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修了法就沒事了嗎?借鏡日本支付法規談可能的問題
電子支付修了法就沒事了嗎?借鏡日本支付法規談可能的問題

電支電票合併之修法特點

這次行政院通過電子支付修法一事,對於我國支付法制來說是個重要的發展,其中最為重要者即為不再區分實體卡片及網路虛擬帳戶差異而分別立法,而是根據流通性的多寡進行區分。

若適用範圍較為限縮,如限於單一商家及用戶間使用,且用户彼此間不能互相轉帳則屬於電子票證;如能於多個商家間使用且用戶彼此間能互相轉帳資金,則屬於電子支付。本次修法是嘗試將過去分別立法規範之支付工具合併管理,並依據不同風險進行控管的發展。

另一方面,本次修法使電子支付不再嫁接於銀行,成為次於銀行的結清算單位,而將其提升至與銀行同等的結清算單位,可以與財金公司簽約進行結清算,未來用户在使用電子支付上將更為方便。並且開放電子支付業得以經營許多業務,未來有望更進一步推進我國電子支付及行動支付之發展。

而本次還有個沙盒特色的條文,即「移工小額匯兌」。

以立法的角度來說,這有待商榷,因為未來其可能成為一個類似於電子支付機構的角色,只是筆者推測在管制上及資本額上之監管強度應較電子支付寬鬆,並另外訂立法令管制。

不過基於繼續實驗匯兌並拓展支付應用場景,仍予以鼓勵當未來我國支付法制發展完備後,應思考是否修改電子支付法,成為一個專門的支付法,而非銀行法匯兌管制下的多重例外。

關於統一立法之支付法制,本文認可以參考日本於支付法制上之發展,因為早在2009年,日本就已針對非銀行業之支付工具及相關的風險控管進行討論,因此嘗試以此為契機,淺談日本支付法制之發展背景和特色。

推薦閱讀:每2.8人就有1人用LINE Pay、街口用戶破350萬,兩大支付龍頭下個考驗是什麼?

淺談日本電子貨幣及行動支付發展歷史

談到電子化支付,以印象而言日本看起來是個電子支付及行動支付很不發達的國家,不過這是以智慧型手機普及環境下相對於其他國家於App發展上之印象比較而來的,加以日本是較為高齡化的社會,大多數中老年者不擅長使用智慧型手機,且整體社會對現金信任高,也並無特別不便,因此實際上使用人數較少。

不過隨著日本兩大支付業者LINE pay及Paypay的優惠推廣發展,加以兩家業者母公司預計於2020年合併及疫情的影響下,未來日本行動支付發展也有望更加蓬勃發展。[注1]

LINE Pay
圖/ LINE Pay

實際上日本在電子貨幣及支付工具上之發展非常早,特別是電子貨幣之發展。早在1980年代,日本在大眾交通運輸發展和使用上即基於對快速支付需求,進行開發非接觸式晶片技術(如日本的Felica規格),其後則出現了許多搭載電子票證如Suica和Edy等。

此外在行動支付之發展,在早期網際網路尚未如現在發達時,日本的電信業者即透過其不同於當時世界各國之電信網路系統PDC系統,最著名者為1999年其電信業者NTT DOCOMO即堆出i-mode服務,PDC系統使i-mode用戶使用得以24小時都在網路上,不需要透過撥接,大大增加上網之便利性;而其收費方式部分,由於是封包技術計費,用戶在閱讀資訊時並不需付費,只有在下載資料與傳輸資訊時才收費,這樣的模式使其用戶得以透過手機瀏覽網路及進行支付之行為。

其後更與Sony合作,於當時推出整合手機和Sony的Felica技術,將用於日常交通工具搭乘和生活消費智慧卡之功能結合到手機上,在結合電子貨幣後更擴大其應用方面,為相當早期應用電子貨幣現金於手機的行動支付模式。

此特殊的環境背景下,使日本成為早期行動支付上最為廣泛的國家,不過由於日本通訊及手機獨特的技術規格和國際並不相容,故而其亦未能推展到世界。這樣「獨特」的日本行動手機於日語中有一詞為「ガラパゴス携帯電話(加拉巴哥化手機)」,即為其不同於世界通用標準而有其獨特應用特性模式之手機,難以輸出海外或將海外手機應用於日本國內,如同達爾文進化論中所述的加拉巴哥群島上獨自進化的生物般發展。

