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黃色小鴨看台灣設計專利
從黃色小鴨看台灣設計專利

從9月開始,黃色小鴨環遊世界到了台灣之後,掀起了一陣黃色小鴨熱潮,各種黃色小鴨產品紛紛出爐,也有不少人趁著假日去和黃色小鴨拍照,使黃得色小鴨的身邊總是充滿了人潮。

黃色小鴨的創作者是荷蘭概念藝術師佛洛倫泰因·霍夫曼(Florentijn Hofman)。據說某日,霍夫曼在為子女收拾玩具時,發現了一隻黃色小鴨。他表示:「在地上看事物,相比站起來看,事物像是變小了,確實好不同。」因而獲得創作靈感(註1)。

2007年黃色小鴨首先在荷蘭展出,同年黃色小鴨也在法國展出,只不過法國的黃色小鴨足足比荷蘭的黃色小鴨大了五倍,原來這是因為創作者霍夫曼會針對各國不同的展出環境及天候情況等等來改變,而且霍夫曼表示,他希望當地民眾能夠參與到黃色小鴨的創作,所以每一隻黃色小鴨都是由當地的廠商所製作的,藉由比人還要大的黃色小鴨的意象,讓人用不同的角度思考,而大隻的黃色小鴨就像是游在世界這個浴缸中一樣,全球的海洋、湖泊、河川都可作為黃色小鴨的大澡盆,他希望透過黃色小鴨打破政治、種族的界線,帶給人們愛與和平,幫大家找回小時候的快樂和純真。


照片來源:高雄市政府新聞局

霍夫曼透過黃色小鴨想要帶給大家愛與和平,筆者則希望透過黃色小鴨帶給大家智慧財產權的概念。我想很多人總會有個迷思,黃色小鴨早就存在於很多人的兒時記憶中了,那麼這個巨大黃色小鴨到底能有什麼權利呢?隨著各種黃色小鴨造型的周邊產品出現,以及各種KUSO搞笑小鴨的出現,這些到底算不算仿冒呢?

著作權

我們先從著作權的角度來理解,著作權是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就享有的權利,但仍要符合保護要件如原創性等,而著作權保護的是該著作之表達(成品),不管創作人想要表達的是愛與和平或是智慧財產權(誤),也不管創作人是如何完成這項創作或是如何操作,亦或是其中有什麼程序、原理、系統等等,著作權提供給創作人一個最基本也最廣泛的保護,因為著作權不需要登記、不需要公告大眾、不需要額外繳費,只要是創作者就可享有。而按荷蘭與我國均為世界貿易組織(WTO)之會員體,依「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第3條規定之「國民待遇」原則,要求各會員體必須保護其他所有會員體國民之著作,因此荷蘭人民之創作,在我國境內也受我國著作權法的保護。

所以當霍夫曼完成巨大黃色小鴨的這項創作,且應該並沒有抄襲他人之情形,他即擁有該創作的著作權。因此,儘管巨大黃色小鴨與我們兒時記憶的浴缸小鴨相似或雷同,只要該巨大黃色小鴨為其創作,他就擁有其著作權。

黃色小鴨是否能更進一步申請到設計專利呢?

由於著作權只是給予創作人一個基本的保護,對於具有更高產業價值及經濟價值的產品,應該考慮申請專利來保護。而對於黃色小鴨的造型來說,他應該可以申請設計專利的保護。既然要申請專利,就必須要繳費,並經過智慧局的審查與公告後,才能得到其專利權,所以相對於著作權而言,對於創作人(尤其是公司)的產品更能有保障。

若要為自己的創作申請設計專利,就必須考慮到專利三性 - 產業利用性、新穎性及創作性,很明顯的,霍夫曼的黃色小鴨在新穎性這關就很難通過了,我想審查委員應該可以輕易找到許多與黃色小鴨外觀造型相同或極為類似的小鴨為前案,所以霍夫曼的黃色小鴨要獲得設計專利是有點難度的。

設計專利

但讀者若想要獲得小鴨造型的設計專利,其實也不是那麼困難的一件事。讀者在閱讀過前期文章《什麼是設計專利?》,了解了什麼是設計專利之後,讓我們來看看以下這些在台灣申請設計專利已經獲准的小鴨造型。

專利號: D403534
名稱: 玩具鴨 

專利號: D403535
名稱: 玩具鴨 

專利號: D572710
名稱: 鴨子玩偶 

這些小鴨的造型是不是也很有趣呢?

讀者在申請小鴨造型的設計專利時,需要注意避免以下的事項: 
1.模仿自然界型態 
2.模仿著名著作 
3.直接轉用 
4.置換組合 
5.改變位置、比例、數目等 
6運用習知設計之外觀

如上所述,若只是單純的把在自然界動物的形態拿來申請設計專利(如圖一),是無法獲得專利權的,但若已經把鴨子卡通化、擬人化,或使用其他設計手法,則該設計專利若無其他不准事由,應准予其專利權。 
 
圖一,三隻小鴨 (照片來源: http://www.wall001.com/animal/duck-chicken/html/image13.html

而其他簡易的設計手法,譬如拿福特汽車的造型來申請玩具車、使用巴黎鐵塔的外觀申請鑰匙圈、把兩個習知設計簡單組合起來申請,亦或者僅僅改變習知設計的位置、比例、數目等等,也是無法通過申請而獲得設計專利的,請讀者申請設計專利的時候必須留意。

