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前考驗!惠普提訴要求資產移轉美國監管,廣明總座:我到現在搞不懂輸的原因
空前考驗!惠普提訴要求資產移轉美國監管,廣明總座:我到現在搞不懂輸的原因

美國聯邦法院就惠普與廣明光電纏鬥多年的「光碟機限制價格反托拉斯訴訟案」與「資產移交令」上訴案,在美國時間6月5日作出合併判決,裁定廣明仍須賠償惠普4.38億美元(130.21億台幣),但「暫停」5月1日資產移轉限期執行命令。

市值99.23億元(6月5日收盤價計算)的廣明,要如何賠償130.21億元給惠普?

只剩廣明苦撐,反背負百億天價賠償

事情鬧的如此大條,要從2013年惠普向廣明光電提告說起,惠普當年控告索尼(SONY)、東芝(Toshiba)、日立(Hitachi)、樂金(LG)、Panasonic(松下)、NEC、三星(Samsung)、廣明光電等光碟機廠商,指控壟斷操控價格,違反「反托拉斯」法案,2017年所有光碟機廠都跟惠普認罪和解,只剩廣明堅持不讓。

廣明何世池
廣明總經理何世池對惠普在美提告侵權,被要求資產移轉一事做說明。
圖/ 王郁倫攝影

2019年底,一審判決,廣明遭美國地方法院判需賠償1.76億美元(約台幣52.3億元)賠償金,而廣明隨即上訴,二審卻依然對廣明不利,2020年1月法院判決含懲罰性賠償金擴大至損害的3倍,廣明需賠償5.28億美元(約台幣156.9億元)給惠普,扣除其他品牌光碟機業者和解金8,900萬美元(約台幣26.4億元),廣明需支付剩下的4.38億美元(約台幣130.2億元)。

延伸閱讀:做到台灣No.1,卻遭求償54億元!奮行轉型之路,廣明啟動「甩開爛尾樓」首部曲

由於擔心廣明脫產,惠普趁勝追擊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廣明資產,法院判決廣明需先支付8,500萬美元保證金,並承諾把資產移轉到美國第三方管理,這等同於把廣明企業整個移轉給惠普,勢必引發股東恐慌。

廣明表示無法遵照指令提交8,500萬美元保證金,惠普憂心廣明脫產,法院於是限廣明需在5月1日前將資產移交美國第三方管理執行命令,否則每日罰金5萬美元,所幸二審法院考量限期資產轉移有難度,決議暫緩執行,6月19日會重新開庭審理。

採兩對策應戰,不排除上訴最高法院

面對企業經營以來空前考驗,過去一向低調的廣明總經理何世池,6月7日與財務長李志仁一同應櫃買中心要求出席重大訊息記者會,帶著一份印上董事長林百里印章的四頁新聞稿,他坦言這是擔任總經理以來,第一次召開記者會。

此事廣明將採兩對策:首先下週會向德州地方法院舉發,指責惠普證人說謊,另起新案,但不能確認法院檢察官是否受理。其次是會依照第五上訴巡迴法院內部法令與規範,提交複審請願書及聯席更審請求,何世池也表示,會諮詢更多專家意見,按照所有司法程序能做都做。

廣明何世池
廣明總座何世池拿出飛利浦給的採購單指出,是惠普新加坡子公司向客戶採購,不是廣明直接客戶。
圖/ 王郁倫攝影

廣明在二審時,因惠普表示無法提供採購數據,只委聘專家評估損害金額,而廣明也沒有提供單據,最終讓法院聽取專家意見做出裁定,對於廣明為何不把飛利浦及索尼業務往來單據提出佐證,是否過度自信?何世池坦言,律師認為贏的機率非常高,所以當時並未提供,但此次舉發將會列舉相關資料,印證證人所言虛假,而即便地方法院程序耗盡,也會考慮上訴美國最高法院。

何世池:原有信心勝訴,早知如此就和解

他指出,週末收到法院判決也很震驚(SHOCK),痛陳內心感受:當初會繼續走(不和解),是認為這是很簡單的訴訟案子,不知怎麼會走到現在這樣?

