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毓仁推數位經濟基本法,解決政府「見一個新創打一個」現況!
許毓仁推數位經濟基本法,解決政府「見一個新創打一個」現況!

網路科技的變化速度飛快,讓政府也措手不及,不論是Uber、Airbnb、Agoda來台,都面臨不同的問題,其中Uber更引起極大的爭議。立法委員許毓仁今(7)日召開「數位經濟基本法」公聽會,邀請產官學界對草案提出意見,希望能為台灣發展數位經濟建立法源依據,解決政府「見一個新創打一個」的現況。

為什麼要推動數位經濟基本法?許毓仁指出,數位經濟崛起,是產業重要的轉型,也對台灣經濟產生相當大的衝擊。不過,數位經濟一方面受到舊有法規的限制,另一方面則沒有法源的基礎。

許毓仁便希望可以推動數位經濟基本法,他說,「數位經濟到底需不需要法?需要什麼法來給法源基礎?都還在蒐集各界意見。」參考英國數位經濟法《Digital Economy Bill》,讓數位經濟在法律環境有基本架構。

許毓仁:「數位經濟基本法」可提供數位經濟生成的基礎

至於,目前各部會面對數位經濟都有相關修法草案或政策配套,為何還要立法?「這個法並不是要規範數位經濟,也不是要跟現有政策衝突,而是要提供數位經濟生成的基礎!」許毓仁指出,期待母法立完,政府各部會有數位經濟戰略綱領,引導台灣數位經濟往前進。

許毓仁強調,因為此次提出的是「基本法」,而不是「作用法」,所以幾乎沒有提出限制,只是做原則性的規範,各部會應有相關配套的法令和政策接上,避免組織疊床架屋和部會競合關係。中央部應有一個專責單位處理數位經濟相關議題,並且提供網路沙盒實驗精神、以及訂立平台經濟專章。

立委李彥秀指出,推動數位基本法,其實政府的腳步慢了許多,民間普遍希望政府不要管或鬆綁法規。博雅青年講堂創辦人葉佰蒼也說,「這個法10年前就應該推行了!昨天沒做,今天會後悔,今天沒做,明天就沒有機會後悔。」

國發會參事兼法制協調中心主任林志憲指出,NCC的《數位通訊傳播法》草案有些條文內容會跟此基本法重複,但沒有衝突的問題。

討論一:是否需要指定明確的主管機關?

目前基本法考慮到政府組織法規的限制,指定行政院進行跨部會協調。許毓仁說,希望未來有「專屬部會」,提出「國家數位經濟戰略綱領」。

DMA台北市數位行銷經營協會秘書長盧諭緯說,希望此法能用開放、彈性的角度來建立遊戲規則,而不是綁死的方針。建立一個好的溝通窗口很重要,有沒有可能更簡化回應流程?對業者來說,往往一件事要面對好多部會,但是每個部會卻都沒有決定權,很耗費雙方時間。

台灣金融科技董事長王可言指出,可能需要一個委員會來訂戰略和執行,做跨部會協調。

金管會資訊服務處處長蔡福隆表示,主管機關要指定真正的政府機關負責,相關單位才會跳出來跟你討論,只寫行政院,二級機關都覺得跟自己無關。況且,接下來是條文法規化,需要行政部門的細的意見。

葉佰蒼指出,主管機關似乎是這個法的關鍵,新創公司要的是如何解決問題,依照功能,是否讓國發會協調出新的主管機關?不過,國發會不能當主管機關,但能擔任協調的角色。

林志憲回應,國發會的組織定位是協調角色,不能當主管機關,但若是法規調適的跨部會協調,現在本來就都可以進行。

NCC綜合規劃處處長王德威分享NCC制定《數位通訊傳播法》的過程,決定不明定主管機關的原因,是因為未來可能有新型態出現,也許會分不清是哪個部會的職掌,甚至,說不定政府組織未來都還會再調整。

