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毓仁推數位經濟基本法,解決政府「見一個新創打一個」現況!
許毓仁推數位經濟基本法,解決政府「見一個新創打一個」現況!

網路科技的變化速度飛快,讓政府也措手不及,不論是Uber、Airbnb、Agoda來台,都面臨不同的問題,其中Uber更引起極大的爭議。立法委員許毓仁今(7)日召開「數位經濟基本法」公聽會,邀請產官學界對草案提出意見,希望能為台灣發展數位經濟建立法源依據,解決政府「見一個新創打一個」的現況。

為什麼要推動數位經濟基本法?許毓仁指出,數位經濟崛起,是產業重要的轉型,也對台灣經濟產生相當大的衝擊。不過,數位經濟一方面受到舊有法規的限制,另一方面則沒有法源的基礎。

許毓仁便希望可以推動數位經濟基本法,他說,「數位經濟到底需不需要法?需要什麼法來給法源基礎?都還在蒐集各界意見。」參考英國數位經濟法《Digital Economy Bill》,讓數位經濟在法律環境有基本架構。

許毓仁:「數位經濟基本法」可提供數位經濟生成的基礎

至於,目前各部會面對數位經濟都有相關修法草案或政策配套,為何還要立法?「這個法並不是要規範數位經濟,也不是要跟現有政策衝突,而是要提供數位經濟生成的基礎!」許毓仁指出,期待母法立完,政府各部會有數位經濟戰略綱領,引導台灣數位經濟往前進。

許毓仁強調,因為此次提出的是「基本法」,而不是「作用法」,所以幾乎沒有提出限制,只是做原則性的規範,各部會應有相關配套的法令和政策接上,避免組織疊床架屋和部會競合關係。中央部應有一個專責單位處理數位經濟相關議題,並且提供網路沙盒實驗精神、以及訂立平台經濟專章。

立委李彥秀指出,推動數位基本法,其實政府的腳步慢了許多,民間普遍希望政府不要管或鬆綁法規。博雅青年講堂創辦人葉佰蒼也說,「這個法10年前就應該推行了!昨天沒做,今天會後悔,今天沒做,明天就沒有機會後悔。」

國發會參事兼法制協調中心主任林志憲指出,NCC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有些條文內容會跟此基本法重複,但沒有衝突的問題。

討論一:是否需要指定明確的主管機關?

目前基本法考慮到政府組織法規的限制,指定行政院進行跨部會協調。許毓仁說,希望未來有「專屬部會」,提出「國家數位經濟戰略綱領」。

DMA台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秘書長盧諭緯說,希望此法能用開放、彈性的角度來建立遊戲規則,而不是綁死的方針。建立一個好的溝通窗口很重要,有沒有可能更簡化回應流程?對業者來說,往往一件事要面對好多部會,但是每個部會卻都沒有決定權,很耗費雙方時間。

台灣金融科技董事長王可言指出,可能需要一個委員會來訂戰略和執行,做跨部會協調。

金管會資訊服務處處長蔡福隆表示,主管機關要指定真正的政府機關負責,相關單位才會跳出來跟你討論,只寫行政院,二級機關都覺得跟自己無關。況且,接下來是條文法規化,需要行政部門的細的意見。

葉佰蒼指出,主管機關似乎是這個法的關鍵,新創公司要的是如何解決問題,依照功能,是否讓國發會協調出新的主管機關?不過,國發會不能當主管機關,但能擔任協調的角色。

林志憲回應,國發會的組織定位是協調角色,不能當主管機關,但若是法規調適的跨部會協調,現在本來就都可以進行。

NCC綜合規劃處處長王德威分享NCC制定《數位通訊傳播法》的過程,決定不明定主管機關的原因,是因為未來可能有新型態出現,也許會分不清是哪個部會的職掌,甚至,說不定政府組織未來都還會再調整。

王德威指出,「這是基本法,不是拿來管你的,名詞是否需要這麼明確?是否名詞模糊一點、寬一點,讓未來有解釋的彈性比較好?」所以,用治理平台的概念,有新事物出現時,讓相關利害人討論如何去治理。

NII執行長陳文生建議,希望能放進匯流的機制,才能在問題發生時,解決傳統產業與新創的衝擊。

立委蔣萬安則指出,先前蒐集行政部門的回饋,把作用法改成基本法。數位經濟相關議題目前散落在各部會之下,很難有明確的主管單位,如果指定主管機關當然很快可以進行討論,但是業者希望政府不要介入太多,這也是此法的基本精神。

討論二:如何顧及本地業者競爭力?

