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一:辜仲諒因「澄清湖大樓」購地案遭判刑,雖自認清白,但為降低外界疑慮並使股東會順暢,將於6月13日股東會後辭任中信金控董事。
重點二:金管會官員針對此事二度公開表態,呼籲辜仲諒應「知所進退」,並以「最高道德標準」自我要求,暗示其應主動辭職。
重點三:中信金控發表聲明,支持辜仲諒循司法途徑證明清白,並強調相關交易未損及公司利益,所有收益均在金控體系內。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因「澄清湖大樓」購地案遭一審判處7年8個月徒刑,儘管其本人堅稱清白並無任何不法所得,但為避免對公司運作造成影響並降低外界疑慮, 辜仲諒於 28 日發布聲明,表示將在2025年6月13日中信金控股東常會結束後,遞送辭任書,辭去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簡稱「中信金控」)董事職務。
此決定是在金管會官員數度公開呼籲其應「知所進退」後所做出,辜仲諒在聲明中強調, 相信司法終將查明真相,此舉是為確保股東會能順暢進行。
主管機關施壓!籲以最高道德標準自律
在辜仲諒宣布辭任決定前,金管會已多次就此事表達關切。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王允中日前曾以「知所進退」四字回應媒體詢問辜仲諒擔任負責人資格的問題。
銀行局局長童政彰更於27日再次強調金管會監理的三大支柱,即「法令、監理審查及自律」,並直接呼籲辜仲諒應「以最高道德標準來要求自己」,暗示其應在判決結果未定讞前,主動考量其職位對公司治理的影響。
主管機關的明確態度,顯然對辜仲諒的最終決定造成了一定壓力。
中信金控力挺!強調交易合規未損公司利益
對於辜仲諒的處境及判決結果,中信金控先前曾發表聲明表達支持。公司方面指出,有關不良債權標售及澄清湖大樓購置案,均是同仁基於維護公司利益所進行的交易安排。
中信金控強調,所有交易收益自始至終均保留在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體系內,並已匯回金控,此節業經公司委請律師及會計師進行內部查核屬實。公司堅信相關同仁並未違背職務,也未從中獲取任何個人利益,公司本身更未因此遭受任何損害。
中信金控表示,法院判決容有誤會,將支持同仁繼續循司法救濟途徑,以證明其清白。
責任編輯:李先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