王德威指出,「這是基本法,不是拿來管你的,名詞是否需要這麼明確?是否名詞模糊一點、寬一點,讓未來有解釋的彈性比較好?」所以,用治理平台的概念,有新事物出現時,讓相關利害人討論如何去治理。

NII執行長陳文生建議,希望能放進匯流的機制,才能在問題發生時,解決傳統產業與新創的衝擊。

立委蔣萬安則指出,先前蒐集行政部門的回饋,把作用法改成基本法。數位經濟相關議題目前散落在各部會之下,很難有明確的主管單位,如果指定主管機關當然很快可以進行討論,但是業者希望政府不要介入太多,這也是此法的基本精神。

討論二:如何顧及本地業者競爭力?

盧諭緯提及,租稅問題例如外商在台提供服務,是否在稅率上可否公平競爭?

財政部賦稅署消費稅組副組長李志忠指出,稅因為牽涉到人民權利義務,所以保留在稅法裡規範。近年因為電子商務興盛,也有相關因應措施,去年修正的營業稅法修正案,就規定跨國網路業者必須在5月1日到線上平台正式辦理稅籍登記繳稅,讓國內外的營業人都可以站在一樣的課稅基礎。

盧諭緯說,OTT、影視業者會面臨智慧財產權侵權問題,如何減少盜版型網站出現,對本地業者的生態很重要。

陳文生也說,數位經濟有跨國的特性,會衝擊台灣本業者,可能會對台灣社會造成很大的衝擊,數位基本法要如何看此事?這個法有政府該扮演的角色,但對產業也要有一定要求,要納管、納稅⋯⋯從不同角度看數位經濟基本法都不同,先看看目前政府各部會面臨的問題,這個法有沒有辦法解決?

討論三:數位科技議題是否全納入?

目前數位經濟基本法第四條,明列出要推動的事項,包括:

  1. 電子數位交易系統。
  2. 電子數位商品碼。
  3. 電子數位環境軟體硬體建設及資訊科技。
  4. 網路數位友善。
  5. 相關數位技術標準。
  6. 智慧財產權之保護。
  7. 隱私權之保護。
  8. 交易安全之保護。
  9. 數位消費權益之保護。
  10. 監管沙盒。
  11. 平台經濟。
  12. 其他相關事項。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數位國家組組主任高天助認為,數位經濟牽涉到的議題很多,這些都是快速生成和發展的領域,如果都集中在一部法來規範,有相當大的挑戰。

高天助說,數位經濟基本法應該要盡量涵蓋數位經濟發展所涉及的議題,監理沙盒和平台經濟是目前最重要的議題,但是還有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慧等等,也是未來數位經濟推動的重要基礎應用,不知道相關議題是否有規範的必要?

葉佰蒼指出,現在的產業可能在未來3到5年消失,屆時有新科技出來時,法規如何給予輔導、獎勵或規範,才是關鍵。日本就有產業競爭力強化法,業者可以跟政府舉手說新科技可能踩進灰色地帶。中國新的商業模式運行一陣子時,會先有暫行辦法實施一段時間,再變成正式的法規規範。

討論四:是否納入公務人員參與條件免責?

此外,王可言補充,在擬定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條例的過程中,未納入公務人員參與條件的免責,非常可惜!希望此法加入政府公務人員參與條件的免責權。讓公務人員在面對各界提出的數位經濟創新時,不用因為擔心自己違反法律責任而衍生出的「公務員心態」,也就是,因為法律沒寫,所以一律不同意民眾去做,王可言認為,這將是推動創新最重要的條件。

整體而言,與會的政府單位事務官及業界人士多同意此法的推行,只是對於細節仍需商討再議,接下來還有一、兩場公聽會蒐集各界意見,也需要相關行政單位進入法條更細節的討論,最後才會把草案送審。

