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結虛擬貨幣瘋狂融資亂象?美證交會將首次代幣眾籌(ICO)視為證券、納入監管
終結虛擬貨幣瘋狂融資亂象?美證交會將首次代幣眾籌(ICO)視為證券、納入監管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今日宣布,首次代幣眾籌(ICO)中的區塊鏈代幣屬於「證券」性質,需要和傳統證券交易面臨相同的監管。這也表示,未來虛擬貨幣交易若未向SEC註冊,將被視為違法。

ICO屬灰色地帶難監管

ICO是近來興起的新型融資方式,類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只是發行標的物從證券改成公司發展項目的代幣(Token),投資人必須以比特幣或以太幣這類的加密貨幣認購代幣,購買代幣後可用兌換公司發行的項目或直接交易變現,有時也會獲得投票權、利潤分紅等權利。

對新創而言,ICO的好處在於能以極低的門檻,快速募得來自全球的大筆資金,例如,上個月區塊鏈新創Brave Software透過ICO,僅花30秒就募得3,500萬美元。而讓投資人追捧著ICO項目的原因,正是ICO的高資產報酬率。例如,最著名的ICO項目「以太坊」,資產報酬率高達近700倍。

不過,在缺乏監管的情況下,ICO市場也出現各種良莠不齊的代幣,甚至是一開始就沒打算實現專案、只是為了短期吸金的ICO詐騙。

SEC:證券交易類型ICO需先登記、對外披露財務狀況和管理人員身份

面對這些「假融資、真詐騙」的ICO亂象,SEC今日宣布,區塊鏈代幣屬於證券的一種,只要是屬於證券交易類型的ICO,一率要向委員會註冊。在此規定下,公司必須對外披露他們的財務狀況以及公司管理人員的身份。SEC也指出,提供購買和交易代幣的線上交易處,需要登記為證券交易所。

針對所有在美國的區塊鏈公司、或希望獲美國投資人投資的公司,SEC警告:「聯邦證券法適用於在美國發行或出售證券的機構,無論發行實體是傳統機構或去中心的匿名組織、無論這些證券是以美金或以虛擬貨幣購買,也無論是透過實體證書交易或透過分散式帳本技術。」

值得注意的是,並非所有ICO都需要向SEC註冊,若交易代幣不是屬於證券、而是具其他功能,這種代幣便不屬於投資和股票,也不用向SEC註冊。然而,ICO並沒有詳細定義哪種類型的ICO屬於股票交易。

引發SEC調查的為去年的「The DAO」事件。用以太坊技術打造的創投基金公司「The DAO」,主打無人管理、由程式自動執行並投資區塊鏈技術相關的共享經濟項目,在去年募得超過1.5億美元的資金、創下史上最高額的群眾募資紀錄,但隨即遭駭客竊取1/3的資金,專案也戛然而止。

SEC指出,由於「The DAO」的代幣購買人在購買代幣時,是抱著「想透過其他人管理而獲利」的期待,因此其發行的代幣屬於股票性質,受聯邦證券法約束。

好消息是,SEC表示他們不會對「The DAO」的相關人士提起訴訟,而是將該事件作為警告。

「在虛擬交易背後的創新技術,無法讓這些證券發行和交易平台免於受到保障投資人和市場完整性的監管架構管理。」SEC執法部門負責人Stephanie Avakian表示。

有助於減少ICO詐騙事件,但恐讓區塊鏈新創出走美國

可以預期的是,SEC此規定一出,將打擊到那些想透過ICO管道融資的新創。

根據《路透社》報導,今年透過虛擬代幣籌資的科技新創,融資總金額高達11億美元,為2016年的10倍。且根據代幣銷售追蹤網站tokendat.io統計,今年下半年還有110個即將展開的ICO。

在SEC將ICO納入監管後,最大的好處就是能有效減少ICO假籌資真詐騙的事件。對證券交易相關的律師和顧問而言,也能開始合法經營ICO業務。

不過,壞處是區塊鏈相關創新可能將移出美國,轉而到瑞士、杜拜和新加坡等國家。另外,在執法上可能也會遇到挑戰,因為只要透過VPN從其他國家連網,就能避開監管。此外,以太坊的匿名性也讓追蹤用戶變得更加困難。

資料來源:Venture BeatTechCrunchReutersMotherbo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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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過去創作者只專注在作品,現在要思考的是,如何成為投資人眼中具備公司治理、財務健全、商模永續的好標的。」文策院院長王敏惠如此形容她對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現況的觀察。

在 OTT 串流平台的帶動下,內容市場已進入全球「大者恆大」的競爭時代。台灣面對的課題早已不是作品能否被看見,而是團隊能否持續經營,甚至成為市場願意長期投資的企業。為此,
文策院依產業中個階段事業體,從新手到穩定經營尋求成長的團隊,提供不同的輔導資源,特別是協助事業體募資放大的加速器,為產業打造下一階段的成長路徑。

