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電是一股可怕的自然力量。在過去,天空中這些戲劇性的閃光和巨響(雷聲只是閃電劃破空氣時發出的聲音,不是一種單獨的自然現象)曾被認為是神的作為。但是,我們現在知道閃電是由雲中積聚的電荷引起的,可能是由於冰粒相互撞擊,將帶電的電子從原子上摩擦下來。總之,這確實是一種非凡的能量來源。
一般的閃電在一秒鐘內攜帶的能量相當於一座中型發電站的輸出量,而且釋放能量的速度更快。在釋放電能時,空氣中的分子會以極高的速度飛行,讓局部溫度升高到攝氏兩、三萬度,這比太陽表的面溫度高出四倍多。正是這種爆炸,撕裂了空氣分子, 形成了打雷時獨特的隆隆雷聲。
儘管在任一特定地點我們看到雷暴的可能性並不是很高,但這樣的現象並不罕見。在你讀到這篇文章時,世界各地可能發生了大約兩千次的閃電,每天平均約有八百萬次的雷擊(夏天往往更多,但地球上總是有某個地方正處於夏季)。
電流隨機出現,破除「雷石」迷思
大多數的閃電是從一個雲層傳到另一個雲層,永遠不會到達地面,不過正是那些從雲層連接到地面的雷擊,或稱電花,為閃電帶來駭人的名聲和最具破壞性的結果,這足以炸毀樹木、引發火勢,並且電死人類和動物。
隨著對雷擊危險的認識,人們開始了種種降低雷擊風險的嘗試。現在,我們可能會在高層建築上使用稱為避雷針的一種雷電導體。自班傑明.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時代以來,就有兩種理論在解釋這些避雷針的運作機制。這樣的桿子之所以會減少遭到雷擊的可能性,也許是因為避雷針中的感應電壓會減少天空和屋頂間的電壓差,或者是這些避雷針可能會引導閃電放電,讓它沿著安全路徑遠離地面。實際上,能證明這兩種機制的證據都很有限。不過,在十八世紀發展出這些理論之前,還有另一個避雷選項現在看來讓人感到匪夷所思,這是利用「雷石」來進行,其所根據的就是「閃電不會擊中同一個地方兩次」的前提。
這種中世紀的避雷措施是拿一塊據信曾遭到閃電擊中的石頭,將其放在一個可能會遭雷劈的位置,例如房屋的煙囪,或是若是遭到雷擊很可能會起火的茅草屋頂。這些雷石其實多半是石器時代留下來的斧頭,不過當時一般相信這些石頭是因為遭到雷擊才會有這樣的形狀。放上這樣一塊石頭等於提供了保護力,因為閃電不會打在同一位置上。
在英文中,「閃電不會擊中同一個地方兩次」(lightning never strikes twice)也變成一句諺語,除了描述閃電,大眾通常也將其用來形容那些不太可能再發生一次的事情。儘管還不確定最初是誰開始這樣使用的,但似乎可以追溯到十九世紀。比方說,在一八五一年於澳洲發行的一份報紙上,就有人用過這樣的典故,而在一八六○年的美國小說《邊境囚犯的驚險歷險記》(Thrilling Adventures of the Prisoner of the Border)中,作者漢密爾頓.邁爾斯(P. Hamilton Myers)更是將這則迷思發揮得淋漓盡致。書中的兩位主角剛剛逃離一枚砲彈的攻擊,這時一個對另一個說:「別害怕,布洛姆。你就坐在那顆砲彈上,如果你想待在最安全的地方的話。俗話說,『閃電不會擊中同一個地方兩次』,我想砲彈也不會。」
閃電不會擊中同一個地方兩次的迷思完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這點其實很明顯。畢竟電流是隨機出現的,怎麼可能預先知道哪裡曾經遭到閃電襲擊?
除非閃電的背後真的有宙斯或雷神索爾在鎖定目標,不然這說法實在不算是一個可靠的避雷方式。
實際上,有些易受影響的位置確實經常受到閃電攻擊。例如,帝國大廈就曾在一場暴風雨中遭受多達十五次的雷擊,而且每年經常遭受約二十五次的雷擊。甚至還可以用人的例子來說明這理論有多失敗,美國公園管理員洛伊.蘇利文(Roy Sullivan)是金氏世界紀錄中遭到閃電擊中次數最多的人,一共有七次,而且他每次都僥倖逃過一劫。
本文授權轉載自《閃電就是會打在同一個地方!:從小到大耳熟能詳的50則科學迷思大破解》,Brian Clegg著,商周出版
責任編輯:蘇柔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