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吸引台商資金回流,金管會在去年(2020)推出「高資產財富管理」方案,主要是針對資產達上億元的客戶,放寬銀行可以向這群高資產客戶,提供8項金融商品及服務。
這項政策主要是要提升銀行理財產業競爭力,讓銀行可以依照客戶的需求,開發各種不同的金融商品,而不再只是扮演「通路商」的角色。
歷史超過百年的上海商銀,是金管會第一波核准的三家銀行之一,業者斥資上億元,在台北市仁愛路打造獨棟、別墅型的「傳富理財中心」,專門提供高資產客戶財管服務業務。
搶頭香開辦,打造獨棟別墅理財中心
今年一月,上海商銀前總經理陳善忠退休,由36年資歷的林志宏接任,「傳富理財中心」就是他今年以來最重要的業務目標。
林志宏說,去年底金管會核准開辦高資產財富管理業務後,內部就全體總動員籌辦,經過四個月的努力,終於正式開始運作,並將負責這項業務的單位取名為「傳富理財」。
團隊中,包含理財、企金、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信託等領域的同仁,也從外部招募具有私人銀行背景的營運、行銷及商品設計人才,再結合國內前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會計師團隊。
上海商銀是台灣第一家開辦OBU服務、對台商承作授信業務,以及開辦中國金融機構通匯業務的銀行,為企業金融服務打下穩固基礎。林志宏說,上海商銀是許多客戶的第一個OBU往來銀行,「過去我們協助客戶打拚賺錢,未來我們將進一步為客戶做好資金規劃與資產傳承的服務,成為客戶世世代代的最佳金融夥伴。」
五月服務上線,強化產品研發能力
金管會推出的「高資產財富管理」方案,放寬銀行提供服務的內容,共有以下八類。
- 銀行發行的外幣金融債券可連結衍生性金融商品或為結構型債券
- 銀行可以信託或兼營證券自營的方式提供前項的商品
- DBU(外匯指定銀行)可以兼營證券自營業務的方式與高資產客戶買賣境外結構型債券
- 國銀或證券商的海外分支機構或轉投資公司可發行境外結構型商品
- OBU(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可對高資產客戶提供臺股衍生性金融商品
- 高資產客戶投資外國債券可不受信評的限制
- 可依銀行自訂規範辦理境外結構型商品審查程序
- 依高資產客戶需求提供金融商品或顧問諮詢服務
近年來,財富向有錢人集中,對銀行來說,做存款、信用卡、貸款這些一般的消金業務,利潤其實不高,大多是站在普惠金融的立場服務民眾,企金、財富管理才是真正能賺大錢的業務。上海商銀長年深耕企金領域,現在則是要更強化財富管理競爭力。
上海商銀說,近年國際稅務環境產生巨大的變遷,多項稅務改變的議題更是對台商有相當的影響,三年前,上海商銀就開始向客戶宣導包含:共同申報準則(CRS)、經濟實質申報等相關議題,同時搭上「境外資金匯回專法」的實施,結合會計師專業諮詢,提供客戶全球資金配置的可行方案,並搭配家族傳承的設計與安排,滿足高資產客戶世代交替的需求。
業者表示,為了滿足高資產客戶理財需求,「傳富理財」會推出高資產客戶獨享的債券、衍生性商品、私募基金等金融商品,上海商銀的信託業務在多年前即已取得許可,也可以讓高資產客戶同時適用。
林志宏表示,「傳富理財」將在五月正式運作,目標是持續加強產品研發能力,提供精緻的客製化產品方案。
責任編輯:錢玉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