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公司值多少錢?從公司法趨勢看企業出場時該如何被合理估值
你的公司值多少錢?從公司法趨勢看企業出場時該如何被合理估值

每種商品在市場上都有它的價值(Value),企業也不例外,尤其當公司發生與股權相關的交易時刻,這個「價值」如何判斷就是關鍵議題。

舉例來說,公司在要被投資時,這間公司在被投資之前的價值與被投資的金額相比,就會是原有股東與投資人的持股比例,因此如何判斷公司價值涉及原有股東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十分重要。再舉一例,公司在將被併購時,公司的價值就應該是併購的交易價格,買方會需要提出現金或同額的股票來交易原有股東手中的持股,方能在併購後實際控制被併購公司,這時公司的價值判斷當然也是最敏感的議題。

公司與股份

其中值得說明的是,首先,在公司併購的交易中,交易的標的其實是所有這公司已發行之股份,也就是存在於原有股東手中的持股。畢竟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所有已發行股份所組成的(有限公司則是以出資比例呈現),因此公司的價值相等於個別「股份」的總和,也就是說,股份其實是分成許多小片的公司。所謂的企業併購,也就是將所有的公司片段都買下,這即算是買下了整個公司。而在大多數的案例中,與買家交易的對象應該是持有公司股份的「股東」,而不是公司,因為公司只是被交易的對象,這點常常是多數人搞錯的重點。(因為行文方便與慣用語的關係,本文內容將換用「企業」與「公司」,「股份」與「股權」,「收購」與「併購」,其實二者概念都是相同。)

公司之價值與價格

而從經濟學上來說,一個商品對消費者而言,到底實際具有多少效用?消費者主觀的認定就是該商品的「價值」(Value),而透過經濟供需理論所體現出來可以量化的就是「價格」(Price)。公司股份的價值也是同理,在實際的投資情境或併購情境發生時,前述投資或併購情境下所討論的價值,其實是買賣雙方因應當時情境的供需情形之「交易價格」。理論上,在經濟效率能充分運作的情況下(例如想買一定能輕易買得到,想賣也一定能輕易賣得掉),那麼價格就會與價值一致。但在實際的情況下,價格一定與價值不同。價格如何決定?就取決於買賣雙方的需求情形,買方有多想買,或賣方有多想賣了。

公司估值方法

說到企業價值的評定方法,一間企業的價值究竟如何被估計?依照理論上常見的方式,常見分別為「資產法」、「收益法」、「市場法」三種。

企業價值評估方法體系
企業價值評估方法
圖/ 黃沛聲律師提供

所謂「資產法」,是指以重置成本作為估算的標準。更簡單的說,如同一台老車,如果想要重新打造一台同樣效能的車需要付出的成本,同樣的,想建立相同效率狀態的企業要付出多少成本,這就會是以資產法估算出來的價值數字。而因為資產法的主要判斷方式是以成本為中心,因此又稱為「成本法」。

而「收益法」,則是以公司為獲利目的而存在之基礎,以一定年限作為衡量標準,進行該企業究竟能賺到多少金額的推估理論;至於「市場法」,就是找出市場上相對應的類似企業(包括產業、市場及商業模式等等標準),參照該企業可對照的市場價格,同時參酌其經營績效、市場佔有率等,進行整體評估所得出來的數字。

三種理論相較起來,資產法的成本估計邏輯,是比較類似停止清算的概念;而收益法與市場法則重視公司現在及未來的表現。以老車的類比來說,資產法比較類似將老車現狀停駛出售的價格;而收益法、市場法趨近判斷這台車子在現在與未來可能發揮多少效益來進行估價。就企業來說,收益法與市場法看重的是該企業未來的表現,因此以推測未來之營收或參酌市場上類似公司的參照價格來進行計算。

先不論這三種估值方式的優劣,自從公司制度存在以來的幾百年間,只要有投資或併購,價值的判斷都不外乎參照這些方式進行估值,但通常成交的總是讓雙方都覺得不滿意、而都可以接受的價格。因此,在結論上針對價格的判斷,只能說是買賣雙方盡力找到共識點,所以與其說企業估值是要判斷一個絕對「正確的」價值,不如說是透過理論來給買賣雙方一個相對「合理的」參考依據。