行政院在2016年通過9年1700億的「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2017-2025年)」(DIGI+ 方案),配合蔡英文原有的5 + 2 創新產業政策,以及後續的亞洲∙矽谷執行中心似乎代表政府已看見數位經濟的重要性。

不過,政府在處理Uber議題時,仍缺乏更大的格局,也只針對個案處理,無法建立一套數位經濟可一體適用的彈性原則,也凸顯龐大的政府體系回應數位經濟議題的極大挑戰。

到底企圖心很大的「數位經濟基本法」,是否就能解決這個問題?仍待最終草案出爐,但若真要鼓勵新創及數位經濟創新發展,「興利而非防弊」、「公務人員免責」、擺脫「政府沒說的都不能做」的正面表列思維,將是最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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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共享辦公室,更是企業孵化器!韻驊如何運用空間與資源,加速企業成長?
不只是共享辦公室,更是企業孵化器!韻驊如何運用空間與資源,加速企業成長?
2026.03.26 |

走進去的那一刻,就知道這裡不一樣

走進位於信義區核心地段的 T3CO 韻驊共享辦公室,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座靜謐的生態魚缸。光影在空間中靜靜變化,讓人不自覺放慢步調,也讓原本緊湊的城市節奏,在這裡稍微緩了下來。再往內走,另一側設置了一座開放式生態魚缸,與辦公區自然銜接,成為場域中一處刻意保留的緩衝節點。人在這裡,可以短暫停下來,讓視線與思緒稍作停留,再回到工作的節奏之中。

在一個連每一坪都被精算為收益的產業裡,這樣的安排或許不以最大化營收為優先,卻也正是韻驊最關鍵的選擇——不是讓空間被填滿,而是讓人找到屬於自己的工作節奏。

「我不是在做辦公室生意。」
「我希望這裡是一個你可以待一整天都很舒服的地方。」
台驊控股集團創辦人顏益財說。

長年深耕國際物流、見證無數企業在全球市場競逐的他,很清楚一件事:企業的競爭,不只在市場端,很多時候,其實早就從每天工作的環境開始了。
在他看來,一家企業的運作節奏,往往從日常工作的場域開始被形塑——團隊是否能專注、是否容易協作,甚至能否長時間維持穩定狀態,都與所處的環境密切相關。

也因此,韻驊從一開始就沒有把自己侷限於共享辦公室,而是試圖打造一個能讓企業在日常運作中持續累積競爭力的工作平台。它不只是空間,而是一個被設計過的環境——讓人能專注、讓團隊能協作,也讓企業在看不見的地方,逐步拉開差距。

從固定成本到成長動力:共享辦公室如何構築企業「隱形競爭力」?

隨著遠距與混合辦公逐漸成為新常態,企業對辦公室的定義已悄然改變——它不只是工作場所,更逐漸成為影響企業競爭力的重要一環。

顏益財認為,一個舒適且具設計感的工作環境,有助於形塑專業且穩定的企業形象,不僅能提升客戶與合作夥伴的信賴感、加速合作促成,也能強化企業在人才市場中的吸引力與留任力。同時,良好的空間規劃亦能降低干擾、促進協作,讓團隊更容易進入專注狀態,進一步提升整體工作效能。

然而,若企業從零開始打造這樣的環境,往往需投入大量資金與時間成本。從空間取得、設計裝修,到網路建置與日常管理,對多數企業而言,都是一筆沉重負擔。共享辦公室原本應該解決這些問題——但多數業者仍停留在「提供空間」,而非真正「支援企業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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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驊控股集團創辦人顏益財
圖/ T3CO共享辦公室

不只是工作場域,而是推動企業成長的商務平台

看準這樣的轉變,台驊控股集團成立 T3CO 韻驊共享辦公室,從空間出發,進一步延伸為企業成長的平台。顏益財觀察,目前市場主要存在兩大缺口:一是空間設計過度追求坪效,導致環境壓迫;二是服務停留在場地租賃,缺乏對企業實際商務需求的整合與支援。

