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意外,21日內政部營建署的海岸管理審議會初步審查通過7個彰化離岸風場申請案,代表沃旭、CIP、海龍、中鋼等4家開發商共7個風場有機會在年底與台電簽署購售電合約(PPA)。
不過得先完成審議大會所要求的修正資料,業者僅剩一周的時間可以衝刺,在年底前取得電業籌設許可,才能完成與台電簽約。
究竟這場受矚目的「審議大會」有哪些值得關注的重點?首先要知道的事,21日審議通過「大彰化西南」、「大彰化東南」、「海龍二號」、「海龍三號」、「彰化彰芳」、「彰化西島」、「中能」7個彰化離岸風力發電計畫。
建置共同廊道;一年兩次環境監測
由於彰化外海這4家開發商,各家風場範圍有重疊,為避免各家上岸的纜線各自獨立,對海底生態、潮間帶造成衝擊。因此未來7個風場海纜上岸地點,將在彰濱崙尾外海建置「共同廊道」,以符合海岸管理法「最小需用原則」,降低對國土的衝擊。由於纜線經過潮間帶,開發商也允諾採用最低擾動的施工工法,降低對環境生態的影響。
會中也要求開發商一年做兩次的環境監測,監測項目包括地形變遷、生態調查,更納入水質監測。營建署綜合計畫組組長林秉勳表示,這次的審議大會,比一般標準更高,無論是調查的項目、監測的頻率都增加。
不只賣電,還要求扶植地方發展
由於這次來台開發風場都屬於國際大廠,林秉勳說:「 不希望開發商只是來台灣賺錢,還希望能夠扶植發展較緩慢的地方做轉型。 」讓風電與地方發展結合,開發商也都給予承諾。
「地方需要設施,」林秉勳語重心長地說,期盼透過離岸風電這個新產業,解決地方農村、漁村人口流失的問題,讓產業與當地做更有意義的結合。
針對地方發展,先前業者已提出一些想法。來自丹麥的開發商沃旭能源,針對地方的回饋包含繳交在地印花稅、蓋總部大樓、協助漁業轉型、建置百萬瓦級儲能系統,以及引進丹麥式遊戲區等。
沃旭能源亞太區總裁暨台灣董事長柏森文曾說過,先前外界會以為「開發商」就是短期操作,但他希望外界能把他們當作能源公司看待,強調長期深耕台灣市場為目標,從風場開發到運維20年時間都是一手包辦。
另一家業者丹麥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則投入2.5億元成立基金,用於彰化的生態環境監測、鯨豚救援、與在地人文宗廟活動等,展現投入在地的決心。
4家風電商與時間的賽跑
對於這些風電大廠,雖然在離岸風場開發已有超過20年的專業經驗,但面臨台灣地震、颱風等風險,興建離岸風場仍有許多技術挑戰,還要承擔國產化責任;加上經濟部預告2019年離岸風力躉購費率調降達12.7%到5.1元,且取消階梯式費率等結構性調整,大幅增加融資風險,讓5大風電業者發表聯合聲明,表示此舉嚴重影響投資台灣離岸風電。
在面對2019年躉購費率的不確定性,開發商轉攻年底完成與台電簽署20年的購電合約,以取得較優的5.8元費率。目前僅上緯海能風場、達德(wpd)允能風場完成與台電簽約,其他4家通過海管法審查的業者,包含沃旭、CIP、海龍、中鋼仍在與時間賽跑,就看誰的補件速度快,營建署也加班協助審查。
究竟誰能在年底前取得電業籌設許可,完成與台電簽約,業者都不敢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