從公司法判決看企業估值的趨勢

在公司法裡面有一個法律用語:「公平價格」。所謂公平價格,是指在某些情況下公司經過民主機制多數決定必須去執行商業上有利的經營決策、合併、併購等重大交易時,部分不認同該決策的小股東,可以藉由強制的股份收買來解決此一問題,而公司法中就明定小股東們可以要求公司以「公平價格」買回其股份。其中,若是價格雙方無法談定,則由法院裁定這個所謂的「公平價格」。

本文前述的併購案例與股份買回制度的相同點在於,二者都是買回股東手上的持股,只是併購通常一次買下比較多數的股份;但法定的股份買回權指的是買回小股東的持股。但無論如何,股份就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仍然必須決定整體企業的價值後按已發行股份總數來分算,因此法院一旦裁定了「股份」的公平價格,也就代表裁定了「企業整體」的公平價格。

在併購交易與投資案與股份買回的制度相較,差異最大的是,前者的股份價格是可以透過供需法則決定,因此價格終究會達成共識,否則不會成交;但後者的特色在於,公司由於透過民主機制必須執行某決策,這時反對之小股東是具有強制公司買回持股的請求權利,也就是說公司法是強制規定一旦小股東要求了就先成立交易,然後才決定價格。若是價格雙方講不定,則由法院決定「公平價格」。這事後所要決定的「價格」必須滿足「公平」,這個名詞的概念就真的是最接近理論上的企業「價值」了,那麼,法院該如何扮演上帝的角色呢?

圖三
圖/ shutterstock

對於上市櫃企業而言,相對簡單,由於每日股市的交易盤價,正是多數股民都能參與,都能買都能賣的效率市場,如前所述,交易價格適足以反應企業價值,是法院決定「公平價格」時所能參考的依據;但若是未上市櫃的企業,因為沒有客觀的交易價格供參考,因此其公平價格如何判斷,就常常是爭議的焦點!

以往數十年,這類針對未上市公司買回股份價格認定爭議的法院裁判,通常是依據公司財報中的「淨值」作為標準,以士林地方法院98年抗字第178號民事裁定為例,法院即認為請求收買股份之價格,應得以「股東會決議之日」的公司淨值作為參考準據;另以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司字第74號民事裁定為例,法院亦認定未上市、未上櫃公司得以每股淨值作為客觀公平價格之依據。我們都清楚財務報表是必須依據公認會計法則入帳,而會計學科的原則是以保守原則為核心,其中數值多是以成本入帳。換句話說,以「淨值」評價股份價值比較類似「資產法」,以成本作為評估邏輯,因此在經濟景氣好時價格容易偏低,在景氣不佳時又容易偏高,造成小股東要求買回股份時的公平價格判斷爭議。

正因如此,近年來隨著企業經營理論的演進趨勢,以及會計公認原則的演進方向,我觀察到法院的裁定也有了與時俱進的調整。原因在於,自2001年起,國際會計公認原則已經改採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為核心,其基礎邏輯就是認為企業的價值應在於「持續經營」而不在於成本。此說法一出,也讓全球企業在以會計基礎上的估值,從過往的資產法評斷標準,走向以「企業繼續經營的假設前提」為主的收益法或市場法。因為若當企業持續經營,估值方式就不該以舊車廢鐵成本的標準衡量,而應該要評估該企業未來可能的表現作為評斷依據,更符合市場對公平價格的期待。

這股風氣當然也影響台灣,近年來有許多法院裁定,在未上市公司的股份買回價格上,以「繼續營運假設」的標準,來進行企業估值判斷。以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字第9號民事裁定為例,法院據以認定股份合理收買價格之基礎為會計師按收益法所出具之專家意見,其中即以消滅公司未來年度之預估財務報表評估其股權價值;另以橋頭地方法院107年度司字第15號民事裁定為例,法院所採納的會計師意見同樣將涵蓋企業發展前景及未來獲益情形之財務資訊納入價值評估之中,最後併採收益法及市場法中之同業比較法以得出合理收買價格之評估。足見近期司法實務見解現已多數改採「收益法」與「市場法」中幾種以企業繼續經營假設為基礎邏輯的理論進行評價,這的確也是較為合理的走向,值得贊同!

