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長鵬遭起訴,幣安一晚流失15億美元!犯什麼法?136頁SEC起訴書精華整理
趙長鵬遭起訴,幣安一晚流失15億美元!犯什麼法?136頁SEC起訴書精華整理
2023.06.06 | 區塊鏈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於昨(5)日正式起訴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指控其違反多項「聯邦證券法」,而 掌管幣安美國(Binance.US)的公司BAM Trading及幣安創辦人兼執行長趙長鵬(CZ)同樣在起訴之列。

市場快速對該消息作出了反應,根據鏈上數據平台Dune,至截稿前幣安平台上已累計超過5億美元的淨流出(資金流入減去資金流出),並有超過10億美元的資產被移出幣安,數字持續累積中。

幣安、創辦人趙長鵬遭起訴,推特又發神秘「4」回應

對此,幣安執行長趙長鵬第一時間在推特上發文安穩民情,先用了一貫的「4」回應,請民眾忽略假消息與惡意攻擊,並表示幣安團隊正在待命,將確保系統穩定,讓民眾可以正常提款及存款。

在貼文中,趙長鵬也表示媒體比幣安團隊更早收到被起訴的消息,在新聞報導時團隊尚未收到正式起訴書,將在看到起訴後做出回應。

幣安幣幣價在新聞公布後一小時內大跌7.76%,至截稿前跌幅已達9.77%,從300美元跌至276美元,包含比特幣在內的多數其他幣種,也連帶受到影響大跌。

幣安、趙長鵬究竟犯什麼罪?SEC起訴內容一次看

在長達136頁的起訴書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正式提出了13點訴訟請求(Claim for Relief),大致上可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違反證券法出售「未經註冊證券」

起訴書中指控幣安、掌管幣安美國的公司BAM Trading及趙長鵬,違法向大眾提供幣安幣(BNB)及幣安穩定幣(BUSD)等「未經註冊證券」(unregistered securities),而幣安為大眾提供的質押服務也違法證券法。

第二部分:違反交易法在「未經註冊為合規業務機構」下提供相關服務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聲稱,幣安美國平台上的多種代幣,包括Solana、Cardano、Polygon、Coti、Algorand、Filecoin、Cosmos、Sandbox、Axie infinity和 Decentraland等,均屬於「證券」範疇。

幣安美國販售這些「證券」,不僅違反證券法(Securities Act)出售「未經註冊證券」,作爲販售機構,幣安及掌管幣安美國的公司BAM Trading,也面臨「未經註冊清算機構」(Clearing Agency)、「未經註冊經紀人」(Broker)及「未經註冊交易所」(Exchange)等指控。

第三部分:提供誤導性資訊,涉嫌違反「欺詐性操縱交易」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投訴,掌管幣安美國的公司BAM Trading,在用戶條款中,提供誤導性資訊,讓幣安美國的用戶及投資人,相信該平台具有嚴謹的市場監控及控制,防止平台上並不具有任何操縱性的市場交易發生。

然而,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控BAM Trading與其未公開的造市商「Sigma Chain」,有策略地利用洗盤交易(Wash Trading),增加幣安美國平台上的交易量。此舉明顯違法了幣安美國在用戶條款上的聲明,提供誤導性資訊,試圖取信於大眾。

以上三部分,主要均針對掌管幣安美國的公司BAM Trading提起告訴。

在這份起訴書內,幣安及幣安執行長趙長鵬,之所以也被列在被告名單中,主要原因在於美國證券交易委員認為,兩者均與BAM Trading在美國的營業行為有直接關係。

SEC其他指控:有意規避美國監管、混用客戶資金

除了根據美國《證券交易法》提起的正式訴訟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提供的起訴書中,另外指控幣安的一連串爭議事件,而這一串爭議事件,讓幣安及趙長鵬也出現在這起本該僅有BAM Trading被列為被告的案件。

起訴書中認為,幣安及趙長鵬為了規避美國監管,將計畫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設立BAM Trading公司掌管「幣安美國」,規避監管

第一部分為設立美國公司「BAM Trading」;第二部分則為「秘密協助高資產淨值用戶使用幣安平台」。

美國證券交易委會認為,趙長鵬特意設立美國公司「BAM Trading」來掌管「幣安美國」,並對外多次聲稱「幣安美國」與「幣安」為不同商業實體。幣安美國獨立於幣安外,獨立營運並擁有掌控權。

