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付寶爭議未解,胡亦嘉再度擔任街口投信董事長
託付寶爭議未解,胡亦嘉再度擔任街口投信董事長

7月31日更新:

街口投信31日晚間發佈重訊,經過董事會通過,由副董事長胡亦嘉接任董事長,未來十日內,會將相關文件交由金管會審查。

託付寶風波尚未平息,為尊重主管機關,22日起已關閉申購(存入)功能,這次胡亦嘉直接兼任街口投信董事長,將能建立直接與金管會溝通的管道,力拼託付寶重新上線。

7月28日更新:

託付寶風波尚未平息,人事再傳異動,街口投信28日公告總經理莊鈜富離職,不過並未說明原因,繼任人選何時出爐?街口僅回應:「目前還未有進一步的消息。」

事實上,莊鈜富今年3月19日才接下街口投信總經理一職,短短不到半年就宣告下台,不免讓外界聯想是否與託付寶風波有關。

而這已經是短短一周內,街口投信二度傳出人事異動消息。

在託付寶上線短短兩天後,這個月23號,街口投信宣布董事長高武忠下台,職缺改由胡亦嘉暫代,頗有親自坐鎮的意味,也讓街口投信的董總都鬧空窗。

金管會表示,會密切注意公司一切投資行為及基金運作,街口投信預計在7月31日召開董事會,未來推選出的董事長人選,也必須依程序向金管會提報。

「街口託付寶」爭議延燒,金管會23日要求託付寶暫停收受申購,並提出對於託付寶架構的疑慮後,街口方面態度軟化,表示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22日起,已經關閉申購(存入)功能。

金管會提出兩大疑慮,街口:已關閉申購功能

街口在23日晚間表示,為尊重主管機關,22日起已關閉申購(存入)功能,並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保留贖回(提出)之功能。

疑慮一:不能保證收益誤導投資人

託付寶的遊戲規則是,提供投資人1.2%至2.5%的「預期年化收益率」,而這個年化收益率,是由街口的演算法所算出來的,是透過街口投信專業投資團隊,投資海外公司債與公債,標的以歐美公債、公司債為主,並配合外匯避險,胡亦嘉強調:「不追求高報酬風險資產。」

針對「保證收益」的疑慮,街口回應,投資人透過託付寶服務申購基金並無保證收益,「街口集團也將立即調整相關APP畫面,在此也呼籲投資人應注意風險。」

胡亦嘉表示,基金購買的是長期債券,市場短期雖有波動,但長期看,會是一條平穩的曲線。託付寶背後有一套預估模型,透過演算法得出的曲線,就是託付寶「預期」的報酬根據,而非基金「保證」的收益。

疑慮二:託付寶是否有能力因應大量贖回?

金管會官員指出,有疑慮的地方在於,投資人是否知悉贖回款項是由街口金科墊款(即投資人向街口金科的借貸款項)、街口金科是否有足夠資金能因應大量贖回,以及當基金淨值低於新臺幣6元時,其得公告並通知使用者終止託付寶服務等。

街口回應,託付寶服務已有完善的退場機制,包含若「街口多重資產基金」短時間內快速下跌的退場機制,現也已新增同日大量贖回的消費者保障機制,並強調:「若主管機關對於法規還是無法判定,認為尚有灰色地帶,街口集團願意配合有條件式的運行託付寶服務,例如將每人的託付寶餘額設定上限為30萬,或其他條件以解除顧慮。」

是否跟證期局溝通?街口發聲明還原

金管會21日晚間發出聲明,表示託付寶未經核准,呼籲投資人注意自身權益及風險。針對這番說法,街口今天透過聲明反擊。

街口表示,6月4日街口投信、街口金融科技、街口電子支付,三家公司的代表,都前往證期局,向局長說明託付寶產品架構。「街口託付寶」的一大特色就是強調可以即時撥付款項,街口認為:「背後機制為一般民間借貸行為,非金管會管轄之特許業務,因此託付寶服務無需由金管會核准。」

事實上,在6月4日與證期局的這場討論中,街口集團代表也有提到背後創新的「借貸邏輯」,當時證期局告訴街口,託付寶改用借貸架構提供服務,不屬於證期局管轄範圍。

針對這番說法,證期局官員表示,6月4日當天討論的議題中,完全沒有提到「託付寶」,雙方各說各話。

接著在6月至7月間,街口也曾多次致電、去信詢問:「有沒有要修改的地方」,證期局官員皆回覆:「看起來沒有。」託付寶的架構及APP畫面,也在6月19日提供給證期局。

聲明中提到,就連昨(21)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前,胡亦嘉還再次去了一趟證期局,跟組長說明託付寶架構,會議結束前,也再度詢問有無違法或需要修改的地方,「組長在會議中亦未提及任何違法之處。」

街口強調,託付寶的商業模式,從今年四月起,多次與銀行局與證期局溝通,銀行局正面表示此金流架構符合電支相關規範,「且其中涉及基金投資的部分,街口投信都有依證期局核准的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辦理。託付寶業務無須經過金管會核准,且金管會也無相關法規可核准相關業務。」

街口怒批金管會:濫用職權逼迫、假造罪名給予業者

街口強調,電子支付購買基金,本來就是法規開放的範圍,這樣的業務不需要另外申請,產品架構經過都次修改,最終確認後,在六月份都有寄送現行架構流程圖給證期局,認為證期局在新聞稿中所說的:「與向金管會遞送之申請書件內容未合。」並非事實。