把一樁自信會勝訴的官司案,弄到被對方漫天開價,還遭法院裁定資產移轉,何世池直言:「我到現在搞不懂,為何惠普不必提供採購數據就能提告求償,現在是事後諸葛,若當初和解,(和解)金額確實比現在所花的律師費都少,現在知道,當然當初早就給他(惠普)!」

台灣科技業在美國官司勝少輸多,廣明經過司法這一遭,連續兩度在美國地方法院慘敗,後續該如何收尾?

延伸閱讀:遭惠普獅子開口求償132億元反壟斷罰金,廣明學到的三堂課

「工程師是要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但司法是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何世池吐露心中感想,也凸顯科技業對司法攻防的認知太少,但若把廣明當法律案例研究,或許可以從中探討三個關鍵:

問題一:廣明在訴訟中的攻防點,卻非美國法院在乎重點?

廣明是被告光碟機廠商中,唯一的代工廠,加上廣明跟惠普沒有直接業務往來,惠普採購所受損失,明顯跟廣明無直接關連,這理由讓廣明自恃勝利在望,眼見同行都紛紛和解,卻自覺有理執意訴訟,等待正義到來。

「我不能理解,惠普當原告要告我們,沒有提供資料,誰買?跟誰買?數量多少?一審到二審,惠普從頭到尾不需要拿(證據資料)出來,惠普不是我們直接客戶,我們業務透過飛利浦跟索尼提供的資料顯示,都是惠普新加坡子公司(向廣明客戶)採購的。」何世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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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普對光碟機廠商提出反價格壟斷告訴,其餘業者都和解,廣明堅持上訴。
圖/ Shutterstock

白話的說,廣明認為惠普只有新加坡子公司間接向飛利浦與索尼買光碟機,根本與廣明無關,且這是美國境外交易,與反托拉斯法案精神管轄美國境內事件不符,加上先前惠普提出的和解金額比過往廣明和解案和解金(多在2~3萬美元,最高一件40萬美元)相比過大,廣明認為該就「基礎事實」計算賠償金額,但惠普卻不拿出單據,導致廣明堅持一戰。

二審中,廣明在惠普不提出採購單據下,廣明也不提供數據,法官認為雙邊沒有證據下,就採信專家證言,也讓何世池大喊「荒謬」!

但翻開美國法院對上訴案號:19-20799及20-20235案的21頁裁判書所言,不管惠普本身或子公司採購光碟機,廣明身為「光碟機固定價格聯盟成員」,惠普因該聯盟所造成的採購損害,廣明必須賠償,法院陪審團採用經濟專家出具的調查證言,就成為裁決損害金額的關鍵證詞。

法院也不理會廣明律師團援引「摩托羅拉與友達先前訴訟,第七巡迴上訴法院判例」,該判例論點在於在美國境外製造的產品,美國境外組裝,再由惠普採購賣到美國,這屬於間接銷售模式,不符合「外國貿易反托拉斯改進法」(FTAIA)。不過法院並不採用該論點。

當法院完全拋棄「美國惠普是否是廣明直接客戶」及「用採購數據推論損失」這兩個事實下,廣明在這次司法攻防中是否錯估法院在意重點?導致最終錯過和解時機,進退失據,或許將是台灣科技業日後面對相同訴訟可以引以為鑑之處。

問題二:資產清算移轉,美國廠商能來台執行?

「惠普請求在台灣執行(資產移轉),我聽到也很匪夷所思,一審後,惠普在德州地方法院要求廣明把所有資產轉移美國,由第三方指定人負責管理。我搞不懂,這可能嗎?」何世池說。

何世池說,法院要求廣明把錢跟資產賣掉,轉移過來(美國),甚至認為德州判決可以來台灣強制執行,「你聽到這感覺怎麼樣?」何世池顯然覺得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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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達董事長林百里是廣明董事長,他對此事高度關心。
圖/ 科技部

他認為照國際慣例,司法前應互相尊重,「要執行要到台灣強制執行,要先來地方法院經過判決,這是民法所載。」他直言,廣明在美國沒有公司,只有專利跟註冊的交易商標等無形資產,這部分已經提交聯邦法院保管。

問題三:小國面臨國際巨鱷爭訟該怎辦,國家能幫忙嗎?