日本支付法制之發展背景及特色

從前述背景可以得知,日本社會早期在電子貨幣的應用下其實相當廣泛,而在電子貨幣的大量使用下,日本法制早先是透過「預付式憑證規制等有關的法律(前払式証票の規制等に関する法律)」規範,不過隨著網際網路發達及技術之發展,該規範逐漸不足以涵蓋於伺服器上之電子貨幣,因此日本於2009年即修改並制定統一規範的支付法規「資金結算法(資金決済に関する法律)」,處理該問題並增設資金移動業者及資金結清算,制定「非銀行業者」可提供支付服務之範圍及依風險程度不同制定之監理標準。

除了可以包含我國之禮券、電子票證、電子支付之概念業者外,日本之支付法還包含所謂的資金結清算業者(即類似我國之財金公司之角色)。因為比特幣等密碼資產(暗号資産)之出現及Mt.Gox密碼資產之惡性倒閉(營業地在日本),亦促使日本成為世界上最早將其納入規範之國家並承認其為密碼資產得為支付工具,且是不同於電子貨幣之類型。而規範密碼資產之法令並非如同部分網路媒體誤傳日本額外訂立密碼資產法,而是日本的支付法制資金結算法統一管理。

以涉及前端使用之業者介紹如下:

1. 自家/第三者型預付型支付工具業者

日本對於儲存於實體卡片或伺服器下之電子貨幣,不區分為實體卡片或虛擬帳戶等外在形式,概念為透過對價換取可用於清償價金的支付工具即可,縱然是一個條碼數字也可以,相當於我國禮券和電子票證之概念。

進一步根據該「預付型支付工具」的支付使用範圍大小區分,針對僅能用於特定商家或一定範圍(緊密關係)則稱為「自家型預付型業者」,縱然是無人格之社團、財團甚至為個人也可經營,管制程度較低;若除了自己的商店外,還能夠用於多個商家時,則因為可應用範圍除預付型工具發行人外,還可用於其他的特約商店,支付的範圍比起自家型又更多,此時則稱為「第三者型預付業者」,與自家型預付業者相較之下,具有較複雜之三方關係,在業務上亦具備一定程度之金融功能,其所發行之支付工具流通性較高,故要求應為一更加組織化之主體為經營,主體限於法人,且並無專業經營限制。如日本的LINE Cash。

2. 資金移動業者

日本於2009年修正資金結算法中,最為重要者即為引入「資金移動」業者此一概念,所謂的資金移動業者即為可以經營特定金額(100萬日圓)以下匯兌業務之業者而言,相當於我國的電子支付業者。相比預付型支付工具業者,其除了可用於特約商店更能用於一般用戶間之交易,並得提領出來,此點則與預付型支付工具業者有所不同。

從風險的管理角度來說,其發行之支付工具用途更為廣泛,由於資金移動業者是做為資金中介人具有一定之經濟信用,在個人之情形下,如個人死亡後,則無法持續進行其業務,且在無人格性之團體上,其責任財產歸屬不明,從使用人保護之觀點來看,以公司治理要求規範較多且具備多種資金調度可能性,並能永續經營之股份有限公司為主體,且並無專業經營限制。如日本的LINE Money、以及曾經於網上流傳過「快拉桌巾」的日本創意廣告,即為宣傳支付業者Paymo(ペイモ)之服務。[注2]

3. 密碼資產交換者

日本於2016年有鑑於Mt.Gox密碼資產交易所之惡性倒閉,從而針對密碼資產進行管制,認為其是相當於傳統支付工具外,另一種非屬於現行貨幣體系計算而具有財產價值之數位支付工具,並定義其性質及經營何種與密碼資產相關之交換業者,應該取得相關之牌照,而法人主體限於股份有限公司,並且不限制專業經營。

而日本對於密碼資產交易所採較嚴格之監理,其中包含對於衍生性商品的規範、用戶資產的保管、用戶資產優先償還及許多規範。相關業者,如日本LINE公司旗下所成立之Bitmax (筆者實測,目前日本的LINE APP可以直接買到密碼資產)。