幣安Binance
幣安(Binance)是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
圖/ shutterstock

在起訴書中,美國證券交易委會提供了趙長鵬在美國的加密貨幣公司佈局。

趙長鵬擁有「CPZ控股有限公司」(CPZ Holdings Limited)100%股權,而這間控股公司直接100%持有「BAM 管理有限公司」(BAM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BAM 管理有限公司」擁有掌管幣安美國的公司「BAM Trading」母公司「BAM 美國管理控股公司」(BAM Management US Holdings Inc.)81%的股權。

簡而言之,趙長鵬擁有幣安美國81%的直接控制權。除此之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佐以內部員工提供的資訊,試圖證明趙長鵬一直都了解,並緊緊掌控著幣安美國的營運方向因此,趙長鵬也因此出現在被告名單之列。

第二部分:幣安不顧法規,一直秘密提供服務給美國高資產用戶

起訴書認為規避美國監管計畫的第二部分,在於幣安不斷宣稱「幣安」平台不提供服務給美國人(指美國公民或居住在美國的人),配合法規,美國用戶僅能使用「幣安美國」。

美國證券交易委會指控,「幣安美國」於2019年推出時,幣安向公眾宣布正在實施控制措施,以阻止美國客戶繞道使用「幣安」平台。

幣安私底下卻做了完全相反的事,一直秘密協助美國高資產淨值用戶規避法規,起訴書也提供員工私底下討論如何幫助客戶使用「幣安」的對話,試圖作為佐證。

而此舉也讓「幣安」,與「BAM Trading」和趙長鵬同被列為被告。

幣安還做錯什麼?混用客戶資金!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指控,幣安差勁的財務控制機制,讓客戶資金被轉移、包括作為個人用途。

據起訴書所稱,「幣安」不但有權訪問「幣安美國」的錢包和資產,也能使用「幣安美國」的保管工具和私鑰。

「幣安美國」的兩間造市商「Merit Peak Limited」及「Sigma Chain」,背後都由趙長鵬100%持股。

「Merit Peak Limited」擁有取得「數十億美元客戶資金」的管道,而「Sigma Chain」則從掌管幣安美國的公司「BAM Trading」、以及其保管帳戶中,收受了將近2億美元的金額。

依照持股情況,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為,三間趙長鵬旗下的公司互相提供服務,極有可能讓趙長鵬把個人利益置於用戶利益之上,讓趙長鵬與幣安美國用戶產生極大的利益衝突。

起訴書上也寫道,「Sigma Chain」還從擁有客戶資金存取權的帳戶中,以1,100萬美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艘遊艇;趙長鵬本人也於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間,從幣安其中一個銀行帳戶中,收受了6,250萬美元。

幣安針對SEC起訴如何回應?

在記者會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加里·根斯勒(Gary Gensler)表示,已透過十三項起訴,向法院指控幣安、幣安相關事業、趙長鵬,涉入巨大的詐騙網絡(Extensive web of deception)、利益衝突、缺乏披露、並精心算計規避法規。

而針對起訴,幣安隨即在網站上公布聲明,認為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又再一次向大眾展示了何謂「用執法行為取代設立清晰指引」,並認為整起告訴「毫無根據」

「任何關於『幣安美國』曾面臨風險的指控都是錯誤的。在幣安及其附屬平台(包括幣安美國)上的所有用戶的資產都是安全且有保障的,我們將對任何不實指控進行積極抗辯。」

幣安表示,一直以來都積極配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調查、盡可能地回答相關問題、並解決可能造成的疑慮,對其採取的行動感到非常失望。

「SEC的行動削弱了美國作為全球金融創新和領導者的地位。在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加密資產法律仍相對不完善,以執法手段進行監理不是最好的前進路徑。一個有效的監理框架需要合作、透明、審慎的政策參與,然而,這正是SEC放棄的道路。」

幣安也指控,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是在與其他監管機構進行拔河,爭取監管全力,而非將投資人利益作為優先考量。並單方面地將某些代幣和服務貼上「證券」的標籤,其中甚至包括其他美國主管機構已經主張管轄權的代幣。

「SEC的真正意圖似乎只是為了創造聲量」,聲明稿中表示,「我們仍與美國的數位資產參與者站在一起,反對SEC的最新越權行為,並且也已做好準備依法爭取權益。」

本文授權轉載自:WEb3+
責任編輯:林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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