在惠普提告廣明後,何世池坦言,很多司法蟑螂也都來告,應訊與否都是難題,甚至連律師都警告,根據友達經驗,最好近期都不要去美國。

和解不和解,對廣明這樣的中小型企業而言也是難題,何世池坦言,美國律師費單一案例一年要支付300~400萬美元,當初按照這樣官司,一案打三~四年,「打贏了也是算輸,光律師費就很驚人。」所以廣明很多案例都和解,但惠普這一案當初是判斷勝訴機率很高,現在事情發展其實超出預期。

「我們尊重法庭,但台灣公司把所有資產搬到美國是不可能的任務,我們不可能做,除非(惠普)來台灣強制執行,但也要經過民事訴訟。」何世池說。

對於是否需要政府官方協助?何世池苦笑:「希望,但我不知道。」他表示先前就曾諮詢政府意見,但獲得的回覆是:自己想辦法,不知道,不了了之。

尋求過所有能拜訪的專家,甚至也已委聘德州最大律師事務所Wolk & Levine三位王牌律師處理,「每次談到這個,專家跟律師都說:我們小國家,這是我們的困境。」何世池說。

由於沒有前例可循,廣明表示本週將會找美國及台灣專家律師討論該如何處理,盡一切努力,該做的就會做。「大家請相信我們不會亂搞,廣達(母公司)很在意此事,我也是公司最大個人股東,我的心情跟所有股東一樣。」何世池說。

知名外資分析師陸行之則在Facebook評論此事指出,「印象裡面,台灣科技公司自認清白,在美國法院上訴的,好像沒有贏的,下場不是很慘,只有更慘,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

他並指,除台積電被美方施壓設廠,聯電被美國司法部起訴的案子還沒結案,建議台灣業者:要識時務者為俊傑,趕快認罪協商,交保護費了事,因為台灣沒本錢反美國,政府也沒辦法保護你。

責任編輯:蕭閔云

關鍵字: #惠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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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製造中心」到「亞洲NASDAQ」!詹文男揭示創新籌資平臺的附加價值與關鍵策略建議
從「製造中心」到「亞洲NASDAQ」!詹文男揭示創新籌資平臺的附加價值與關鍵策略建議

面對國際地緣政治的「去風險化」浪潮之下,長期觀察臺灣產業發展趨勢的數位轉型學院院長詹文男建議,臺灣不能再依賴單一的製造能力來換取戰略保障,而是將國家戰略從「製造中心」升級為「技術與系統整合」的樞紐。

在此背景下,金管會、證交所與櫃買中心共同成立的亞洲創新籌資平臺,詹文男觀察該平臺的價值,絕不僅是為資本市場引進活水,更能放大產業附加價值,成為驅動臺灣產業整合的關鍵引擎,打造下一波更多護國群山。

亞洲創新籌資平臺可望創造的三個附加價值

亞洲創新籌資平臺的核心宗旨,希望在臺灣本土打造「亞洲的NASDAQ」市場板塊,詹文男認為除了「籌資」的任務之外,其實平臺更可以扮演產業轉型的重要角色,進一步擴大其附加價值,其中可以體現於以下三個面向。

首先是先前美國商務部長提出「美臺晶片產能五五分」的主張,詹文男認為臺灣不能只靠單一「矽盾」作為我國戰略的屏障,也就是調整「重製造、輕解決方案」的現狀,讓製造轉向技術及解決方案的綜合發展,成為我國的新籌碼。隨著亞洲創新籌資平臺的建立,加上精進創新板上市及交易制度,開放當沖交易,提升創新板規模及流動性,都能讓更多具備利基技術的企業有機會進入資本市場。