4. 電支電票修法後可能的問題思考

於本次電子支付之修法草案中之第3條第10款亦新增了所謂「多用途支付」之定義:「指電子支付帳戶或儲值卡內之儲值款項,得用於支付電子支付機構以外之人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對價、政府部門各種款項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款項。但不包括下列情形:

(一)僅用於支付交通運輸使用,並經交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
(二)僅得向發行人所指定之人請求交付或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商品(服務)禮券。
(三)各級政府機關(構)發行之儲值卡或受理開立之電子支付帳戶,其儲值款項由該政府機關為付款方預先存放。」

其中新增之第二目,從立法理由中得知是為排除單用途禮券被納入多用途支付之目的,認為多用途不包含僅得向發行人所指定之人請求或提供服務者在內,立法理由更補充說明是考量禮券所涉及之「貨幣性」較低,風險較小而毋需納入規範。

然而這樣的定義容易產生「多用途」判斷之疑問,如果假設今天有店家發行的禮券只能用於商家本身,判斷為單用途的禮券不會有太多疑問,但若有涉及不同合作對象可以包含多個店家麵包店、咖啡廳和酒吧,是否也可以認為只要是發行人所指定之人,就不屬於前述「多用途」之概念。如果今天發行人「指定」之商家數有100人,是否還能認為其並非多用途?

立法理由中之「貨幣性」概念也不清楚,在未來實務判斷上還是要思考並界定何謂「僅得向發行人所指定之人請求交付或提供商品或服務之商品(服務)禮券」之定義及何謂「貨幣性較低」,才能界定何謂多用途,原本僅需要思考多用途的定義,反而變成要思考兩個概念才能轉過來界定多用途之定義,不僅複雜也可能產生更多問題。在未來實務運用上,概念區分模糊不清則容易產生監管套利或造成使用者權益之不測,也可能導致業者在發展相關業務時產生風險。

日本支付法制,這方面則是將所有支付工具(包含密碼資產)納入同一部法令規範,並正面定義不同支付工具概念,而非以排除定義之方式進行概念區分,對於禮券等單用途之支付工具則是以所謂的緊密關係作為界定標準,如與發行人間有緊密之親屬關係或是屬同一公司且具一定成數之股數表決權等標準,從而認定屬於同一集團或範圍,認為若能使用範圍較少風險程度較低,則屬於禮券之範圍,從而界定出何謂單用途和多用途,使不同的支付工具和業者適用不同風險程度高低之監理,而不至於產生太多之混淆而出現適用法規之困難。

參考資料:
注1:Line、日本Yahoo計劃2020年合併,日本行動支付產業掀2大變革
注2:割り勘アプリ「paymo(ペイモ)

責任編輯:陳建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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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線性消費到循環互動!Meta 台灣暨香港總經理潘先國:掌握五大社群與商業趨勢,以 AI 驅動未來商務
從線性消費到循環互動!Meta 台灣暨香港總經理潘先國:掌握五大社群與商業趨勢,以 AI 驅動未來商務

2026 年開春,行銷人最關注的課題,已不再是如何導入 AI,而是如何利用 AI 槓桿放大成效。2025 年,AI 已邁入從單點應用轉向深度融合與垂直應用的關鍵年,在商務層面從「輔助工具」轉變為提升效率的「工作夥伴」,消費者的購物旅程也隨之產生變化。消費者不再只是單向接收資訊,而是在 AI、創作者與社群的交織影響下,建構出持續互動且即時決策的商務循環。面對商業趨勢的革新,Meta 台灣暨香港總經理潘先國 Patrick 從第一線觀察出發,解析 Meta 所提出「2026 年五大社群與商業趨勢」,助品牌精準佈局 AI 時代,描繪社群商務模式新藍圖。

趨勢一:生成式 AI 與自動化系統,打造全新購物體驗

生成式 AI 除了協助品牌發想腳本、找到不同的消費族群與創造溝通內容,同時也重塑消費者從發現與推薦、諮詢決策到售後口碑的完整購物旅程。透過 AI 的深度參與,傳統單一線性的溝通模式已被打破,轉變為一段持續且深度的互動體驗,協助品牌在各個接觸點與消費者建立更緊密的連結。

