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動畫《尼古喵喵》8月20日下午起陸續從台灣多個串流平台下架。這場爭議其實先從香港燒起,香港衛生署接獲投訴後,認為片中反覆、清楚呈現真實菸品品牌,涉及當地菸草廣告規範,8月17日起陸續有平台停止香港地區播映。
當時巴哈姆特動畫瘋還表示,調整僅限香港地區,台灣播映不受影響。不過幾天後,類似爭議也延燒到台灣。反菸團體8月20日向主管機關檢舉,認為作品反覆出現真實菸品品牌,疑涉及《菸害防制法》,國健署隨後移請地方衛生局查明。儘管當時尚未作成裁罰,多個台灣串流平台已先行下架,也因此引發是否干涉創作自由的討論。
事件到了8月21日又有新進展。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自己已看過《尼古喵喵》,初步認為片中出現吸菸特寫、明顯菸品品牌,以及吸菸畫面未加註「吸菸有害健康」警語等情況,至少有數處不符國內相關規範。國健署則表示,業者若完成菸品品牌遮蔽、模糊等去識別化處理,並依規範補上警語,符合要求後即可重新上架。
究竟《尼古喵喵》為什麼被檢舉?動畫出現真實菸品品牌是否就構成菸品廣告?台灣與香港的處理方式又有什麼不同?以下一次整理。
《尼古喵喵》是什麼?主角設定為重度菸癮「貓娘獸人」
《尼古喵喵》原作為NyanNyanFactory創作的漫畫,2023年2月20日首次刊登於講談社《週刊Young Magazine》,同年4月3日起正式連載。截至2026年8月,單行本已出版至第13卷。
故事設定在人類與獸人共存的社會,主角是一名重度菸癮的貓娘獸人,生活圍繞買菸、缺菸時的戒斷反應與各種荒謬日常展開。作品以黑色幽默呈現,同時描寫成癮者面臨的經濟困境與生活失序。
編按:獸人是ACG作品常見的角色類型,指外型結合動物特徵與人類體態的虛構角色;貓娘則是其中以貓為特徵的女性角色,通常保留貓耳與尾巴。
電視動畫版由木村拓執導、Bibury Animation Studios製作,日本自2026年7月3日凌晨起陸續播出。台灣、香港與澳門地區則由巴哈姆特動畫瘋等平台串流,亞洲區授權代理商為羚邦集團,旗下YouTube頻道Ani-One中文官方頻道也有播出,另包括Netflix等平台。
《尼古喵喵》為什麼被檢舉?爭議先從香港燒到台灣
《尼古喵喵》的下架爭議最早先在香港爆發。
香港衛生署接獲公眾投訴後調查,8月18日進一步說明,作品除了描繪角色吸菸,也在畫面中反覆、持續、清晰並從多個角度呈現菸品包裝及吸菸產品,品牌名稱及標誌清楚可辨,因此認為相關內容屬當地法例所定義的煙草廣告,涉嫌違反《吸煙(公眾衞生)條例》。
巴哈姆特動畫瘋香港站已於8月17日宣布停止香港地區播映,當時並特別說明,台灣地區播放權益與上架進度不受影響。
不過,3天後類似爭議也在台灣發酵。台灣拒菸聯盟8月20日發布新聞稿,共同具名者包括董氏基金會、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台灣家長守護婦幼權益協會與國教行動聯盟,要求主管機關釐清作品是否涉及《菸害防制法》。
此次台灣主管機關介入調查的重點,同樣不只是作品中出現吸菸行為,而是畫面中多次出現可辨識的真實菸品品牌。該品牌為日系菸品,原作漫畫中即曾描繪相關包裝,動畫則沿用原作設定作畫。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家長檢舉該作內容大量圍繞吸菸,雖然短暫出現戒菸的好處,但從第1集約3分56秒起即頻繁出現特定菸品,從菸盒到單支菸品都有清楚可辨識的品牌呈現。她認為,反覆出現真實菸品品牌特寫,已超出單純劇情呈現,而可能透過角色、情節與畫面強化特定菸品品牌及吸菸形象。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秘書長唐仙美表示,動漫受到不少青少年關注,加上網路平台傳播快速,真實菸品品牌若透過角色、故事情節及反覆特寫出現在畫面中,可能降低青少年對菸害的警覺,甚至將吸菸與角色個性、生活風格連結。
台灣家長守護婦幼權益協會秘書長駱怡汝則指出,該串流平台雖標示15歲以上才可觀看,但實際使用上仍可直接點選。消基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也主張,主管機關應依現行法規釐清相關內容是否涉及菸品廣告。
動畫出現菸品牌就算廣告嗎?ACGN協會提出哪些質疑?