整體來說,「企業持續經營假設」已成為近代企業經營理念的基礎,公認會計原則上也在近年逐步採取 IFRS的趨勢,而在所有相關領域中進行改革;從而,公司法判決上也可見到台灣已接受近代的企業經營法則,逐步改採市場法的方式進行股份價格的裁定,可以預見這將是市場對於企業估值這一議題的共通語言。見微知著,公司買回自己股份時的估值方向趨勢如此明顯,以輕明重,在企業併購全部股份的場合,未來對整體公司價值評價的方向也應該會以公司未來的發展及成長性為主要評估依據,尤其值得追求高成長性的新創公司作為出場策略的重要參考!

責任編輯:傅珮晴、陳建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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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CDP 到 Agent,beBit TECH 如何打造懂企業、懂行銷的 AI 代理人?
從 CDP 到 Agent,beBit TECH 如何打造懂企業、懂行銷的 AI 代理人?

當眾多 AI 新創仍將焦點放在追求更強大的模型能力,或尋找下一個成功案例時,beBit TECH 已開始思考另一個層次的問題:如何打造一家能夠持續成長、且具備規模化複製能力的企業級 AI 公司。

近期,beBit TECH 完成與日本 beBit 集團的戰略分拆,不僅確立台灣為全球總部,也同步完成逾億元首輪募資,並預計不久後啟動在台 IPO 規劃。然而,真正值得市場與投資人關注的,不單是分拆或募資本身,而是這一連串布局背後所釋放的訊號—— beBit TECH 已正式跨越產品與市場驗證階段,邁向規模化擴張的新成長階段。

而產品、產業應用及海外市場,就是驅動 beBit TECH 下一階段成長的三大引擎。beBit TECH 創辦人暨執行長陳鼎文表示, 未來將聚焦三大布局,包括持續深化企業級 AI 產品、擴大跨產業應用版圖,以及拓展日本與東南亞等海外市場。首先,在產品面,將持續強化 AgentBit 智慧代理人的能力,結合 OmniSegment CDP 的數據底座與產業 Know-how,打造真正懂企業、懂行銷的 AI Agent。

beBit TECH 創辦人暨執行長陳鼎文
beBit TECH 創辦人暨執行長陳鼎文
圖/ 數位時代

產品布局:從理解數據的大腦,進化為「自主執行」的虛擬員工

陳鼎文進一步說明,近年企業紛紛導入各種 AI 或 AI Agent 應用,希望提升營運效率與員工生產力,但 AI 能否真正創造價值,關鍵並不在模型本身,而是資料品質。若企業的會員資料分散、格式不一致,甚至充滿錯誤,即使導入再先進的 AI 模型,也難以產出可靠的分析與決策。換句話說,企業唯有先建立穩固的數據底座,才能真正發揮代理式 AI 的價值。

正因如此,beBit TECH 選擇將 AgentBit 建立在 OmniSegment CDP 上,形成以 CDP 為數據底座、Agent 為執行核心的新一代企業級 AI 架構。陳鼎文形容,OmniSegment 就像一顆智慧大腦,可以完成跨通路數據整合,並進行資料清理與標準化,而 AgentBit 則是智慧代理人,它可以根據 CDP 大腦所提供的數據做出決策,自主完成受眾分群、內容生成、活動執行、成效監測與優化建議等行銷工作。

更重要的是,OmniSegment 多年來已累積眾多不同產業的實戰經驗與行銷 Know-how,使 AgentBit 不只具備內容生成的能力,更理解不同產業的會員經營模式與行銷邏輯,能依據企業情境挑選最適合的受眾、生成更精準的溝通內容,並持續優化策略。