首先,在「發現與推薦」階段,Meta 透過 AI 的推薦系統同步處理並判讀多元訊號,在每個人的動態牆上量身打造個人化內容。現在大家的 Instagram 動態牆上,已有超過一半的內容是由 AI 推薦。根據 Meta 內部的資料顯示,AI 推薦系統讓大家在 Facebook 的使用停留時間提升約 5%,這些高度個人化的內容,也協助品牌打破同溫層,觸及更多潛在受眾。

其次,進入「諮詢與決策」階段,Meta AI 或各種生成式 AI 服務,就如同大眾的「貼身顧問」,協助評估選項並影響購買決策。同時,品牌可透過 Meta 旗下以 AI 驅動的行銷活動健檢工具「機會分數」,讓 AI 提供社群廣告活動的調整建議,例如分數若低於 100 分,品牌將獲得客製化的調整方向,幫助品牌達到更好的效益。而在購後階段,不少消費者在分享使用產品後的心得或介紹體驗過程時,會透過 AI 生成或潤飾文字內容,不管是分享在社群上或者在購物平台留下評論,這些都將進而影響下一位消費者的探索與決策。

趨勢二:商務訊息 AI 助消費者購物流程更順暢

商務訊息已經成為品牌與消費者溝通的重要管道。Patrick 分享 Meta 內部數據,每週有超過 10 億人透過訊息與商家往來,每日對話量逾 6 億次;在亞太地區,至少三分之一的消費者每週都會與商家聊天。

在 AI 深度參與消費者旅程的趨勢下,消費者更容易透過商務訊息完成整體購物流程,從發現商品、諮詢商家,到最後完成訂購的完整流程,皆無須頻繁跳轉不同頁面或平台。另一方面,對於商家來說,相較於使用單一 Chatbot,品牌也更期待在商務訊息中,為消費者增加多元互動與體驗,不管是依據各別消費者的需求,運用生成式 AI 產出個人化的商品推薦,透過商務訊息提供售後服務,甚至是再行銷的促購溝通,與會員關係經營等等,這些都讓商務訊息從輔助性的客服角色,轉化為驅動品牌營收成長的重心之一。

舉例來說,台灣醫美品牌奈思診所透過 Reels 介紹不同的美容服務,並導入自動對話流程與訊息,讓消費者可直接在 Messenger 與 Instagram 私訊運用對話,幫助潛在顧客獲得適合的服務與預約體驗。這樣的商務模式使潛在客戶數提升 35%,同時提高觸及率並降低名單成本,將內容曝光有效轉化為實際商機。

趨勢三:創作者影響力持續擴大,成為連結品牌與消費者的關鍵角色

隨著創作者影響力持續擴大,其所扮演的角色也從單純的溝通平台,轉換為品牌與消費者之間的信任橋梁。全球超過 70% 的 Z 世代消費者會透過創作者來瞭解產品和品牌,超過 80% 的消費者因為追蹤創作者,而透過社群廣告購買商品,這股趨勢在亞太地區尤其明顯。

為了幫助品牌將社群影響力轉化為實質購買力,Meta 持續強化創作者生態系。除了透過「Edits」等工具降低短影音製作門檻、提升內容產出效率,更推出「合作廣告(Partnership Ads)」服務,不僅幫助品牌更容易追蹤與創作者的合作成效,對於消費者來說,也可以更清楚地識別創作者與品牌的合作關係。以台灣品牌 ONE BOY 為例,其不只運用藝人與創作者的原生影響力,更進一步結合合作廣告擴大推廣,將創作者的內容擴大觸及至更多潛在受眾,優化投放效率與互動品質,帶來更高的點擊率、轉換率與互動表現,成功為品牌創造顯著成效。

趨勢四:直播購物持續當道,新科技帶動沉浸式體驗

在社群商務中,社群直播與影片就像一個「沉浸式購物入口」,消費者拿起手機觀看直播的同時,不僅可以透過直播主的介紹,全面地了解產品款式、細節與尺寸差異等,更可以在娛樂感十足的直播過程中與直播主深層互動,讓大家可以一邊觀看內容一邊下單,實現「看到就買到」的無縫體驗。