街口透過聲明怒批:「證期局雖為主管機關,也需遵守法令,更需以誠信為原則;濫用職權逼迫、假造罪名給予業者,實屬不妥。」但仍強調:「期盼主管機關能盡速解除疑慮,讓好的產品能順利運行。」

責任編輯:蕭閔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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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過去創作者只專注在作品,現在要思考的是,如何成為投資人眼中具備公司治理、財務健全、商模永續的好標的。」文策院院長王敏惠如此形容她對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現況的觀察。

在 OTT 串流平台的帶動下,內容市場已進入全球「大者恆大」的競爭時代。台灣面對的課題早已不是作品能否被看見,而是團隊能否持續經營,甚至成為市場願意長期投資的企業。為此,
文策院依產業中個階段事業體,從新手到穩定經營尋求成長的團隊,提供不同的輔導資源,特別是協助事業體募資放大的加速器,為產業打造下一階段的成長路徑。

投資人為何不敢投?內容團隊具備三個關鍵條件了嗎

王敏惠分析道,台灣內容產業長期存在結構性問題。過去不少團隊以單一作品作為募資單位,這種「單片集資」雖具操作彈性,卻難以累積長期企業資本。一旦作品未如預期,團隊往往得重新尋找資源,甚至從頭再來。王敏惠形容,內容產業更像一場考驗「安打率」的競賽,每次作品推出都在重新接受市場檢驗。

#0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若想站穩腳步,就必須學會用投資人的語言溝通。她指出,好的投資標的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素:獲利、穩定與成長,「且這三者是必要條件、缺一不可」。為了讓團隊更理解資本市場的邏輯,王敏惠精準剖析這三個指標的商業意義。首先是「獲利」,作品不僅要有人買,賣價還要能覆蓋製作成本;其次是「穩定」,如果拍五部片只有一部賺錢,這對投資人來說就不夠穩定;最後是「成長」,公司今年賣出一個版權,明年能否賣出兩個、五個?這考驗著商業模式能否被持續複製與擴大。

她直言,在高度競爭的市場裡,錢是規格放大的工具,唯有獲取長期資金,團隊才有底氣從單點創意走向規模化競爭。「你可以花錢請人寫合約、處理會計帳,但沒有人能幫你把賺錢這件事委外。」 團隊必須清楚說明商業模式的可執行性。未來的競爭不只比創意,更比誰能把創意轉化為一門長久的生意。

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升級:強化營運體質,全面加速募資實戰力

面對不同成熟度的團隊,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將培力架構優化為「兩階段能力強化」,逐步銜接從經營基礎到募資實戰的關鍵能力。整體設計導入高度結構化內容,規劃 70 小時以上的經營主題課程與 7 次專屬顧問諮詢。第一階段著重於穩健團隊的商業模式與財務基礎,協助釐清營運邏輯、收益結構與成長路徑,強化可被市場驗證的經營體質;第二階段則聚焦於募資能力提升,透過實戰導向培訓與策略輔導,強化團隊在投資溝通、提案策略與資本對接上的成熟度。

此計畫並透過期中評選機制,遴選具備高度成長潛力之團隊,進入第二階段的深度陪跑,課程將完全轉向「募資對接」導向。入選團隊須具備成熟的財務預測,並在專業業師引導下,制定精準的資本策略。這不只是知識傳遞,更是高強度的提案演練;透過針對投資人評估標準的深度打磨,強化 Pitch Deck(募資提案)的說服力。王敏惠表示,文策院整合院內外與產業社群的多方資源,協助團隊完成符合資本市場期待的募資準備。最終,團隊將站上 DEMO DAY 舞台,在實戰中展現優化後的商業模型,精準對接投資需求,爭取擴大事業規格的關鍵資金。

讓創意變成生意,三大降風險策略

若想達到投資人看重的「穩定」與「成長」,前提往往不是先追求規模,而是先建立可管理的風險機制。王敏惠在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中,也特別提醒團隊必須跳脫單一作品思維,從經營角度建立長期成長所需的底盤。

首先,是建立「投資組合」觀念。她認為,內容公司不應將資源全數押注在單一作品,而應透過多元業務與作品配置分散風險。當營收來源更分散,公司便不會因單一專案失利而大幅波動,也更有機會維持穩定現金流。

第二,是導入「工作流 SOP」。王敏惠強調這並非限制創意,而是讓創意在有效率的流程中被實現。從前期規畫、製作管理到資源配置,若能建立清楚流程,便可降低無謂耗損與成本失控,讓有限資金投入更有價值的環節。對企業而言,效率提升代表獲利空間增加,也代表面對市場變化時更具韌性。

第三,推動「買方(Buyer)先行」思維 。王敏惠主張募資前應先讓市場說話,若有客戶買單、試用或表達明確預購需求,就是商模最具公信力的背書。她指出,若能說服市場的作品,也將是生意保證,帶著市場證據尋求注資,不僅能驗證獲利能力,更能提升投資人信心。

#2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在王敏惠看來,台灣文化內容產業下一步,不能再停留在單打獨鬥。透過文化創業加速器串連企業資金、產業通路與外部資源,讓成熟業者帶動新創團隊,才能形成更完整的產業協作模式。她也總結,內容團隊若想在全球競爭中站穩腳步,終究得從「作品導向」走向「經營導向」。唯有當創意能被制度承接、被市場驗證、被資本放大,台灣的文化內容產業才有機會從在地市場走向更大的國際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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