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官正式同意美國電信商AT&T與媒體大亨時代華納(Time Warner)的854億美元併購案,這兩者的合作,預計為數位內容發行的形式開啟新章節。
AT&T身為美國前兩大電信商,擁有通訊網路基礎設施、行動裝置等1.19億用戶,在數位內容的時代,他們透過AT&T提供的裝置與網路服務,觀看網路串流內容。
時代華納身為美國僅次於通訊集團Comcast與華特迪士尼的媒體大亨,旗下資產包含HBO、CNN等頻道,以及華納兄弟電影製作公司。

AT&T在宣布併購時代華納時,意味著唯有把時代華納的數位內容,結合AT&T的數位發行能力,才能夠與Netflix、亞馬遜(Amazon)這樣的影音串流服務競爭。
Netflix與亞馬遜不但已經建立起自己的數位發行方式,更在近幾年大筆投資原創影音內容,威脅傳統媒體影音產業的地位。
傳統媒體投靠通信商來發行內容
2年前,當AT&T與時代華納宣布這項併購決定時,美國司法部就上訴反對,認為這兩個大公司的結合,會導致付費電視產業價格上升,傷害消費者權益。
AT&T同時也是衛星電視服務DirecTV的擁有者,美國司法部擔心,如果他們掌握HBO、CNN等頻道內容,可能會調高消費者付費價格,導致內容壟斷現象出現。
然而,在今天的判決中,聯邦法官認為美國司法部並沒有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AT&T與時代華納的結合,一定會導致消費者在電視與網路服務被高價受害,同意這筆併購案。
這筆判決可能引起一波產業更動,據傳聞,通訊集團Comcast也正想要透過買下21世紀福斯的部分資產,來贏過華特迪士尼的媒體力量。
華特迪士尼則在對抗Netflix的策略下,選擇自行發展串流影音服務,預計在2019年正式推出。

從美國各大公司的併購看來,傳統媒體產業在科技大廠進攻之下,逐漸失去數位發行的能力,開始投靠掌握網路、通訊的公司,但當媒體內容也成為網路通訊公司的一部分,內容壟斷、發行分流的現象也的確可能發生。
未來,消費者可能無法打開電視、更換頻道看到所有娛樂內容,得成為AT&T客戶來收看HBO影集,或得訂閱Netflix才能看到他們的自製內容。
AT&T表示希望在6月20日前完成併購,併購完成後,AT&T的高層約翰·史坦基(John Stankey)將會領導部門整合,成為時代華納事業部門的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