針對直播如何持續協助企業追求成長,Patrick 也分享台灣服飾品牌歐米嚴選 OMI&Classic 的品牌故事。在 Meta 廣告工具與生態系夥伴「就醬播 JamboLive」的協助下,透過直播展示商品實際使情境,歐米嚴選 OMI&Classic 與消費者建立信任基礎,將直播轉化為即時互動的導購場域。品牌更靈活運用限時限量策略,打造充滿臨場感的購物氛圍,成功縮短從觀看到下單的決策路徑,證明直播商務為品牌帶來的強大戰力。

然而,直播商務雖能創造極具沉浸的體驗,其背後的技術整合與自動化收單對許多品牌而言仍是一大挑戰。因此,許多品牌選擇與直播整合系統協作,不僅能快速建構標準化的直播作業流程,更具備跨越地域限制的優勢。透過技術賦能,品牌得以將觸角延伸至全球華人市場,讓直播商務不再只是單點促銷,而是進化為擴展跨境營運版圖的關鍵引擎。

趨勢五:跨境電商注入品牌成長動能,AI 助品牌精準拓展市場

面對日益成長的跨境電商市場,Meta 的 AI 工具可以力助品牌跨越語言、文化與消費習慣差異,透過數據分析與自動化投放機制,鎖定高潛力的海外受眾,提升跨境行銷效率與成效,讓 AI 成為品牌走向海外市場的重要推進器。

「這是因為 Meta 的自動化廣告系統可以辦識各市場的文化偏好與語言需求,動態調整廣告內容與投放策略,將觸及率轉化為實際投資報酬率。」Patrick 進一步說明,他以 Meta 自動化廣告系統「高效速成+」為例,以 AI 驅動的技術,幫助品牌即時處理預算分配、受眾鎖定、版位選擇與素材優化等變數,確保資源投入在轉換潛力最高的客群身上。

例如,防摔手機殼品牌犀牛盾運用 Meta 的 AI 廣告工具積極佈局海外市場,鎖定美國青壯年重要廣告受眾,針對目標族群進行多素材與多版位的廣告投放,使轉換率提升逾 12 個點,在 18 至 24 歲目標客群心中的知名度提高超過 6 個點。透過以 AI 驅動的自動化工具應對跨境電商的複雜挑戰,並精準連結品牌與潛在客群,全面提升市場拓展效率!

Patrick 強調,在這場由 AI 驅動的商務生態轉型中,Meta 不僅是社群商務的關鍵平台,更是推動品牌行銷升級的關鍵引擎。為協助品牌在 2026 年緊抓 AI 商機,他分享三大核心行動建議:

一、將 AI 視為最親密的「工作夥伴」 提升效率

AI 已經不再是遙遠的技術,現在可以像助理一般,協助處理日常工作。品牌透過生成式 AI 產出素材、利用「高效速成+ 」自動優化投放,或藉由 AI 商務訊息即時回覆,當 AI 接手高重複性任務,團隊即可專注於高價值的創意發想與品牌策略,實現更高效的運作模式。

二、與顧客創造多元互動

現在的消費者不只是想「看」廣告,他們更想「參與」品牌。因此品牌需創造更多元的互動方式。例如:透過創作者讓品牌更有溫度、利用 AI 商務訊息提供即時支援,或在 Threads 加入對話,參與社群討論、展現品牌個性等更貼近消費者生活的互動。每一次與顧客的對話都是建立信任的機會,也是推動購買決策的起點。

三、 秉持「Move Fast」 快速嘗試搶佔先機

面對變幻莫測的市場,品牌不能等到「準備好」才行動,而是先進行小規模測試並根據數據快速學習與迭代。在 AI 時代,具備快速學習能力、勇於 Move Fast 的品牌,能比競爭對手更早抓住機會、搶佔市場先機。

未來,Meta 將持續開發 AI 工具並分享趨勢洞察,提供更完整的商務支援,在 AI 浪潮中成為品牌最堅實的後盾。

延伸閱讀:立即掌握 2026 年 AI 社群商務的決勝關鍵!品牌不可不知的五大社群與商業趨勢與三大行動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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