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干政,金管會罰永豐金千萬
繼新光金、開發金及中信金後,金管會因永豐金大股東不當干政,對永豐金重罰。金管會對永豐金辦理金檢,發現永豐金未完善建立與大股東溝通作業機制,不符公司治理原則、內控未能有效運作,開罰永豐金新台幣1000萬元罰鍰並糾正,同時命董事長減薪3成為期半年,並命永豐銀行法務處處長減薪3成為期3個月。
在8月份時,金管會也對中信金祭出重罰4000萬,創下最高懲處個案,不過,新光金、開發金都曾因大股東干政遭罰,為何中信金懲處金額最多?金管會怎麼說?以下為8月份報導。
金管會10日表示,中信金 (2891-TW) 及子公司在一年七個月內,固定邀請不具負責人身分的大股東辜仲諒出席多達 60 場次,且插手議題決策,違反公司治理,因此依金控法核處新臺幣 3000 萬元罰鍰,另外子公司台灣人壽也開罰 1000 萬元,整體金控集團挨罰 4000 萬元,創大股東干政最高懲處個案。
對於懲處案,中信金表示,尊重主管機關的處分,將虛心檢討,並針對缺失事項持續改善精進,公司營運並無影響。
金管會此次除了祭出罰鍰,也對中信金董事長顏文隆停職 6 個月、副董事長陳國世停職一年,並要求中信金總經理陳佳文減薪三成、三個月,專門委員張明田減薪五成一年,其中,陳國世因為也擔任投信董座,金管會也要求投信董事會須檢討董事長適任性。而台灣人壽總經理莊中慶遭停職一年。
新光金、開發金都曾因大股東干政遭罰,不過新光金挨罰 2000 萬元,開發金及旗下凱基證、中壽合計罰 2840 萬元,但中信金整體集團此次卻被重罰 4000 萬元,創大股東干政最高懲處金額。
金管會解釋,主要是案情不同,中信金在 109 年 12 月至 111 年 6 月的一年 7 個月內,達 60 場次的主管會議或餐敘,包括:「方向會、戰隊餐敘及業務交流會」等,不但固定邀請辜仲諒參加,且辜仲諒皆聽取中信金控與子公司主管報告未來業務推展規劃,此案涉及跟大股東辜仲諒報告的人員最多、涉及議題也最多,議題廣泛且有提供相關內部財業務、人事、開會資料,但是中信金控集團負責人及經理部門長期漠視,遵法認知嚴重不足,因此對中信金予以重罰 3000 萬元。
而台灣人壽部分,在「方向會」中討論議題包括:保險獲利成長計畫、人壽潛在投資機會評估及地上權工程進度等重要財業務內容;業務交流會簡報記載中信金控集團相關營運重要議題的執行面規劃,內容涉及保險部分包括策略面、人才面及目標面,例如:目標部分列有「每個禮拜要個別開三場會議追蹤討論」、「保險:盈餘目標從今年○○億成長到 2026 年○○億」等,都有辜仲諒牽涉其中,考量台灣人壽違規事實致使中信金控大股東辜仲諒與該公司間權責混淆,公司治理運作及內部控制制度顯有缺失,因此開罰 1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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