對於是否構成《菸害防制法》所稱的菸品「促銷或廣告」,ACGN創作權益推動協會則提出不同看法。
協會8月20日發布聲明表示,支持菸害防制及依法禁止菸品置入行銷,但認為在主管機關尚未公布完整調查結果與法律判斷前,外界即討論可能的高額裁罰,可能促使平台採取預防性下架。
協會主張,《菸害防制法》第12條禁止的是菸品「促銷或廣告」,不能僅因戲劇中反覆出現吸菸動作、菸盒或品牌,就直接認定整部作品構成菸品廣告。
協會認為,在作成不利認定前,主管機關應進一步查明作品與菸商之間是否存在出資、對價、置入或其他商業關係,並從整體劇情判斷相關畫面具有推銷效果,或是用於角色塑造、呈現成癮後果。
協會另提出六項要求,包括呼籲衛福部、文化部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邀集公共衛生、法律、影視、ACGN創作者、平台及閱聽人代表,共同訂定內容判斷指引。
至於作品在主管機關尚未裁罰前即下架,ACGN創作權益推動協會將此形容為「預防性下架」。平台方面,巴哈姆特動畫瘋則公告表示,臨時接獲代理商通知,稱該作內容涉及《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因主管機關通知而須配合即時下架。
截至8月21日,案件仍由地方衛生局查明,尚未作成行政裁罰。不過,衛福部對作品中哪些內容需要改善,態度已較前一日明確。
石崇良表示,自己看過影片後,初步認為其中至少有數處爭議,包括吸菸特寫、清楚呈現菸品品牌,以及吸菸畫面未加註健康警語等。尤其菸品品牌名稱明顯露出,必須以遮掩或模糊等方式處理。
換句話說,目前「是否構成第12條所稱菸品促銷或廣告、是否裁罰」仍待地方衛生局完成調查;但若要讓作品重新上架,主管機關已明確要求業者先處理品牌露出、吸菸畫面及健康警語等問題。
《尼古喵喵》下架爭議,兩派主張一次看
| 爭點 | 檢舉團體主張 | ACGN創作權益推動協會主張 |
|---|---|---|
| 品牌露出是否構成廣告 | 反覆特寫真實菸品品牌,可能強化特定品牌及吸菸形象 | 第12條禁止的是「促銷或廣告」,出現吸菸動作、菸盒或品牌,不代表作品當然構成廣告 |
| 是否可能影響兒少 | 動漫受到青少年關注、網路傳播快速,即使平台標示15歲以上,仍可能接觸相關內容 | 動畫是一種表現媒介,不應僅因採用動畫形式就推定作品必然面向兒少 |
| 應如何處理 | 若調查認定涉及禁止菸品廣告規定,主管機關應依法處理 | 主張可考慮分級、年齡驗證、內容警示、品牌遮蔽或修正版等措施,而非直接全面下架 |
《尼古喵喵》涉及哪條法律?
國健署目前主要依《菸害防制法》第12條移送地方衛生局查明。該條規定,菸品的促銷或廣告不得透過電視、電影、錄影物、電子訊號、電腦網路等方式宣傳。
外界提到的「最高100萬元」,則來自第33條。廣告業或傳播媒體業者若被認定違反第12條,可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其他不屬於上述特定業別的行為人,依第34條規定,罰鍰為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因此,是否適用最高100萬元罰鍰,仍須視最終認定的違法行為及行為人身分而定。
另外,《菸害防制法》第25條規定,電視節目、視聽歌唱、戲劇表演、運動表演或其他表演,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但該條本身在現行罰則章中沒有直接對應的罰鍰規定,與第12條的菸品廣告規範及罰則並不相同。
至於健康警語,《菸害防制法施行細則》第10條也規定,電視節目、視聽歌唱、戲劇表演、運動表演或其他表演,若確實因情節需要出現吸菸情境,應併同呈現吸菸有害健康的警示。
此外,國健署與NCC早在2010年便合作訂定「廣電內容出現吸菸畫面或情節之製播處理原則」,作為廣電業者自律參考。
依該原則,廣電內容不得特別強調吸菸形象;出現吸菸畫面或情節時,應有預警或自律措施,例如在節目前後加註「吸菸有害健康」警語或調整播出時段。此外,也應避免以兒少為主要收視對象、吸菸畫面過度頻繁、出現吸菸特寫、時間過長,以及故事主角或主要人物出現吸菸畫面等情況。
石崇良8月21日表示,《尼古喵喵》至少有數處需要處理,包括大量吸菸特寫,以及清楚呈現菸品品牌名稱;相關品牌畫面應以遮掩、模糊等方式處理,出現吸菸畫面時也應依規範加註健康警語。
至於部分團體與觀眾認為,《尼古喵喵》描寫的是吸菸造成的頹廢、經濟困境與生活失序,反而可能具有反菸效果,石崇良表示,這部分仍可再由專家檢視,判斷作品是否具有誘導或鼓勵吸菸的效果。
目前案件已移請串流平台所在地的台北、新竹地方政府衛生局查明,截至8月21日尚未作成裁罰。
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則表示,各串流平台若依規定完成遮蔽、模糊等去識別化處理,並符合相關規範,即可再將作品上架。
香港為什麼先停播?和台灣處理方式有什麼不同?