盧諭緯提及,租稅問題例如外商在台提供服務,是否在稅率上可否公平競爭?

財政部賦稅署消費稅組副組長李志忠指出,稅因為牽涉到人民權利義務,所以保留在稅法裡規範。近年因為電子商務興盛,也有相關因應措施,去年修正的營業稅法修正案,就規定跨國網路業者必須在5月1日到線上平台正式辦理稅籍登記繳稅,讓國內外的營業人都可以站在一樣的課稅基礎。

盧諭緯說,OTT、影視業者會面臨智慧財產權侵權問題,如何減少盜版型網站出現,對本地業者的生態很重要。

陳文生也說,數位經濟有跨國的特性,會衝擊台灣本業者,可能會對台灣社會造成很大的衝擊,數位基本法要如何看此事?這個法有政府該扮演的角色,但對產業也要有一定要求,要納管、納稅⋯⋯從不同角度看數位經濟基本法都不同,先看看目前政府各部會面臨的問題,這個法有沒有辦法解決?

討論三:數位科技議題是否全納入?

目前數位經濟基本法第四條,明列出要推動的事項,包括:

  1. 電子數位交易系統。
  2. 電子數位商品碼。
  3. 電子數位環境軟體硬體建設及資訊科技。
  4. 網路數位友善。
  5. 相關數位技術標準。
  6. 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7. 隱私權之保護。
  8. 交易安全之保護。
  9. 數位消費權益之保護。
  10. 監管沙盒。
  11. 平台經濟。
  12. 其他相關事項。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數位國家組組主任高天助認為,數位經濟牽涉到的議題很多,這些都是快速生成和發展的領域,如果都集中在一部法來規範,有相當大的挑戰。

高天助說,數位經濟基本法應該要盡量涵蓋數位經濟發展所涉及的議題,監理沙盒和平台經濟是目前最重要的議題,但是還有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等,也是未來數位經濟推動的重要基礎應用,不知道相關議題是否有規範的必要?

葉佰蒼指出,現在的產業可能在未來3到5年消失,屆時有新科技出來時,法規如何給予輔導、獎勵或規範,才是關鍵。日本就有產業競爭力強化法,業者可以跟政府舉手說新科技可能踩進灰色地帶。中國新的商業模式運行一陣子時,會先有暫行辦法實施一段時間,再變成正式的法規規範。

討論四:是否納入公務人員參與條件免責?

此外,王可言補充,在擬定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的過程中,未納入公務人員參與條件的免責,非常可惜!希望此法加入政府公務人員參與條件的免責權。讓公務人員在面對各界提出的數位經濟創新時,不用因為擔心自己違反法律責任而衍生出的「公務員心態」,也就是,因為法律沒寫,所以一律不同意民眾去做,王可言認為,這將是推動創新最重要的條件。

整體而言,與會的政府單位事務官及業界人士多同意此法的推行,只是對於細節仍需商討再議,接下來還有一、兩場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也需要相關行政單位進入法條更細節的討論,最後才會把草案送審。

行政院在2016年通過9年1700億的「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2017-2025年)」(DIGI+ 方案),配合蔡英文原有的5 + 2 創新產業政策,以及後續的亞洲∙矽谷執行中心似乎代表政府已看見數位經濟的重要性。

不過,政府在處理Uber議題時,仍缺乏更大的格局,也只針對個案處理,無法建立一套數位經濟可一體適用的彈性原則,也凸顯龐大的政府體系回應數位經濟議題的極大挑戰。

到底企圖心很大的「數位經濟基本法」,是否就能解決這個問題?仍待最終草案出爐,但若真要鼓勵新創及數位經濟創新發展,「興利而非防弊」、「公務人員免責」、擺脫「政府沒說的都不能做」的正面表列思維,將是最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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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體驗成行動網路新戰場!Opensignal 揭台灣大哥大奪「雙料冠軍」,連網穩定撐起高負載影音與 AI 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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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手機不離手,通勤時滑短影音、午休追串流影劇、下午開視訊會議,網路影音應用成為工作與生活的普遍情境。然而,一旦畫面卡頓、畫質不穩,或聲畫不同步,使用體驗立刻打折,甚至影響工作效率與專業判斷。

也因此,網路品質不再只是「快不快」的問題,更關乎能否在高使用量的日常情境下,維持穩定、連續的表現;對此,第三方評測也採用更貼近使用者情境的方式衡量網路體感。而 Opensignal 最新報告指出,台灣大哥大在影音體驗相關項目是業界唯一同時拿下「影音體驗」與「5G 影音體驗」雙項獎項的電信商,其中,關鍵的差異是什麼?

