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國威] 廣告模式未死,但新媒體得團結
[鄭國威] 廣告模式未死,但新媒體得團結

上個月我談到新媒體要有新的商業模式,但沒有真的寫出可以照著做的商業模式。不是我要藏私,或是要故弄玄虛,而是其實寫出來也沒有用:我的意思是所有的商業模式都可以是新媒體的商業模式,新媒體工作者該轉念,放棄「單」靠內容賺錢這件事。只要想通,轉身就是新世界──儘管是混亂、多變、而且危險的,但總比安靜地掛掉來得好。

反過來說,也用不著就此甩開廣告模式。從我做網路媒體的角度來看,最熱門的互聯網雙邊市場策略,或所謂「羊毛出在牛身上,豬來買單」的商業模式,其實都是廣告模式的變體。媒體最仰賴的廣告模式就是雙邊市場,一邊對廣告主,一邊對閱聽人。因此許多看來神奇的商業模式,其實改變的不是模式,而是顛覆了對媒體的傳統定義。當我們重新定義媒體,也就為廣告模式帶來新生命。

舉例來說,Amazon的手機或小米的手機就不是產品,而是媒體,真正要賣的是媒體承載的那些服務。打個比方,這些手機都只是白紙,重點是紙上的內容。近來三星手機的聲勢跟獲利都大幅下滑,主要的原因也是即使三星推出更新、更強大的旗艦機種,都無法改變三星手機只是白紙的事實。白紙不是不能賣,但那就是論斤秤兩的生意。

然而雙邊市場也常被稱為「如果你沒為商品付錢,你就是產品」,因此受到批評。這無可厚非,的確有很多這類的隱藏操作,讓人不知不覺把自己的個資跟隱私都賣掉了,是該批判,但新媒體這行更像是熬石頭湯的故事。對我來說,新媒體就是拋磚引玉:要解決問題、產生改變之前,得先找到關注問題的人──有能力跟有意願做出改變的人,而這必須得經由媒體達成。

所以廣告模式其實沒什麼不好,問題在於現在的廣告模式是被扭曲的。我想要讓廣告模式恢復原本的樣貌,而要達到這目標得靠團結。

台灣的新媒體正在迅速蓬勃生長,優質的新媒體因為資源有限,也因為需要專注才能有好表現,所以都限定垂直領域,少有包山包海的「大眾媒體」。既然個別流量都做不大,與其讓流量成了廢水,我們真該團結起來,透過共同串連的廣告系統跟Open ID,組成優質聯播網,一起說服廣告主,讓他們知道把廣告費砸在沒人看的老媒體跟沒水準的農場網站是沒有意義,甚至有害的。若想要觸及最有想法、最挑惕、但也最有影響力的消費者,就要透過優質的媒體。我們也必須要讓廣告主知道隱藏買主身分的置入性行銷或「軟文」,對於消費者來說是無效且有反效果的。我們要能提供比瀏覽數更好的判斷指標,所以要統合起來,導入數據思考,用多樣的演算法來提供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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