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FTC)表示,將針對韓國三星電子、LG Display、台灣友達光電、奇美電子、中華映管、瀚宇彩晶等業者的面板價格壟斷行為,處以1,940億韓圜(約1.757億美元)罰金,這是也韓國史上罰金最重的跨國壟斷案件。
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說明,由於這些面板大廠占全球LCD市場超過80%的市占率,卻透過聯合壟斷手法,刻意炒作LCD面板價格,損害消費者權益;根據調查,2001年9月至2006年12月間,這些公司定期開會超過200次,相互調整產量和供貨,控制桌上型電腦、筆記型電腦和電視面板的價格。其中又以三星電子台灣分公司和日本分公司的處罰最重,被罰972.9億韓圜、LG Display 655.2億韓圜,友達光電285.3億韓圜、奇美電子15.5億韓圜、瀚宇彩晶8.7億韓圜、中華映管2.9億韓圜。
回顧歐美針對面板廠壟斷價格一案,去年美國司法部門也提出相同控訴,當時明基友達集團高層主管(友達副董事長陳炫彬、總經理陳來助、佳世達總經理熊暉)赴美準備出庭,卻意外遭到留置,引發台灣業界嘩然,前奇美電子總經理何昭陽甚至被判刑14個月,今年9月才刑滿返國;歐盟也以壟斷面板價格重罰韓、台面板廠6.49億歐元,奇美電子3億歐元、友達1億1,680萬歐元、彩晶810萬歐元、華映900萬歐元、LG Display為2.15億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