第二個是亞洲創新籌資平臺能成為「軟硬整合」與「以大帶小」的創新引擎。詹文男指出,臺灣有數家市場領頭的電子硬體製造商代表,亞洲創新籌資平臺能進一步驅動這類科技業者與新創企業合作,例如以大帶小模式,當新創技術獲得大廠的認可,進而藉助大廠的商業人脈,打進全球大型客戶的供應鏈合作網絡,讓新創開發的技術方案與服務,有更多機會在全球落地。

詹文男認為第三個附加價值,有助於加速中小企業的AI轉型及數位化落地。他觀察臺灣多數中小企業仍處「數位化」階段,加上目前政府積極推動「百工百業用AI」,當越多加入創新板的企業推出類似AI as a Service的解決方案,能讓資源相對不足的中小企業,以較低門檻、不需高成本導入AI解決方案,又為新創企業帶來實際營收。「此模式促使新創和中小企業的Win-Win局面,同時驅動產業朝向AI轉型的助力,」詹文男補充道。

勿為上市而上市!登板企業應具備「全球思維」與「治理韌性」

不過對於渴望進入資本市場的創新經營團隊,詹文男院長也提醒,切忌把「募資作為單一手段,上市視作唯一目標」。詹文男提供企業創辦者幾個思考方向,第一是確立全球市場目標,臺灣可當成實地試驗(Field Try)和建立最佳實踐(Best Practice)的試煉場,但也建議新創在發展初期以全世界市場為目標,募資的規劃也可以從全球市場的角度出發,確保產品應用在國際市場獲得青睞。

第二是提升透明度與公司治理能力。上市後,投資人會高度關心公司治理及獲利能力,若要提升流動性,新創必須加強企業的透明度。因此詹文男院長強調,千萬不要「為上市而上市」,而是要有一個完整的規劃並依據目標按部就班,資本市場會給予相對的回饋。另外他也建議平臺針對上市前的企業,能提供「治理的輔導」,而非僅是「程序上的協助」,協助新創導入更健全管理制度。

建構亞洲NASDAQ的驅動引擎,給平臺的三大策略建議

因應亞洲創新籌資平臺成立後,迎來創新板交易制度改革、放寬外國企業上市櫃規範、帶動轉板彈性、鼓勵大眾參與等多項舉措。在此基礎之上,詹文男分享三大策略建議,期許平臺日後運作持續成長茁壯。

首先是強化非傳統資訊揭露,提升市場流動性。詹文男觀察創新板企業多處早期發展階段,傳統財報資訊較不足,導致降低投資人進場意願。為了強化流動性,他建議主管機關要求企業揭露更多反映成長性的實質指標,例如使用者數據、研發進度、商轉里程碑或專利成果。透過降低資訊不對稱,以活絡交易量。

第二個建議是建立研究報告體系,深化產業洞察。由於創新板企業的研究報告仍稀少,導致價格難以反映基本面,降低機構投資人的參與意願。詹文男認為平臺可透過獎勵機制、研究補助或資料庫資源的方式,邀請投信、券商或研究機構成立專責團隊,藉由定期提供具產業洞見的研究報告給投資人參考。

第三個方向是促進制度國際化,吸引跨國創新企業來臺上市。詹文男表示,「亞洲創新籌資平臺不僅是鼓勵臺灣企業在地上市,也希望吸引國際創新企業走進來。除了持續制度鬆綁開放,也要讓制度與流程國際化。」他舉例,推動跨境申報文件與流程的全面英語化、提供具預測的審查流程、以及稅務制度透明化,讓臺灣在全球資本競爭持續脫穎而出。

對於亞洲創新籌資平臺的最終期許,詹文男認為其價值可從「募資導向」轉向「品牌導向」。一方面讓全球瞭解臺灣除了半導體之外,還有領先的解決方案,進而建立起全球市場對我國產業的信任;另一方面,強化「說故事」能力,讓登板的企業協助全球打造AI及ESG「雙軸轉型」,進而建立起嶄新的國家形象。透過上述的努力,相信臺灣將能持續造山,確保下一波的護國群山如春筍般持續成長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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