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綠電不是大廠的事!從律師事務所到保養品,14家中小企業承諾用超過10%綠電
買綠電不是大廠的事!從律師事務所到保養品,14家中小企業承諾用超過10%綠電

購買綠電不是只有台積電等大廠的專利,中小企業也能參與行動。環團綠色和平今(29日)發起RE10X10氣候宣言,邀集14家中小企業站出來,承諾在2025年使用總用電量10%以上綠電,包括共享機車、咖啡店、律師事務所都響應,希望對其他尚未使用綠電的用電大戶,扮演拋磚引玉的效果。

綠電市場需求,來自明年一月上路的《用電大戶條款》,規定以台電契約容量5000瓩的用電大戶,需在5年內建置契約容量的10%、相當於裝置容量500瓩的綠電。

不過根據綠色和平估算,這300家使用全台電力逾50%的企業,僅負擔不到1%的綠電量,明顯不符合比例原則。而今日參與簽署宣言的中小企業,雖然沒有被納入用電大戶,但已主動作出積極減碳的承諾。

點亮咖啡、博仲法律事務所、綠藤生機等14家企業簽署RE10X10氣候宣言,其中更有5家公司提出100%綠電目標。

不只是買綠電,更要從源頭來節能

其中博仲法律事務所預計在2020年底達成100%使用再生能源,博仲法律事務所律師譚璧德表示,公司早在2017耗資80萬元建置屋頂型太陽能板, 採取電力自發自用 ,提供事務所18~20%用電量,去年更砸下11萬元購買55張再生能源憑證,達到2019年100%使用綠電的目標。今年再生能源憑證供不應求,博仲轉而跟民間售電業富威電力合作買綠電(太陽能、陸域風電)。

為何一間法律師事務所要使用綠電?譚璧德本身是美裔台灣人,在台灣居住達20年,他認為企業應該要永續經營,再者法律不只保護人,應該也要保護環境。

博仲法律事務所律師譚璧德
博仲法律事務所在2017耗資80萬元建置屋頂太陽能板,目前自建太陽能板提供事務所18~20%用電量。
圖/ 陳映璇攝影

雖然綠電對企業來說是額外支出,譚璧德也不諱言:「花這麼多錢買綠電,可能要花很多年才會賺回來,但從減少碳足跡來看,把灰電變成綠電是值得。」

不只是買綠電,更要從源頭來節能,博仲法律事務所在幾年前汰換舊冷氣機,現在用電量不到過去的一半,省下的電費就能拿來支持綠電。

另一家來自高雄的共享電動自行車業者gokube,旗下有超過千輛運具,今年起跟民間綠電業者陽光伏特家購電,現在換電中心用電量有40~50%來自綠電,未來希望在2025年達到100%使用再生能源。

共享電動自行車業者gokube
高雄共享電動自行車業者gokube,旗下有超過千輛運具,今年起跟民間綠電業者陽光伏特家購電,現在換電中心用電量有40~50%來自綠電。
圖/ gokube Facebook

Gokube創辦人李威認為,綠能是未來的趨勢,公司本身的精神就是支持「做對的事情」,即便目前綠能還不具經濟效益,但當越多人認同它的價值,慢慢會形成規模經濟,也如同現在gokube正在投入的共享事業。

日、韓宣示2050年達成碳中和,台灣進度落後

雖然中小企業大力支持綠電,但台灣在減碳腳步卻落後國際。近期南韓宣示2050年前達到碳中和目標,鄰近的日本也做同樣的宣示,預計2050年前達成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的目標,也就是排放多少碳就做多少的抵減措施。相較之下,台灣目前現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簡稱溫管法)僅規劃2050年較2005年減碳50%。

當韓國、日本接連宣示零碳排的目標,綠色和平東亞總監施鵬翔認為,這意味東亞地區政府之間慢慢達成減碳共識,「 台灣當年在2015年訂定減碳目標,在當時是進度超前,如今看來已經落後, 」綠色和平倡議,希望台灣政府能拉高目標,達到減碳100%。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也認為,這5年下來,台灣能源轉型已啟動,綠電達到一定比例,事實上2050年減碳50%「有調整的必要」,需搭配全球在2050年達到碳中和的趨勢。

責任編輯:錢玉紘

關鍵字: #綠能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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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文策院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啟動!院長王敏惠:從作品思維到企業化經營,助團隊邁向成長

「過去創作者只專注在作品,現在要思考的是,如何成為投資人眼中具備公司治理、財務健全、商模永續的好標的。」文策院院長王敏惠如此形容她對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現況的觀察。

在 OTT 串流平台的帶動下,內容市場已進入全球「大者恆大」的競爭時代。台灣面對的課題早已不是作品能否被看見,而是團隊能否持續經營,甚至成為市場願意長期投資的企業。為此,
文策院依產業中個階段事業體,從新手到穩定經營尋求成長的團隊,提供不同的輔導資源,特別是協助事業體募資放大的加速器,為產業打造下一階段的成長路徑。