附註

  1. 關於其黃色小鴨創作靈感的來源,其實也有其他的說法。

轉自北美智權報/黃少瑜

關鍵字: #UI/UX設計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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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NIC歡慶25周年加碼挺新創 ,52168免費域名方案!從創業第一天開始就打造新創數位競爭力、強化數位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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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在台灣約有超過8萬家新設公司商號的誕生,然而根據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內部統計數據顯示,真正完成網站架設、踏上數位轉型起點的新設立公司卻不到一成。這意味著絕大多數的新創團隊或微型企業,雖然正式登記成立,卻仍缺乏最基本的「數位門牌」,也就是企業的專屬域名名稱。

TWNIC 執行長余若凡指出,這看似是台灣新創團隊在數位轉型上的一個缺口,實際上卻是關鍵成長與強化自身數位資產的關鍵。「域名其實是數位轉型的起點,如果沒有自己的域名,基本上就還沒真正開始。」她強調,數位轉型已經不只是上雲端或導入 IT 設備,更進一步的是「建立數位信任」;但眼下許多新創連第一步都還沒跨出。

三大現實痛點突顯,域名是新創跨出數位轉型第一步的關鍵

余若凡觀察,許多新創公司之所以未能及早佈局域名與數位資產,主要來自三個現實因素。首先是資金有限。對於初創立的新創團隊來說,創業初期事務繁雜、資金有限,許多團隊會優先把錢投入營運,對域名或網站架設常抱持「之後再說」的心態。其次,則是缺乏整體數位策略的構想。余若凡表示,許多新設企業或新創團隊少有在成立之初就規劃品牌的數位溝通路徑,更遑論導入數位品牌策略。

最後是對「數位信任」的認知不足。余若凡提到,許多企業直到品牌被仿冒、消費者受詐騙波及時,才意識到域名的重要性。「你等到有名氣後再來搶域名就太晚了。」她特別提醒。一旦品牌名稱被他人搶先註冊,甚至被詐騙集團利用,損失往往難以挽回。

而看在余若凡的眼裏,域名對於新創企業其實有三重意義。第一,它是企業的「數位門牌」。清楚、好記的域名能讓消費者快速找到企業,也代表著品牌在網路上的官方身分。第二,它是品牌行銷的起點。她指出,你必須要有自己的家,然後再去連結各種社群平台與通路。擁有域名,可以將社群經營、搜尋流量與品牌曝光整合在一起,累積成企業的長期數位資產。第三,它也是防禦性的工具。許多企業認為「不架網站就不需要域名」,但實際上,單純註冊域名就能防止他人搶註或利用相似網址詐騙,成本只要幾百元,卻能省下未來更多麻煩。

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余若凡執行長
圖/ 數位時代

從「免費申請」到「快速架站」,52168為新創打造快速數位起步

為協助更多新創企業補上這一塊關鍵拼圖,TWNIC 為歡慶25周年,今年特別規劃「52168 Go! 免費域名註冊方案」,更首度針對自112年起的新設公司與商號,加碼免費提供含「com.tw 或 .tw」及「.台灣」等兩筆域名的註冊。這不僅讓新設公司能以0元自選擁有自己的域名,及低成本建置國際品牌識別,中文域名更能讓以在地化為優先的新設公司、新創團隊或是擁有創意諧音名稱的店家,直接使用最具代表性的中文作為數位門牌。

「我們希望透過免費的方式,讓企業更容易跨出第一步,養成擁有自己數位門牌的習慣,無論是用來建品牌、做轉址,或先作為防禦性註冊,都可以開始累積數位資產。」余若凡表示。今年TWNIC方案不僅延長了申請對象的年限,也在免費之餘特別簡化申請流程,讓新創團隊輕鬆完成。余若凡說,企業只要備妥公司或商號設立證明,線上填寫資料、選好想要的域名並上傳文件,最快一個工作天內即可生效。

「我們希望讓這件事情的流程簡化到創業家們用幾分鐘就能完成申請,」余若凡笑說。不僅如此,TWNIC 也希望讓這項服務的效益極大化,不只是積極推動域名的申請,更同步規劃了後續的配套措施。申請完成後,企業可以透過「轉址教學」將域名直接連結至現有的社群媒體等平台,不需額外調整營運模式,就能立即擁有屬於自己的專屬門牌;同時,TWNIC也提供大型雲服務供應商的免費空間作為範例,提供清楚的「架站」教學,協助企業快速打造基本網站。這樣的設計,讓資源有限的新創企業不僅能輕鬆取得域名,還能在最短時間內建立屬於自己的數位家園,為品牌發展打下穩固基礎。

從「數位門牌」出發,為新創奠下品牌與信任的起跑線

對於許多初創企業而言,品牌的第一張名片,可能不是實體名片,而是域名名稱。余若凡強調,數位轉型的時代已經不是「要不要做」的問題,而是「非做不可」的基本條件。

「我們希望 52168 能成為新創的堅強後盾,從最簡單、最基本的地方,幫助他們在數位化的道路上打好地基。當企業開始累積數位資產,品牌信任也會逐步建立,整體產業生態才能變得更安全、更有韌性。」余若凡說。透過52168方案,TWNIC 不僅提供免費資源,更試圖翻轉企業對「數位門牌」的認知。對於正處於創業起跑線上的新創來說,這或許是一個最簡單,也最值得立即行動的關鍵步驟。

請上「52168 Go! 新設立公司/商號免費域名註冊」活動網站 https://52168.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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