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內容強調,若代幣化標的與原股「等權等利」(含表決、分派與清算權),則應視同一般證券處理;並要求在交易與清算文件中清楚標示「Tokenized」屬性,以利後端單位辨識與處理。
那斯達克並表示,相關交易將在既有全國市場系統下進行,清算與交割將透過存託信託公司(DTC)完成;當 DTC 完成必要基礎設施後,最早可望於 2026 年第 3 季啟動上線。
此舉承接近年資本市場「上鏈」趨勢:從 Robinhood 在歐洲提供美股代幣,到多家加密交易所試水溫;而由大型主板交易所正式出手,象徵代幣化正走向合規核心。
那斯達克總裁 Tal Cohen 稱此為「在既有韌性架構內吸收新技術」,避免把代幣化推向「資訊孤島」或未受監管的場外平台。配套上,交易所提議以「旗標欄位」標註清算型態,撮合完成後由系統將指示傳遞至 DTC,確保後端流程與合規報送無縫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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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投資人保護與等價性 :唯有「權利完全等同」者才可同簿交易,資訊揭露、公司治理與股東權益必須與傳統架構一致;Nasdaq 亦點名歐洲部分平台僅提供「代幣化權利憑證」,未賦予完整股權,恐傷害投資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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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清算風險控管 :代幣化若縮短結算週期、引入即時交收,需評估保證金、違約管理與系統韌性;SEC 亦傾向將代幣化交易留在受監管場域(國家證交所、ATS 與受 FINRA 規範之券商),避免價格訊號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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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跨域協調與長期藍圖 :包括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在「 24 小時市場」、代幣化資產分類、託管與審計標準上的對接。
現任主席保羅・阿特金斯(Paul Atkins)已多次釋出友善訊號,強調「上鏈遷移」可複刻歷次金融科技革新(如十進位制、ETF 電子化),但不代表放鬆核心規範。
對發行商與投資機構,代幣化帶來的潛在好處包括更快結算、降低對手風險、強化稽核軌跡,以及對公司行動的自動化處理;對經紀商與基礎設施提供者,則意味著訂單路由、風控模型與後台系統需支援鏈上/鏈下並行。
產業評估代幣化股權的長期天花板上看 190 兆美元等級,而那斯達克現日均交易量約 4,000 億美元,若部分轉為鏈上結算,對清算所、資本占用與資產服務商的流程皆是結構性變革。
短期風險仍不可忽視:權利等價的法律界定、代幣與原股之間的跨型態轉換、公司章程與代理投票系統的銜接、以及跨境投資人稅務處理,均需要監管與產業共同校準。
那斯達克的提案,等同把代幣化從「邊緣創新」拉回「核心市場規則」對話桌;接下來,就看 SEC 如何在「技術紅利」與「制度韌性」之間拿捏,替 2026 年的上線時間表亮綠燈,或要求更多風險緩解與試點證據。
本文合作轉載自:加密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