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支付不出1,900位員工薪資與遣散費,華映員工日前到大股東大同總部陳情,勞動部表示將會在12月初判定歇業確定後,由「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支付華映員工總金額約八億元薪水,創台灣史上墊償金額最高、人數最多的案例。(2019/11/21更新)
台灣老牌家電品牌大同集團轉投資面板廠華映廠宣布破產,昔日曾是政府鼓勵推動的兩兆雙星產業,與友達、奇美、廣輝、瀚宇彩晶並稱「面板五虎」,如今破產、上百名員工11月15日走上街頭抗爭,連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都遭出境管制,今昔相比令人唏噓。
華映欠薪,實際負責人林郭文艷遭境管
專注中小尺寸面板的華映科技今年營運遭遇逆風,由於虧損虧到淨值變負數,華映5月正式下市,年初曾計劃把工廠4,500人縮減至一半2,500人,專注6代線製造,並把其他老舊產線出售拚求生,不料下半年部分供應商提出資產扣押,華映連最後一條6代線都無法運轉,至此只好宣布破產。
由於資產已遭查封,剩餘1,900名員工預計在11月30日資遣,公司必須在12月30日前把欠薪匯足。
但華映從8月起就無力支付員工薪資及資遣費(粗估上億元),勞動部已去函通知大同集團負責人林郭文艷(也是華映實際負責人)因積欠大量資遣勞工工資達法定標準,將被出境管制,白話的說就是不能出國。
對於這項處置,大同立刻表示將對行政處分提出訴願,同時強調對大同營運沒有影響,但認為對董事長林郭文艷來說相當不公平。
另一方面,勞動部也表示,由於過年將屆,盡快在年底前啟動「積欠工資墊償基金」8億元支付華映員工生技,但由於該基金墊付後,需要繼續向業主追討把基金補回,但由於業主通常就是經營不善,歷年來追償率僅17%,形同國庫支出全民買單,也因此這次華映案桃園市府先前曾呼籲大同先行代墊,但遭遇阻力。
大同、勞動部各搬法令攻防,員工苦等年底薪水
由於大同持股華映39.67%,勞動部認為大同應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幫華映籌措財源或代墊款項,以支付欠薪員工,而不該要求員工把向工資墊償基金申請補助列為第一優先選擇。
只不過,顯然大同認為政府要求大同代墊在適法性有疑慮,搬出金管會對上市櫃企業「資金貸與他人」法令規範,強調要大同代墊華映員工薪資,不僅合理性需要評估,也要兼顧大同股東的權益,雙邊各有理由攻防。
工資墊償基金是由適用《勞動基準法》的雇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5進行提繳,這個基金在企業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時,若勞工向雇主索取困難、被積欠,為維護勞工生活權益,可由工資墊償基金先行支付,待雇主在規定期限內補回。
大同Q3財報轉虧為盈,拋四問回應政府
大同認為,華映過去都依法提繳墊償基金,現在正全力處分閒置資產如楊梅廠及龍潭廠資產、土地、廠房暨生產線,若賣掉就能償還對員工的欠款,但賣資產需要時間,若來不及,由政府墊償基金先代付,華映最後還是會償還。
只不過,華映資產全遭債權人先假扣押,未來破產聲請是否成功,資產處分是否順利?都牽動員工究竟能拿回多少被欠薪資,或者政府工資墊償基金代墊款項能否全數要回。
至於勞動部跟桃園市要求大同以企業社會責任原因先幫忙墊付,大同則拋出四問回應政府,包括:一般資金貸與子公司,都是子公司需要短期周轉,但華映已經停業,法令上還可以貸款嗎?幫華映代墊,為維護大同股東權益,可以有第一優先受償資格嗎?若未來大同股東認為權益受損提告,大同能確保不違法嗎?貸款後,要如何管理一家停業的對象?
儘管綠能跟華映兩家子公司先後破產,但大同今年靠處分資產,財報回神,根據最新公布第三季財報,大同因為子公司尚志賣掉土城及光復北路土地,認列處分利益,使得大同單季稅後純益23.75億元,EPS 1.03元,正式轉虧為盈,連帶一口氣補完上半年虧損,今年累計前3季度EPS 0.44元,跟子公司華映情景兩樣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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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映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