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分或是綑綁?OTT平台的成長挑戰
拆分或是綑綁?OTT平台的成長挑戰

最近因為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升溫,假日選擇待在家中追影集,其中最令我著迷的是Netflix上與韓國同步播出的《愛的迫降》。由於全劇即將完結,便請身邊朋友推薦作品,有人知道我是星際大戰迷,推了Disney+上的《The Mandalorian》(中譯:《曼達洛人》),有人則推薦Amazon Prime Video上橫掃2018年諸多大獎的《The Marvelous Mrs. Maisel》(中譯:《漫才梅索太太》)。

整理完所有推薦作品後,才發現:不僅因為好作品太多而不知該如何下手,更因為這些作品版權專屬於特定平台,多了必須訂閱多家串流平台的困擾。此時心中不禁浮現一句話:「要是能將各平台上想看的劇分拆出來就好。」這個想法也導致我花了些時間研究OTT(線上影音串流)平台的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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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平台百家爭鳴,競爭白熱化。當各大業者持續替「綑綁方案」增加新東西時,最終將會到達一個認知落差的臨界點:企業覺得自己推出的方案「很超值」,但消費者只感到「被綁架」。
圖/ Ivan Marc via shutterstock

OTT 訂閱平台正將自己打造成當年的「有線電視」

首先很慶幸我並不孤獨。根據勤業眾信2019年《Digital Media Trends》報告,高達47%的美國消費者表示,對愈來愈多的訂閱服務產生「訂閱疲勞」(subscription fatigue)。更甚者,Sandvine的2019年《Internet Phenomena Report》報告指出,P2P網路應用與非法網路電視的流量較往年有明顯成長,推論是消費者為了更便利取得各平台上的獨家內容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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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現象頗令人玩味。Netflix等OTT平台十年前之所以崛起,都歸因於利用新技術變革(也就是網路),將傳統有線電視原先整合成一大包的服務拆成單一服務。如今OTT平台遍地開花,各業者無不利用更加豪華的內容庫,想辦法留用戶在自家「牆」內,反而有種當年有線電視業者的既視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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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情境就是經典的「綑綁(bundle)—分拆(unbundle)」循環。對企業來說,替既有產品或服務增加營收,最直接的手段就是「加東西」,因為比起獲取新顧客,讓既有顧客多掏點錢往往更簡單。對消費者來說,選擇綑綁方案除了更方便,通常也意味著更便宜,就像套餐普遍比單點划算一樣。

然而,如同Clayton Christensen在其經典著作《創新者的窘境》中提到的概念,成功企業常常持續做自己認為「對」的事情,但很高機率其實是與市場相違背。

當企業持續替綑綁方案增加新東西時,最後會到達一個認知落差的臨界點:企業覺得自己推出的方案「很超值」,但消費者只感到「被綁架」。

此時,新創公司就會竄出,從原本綑綁在一起的服務當中,再分拆出最有價值的部分,然後用新技術提供給消費者;消費者也樂於用更便宜的價格,獲得更好的服務。

十年前,因為有線電視業者提供的方案包山包海、不夠精準,消費者期待像Netflix這種性價比與體驗更佳的獨立服務;十年後,OTT平台不僅數量多,每個平台還不斷築起高牆,總訂閱價格還逐漸逼近、甚至超越過去。開始有消費者期待更方便的服務,甚至不惜在正式授權以前,利用非法盜版途徑來滿足追劇需求。

串流平台的未來方向在哪?

對於消費者需求,我們可以期待OTT業者將怎麼應對呢?Rafi Mohammed去年曾在《哈佛商業評論》發表過一篇短文,他認為OTT業者普遍採用「吃到飽」模式是問題癥結,只要能推出更彈性的定價方案就能有所改善。例如,業者可以採「計量收費」,依照收看時間長度,或看過的劇集數量收費;或是例如依照作品的獨占性、新鮮度、類型等屬性來推出分拆套餐。

OTT業者不一定買單上述這種以「定價策略」來做分拆的建議,因為這可能減少整體收益。絕大多數的消費者都是價格敏感,並無時無刻都在追求最佳性價比。一旦推出更彈性的收視方案,可能導致消費者只挑選對自己最有利、最省的方案,反而使平台收益較過去採用「吃到飽」綑綁模式下降。

比起思考「分拆」,OTT業者現在或許更專注思考如何提供「更強固的綑綁」。

這當中又以Disney的動向最值得關注。回顧Disney的發展史,其企業願景就是打造一個巨大綑綁:用電影創造讓人印象深刻的角色,讓這些角色透過其他媒體、產品通路變現,最後把人帶進遊樂園消費一整天。隨著完成收購21世紀福斯,以及建設完畢Disney+與Hulu這兩條直通消費者的內容高速公路,Disney的綑綁時代或許才剛起步。

最後,5G或許將帶來新的可能。OTT業者眼前的最大挑戰之一,是當網路原生世代的滲透率已到一個程度後,如何找到新的使用者成長管道。 因此,元老級業者Netflix近年來極力推動與全球各地的有線電視業者合作,透過他們來接觸陌生客群。

5G對所有OTT業者來說是一個全新的成長管道;對電信商而言,5G不論頻譜或基礎建設費用都要價不菲,OTT業者提供的內容不僅是行銷利器,更是差異化的武器。當雙方利益一致,或許也將發生電信商向各家OTT業者談獨家內容組合包的情況。