以中秋節的節慶行銷活動為例,當過去行銷人員必須自行篩選受眾、撰寫文案,再依據活動成效反覆調整策略,整個促銷活動期間都要處於備戰狀態;如今,只要以自然語言輸入活動目標,AgentBit 即可串接 OmniSegment 的數據,自主完成後續工作。當行銷成效未達預期目標時,它還會持續分析結果、修正策略,直到找出轉換率更高的路徑為止,真正讓企業累積的數據,轉化為持續創造營收的智慧資產。

讓數據自己跑出營收!AgentBit 結合 CDP 乾淨數據與實戰 Know-how,只需輸入指令即
讓數據自己跑出營收!AgentBit 結合 CDP 乾淨數據與實戰 Know-how,只需輸入指令即可全自動執行行銷並自主優化成效,打造不斷線的 AI 營收引擎。
圖/ beBit TECH

市場布局:以電商護城河,打造 OMO 與金融雙成長引擎

其次,在產業應用面,beBit TECH 將持續擴大在實體零售、生活服務與金融業的市場布局。「電商是 beBit TECH 的核心基本盤,而實體零售與金融業則是我們下一波的成長引擎。」陳鼎文說。

beBit TECH 成軍初期聚焦於品牌電商,透過客戶數據平台 OmniSegment CDP 協助客戶整合並應用手中的第一方數據,提升會員價值與營收。至今,beBit TECH 已累積上百家品牌電商客戶,並在不同產業情境與應用需求中,持續驗證及優化 OmniSegment CDP 的產品能力。這些豐富的導入經驗,讓 beBit TECH 更深入掌握企業在數據應用上的實際痛點,進而推動產品與 AI 模型持續迭代成熟, 築起一條競業難以跨越的數據護城河。

有了電商戰場的成功經驗,beBit TECH 開始將目光投向線下與實體場域,運用 OmniSegment CDP 協助零售品牌打通線上與線下的會員數據,真正做到跨通路的數據即時整合,讓 OMO 經營不再只是口號。

過去一年,beBit TECH 更成功將觸角延伸至同樣擁有龐大數據的金融業,包括國際保險集團及指標金控,皆已導入 OmniSegment CDP,由系統依據客戶在不同通路的行為,即時判定其意圖並推薦最合適的金融產品。這意味著金融業也能運用電商「千人千面、即時觸及」的行銷模式,一改過去亂槍打鳥、只能照著名單一一撥電話的傳統做法。

「金融業的 AI 個人化行銷現在才剛開始,beBit TECH 能與多家指標性金融客戶合作,代表我們的數據安全和隱私合規性,已經通過了市場上最嚴格的標準,這對於未來跨足其他產業有非常大的幫助。」陳鼎文強調。

海外布局:立足台灣,加速拓展日本與東南亞市場

第三,在海外發展上,則是加速拓展日本與東南亞市場。陳鼎文表示,相較於多數台灣新創進軍日本市場,往往需要一、兩年才能站穩腳步,beBit TECH 憑藉與日本 beBit 集團的緊密合作,已經成功「逆向」打回日本市場,短短兩年多便累積超過 30 家大型企業客戶,涵蓋航空、餐飲集團等不同產業,未來日本仍將是 beBit TECH 拓展海外營收的核心關鍵。

除了日本之外,beBit TECH 也將東南亞視為下一階段的戰略要地。一方面,看好當地人口結構年輕與數位應用快速成長所帶來的商機;另一方面,隨著全球 AI 人才競爭白熱化,東南亞更是重要的人才庫,有助於 beBit TECH 持續推動產品全球化與技術迭代。

「我們希望將 beBit TECH 打造為『亞太區企業級 AI 的領導品牌』。」陳鼎文感性表示,這也是團隊確立將全球總部設在台灣的初衷。未來,beBit TECH 將持續以台灣為核心,向外輻射至日本、東南亞、甚至更廣泛的國際市場,讓世界看見來自台灣的 AI 技術實力與商業價值。

從台灣品牌電商起家,一路跨足實體、金融、日本與東南亞市場,beBit TECH 想做的不只是一套好用的 AI 工具,而是一個能讓企業把數據轉化為營收的企業級 AI 平台。當全球 AI 競爭開始從模型能力,轉向商業化與規模化,這家台灣新創正用清晰的策略布局,寫下屬於自己的下一個成長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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