投資人為何不敢投?內容團隊具備三個關鍵條件了嗎

王敏惠分析道,台灣內容產業長期存在結構性問題。過去不少團隊以單一作品作為募資單位,這種「單片集資」雖具操作彈性,卻難以累積長期企業資本。一旦作品未如預期,團隊往往得重新尋找資源,甚至從頭再來。王敏惠形容,內容產業更像一場考驗「安打率」的競賽,每次作品推出都在重新接受市場檢驗。

#0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若想站穩腳步,就必須學會用投資人的語言溝通。她指出,好的投資標的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素:獲利、穩定與成長,「且這三者是必要條件、缺一不可」。為了讓團隊更理解資本市場的邏輯,王敏惠精準剖析這三個指標的商業意義。首先是「獲利」,作品不僅要有人買,賣價還要能覆蓋製作成本;其次是「穩定」,如果拍五部片只有一部賺錢,這對投資人來說就不夠穩定;最後是「成長」,公司今年賣出一個版權,明年能否賣出兩個、五個?這考驗著商業模式能否被持續複製與擴大。

她直言,在高度競爭的市場裡,錢是規格放大的工具,唯有獲取長期資金,團隊才有底氣從單點創意走向規模化競爭。「你可以花錢請人寫合約、處理會計帳,但沒有人能幫你把賺錢這件事委外。」 團隊必須清楚說明商業模式的可執行性。未來的競爭不只比創意,更比誰能把創意轉化為一門長久的生意。

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升級:強化營運體質,全面加速募資實戰力

面對不同成熟度的團隊,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將培力架構優化為「兩階段能力強化」,逐步銜接從經營基礎到募資實戰的關鍵能力。整體設計導入高度結構化內容,規劃 70 小時以上的經營主題課程與 7 次專屬顧問諮詢。第一階段著重於穩健團隊的商業模式與財務基礎,協助釐清營運邏輯、收益結構與成長路徑,強化可被市場驗證的經營體質;第二階段則聚焦於募資能力提升,透過實戰導向培訓與策略輔導,強化團隊在投資溝通、提案策略與資本對接上的成熟度。

此計畫並透過期中評選機制,遴選具備高度成長潛力之團隊,進入第二階段的深度陪跑,課程將完全轉向「募資對接」導向。入選團隊須具備成熟的財務預測,並在專業業師引導下,制定精準的資本策略。這不只是知識傳遞,更是高強度的提案演練;透過針對投資人評估標準的深度打磨,強化 Pitch Deck(募資提案)的說服力。王敏惠表示,文策院整合院內外與產業社群的多方資源,協助團隊完成符合資本市場期待的募資準備。最終,團隊將站上 DEMO DAY 舞台,在實戰中展現優化後的商業模型,精準對接投資需求,爭取擴大事業規格的關鍵資金。

讓創意變成生意,三大降風險策略

若想達到投資人看重的「穩定」與「成長」,前提往往不是先追求規模,而是先建立可管理的風險機制。王敏惠在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中,也特別提醒團隊必須跳脫單一作品思維,從經營角度建立長期成長所需的底盤。

首先,是建立「投資組合」觀念。她認為,內容公司不應將資源全數押注在單一作品,而應透過多元業務與作品配置分散風險。當營收來源更分散,公司便不會因單一專案失利而大幅波動,也更有機會維持穩定現金流。

第二,是導入「工作流 SOP」。王敏惠強調這並非限制創意,而是讓創意在有效率的流程中被實現。從前期規畫、製作管理到資源配置,若能建立清楚流程,便可降低無謂耗損與成本失控,讓有限資金投入更有價值的環節。對企業而言,效率提升代表獲利空間增加,也代表面對市場變化時更具韌性。

第三,推動「買方(Buyer)先行」思維 。王敏惠主張募資前應先讓市場說話,若有客戶買單、試用或表達明確預購需求,就是商模最具公信力的背書。她指出,若能說服市場的作品,也將是生意保證,帶著市場證據尋求注資,不僅能驗證獲利能力,更能提升投資人信心。

#2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在王敏惠看來,台灣文化內容產業下一步,不能再停留在單打獨鬥。透過文化創業加速器串連企業資金、產業通路與外部資源,讓成熟業者帶動新創團隊,才能形成更完整的產業協作模式。她也總結,內容團隊若想在全球競爭中站穩腳步,終究得從「作品導向」走向「經營導向」。唯有當創意能被制度承接、被市場驗證、被資本放大,台灣的文化內容產業才有機會從在地市場走向更大的國際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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