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策院在19日發表「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但內容被認為相關規則不透明,引發影視界大反彈,包括金馬影帝李康生、監製廖慶松、音效師杜篤之等百名影人共同發出連署,憂心文策院恐葬送台灣國際形象。
文策院近年以「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參與跨國製作投資,讓台灣影視躍升國際,不過根據《Deadline》等外媒報導指出,文策院暫停該計畫。文策院則在近日於臉書公告「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優化升級投資方案,盼助台灣內容及人才站上國際舞台。
新方案優化升級有三大重點:
一、提高投資比例:為鼓勵更多具臺灣元素的案件,原投資比例上限僅30%,未來臺灣元素濃度更高的案件,投資比例最高可達49%。
二、取消投資金額上限:為促成國際指標投資案落地在臺灣,原單一案件投資上限為30萬美元,未來能有機會取得更多資金的支持,單一案件沒有投資金額之限制。
三、投資案件更多元:為增加臺灣作品的國際市場能見度,原方案投資較多屬中小型的非商業電影,未來可投資更多商業片、紀錄片等多元類型且具市場潛力的影視作品。
文策院新方案為何引發爭議?訴求有什麼?
然而此方案發布後引起影人關切,連書聲明中指出,文策院缺乏與產業溝通討論,單方面發布「國際合作投資方案2.0」,且此方案申請條件、方式、限制等等,與「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1.0」完全不同,使用「優化、加碼、升級」試圖隱瞞事實。並提出以下三個訴求:
一、立即與產業針對所謂「國際合作投資方案 2.0」,以及其對於國際合製的適用性,進行公開的對話討論。
二、在尚未將「國際合作投資方案 2.0」與業界公開說明之前,原先的「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規章與申請機制應持續適用,且不得惡意對符合資格的案件不予受理、審核或通過。三、未來任何政策轉變,皆須公開透明,與業界妥善溝通,以確保有足夠完善的配套措施,保護影視產業生態系的健康、穩定,以及與文策院的互信基礎。
文策院回應
對此,文策院董事長蔡嘉駿發布聲明表示歉意,針對連署建議將會在本周召開說明會進行回應。以下為文策院董事長全文聲明:
各位影視產業夥伴、媒體朋友大家好,首先為這幾天本院推出之國際合作投資2.0方案(Taiwan’s International Co-funding Program 2.0,簡稱TICP 2.0)升級機制所造成之疑慮,先向各位表達歉意。
文策院成立以來,不論是協助臺灣文化內容產業升級或提供媒合資源,初衷即希望引導臺灣文化內容產業邁向國際,也為此不斷努力;本院過去提出之TICP1.0方案,在短短三年間支持37案,其中不乏多部作品在國際影展獲得殊榮,大大增加臺灣在國際舞台的能見度,也促成許多臺灣團隊與國際接軌機會,我們由衷感謝影視夥伴的努力付出。
觀察近年國際影視製作生態的轉變,製作成本上漲,且國際資金不易籌措,本院在原本TICP方案(申請比例最高30%、投資金額最高30萬美金)基礎下升級改良,推出TICP 2.0方案。在投資金額上我們打開30萬美金限制,讓投資金額拉升到60萬美金、或是無上限達投資比例最高49%。並納入外部審議機制,過去業界也曾反應,因為沒有外審制度,一些具國際性、市場性的合資計畫,如《富都青年》等案,未能列入文策院投資案。此次2.0方案,納入外部審查機制,讓審查過程全面性、透明化。
針對申請單位個案的不同,提出兩種國際合作投資方案:
一、申請比例最高49%、投資金額無上限,通過外部審議程序後,約2個月內完成核撥;
二、申請比例最高49%、投資金額最多60萬美金,通過外部審議程序後,約1個月內完成核撥,程序更快速,有助於業者更即時取得資金。文策院將以此二方案,大幅對接國際合資合製的影視作品。
同時,因應投入資源增加與回應過往業界對於國際合作投資審查機制過於單一觀點之建議,規劃更公開透明的外部審議機制,同時對於外部投審委員的組成,本院也將秉持強調市場性、專業性與國際性;類型上除了可支持更大型國際合製的商業片外,不同類型之影視作品、紀錄片等,以及過往所支持的藝術片亦將同等重視的原則,2.0方案將更重視藝術性與國際合作。
針對業界連署建議的部分,文策院本週將舉辦說明會直接向業者朋友們溝通說明,同時原國際合作投資專案計畫亦持續受理至2月底,無縫銜接2.0方案。本院也將持續積極與業界溝通,歡迎各界夥伴持續建言鞭策。
在此,再次因這幾天新方案公告所造成的影響,向大家誠摯表達歉意。
責任編輯:蘇祐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