為何「影音體驗」是網路品質的關鍵指標?

愈來愈多消費者入手旗艦機,追求的不只是硬體規格,還有流暢的 AI 應用與多工協作。然而,無論是視訊即時翻譯或雲端會議,這些高階功能都有一個共同前提:網路必須穩定。一旦網路品質不佳導致畫質下降或音畫不同步,旗艦級的 AI 功能將形同虛設。

這也意味著,檢驗網路價值的標準已經改變。如今,不能只看單點測速的瞬間峰值,更重要的是高負載情境下的耐力表現。因此,比起單點測速,影音體驗會是更完整的測試標準,直接挑戰了網路在室內深處、移動途中或人潮聚集時的網路實力;而唯有在長時間串流下依然不卡頓、不降畫質,才稱得上是高品質的連線。

換言之,隱身在硬體背後的電信商,才是發揮旗艦機性能的關鍵;唯有透過最佳網路品質,才能讓手中的旗艦機既是規格領先、也是體驗領先。

唯一影音體驗雙料冠軍,Opensignal 權威認證的有感體驗

雖然相較於測速數據,影音體驗更貼近日常使用,但也更難量化。對此,國際權威認證 Opensignal 的「影音體驗分數」,依循 ITU 國際標準,透過真實用戶裝置在行動網路上進行影音串流的實測數據,觀察不同電信網路在實際使用情境下的表現。

簡單來說,評測聚焦三項核心指標:影片載入時間、播放期間的卡頓率,以及畫質(解析度)是否能穩定維持。使用者從開始播放到持續觀看的整體品質,分數以 0–100 呈現,分數愈高,代表在三項指標的表現愈佳。相較於單點測速,這類評測更能呈現長時間、高使用量下的網路品質。

人流情境不降速.jpg
圖/ 數位時代

而在今年最新公布的 Opensignal 評測中,台灣大哥大獲得「影音體驗」獎項唯一雙料冠軍。其中,「整體影音體驗」為全台獨得第一名,「5G 影音體驗」則與遠傳並列第一。

之所以能在影音體驗拔得頭籌,關鍵在於台灣大哥大目前是全台唯一整合 3.5GHz 頻段 60MHz 與 40MHz、形成 100MHz 總頻寬的電信業者,亦是現階段全台最大 5G 黃金頻寬配置。頻寬愈寬,代表單位時間內可傳輸的資料量愈大;在大量使用者同時進行影音串流、視訊互動的狀態下,更能維持穩定傳輸、減少壅塞發生機率。

台灣大獲權威認證,NRCA技術撐起穩定基礎

除了頻寬帶來的流量優勢,台灣大哥大也採用「NRCA 高低頻整合技術」,也就是透過高低頻協作,讓 3.5GHz 負責高速傳輸、700MHz 補強覆蓋與室內連線,改善室內深處與移動情境的訊號落差,提升連線連續性。

同時,為了讓住家、通勤動線、商圈與觀光熱點等高使用場域維持穩定表現,台灣大哥大已在全台超過213個住宅、觀光及商圈熱點完成 100MHz 布建,提升人流密集區的網路覆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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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dreamstime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的 Opensignal 評比中,台灣大哥大還拿下了「5G 語音體驗」與「網路可用率」兩項第 1 名,累計獲得 4 項獎項。這意味著不僅具備影音體驗優勢,在語音互動與連線率等關乎用戶日常應用的基礎指標,皆有亮眼成績。

尤其,隨著影音與即時互動成為新世代的工作常態,網路品質的重要性只會持續上升。無論是遠距協作所仰賴的視訊與畫面共享即時同步,內容創作對直播與即時上傳連續性的要求,或是 AI 視訊互動、即時翻譯與會議摘要等新應用,都高度依賴低延遲與穩定的資料傳輸。網路品質因此不再只是連線條件,更是支撐內容生產、協作效率與新應用落地的基礎能力,甚至直接牽動競爭力。

而台灣大哥大經 Opensignal 認證、於多項關鍵指標領先業界,不僅將成為 AI 時代的重要後盾,也讓使用者能更充分發揮高階手機的效能,把「快、穩、滑順」落實在每天的工作與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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