,勤務中心人員確認處理結果之後,會以電子郵件函覆報案人。
處理過程當中,報案人也可以主動上網登錄查詢案件處理情形,台北市議會警政衛生召集人魏憶龍說,網路報案確實可避免警民間不必要的衝突。
最常見就是,民眾向警方報案遭拒,或被推諉非管轄範圍,而拒絕辦理,網路報案在此時不啻為另一個好的管道。
他認為,市警局網路報案系統的案件,在這一年以來,有逐月增加的情況,可以想見網路已成趨勢,他個人的電子信箱,也常收到各地選民來函陳情的信件。
雖然對於警察局推動網路報案的服務感到滿意,魏憶龍卻認為網路報案,只能說是做到「報案快」,卻還沒達到「反應快」和「處理快」的效果,他更進一步希望,網路報案的系統不會流於形式化。
馮棟森說,他在警界服務三十多年,從來沒有想過會有網路報案的形式出現,「連電影裡面都沒看過,」但他認為,網路報案可以補足其他報案方式的不足,馮棟森相信,充分透明化的結果,將對警界品質的提昇,有莫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