責任編輯:陳建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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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過去創作者只專注在作品,現在要思考的是,如何成為投資人眼中具備公司治理、財務健全、商模永續的好標的。」文策院院長王敏惠如此形容她對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現況的觀察。

在 OTT 串流平台的帶動下,內容市場已進入全球「大者恆大」的競爭時代。台灣面對的課題早已不是作品能否被看見,而是團隊能否持續經營,甚至成為市場願意長期投資的企業。為此,
文策院依產業中個階段事業體,從新手到穩定經營尋求成長的團隊,提供不同的輔導資源,特別是協助事業體募資放大的加速器,為產業打造下一階段的成長路徑。

投資人為何不敢投?內容團隊具備三個關鍵條件了嗎

王敏惠分析道,台灣內容產業長期存在結構性問題。過去不少團隊以單一作品作為募資單位,這種「單片集資」雖具操作彈性,卻難以累積長期企業資本。一旦作品未如預期,團隊往往得重新尋找資源,甚至從頭再來。王敏惠形容,內容產業更像一場考驗「安打率」的競賽,每次作品推出都在重新接受市場檢驗。

#0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若想站穩腳步,就必須學會用投資人的語言溝通。她指出,好的投資標的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素:獲利、穩定與成長,「且這三者是必要條件、缺一不可」。為了讓團隊更理解資本市場的邏輯,王敏惠精準剖析這三個指標的商業意義。首先是「獲利」,作品不僅要有人買,賣價還要能覆蓋製作成本;其次是「穩定」,如果拍五部片只有一部賺錢,這對投資人來說就不夠穩定;最後是「成長」,公司今年賣出一個版權,明年能否賣出兩個、五個?這考驗著商業模式能否被持續複製與擴大。

她直言,在高度競爭的市場裡,錢是規格放大的工具,唯有獲取長期資金,團隊才有底氣從單點創意走向規模化競爭。「你可以花錢請人寫合約、處理會計帳,但沒有人能幫你把賺錢這件事委外。」 團隊必須清楚說明商業模式的可執行性。未來的競爭不只比創意,更比誰能把創意轉化為一門長久的生意。

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升級:強化營運體質,全面加速募資實戰力

面對不同成熟度的團隊,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將培力架構優化為「兩階段能力強化」,逐步銜接從經營基礎到募資實戰的關鍵能力。整體設計導入高度結構化內容,規劃 70 小時以上的經營主題課程與 7 次專屬顧問諮詢。第一階段著重於穩健團隊的商業模式與財務基礎,協助釐清營運邏輯、收益結構與成長路徑,強化可被市場驗證的經營體質;第二階段則聚焦於募資能力提升,透過實戰導向培訓與策略輔導,強化團隊在投資溝通、提案策略與資本對接上的成熟度。

此計畫並透過期中評選機制,遴選具備高度成長潛力之團隊,進入第二階段的深度陪跑,課程將完全轉向「募資對接」導向。入選團隊須具備成熟的財務預測,並在專業業師引導下,制定精準的資本策略。這不只是知識傳遞,更是高強度的提案演練;透過針對投資人評估標準的深度打磨,強化 Pitch Deck(募資提案)的說服力。王敏惠表示,文策院整合院內外與產業社群的多方資源,協助團隊完成符合資本市場期待的募資準備。最終,團隊將站上 DEMO DAY 舞台,在實戰中展現優化後的商業模型,精準對接投資需求,爭取擴大事業規格的關鍵資金。

讓創意變成生意,三大降風險策略

若想達到投資人看重的「穩定」與「成長」,前提往往不是先追求規模,而是先建立可管理的風險機制。王敏惠在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中,也特別提醒團隊必須跳脫單一作品思維,從經營角度建立長期成長所需的底盤。

首先,是建立「投資組合」觀念。她認為,內容公司不應將資源全數押注在單一作品,而應透過多元業務與作品配置分散風險。當營收來源更分散,公司便不會因單一專案失利而大幅波動,也更有機會維持穩定現金流。

第二,是導入「工作流 SOP」。王敏惠強調這並非限制創意,而是讓創意在有效率的流程中被實現。從前期規畫、製作管理到資源配置,若能建立清楚流程,便可降低無謂耗損與成本失控,讓有限資金投入更有價值的環節。對企業而言,效率提升代表獲利空間增加,也代表面對市場變化時更具韌性。

第三,推動「買方(Buyer)先行」思維 。王敏惠主張募資前應先讓市場說話,若有客戶買單、試用或表達明確預購需求,就是商模最具公信力的背書。她指出,若能說服市場的作品,也將是生意保證,帶著市場證據尋求注資,不僅能驗證獲利能力,更能提升投資人信心。

#2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在王敏惠看來,台灣文化內容產業下一步,不能再停留在單打獨鬥。透過文化創業加速器串連企業資金、產業通路與外部資源,讓成熟業者帶動新創團隊,才能形成更完整的產業協作模式。她也總結,內容團隊若想在全球競爭中站穩腳步,終究得從「作品導向」走向「經營導向」。唯有當創意能被制度承接、被市場驗證、被資本放大,台灣的文化內容產業才有機會從在地市場走向更大的國際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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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5/22 (五)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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