投資人為何不敢投?內容團隊具備三個關鍵條件了嗎

王敏惠分析道,台灣內容產業長期存在結構性問題。過去不少團隊以單一作品作為募資單位,這種「單片集資」雖具操作彈性,卻難以累積長期企業資本。一旦作品未如預期,團隊往往得重新尋找資源,甚至從頭再來。王敏惠形容,內容產業更像一場考驗「安打率」的競賽,每次作品推出都在重新接受市場檢驗。

#0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若想站穩腳步,就必須學會用投資人的語言溝通。她指出,好的投資標的必須同時具備三個要素:獲利、穩定與成長,「且這三者是必要條件、缺一不可」。為了讓團隊更理解資本市場的邏輯,王敏惠精準剖析這三個指標的商業意義。首先是「獲利」,作品不僅要有人買,賣價還要能覆蓋製作成本;其次是「穩定」,如果拍五部片只有一部賺錢,這對投資人來說就不夠穩定;最後是「成長」,公司今年賣出一個版權,明年能否賣出兩個、五個?這考驗著商業模式能否被持續複製與擴大。

她直言,在高度競爭的市場裡,錢是規格放大的工具,唯有獲取長期資金,團隊才有底氣從單點創意走向規模化競爭。「你可以花錢請人寫合約、處理會計帳,但沒有人能幫你把賺錢這件事委外。」 團隊必須清楚說明商業模式的可執行性。未來的競爭不只比創意,更比誰能把創意轉化為一門長久的生意。

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升級:強化營運體質,全面加速募資實戰力

面對不同成熟度的團隊,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將培力架構優化為「兩階段能力強化」,逐步銜接從經營基礎到募資實戰的關鍵能力。整體設計導入高度結構化內容,規劃 70 小時以上的經營主題課程與 7 次專屬顧問諮詢。第一階段著重於穩健團隊的商業模式與財務基礎,協助釐清營運邏輯、收益結構與成長路徑,強化可被市場驗證的經營體質;第二階段則聚焦於募資能力提升,透過實戰導向培訓與策略輔導,強化團隊在投資溝通、提案策略與資本對接上的成熟度。

此計畫並透過期中評選機制,遴選具備高度成長潛力之團隊,進入第二階段的深度陪跑,課程將完全轉向「募資對接」導向。入選團隊須具備成熟的財務預測,並在專業業師引導下,制定精準的資本策略。這不只是知識傳遞,更是高強度的提案演練;透過針對投資人評估標準的深度打磨,強化 Pitch Deck(募資提案)的說服力。王敏惠表示,文策院整合院內外與產業社群的多方資源,協助團隊完成符合資本市場期待的募資準備。最終,團隊將站上 DEMO DAY 舞台,在實戰中展現優化後的商業模型,精準對接投資需求,爭取擴大事業規格的關鍵資金。

讓創意變成生意,三大降風險策略

若想達到投資人看重的「穩定」與「成長」,前提往往不是先追求規模,而是先建立可管理的風險機制。王敏惠在第七期文化創業加速器中,也特別提醒團隊必須跳脫單一作品思維,從經營角度建立長期成長所需的底盤。

首先,是建立「投資組合」觀念。她認為,內容公司不應將資源全數押注在單一作品,而應透過多元業務與作品配置分散風險。當營收來源更分散,公司便不會因單一專案失利而大幅波動,也更有機會維持穩定現金流。

第二,是導入「工作流 SOP」。王敏惠強調這並非限制創意,而是讓創意在有效率的流程中被實現。從前期規畫、製作管理到資源配置,若能建立清楚流程,便可降低無謂耗損與成本失控,讓有限資金投入更有價值的環節。對企業而言,效率提升代表獲利空間增加,也代表面對市場變化時更具韌性。

第三,推動「買方(Buyer)先行」思維 。王敏惠主張募資前應先讓市場說話,若有客戶買單、試用或表達明確預購需求,就是商模最具公信力的背書。她指出,若能說服市場的作品,也將是生意保證,帶著市場證據尋求注資,不僅能驗證獲利能力,更能提升投資人信心。

#2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文策院院長 王敏惠
圖/ 數位時代

在王敏惠看來,台灣文化內容產業下一步,不能再停留在單打獨鬥。透過文化創業加速器串連企業資金、產業通路與外部資源,讓成熟業者帶動新創團隊,才能形成更完整的產業協作模式。她也總結,內容團隊若想在全球競爭中站穩腳步,終究得從「作品導向」走向「經營導向」。唯有當創意能被制度承接、被市場驗證、被資本放大,台灣的文化內容產業才有機會從在地市場走向更大的國際舞台。

突破規模瓶頸,實現募資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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