《尼古喵喵》的下架爭議,是先從香港開始,再延燒至台灣,但兩地並非同一個行政程序,適用的法律也不同。
香港衛生署早前接獲公眾投訴,指巴哈姆特動畫瘋及Netflix等網路平台播放的作品涉嫌含有煙草廣告。經調查後,衛生署向相關平台發出通知,要求停止可能違反法例的發布行為。
8月17日,巴哈姆特動畫瘋香港站公告,接獲香港衛生署來函,指該作涉及香港法例第371章《吸煙(公眾衞生)條例》中有關網路傳播吸煙產品廣告的規定,因此終止香港地區播映。當時平台仍表示,台灣地區播映不受影響。
8月18日,香港衛生署再進一步說明,作品除了描繪角色吸菸,還反覆、持續、清晰並從多個角度呈現菸品包裝與吸菸產品,品牌名稱及標誌也清楚可辨,因此認為屬於當地法例所定義的煙草廣告。
同日,代理商羚邦集團旗下Ani-One中文官方頻道也中斷香港地區播送。
台灣則是在香港爭議發生數日後,由反菸團體提出檢舉,國健署再移請地方衛生局調查。在地方衛生局尚未完成違法認定及裁罰前,多個平台便已先行下架。
到了8月21日,衛福部進一步點出作品需要改善的內容,包括品牌特寫、吸菸畫面及健康警語等。國健署也表示,只要業者完成相關處理並符合規範,作品仍可重新上架,並非永久禁播。
| 項目 | 台灣 | 香港 |
|---|---|---|
| 依據法規 | 《菸害防制法》第12條等相關規定 | 《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第13B條、第14條 |
| 程序性質 | 由地方衛生局調查後認定是否違法及裁罰 | 衛生署接獲投訴後調查並依法執法 |
| 啟動方式 | 民間團體檢舉,國健署移請地方衛生局查明 | 衛生署接獲公眾投訴後調查,並去函相關平台 |
| 罰則 | 依行為人身分及違反條文不同,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 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罰款港幣5萬元;持續罪行期間每日另加港幣1,500元 |
| 下架時間 | 8月20日下午起,多數平台陸續下架 | 8月17日起停止香港地區播映 |
| 目前進度 | 尚未裁罰;主管機關已要求處理品牌露出、吸菸畫面及健康警語,符合規範後可重新上架 | 香港衛生署已認為相關畫面符合煙草廣告定義,並通知平台停止相關發布 |
《尼古喵喵》現在還看得到嗎?Netflix、動畫瘋狀況一次看
截至2026年8月21日查詢,巴哈姆特動畫瘋、MyVideo、friDay影音、Hami Video、CATCHPLAY+、LINE TV、LiTV等台灣平台皆已下架《尼古喵喵》。
Netflix台灣的公開作品頁目前仍可開啟;iQIYI國際站的繁體中文作品頁及部分單集頁面目前也仍存在。
針對已付費的會員,巴哈姆特動畫瘋公告指出,透過Google Play或iOS訂閱的付費會員,可循原訂閱管道申請當期退款;其他付款方式則可透過巴哈姆特會員中心聯繫客服協助處理。
常見問題
Q:日本有下架嗎?
沒有。截至8月21日,未見日本平台宣布下架。作品雖曾因吸菸等畫面被向日本BPO反映,但目前未見因此要求停播。
Q:《尼古喵喵》哪裡還看得到?
截至8月21日,Netflix台灣與iQIYI國際站仍可看到作品頁面;動畫瘋、MyVideo、friDay影音、Hami Video、CATCHPLAY+、LINE TV、LiTV等平台已下架。實際能否播放仍以平台當下狀態為準。
Q:之後會復播嗎?
有機會。國健署表示,業者若完成菸品品牌遮蔽、模糊,並依規範處理吸菸畫面及健康警語,符合要求後即可重新上架;目前尚未公布復播時間。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醒:吸菸有害健康,可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戒菸專線:0800-636-363
延伸閱讀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菸害防制法》、香港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TVアニメ『ヤニねこ』公式サイト
本文初稿為AI編撰,整理.編輯/林育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