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使用信用卡在實體店家或網路消費時,若遭遇商家重複請款、未依約交付商品,或是服務機構無預警倒閉等,許多消費者會尋求銀行協助,這時就能使用「信用卡爭議款處理機制」來應對處理。
信用卡爭議款是什麼?
簡單來說,「信用卡爭議帳款處理機制」(Chargeback)由 VISA、MasterCard(萬事達卡)、JCB等國際信用卡組織制定,是保障消費者權益的重要途徑,當持卡人遭遇消費糾紛且與商家溝通無效時,可請求發卡銀行介入,向收單機構爭取撤銷該筆交易並退回款項。
根據銀行實務與國際組織規範,常見的信用卡爭議款項主要包含以下7大類:
- 商店重複請款: 同一筆消費被刷了兩次
- 非本人或未授權交易: 卡片被盜刷或遭偽冒使用
- 退貨未收到退款: 已依規定辦理退貨或取消交易,但商家遲未退款
- 未取得商品或服務: 預訂商品沒收到,或服務機構(如健身房、補習班)倒閉無法提供服務
- 金額或幣別不符: 帳單金額與實際消費金額不同
- 已用其他方式付清: 改付現金或換卡刷,原卡片卻仍有請款紀錄
- 商品損毀或不符描述: 收到商品時已損壞,或與當初說好的內容完全不同
然而,此權利並非無限期行使,根據國際組織規範,持卡人必須把握「120天」的黃金申訴期。
一般而言, 需在交易清算日或約定服務提供日起的120日內提出申請,且追溯期最長不得超過540日 。一旦錯過此期限,國際組織極可能因時效消滅而拒絕受理,導致消費者求償無門。
信用卡爭議款怎麼處理?五步驟流程一次看
根據《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規定,信用卡爭議款處理大致分為以下五步驟:
- 與商家協商: 發生爭議時,第一時間務必先聯繫特約商店尋求解決,並保留溝通紀錄(如對話截圖、郵件)。
- 向銀行申請: 若若無法與商家達成協議,需在「120天」期限內聯繫發卡銀行客服,提出爭議帳款申請。
- 提交證明文件: 依銀行要求填寫申請書,並檢附簽單、退貨單、未收到貨證明或交易明細等文件。
- 審核與調查: 銀行審核文件後,將透過國際組織向收單機構提出扣款請求(Chargeback),此階段可能需支付調單手續費(若確認遭盜刷或責任不在持卡人通常由銀行負擔)。
- 結果裁定: 若收單機構無異議,款項將退回;若雙方有異議,可能進入仲裁程序。必須提醒的是,提出申請不代表「自動止付」。
小心有例外!分期付款、TWQR交易不適用爭議款機制
爭議帳款機制能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但適用範圍仍受相關規範限制,並非所有刷卡交易皆能申請。
依據現行實務, 若是透過「信用卡分期付款」、繳納公用事業費用,或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進行的交易,通常不適用此退款機制 。
此外,隨著電子支付應用普及, 若信用卡帳單明細顯示為「○○○(電支名稱)TWQR跨機構購物交易」,即便底層綁定信用卡扣款,依規定仍應優先向該「電子支付機構」提出爭議處理,而非發卡銀行 。
因此在主張權益前,務必先檢視帳單上的交易類別與請款單位,以確保向正確的對口單位提出申請,避免延誤處理時效。
申請爭議帳款後會導致停卡嗎?可拒繳卡費嗎?
事實上,申請爭議帳款是 VISA、MasterCard等國際組織賦予持卡人的合法權益,發卡銀行不會單純因為民眾行使權利就將信用卡停用。
真正會導致卡片被鎖死、甚至遭強制停權的元兇,通常不是申請爭議這個動作,而是民眾誤以為提出申請後就能拒繳卡費。一旦未經銀行同意擅自拒繳,導致帳務逾期,才會真正觸發銀行的風控機制。
另外,必須釐清的是,發卡銀行僅提供支付工具,不負商品或服務瑕疵擔保責任。
因此, 在爭議案件經國際組織裁定或銀行確認前,除非銀行明確通知該筆款項可「暫停支付」,否則持卡人仍有義務按時繳納帳單 。
什麼情況下會真的被停卡?
依據契約條款,若持卡人「連續二期」所繳付款項,未達發卡機構規定的最低應繳金額,銀行便有權不經催告,暫時停止持卡人的使用權利(停卡)。
也就是說,如果在爭議處理期間(通常要數週至數月), 民眾選擇完全不繳帳單,將會產生高額的循環信用利息與違約金,更會直接觸發停卡機制,並在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留下嚴重的信用不良紀錄,影響個人信用評分 。
因此,正確的自保之道是:勇敢申請爭議,但乖乖按時繳款,待爭議勝訴後,多繳的款項自然會退回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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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信用卡定型化契約範本》、《持卡人購買商品或服務應注意事項》、各銀行信用卡爭議規範
本文初稿為AI編撰,整理.編輯/蘇柔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