因此,韻驊重新定義共享辦公室的角色——不只是提供空間,而是支撐企業長期發展的營運平台。

「T3CO韻驊」這個名稱,本身就承載著這樣的定位。顏益財進一步說明,「T3CO」延續了台驊集團長期以來的核心精神,也就是 Trust、Total Solution 和 Technology;「韻」象徵旋律與生活美學,「驊」代表前進與創新的力量。三者結合,其實就是把物流產業中強調效率與整合的服務能力,延伸到企業的日常工作場域中,打造一個兼具效率、品質與舒適度的工作環境,協助企業在高壓競爭的商業環境中,依然能穩定前行。

核心訴求一:以使用體驗為前提,打造高質感空間

在空間規劃上,韻驊特別重視採光、視野與動線設計,維持整體環境的明亮與通透,降低長時間工作的壓迫感。

場域內設置兩座生態魚缸,一座位於入口,另一座為開放式設計,融入辦公區域之中,透過水族造景讓使用者在工作之餘能適時放鬆視線與節奏。

此外,空間亦規劃接待區、多功能會議室、電話亭、淋浴間、哺乳室與開放式水吧廚房等多元機能空間,滿足不同工作情境需求。在硬體設備上,全區配置人體工學椅、電動升降桌與個人收納邊櫃,並建置高速穩定的網路環境,確保長時間工作的舒適性與效率。
同時,韻驊也提供商業登記、信件收發與訪客接待等基礎商務服務,讓企業在進駐初期即可快速啟動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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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通透採光與開闊動線細膩揉合生態魚缸的減壓設計,韻驊在多元機能空間中注入人文關懷,為工作者打造一處能平衡身心、觸發高效專注的純粹辦公境地。
圖/ T3CO共享辦公室

核心訴求二:導入集團資源,打造企業孵化型平台

在高質感空間之上,韻驊進一步導入台驊控股集團的全球資源。
顏益財指出,台驊控股集團深耕倉儲物流領域多年,旗下涵蓋台驊國際物流、台空國際物流、聯宇達方物流、耀驊國際物流、賽澳遞物流與中產保理等子公司,提供橫跨陸、海、空的整合物流服務,協助企業從內銷配送到跨境出口,逐步串接全球市場。
不僅如此,集團至今已累積超過五萬家客戶,橫跨不同產業別。這些長期沉澱的商業連結,也讓韻驊具備更進一步的角色——在企業不同成長階段,提供相應的資源對接與合作機會。

「企業在不同階段所需要的資源不同,我們希望這個平台能讓它們更容易被連結起來,」顏益財說。透過這樣的整合,韻驊讓共享辦公室從單純的空間服務,升級為企業營運的支援平台。

一個正在形成的企業生態系

除了商務資源,韻驊亦整合集團資訊技術能力,提供穩定的 IT 基礎建設與網路管理支援,讓企業能在安全且高效的數位環境中運作。
當不同產業的團隊在同一個場域中互動,交流與合作也會自然發生。
這讓韻驊逐漸從一個空間,發展為一個具備連結能力的系統——一個正在形成的企業生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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韻驊結合台驊集團全球物流資源與五萬家產業客戶鏈結,打造具備「企業孵化」功能的商務平台,助進駐企業精準媒合資源並快速接軌國際市場
圖/ T3CO共享辦公室

從台北出發,連結更大的市場

隨著營運模式逐步成熟,韻驊也計畫將這套模式複製至海外市場。
對顏益財而言,這不只是據點的擴張,而是平台能力的延伸。
他的想像很直接:讓企業從進入這個空間的那一刻起,就更接近國際市場。

這不只是辦公室,而是一個起點

當辦公空間從成本轉變為能力,它所承載的意義也隨之改變。
韻驊所打造的,不只是工作場域,而是一個能陪伴企業從起步、成長,到邁向國際的長期夥伴。
在這裡,空間不只是讓你工作——
而是讓你,有機會走得更遠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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