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狀病毒(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持續在全球擴散,也對台灣許多新創事業營運造成極大的衝擊。
國發基金為了協助台灣新創度過難關,在疫情期間能維持營運,於30日通過辦理「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新創事業投資作業要點」。
簡而言之,凡受到疫情影響的新創,只要通過申請,國發基金便會投資特別股,金額為6~12個月的營運資金。
申請門檻、金額彈性,目標協助新創度過難關
《數位時代》也致電國發基金詢問細則,國發基金副執行秘書蘇來守表示,在補助的「新創事業」定義上,國發基金並沒有在創立時間或定義上規定得非常嚴格,放寬門檻讓新創們申請,但目標是補助規模不大、營業項目屬於創新領域的新創, 且在金額上也沒有設限 。
舉例來說,生技醫療新創創立時間若已超過五年,但仍在研發階段,申請還是有機會能通過審核。但若是營業項目屬於咖啡廳等餐飲類別,可能就不適用於國發基金紓困投資的範疇內。
同時,因為政府現在開放多種紓困與振興方案(如交通部的觀光紓困等)與融資方案,國發基金也呼籲,有需要的業者可以找尋適合自己的方案,像是旅行社可能較適合利用交通部的紓困方案,但線上旅行社、線上旅遊體驗電商並不適用於交通部的補助,屬於紓困的「漏網之魚」,便可向國發基金申請。
國發基金針對新創的紓困投資細則:
國發基金針對受到疫情影響的新創,紓困的投資要點如下:
一:投資對象
受疫情影響的新創事業或主要營業活動於台灣的境外新創事業。
二:執行期間
4月6日開始,往後六個月的期間都受理申請。
三:投資方式
投資於受影響新創事業新發行之特別股;申請人應提出特別股發行條件、價格、轉換辦法及贖回辦法。
四:投資金額
每一投資案投資金額以企業六個月營運資金為原則,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營運資金。五:投資原則
國發基金加計其他政府機構之官股比率占被投資事業股權比率應低於50%。
責任編輯:蕭閔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